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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地震应急预案

 

— 1 —

 

Xx 区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地震

造成的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天津市地震应急预案》

和《xx 区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力减损失。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作为地震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平震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救助相结

合,全面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属地为主的应急工作机制,实行

领导、部门责任制。

(4)军地联动、快速高效。

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发挥

驻区部队、武警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

作用,提高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能力。

1.4适用范围

 

— 2 —

 

适用于 xx 区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灾害引

起的次生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乡镇街、委

办局和直属单位抗震救灾指挥组构成。

2.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2.1.1指挥员组成

发生一般或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时,在区长领导下,

由常务副区长任总指挥,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区长、人民武装部部

长和区地震办公室主任任副总指挥,组织受灾地区的抗震救灾

行动。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时,由区长任

总指挥,常务副区长任第一副总指挥,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区长、

人民武装部部长及有关副区长任副总指挥,组织全区的抗震救

灾行动。

2.1.2指挥部职责

接受和传递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

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救灾情况;收集和上报本地区、本

系统的灾情、社情、民情;部署本地区抗震救灾专业队伍实施救

灾行动;组织灾民安置和各类救灾物资的调配供应;组织指导乡

镇街、学校、医院等基层和企业的抗震救灾工作;执行市抗震救

灾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

 

— 3 —

 

2.1.3指挥部工作组组成

区抗震指挥部下设 13 个应急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由区政府应急办牵头,区政府应急办、区

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建委、区交通局、公安 xx 分

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和人民武装部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

搜集汇总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制定应急救援行动

计划;协助总指挥组织实施抗震救灾行动;掌握、报告、通报抗

震救灾的进度情况;部署安排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行动;协调志

愿者及其它人员的救援行动;办理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

(2)抢救抢险组。

由人民武装部牵头,人民武装部、驻区武

警部队、消防支队、区卫生局、各乡镇街民兵应急分队等单位组

成。

主要职责:

组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组织各类次生灾

害处置及特殊建筑物的抢险;组织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

和设施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协调外援部队的救援行动;组织驻宝

部队支援地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群众生活组。

由区民政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商务委、

区财政局、区红十字会、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单位组成。

主要

职责:

组织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保

障救灾所需的燃料、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和救

援人员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指导有关乡镇街做好因灾倒房群

众的紧急安置;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市场供应;接

受和安排国内各种捐赠;负责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管与审计。

 

— 4 —

 

(4)地震监测组, 由区科委牵头,区科委、区地震办、区安

监局、国土资源 xx 分局、区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气象局等单位

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震情速报、通报和震情趋势判定;提供灾

区的气象信息;组织宏观烈度考察、震害调查、灾害损失评估;

组织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

控。

(5)卫生防疫组。

由区卫生局牵头,区卫生局、区质监局、

区药品监管局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监督、监测灾区生活饮用水、食品卫生和药品安全,预防和控制

各种传染病等疫情的暴发流行。

(6)通信保障组。

由区信息中心牵头,区信息中心、中国电

信 xx 分公司、中国联通 xx 分公司、中国移动 xx 分公司、中国

铁通 xx 分公司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抢修抢通被破

坏的通信设施;保障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之间及其对重灾区救

灾现场的通信联络。

(7)交通运输组。

由区交通局牵头,区交通局、区交通局汽

车客货运输站、区交通局运输公司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

被毁坏的铁路、公路设施的抢修;紧急调拨运输工具,保证抢险

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伤员转运和灾民疏散。

(8)水利安全组。

由区水务局牵头,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

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水库安全;组织水利设施抢险抢修和

 

— 5 —

 

河道受灾变形的治理;监测水质和防控污染,研究解决饮用水源

安全等问题。

(9)宣传教育组。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政府

秘书科、区外事办、区广播电视局、区科委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

责:

负责组织震情、灾情、抗震救灾信息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

作;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

(10)基础设施抢修组。

由区建委牵头,区建委、区工经委、

区水务局、区房管局、xx 供电有限公司、xx 燃气公司等单位组

成。

主要职责:

负责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

的抢修;清除路障、疏通主要交通干道;清理灾区现场,对危险

建筑实施工程排险。

(11)治安消防组。

由公安 xx 分局牵头,公安 xx 分局、消

防支队、驻区武警部队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灾区治安管

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

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负责地震引发的火灾、毒气泄漏等次

生灾害的抢险救援;组织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

备仓库等重要场所的警戒。

(12)恢复重建组。

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

区建委、区商务委、区农委、区工经委、区规划局、区房管局、区

财政局、区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 xx 分局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

责:

负责组织震后房屋安全鉴定;负责组织震后快速恢复生产;

拟制灾后重建规划;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工作。

 

— 6 —

 

(13)涉外工作组。

由区外事办牵头,区外事办、公安 xx 分

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与国

际社会的联系和接收境外救援物资;安排外宾、港澳贵宾和境外

来津救援人员的接待;组织对境外的信息发布。

2.1.4指挥位置

发生一般或较大地震灾害时,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位于区政府

应急办公室,并视灾情在主要灾区设立现场指挥所。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时,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位于区

政府办公室,并在主要灾区和重要部门设立分指挥所。

当地震灾害影响室内指挥时,在龙熙公园设临时应急指挥

所。

2.1.5办事机构及职责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区抗震救灾办),为区

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区地震办(xx 路 26 号)。

抗震救灾办根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

导、检查本区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和应对工作。

主要职责:

组织编制、修订宝 xx 区地震应急预案;指导、督

促、检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预案,各委、办、局、

重要企事业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落实工作;迅速接

受与传递区政府应急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抗震救灾的各

项指令;掌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委办局抗震救灾工作情况;

收集、汇总和上报震情、灾情、社情、民情和地震应急工作信息

 

— 7 —

 

上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抗震

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信息沟通与联络;负责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办公室应急指挥系统、通信系统的维护管理;负责审查地震新闻

宣传报道稿件;负责组织建立和维护 xx 区地震灾情速报网;负

责本区社区志愿者队伍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责区抗震救灾指

挥部的日常工作。

2.2委办局抗震救灾指挥组

委办局成立抗震救灾指挥组。

主要职责:

接受和传递区抗震

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及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救灾情

况;收集和上报本系统的灾情、社情、民情;部署本系统的抗震

救灾专业队伍实施救灾行动;配合救灾专业队伍实施救灾行动;

安置灾民,发放救灾物品;执行上级下达的其它任务。

2.3乡镇街抗震救灾指挥组

乡镇街成立抗震救灾指挥组。

主要职责:

接受和传递区抗震

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深入居委会、村委会了解灾情、社情、

民情并及时上报;组织社区自救互救和群众疏散;配合救灾专业

队伍实施救灾行动;安置灾民,发放救灾救济物品;执行上级下

达的其它任务。

3应急救援队伍

为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抗震救灾行动,全区统一组

建 9 支应急救援队伍,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调动使用,各应

急工作组具体组织指挥,主要用于重点方向、主要受灾地区、危

 

— 8 —

 

险目标及紧要时刻的应急救援。

3.1抢救抢险队

人民武装部牵头组建,编制 1000 人。

由人民武装部、驻区

武警部队、区卫生局、各乡镇街民兵应急分队等单位编成。

人民

武装部统一编队和计划分配人数,主要负责灾区的人员营救、

灾民转移和紧急抢险等任务。

3.2消防防化抢险队

消防支队牵头组建,编制 500 人。

由消防支队、区安全监管

局、区市容委、区执法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等单位编成。

防支队统一编队和计划人数,主要负责地震引发火灾、毒气泄

漏等次生灾害的抢险救援及特殊建筑物的抢险救援;协助有关

部门抢救国家重要财产。

3.3医疗救护队

区卫生局牵头组建,编制 200 人。

由区卫生局及所属医疗机

构、区质监局、区药品监管局等单位编成。

区卫生局统一编队和

计划分配人数,主要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食品与

药品监管。

3.4 通信抢修队

区信息中心牵头组建,编制 200 人。

由中国联通 xx 分公司、

中国铁通天津分公司、中国移动 xx 分公司、中国电信 xx 分公

司等单位编成。

区信息中心统一编队和计划分配人数,主要负

责被毁坏通信设施的抢修和抗震救灾的通信保障。

 

— 9 —

 

3.5工程抢险队

区建委牵头组建,编制 600 人。

由区建委、区房管局、华燊

燃气公司等单位编成。

区建委统一编队和计划分配人数,主要

负责供水、排水、供气、供热设施的抢修;清除路障、疏通主要交

通干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倒塌房屋的现场清理;对危险建筑物实

施工程排险。

3.6电力抢险队

xx 供电有限公司牵头组建,编制 300 人,由 xxx 供电有限公

司编成。

由 xx 供电有限公司统一编队和计划分配人数,主要负

责被毁坏的电力线路及设施的抢修,保障灾区生产生活和用电。

 

3.7物资运输队

区交通局牵头组建,编制 500 人。

由区交通局、xx 火车站、

重要民营企业等单位组成。

区交通局统一编队和计划分配人数,

主要负责被毁坏的铁路、公路等重要设施的抢修和抢险救灾人

员、救灾物资、伤员转运、灾民疏散的运输保障。

3.8治安交管队

公安 xx 分局牵头组建,编制 300 人。

由公安 xx 分局系统编

成。

公安 xx 分局统一编队和计划分配人数,主要负责灾区的治

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维护社会治安。

3.9水利抢险队

区水务局牵头组建,编制 200 人。

由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

 

— 10 —

 

单位组成。

区水务局统一编队和计划分配人数。

主要负责被毁

坏水库、河道等水利设施的抢修,保证城区饮用水源安全。

4地震预警与预防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区地震办公室负责全区地震宏观异常信息的收集、落实与

上报;负责协助市地震局对我区区域内临震异常进行监测和分

析;了解和掌握天津及邻近地区的地震趋势,及时上报区委、区

政府、区政府应急办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领导;各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内地震宏观异常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4.2预警级别及发布

4.2.1预警的级别

破坏性地震(5 级以上地震)发生前,依据可能发生地震的

紧迫程度,地震预警由低到高依次分为 3 级。

Ⅲ级:

对应全国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指未来 1 年或稍长时

间内指定区域可能发生某一震级的地震。

Ⅱ级:

对应地震短期预报,指 3 个月内在指定区域可能发生

某一震级的地震。

Ⅰ级:

对应临震预报,指 10 日内在指定区域可能发生某一

震级的地震。

4.2.2预警的发布

(1)全国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判定,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中国地震局文件发布。

 

— 11 —

 

(2)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

由市政府发布。

4.2.3预警状态结束

预警状态结束由市政府发布。

4.3预警预防行动

4.3.1 年度危险区判定及防震工作部署

根据全国地震年度会商会所划定并经国务院批准的地震重

点危险区和我市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结果,区政府及时研究部

署全区防震减灾有关工作。

4.3.2短期地震预报及防震准备

在全国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判定和市年度地震趋势会商结

果的基础上,市地震局组织震情跟踪工作,提出短期地震预测

意见,经中国地震局审核后,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决策发布短期

地震预报。

市政府发布短期地震预报后,区政府及时召开抗震救灾指

挥部会议,通报震情,安排部署各项防震准备。

4.3.3临震预报及应急防御措施

在短期地震预测预报的基础上,市地震局组织震情短临跟

踪工作,提出临震预测意见,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中国地震局,

由市政府决策发布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实

施临震应急防御措施。

市政府发布临震预报,宣布我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实施临

 

— 12 —

 

震应急防御措施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应急工作组迅速进入

临震应急状态,做好临震应急的各项工作。

主要内容是:

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

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

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

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

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密切注意社会动态,做好平息地震

谣传或误传的准备,保持社会安定。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5.1.1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区地震办公室要通过各种途径迅速向市地震

局了解地震三要素(时间、地点、震级),上报区委、区政府。

5.1.2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

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地震发生后,区地震办公室迅速启动区地震灾情速报网,

收集地震灾情信息,上报区政府、区应急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和天津市地震局;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迅速了解本地区、

本部门、本单位的地震灾情信息上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区地

震办公室;与此同时,有关乡镇街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

大损失的地区收集震灾信息,及时汇总上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 13 —

 

和区地震办公室,重大灾情和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和外国人员,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要迅速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市抗震救

灾指挥部汇总后上报国务院和相关外事主管部门。

5.1.3震情灾情公告

区委宣传部会同区地震办公室,在地震发生后 2 小时内,

拟制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经区政府批准后予

以公布;区地震办在地震发生后 6 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灾情

及天津市地震局震情趋势判断意见,拟制初步灾情和震情趋势

判断的意见,上报区政府,经区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并适时组

织后续公告。

5.2先期处置

突发地震事件发生后,灾区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

限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自救、互救和抢险救灾

工作。

并将情况及时向区应急办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5.3分级响应

5.3.1Ⅰ级响应

应对重大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Ⅰ级响应。

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我区遭受地震烈度Ⅷ度以上破坏或我

区行政区域内发生 6.5 级以上地震。

Ⅰ级响应组织指挥: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抗震救灾指

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总

 

— 14 —

 

指挥由区长担任。

设立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现场指

挥部总指挥由常务副区长担任。

Ⅰ级响应启动程序:

区政府应急办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震情

和灾情,并建议启动区地震应急预案Ⅰ级响应。

经区委、区政府

批准,区地震应急预案启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动作,指挥

部工作组全部启动到位,区政府有关部门设立地震应急机构,

负责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

5.3.2Ⅱ级响应

应对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启动Ⅱ级响应。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我区遭受地震烈度Ⅵ-Ⅷ度破坏或我区

行政区域内发生 5.0-6.4 级地震。

Ⅱ级响应组织指挥: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抗震救灾指

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总

指挥由常务副区长担任。

视灾害情况设立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现

场指挥部,总指挥由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区长担任。

Ⅱ级响应启动程序:

区政府应急办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震情

和灾情,并建议启动区地震应急预案Ⅱ级响应。

经区委、区政府

批准,区地震应急预案启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运作,指挥

部综合协调组、抢救抢险组、群众生活组、地震监测组、卫生防

疫组、通信保障组、宣传教育组、治安消防组、涉外工作组启动

到位,交通运输组、水利安全组、基础设施抢修组、恢复重建组

进入待命状态。

 

— 15 —

 

5.3.3应急级响应和处置主要内容

(1)收集汇总震情、灾情,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报市抗震

救灾指挥部和地震局,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

(2)启动区地震应急预案,紧急部署抗震救灾行动。

(3)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

措施,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

(4)派遣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赴灾区进行人员抢救。

(5)根据灾区的需要,调遣抢救抢险队和医疗救护队赴灾

区进行人员抢救和医疗救护。

(6)查明通信破坏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沟通与灾区的

通信联系。

(7)查明交通破坏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抢通交通运输,

优先保证救援人员的运送。

(8)查明电力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应急

用电。

(9)组织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气、供电、供热、排水等

生命线设施。

(10)组织查明次生灾害情况和威胁,及时进行处置和防

御。

(11)组织安置灾民,必要时疏散居民,保障灾民食宿、饮

水、医疗等基本生活需要。

(12)向公众公告震情和灾情,组织新闻媒体全面报道抗

 

— 16 —

 

震救灾情况。

5.4信息发布

遵循“归口管理、政府发布,区别情况、分层报道,讲究方式、

注重效果”的原则。

地震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委宣传部负责媒体

的组织、协调,由区政府新闻发言人统一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

和抗震救灾信息等相关信息。

5.5特殊处置

当地震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超出我区自身处置

能力时,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请求支援。

5.6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

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

震引发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

生较大余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达到上述条件,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向区应急委员会报告,

经区应急委员会同意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请市抗震救灾指

挥部,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建议市政府宣布应急期结束。

6恢复重建

6.1善后处置

乡镇街、委办局和直属单位要积极稳妥、深入扎实地做好

善后处置工作。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大型机

械、通信设备及其他救援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

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 17 —

 

6.2调查评估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地震办公室协助市地震局现场

工作队赴灾区开展地震宏观烈度考察、地震灾害损失调查及稳

定社会的现场应急宣传等工作,按要求及时给出灾害损失预评

估、初评估及总评估结果。

6.3恢复重建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筹规划、科学评估、

分步实施的原则,编制灾后重建总体规划;明确各项支持政策,

通过政府投入、对口支援、社会募集多渠道筹集灾后重建资金;

统一部署,逐步实施。

7附则

7.1应急救援保障计划制定

各应急工作组和各有关单位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组

织制定相应的应急保障计划。

保障计划与制定牵头单位如下:

(1)xx 区抗震救灾综合协调保障计划,区科委。

(2)xx 区抗震救灾抢救抢险行动保障计划,人民武装部。

(3)xx 区抗震救灾群众生活保障计划,区民政局。

(4)xx 区抗震救灾卫生防疫保障计划,区卫生局。

(5)xx 区抗震救灾消防防化行动保障计划,消防支队。

(6)xx 区抗震救灾市政设施抢修保障计划,区建委。

(7)xx 区抗震救灾公用设施抢修保障计划,区建委。

(8)xx 区抗震救灾交通运输保障计划,区交通局。

 

— 18 —

 

(9)xx 区抗震救灾电力抢修保障计划,xx 供电有限公司。

(10)xx 区抗震救灾水利安全保障计划,区水务局。

(11)xx 区抗震救灾通信保障计划,电信 xx 分公司。

(12)xx 区抗震救灾社会治安保障计划,公安 xx 分局。

(13)xx 区抗震救灾交通疏导保障计划,公安 xx 分局。

(14)xx 区抗震救灾宣传教育保障计划,区委宣传部。

(15)xx 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保障计划,区发展改革委。

(16)xx 区抗震救灾涉外事务协调工作保障计划,区外事

办。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政府批准发布。

乡镇街、委办局和直属单位应

参照本预案制定本乡镇街、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区政府

应急办及区地震办公室审核备案。

区地震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

 

7.3培训与演练

在区政府应急办指导下,区政府应急办按照预案要求负责

对本区地震应急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组织全区的地震应急演练。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和直属单位应按预案要求

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

能,积极组织对预案进行演练。

 

— 19 —

 

7.4监督检查

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政府应急办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

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 xx 区地震应急预案框架

2. xx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编成

3. xx 区地震应急响应流程图

4. 有感地震应急处置预案

5. 地震灾后事件分级表

 

— 20 —

 

附件 1

 

— 21 —

 

附件 2

天津市 xxxx 震救灾指挥系统编成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宝坻区人民政府

 

区抗震救灾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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