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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与管理办法

犍为县佛咡桥煤矿

管理制度与管理办法

犍为县佛咡桥煤矿

二00七年一月

前言

矿井位于犍为县城区以西泉水镇牛骑村三组。

矿区至犍为城区25公里。

交通方便矿区以石泉公路和国道312道相连。

上至五通乐山等城市。

从矿区至石溪13公里是岷江水运上至乐山下至宜宾重庆等地。

矿区为丘陵地带常年降水量为1390MM,平均气温为5——30摄氏度。

沿途植被复盖青山绿水空气新爽。

矿井地质储量较大,开采深度为290——370米,生产优质K3煤,发热量为6000大卡以上设计生产能力年三万吨销售于成都、乐山、宜宾等到主要工业区。

矿井通过2003年底的改制组合生活工业广场占地区面积1万平方米已实行机采煤作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更上了一个台阶。

欢迎各级政府、部门与新老用户光临。

佛咡桥煤矿管理总则

依照国家制定的《矿产资源法》《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与《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令)《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的规定,企业本作合法开采依法经营按规管理,以“安全等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及“综合治理,整体推动和要求,根据本煤矿企业现状的管理办法是:

一、本企业属私营性的矿山开采以企业业主,法人代表和产权制按照“合法开采,依法经营“以安全生产促效益,以管理谋发展,实行综合管理责任分层的原则。

并负企业实体与相关法律的全责。

二、本企业机构设置:

(见图)

三、业主对企业人员有聘用辞退监督管理与违规处罚权利。

四、凡在本企业的一切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本矿的各项管理规定办法与制度并维护企业利益按照本企业各项工种规程进行安全生产活动。

五、凡愿在本企业的一切从业人员必须在矿办登记审核通过培训,考试上岗。

六、凡在本企业的一切从业人员必须与本企业鉴定劳动合同并参加团体保险与社会三大保险(保险费用按比例实行个人与企业承担缴纳的办法。

七、凡地本企业的一切从业人员的工资均实行订岗订位的定额记件工资制。

八、凡地本企业从业人员与企业鉴定劳动合同的可参加工会组织,同时实行订岗,定额记件工资制有关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

 

业主

佛咡桥煤矿组织机构图

出纳

统计

保管

运输二班

运输一班

维修班

掘进二班

掘进一班

采煤三班

采煤二班

采煤一班

运输队

掘进队

采煤队

机修组

矿灯房

机械运转组

机电工组

顶板组

防尘组

瓦检组

通风组

木工房

两堂一室

煤坝

生技科

机电班

安监科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矿长

 

工会

办公室

会计

后勤

 

 

煤矿人事管理办法

一、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体制,矿内的人事管理权为企业业主,对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有关人员,特种岗位人员实行定位上岗的管理办法,一切管理特种人员必须具备独有的管理能力和热爱企业的事业心责任感服从企业的管理。

1、业主(法人代表)对矿长,技术有关人员副矿长会计科级与相关管理人员实行聘用辞退制,对特种岗位人员和队级以下人员进行审查制。

2、矿长,技术有关责任人,会计负责下一级人选推荐权,并通过矿级研究讨论通过报业主同意后宣布任职。

3、副矿长科级队级负责对下一级人选的推荐权并交矿级或科级研究讨论通过,经业主同意后任职。

4、各级对下一级人员的推荐负有承担本项的工作能力安全责任事业责任心与相关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5、各级推荐的人员系本企业出资培训人员必须按合同期内本企业服务,否则承担高于培训期的费用的50%经济培偿。

人员的一切证件由企业统一保存,合同期满可退件。

6、凡一切人事的任用期实行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能胜任本工种的可进行更换或辞退。

 

劳动用工与劳保管理制度

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与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本矿山生产劳动用工的需要特制度。

一、本矿山招录取劳动工人,必须进行自愿报名经企业审查并登记。

二、本企业主要招收对象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青年。

劳动场所主要为矿井作业。

凡满50周岁的井下作业人员一般者应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被录用的劳动工人,必须参加培训和通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四、凡一切劳动工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服从企业的统一管理,遵照企业的规章制度。

五、被录用的劳动工人必须和企业鉴定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劳动合同,必须参加矿山企业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应参加个人社会统筹养老与医疗保险。

(保险办法按企业规定统一办理)合同期满不再已本企业鉴定劳动合同者企业交给养老医疗保险证件后自行进行续保手续。

六、凡在本企业劳动作业人员按工种达到工作标准要求每年发给井下工人劳保服一套,地面工两年一套相应的保护用品。

七、凡属工会可参预工会方面相关补助性的福利待遇。

 

煤矿职工审查登记表

姓名:

年龄:

身体状况: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家庭主要成员及经济状况:

文化程度:

是否参加安全培训:

来矿前在何煤矿从事何工种煤矿工种

从事该工种年到本矿工作时间:

在矿合同期合同号

入保事项情况

安全知识培训统计(及违章记录)

日期

参加学时

培训考核情况

违章或奖惩记录

备注

煤矿职工安全生产守则

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与《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生产活动中消除危险,防止灾害,避免损失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有方针就本企业的一切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对责任事故创造损失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一、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方针,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利和企业财产。

二、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杜绝“三违”现象。

三、各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为再负责制必须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四、在安全生产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服从领导与安排,完成任务,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益。

五、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应做到接受检查,即时纠正违章、相互监督、协助查处,共建安全文明生产。

六、努力学习,提高安全生产素质,强化自身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作风的良好习惯。

七、加入工会投入保险,向企业提供先进管理与技术和合理的建议性意见,积极献身于安全检查,整改落实评比活动中。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

为了企业安全生产发展提高安全与生产效益,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减少企业的损失,以安全促生产的基础上,全矿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具体如下:

一、企业的安全目标。

全年做到“四无”事故,即:

无重伤无死亡无火、瓦斯通风水灾,无重大设备事故。

二、主要安全工作,各级人员必须按照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与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三、安全风险金与奖惩;

1、全体从业人员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每人每月从工资中扣除20元,全年200元。

2、企业对照安全无过错人员在年终全部退还安全风险抵押金并参加企业先进评定。

3、奖惩办法:

各从业人员无一切违规违法乱纪章者,按实退还风险金奖给现金100元。

各从业人员凡发生一起违规违章受处罚者,扣除前期的安全风险金的50%发生两起违规违章受处罚者,全部扣除前期的风险金取消年评奖资格,(严重者开除出矿)

凡一切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违规创造经济损失按事故责任分划后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200元内为100%;200——500元为80%;500——1000为60%;1000——3000为50%;超出3000元后按直接经济损失总额的20%赔偿,如构成犯罪由有关部门追究。

凡未达到安全目标要求的,一切管理人员,所在的班组都按行政处罚个人进行执行,并对下一级执行《安全违规处罚办法》的连带办法,同时取消年终奖励。

4、全体从业人员按企业年终安全生产任务工作态度工作日进行考核年终安全生产一、二、三、四级安全奖,一等奖现金元;二等奖现金元;三等奖元;四等奖元;另设其它鼓励物质奖。

5、先进人员确定办法按全矿年终在册人员,一等为1%,二等为1。

5%三等为2%,四等为2。

5%总额为7%。

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奖惩:

1、凡企业的管理人员特种工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鉴定后进行奖惩。

2、凡鉴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者,同时执行上述“第二条”“第三条”。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搞好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与职工生命,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特鉴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与《矿山安全法》和《劳动法》,自觉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做到人人反“三违”。

二、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和处罚制度,在责任区范围内做好用制度管理好人,带领并组织学习《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组织召开班组会与进班会,负责本责任区的安全生产,同时协助全矿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保证金、风险金、保险制度

1、实行安全保证金制,每人每月扣元,全年扣元。

按月人员实扣,矿核订人数,全年考核返还责任人,凡中途中断人员前的保证金一律不返还。

2、实行个人风险金制,每月每人元,为个人参加年终先进评比(中途中断者前风险金一律扣除不返还)按风险金总额的%为个人奖。

同时反还所余风险金。

3、实行保险费由企业统一办理,在每月总工资扣2%作该保险费。

4、按照矿各工种每月调整任务、质量情况,实行按月、年进行生产任务、质量考核,结合矿的效益由业主颁发奖金。

四、安全奖惩办法

1、在范围内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可参加年终先进评选,按安全保证金总基数额的%作奖金,同时返还所扣保证金给责任人。

2、在范围内发生一启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扣除事故前的保证金,并扣当月工资总额的%,同时接受上级处理,取消安全奖。

3、在范围内发生一启重伤以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含500元),并在当月工资总额和事故前的保证金中扣%的罚款,视情可参加评奖。

4、一启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下列范围责任人应承担经济1000元以下为25%;1000——2000元为20%;2000——3000元为15%;3000——5000元为10%,在保证金和当月工资总额中扣除。

剩余由企业承担,视情参加评奖。

5、范围发生两启以上事故,按上述第四条第4款进行加一倍,以此类推罚款。

6、班长未履行职责造成事故和其它损失,扣除个人保证金,性质严重依法赔偿,同时接受上级处罚。

五、考核时期是农历年春节为准,实行兑现。

责任书一式两份,企业、责任人各留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特此责任书

矿长:

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违规处罚管理办法

依照《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与《国务院令第302号》与《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的规定要求;为了企业的发展,促进安全与生产保护企业和职工的财产、生命安全,本作安全工作人人有责、自觉遵守、互相监督、违法追究,违规处罚的原则基础上,制定以下违规处罚管理办法:

一、违规处罚范围:

1、凡属本企业职工人员与在本企业所属场所的一切违反《规程》《规定》《管理制度》的一切违规行为,都属违规处罚范围。

2、违规人员以构成法律责任的,移交有关法律行政机关进行追究。

3、违规人员创造经济损失的由企业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二、违规处罚款项使用:

凡属违规处罚的款项,统一实行财务管理,用于企业的安全活动费用与安全评比奖励基金,实行奖惩公开栏制。

三、违规处罚权限与办法:

4、按照企业行政管理权限由上至下的处罚权限,即:

法定代表人(业主)——矿级——科级——队级——班(组)长——职工

5、凡属上级查处罚款的由下一级连带处罚罚款金额的10%、20%、30%。

6、对本工作岗位范围的违规隐瞒,实施处罚的管理人员,按上一级对违规处罚后,下一级管理人员按同罚款金并处。

7、下级、对上级、职工有检举权,通过调查合核,情况实属的检举人,可按处罚金的80%奖励,由法人(业主)矿长出据(不记检举人姓名),在当月领取奖励资金。

四、处罚项目与金额:

1、对不参加各项会议者每次每人罚款10元。

2、发现“三违”现象之一者,每起每人罚款50元。

3、不接受检查,携带烟火,酒后作业(上班,入井)每起罚款100元。

4、不按作业要求进行佩戴穿着者罚款20元。

5、在井下和矿区范围内发生打架闹事者,每人罚款200元。

6、在井下私自拆修矿灯者罚款50元。

7、不按时交矿灯回矿灯房一次罚款20元。

8、不听从指挥,人车同行者;对行车行人不制止者,每人,每起罚款100元,发生事故自行负责经济、刑事责任。

9、未经上级许可,独自入井,单独作业,发生事故自行负责,所属班(组)长罚款50元。

10、各工种,特种人员遗失,破坏公物,照价赔偿,并罚款50元。

11、井下发现睡觉一次罚款50元。

矿管理人员100元,扣除当月安全安全奖金。

12、发现隐患不及时处理造成后果,追究经济责任或罚款100元。

13、如发现违章或损坏财产时不汇报处理者,管理人员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50元。

14、工作中未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支护的,超空顶的每处罚款50元。

15、工作面,砂口不实垫流砂,未经顶板员同意,任意回柱或砂墩内不回柱的每起罚款20元。

16、每人工作面的预备支护少一根或未达到“随人行、随手取”的罚款20元。

17、掺和尚顶、反顶,有一处罚款50元。

18、不随手关风门者一次罚款20元。

19、不进行正常安全检查、冒险作业者罚款50元。

20、放炮作业不按《规程》办理,违者罚款50元。

21、无故旷工,不假不到,一天罚款50元。

22、管理人员、特种人员撤离工作岗位者罚款100元。

23、机电工必须保证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失爆一处罚款50元。

24、做事不公、循私舞弊,打击报复者罚款100元。

25、运输工种必须相互监督,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本工种承担50%赔偿,责任人罚款50元,同工作人员20元。

26、违反火工产品管理办法,私拿、乱借、私存不归库房罚款100元。

27、不按照矿、队、班组,统一指挥管理者,无故上半天班者,罚款20元。

28、不爱护工作环境卫生,井下大便(自行处理出井),余菜饭乱倒,澡堂、更衣室和公共场所乱甩废物者罚款20元。

29、凡严禁烟火场所内,严禁存放易燃与烟火物存在,发现一起罚款50元,工作岗位人员不加制止罚款50元。

30、各级招收工人必须执行矿级审查、登记、培训、考试上岗,未经许可对责任进行罚款50元,发生事故追究责任人一切责任。

31、不维护矿纪,不遵守食堂、澡堂、宿舍的管理制度者罚款20元。

32、不维护企业财产,私拿、已公私干者,罚款50元,并按损财物多少进行赔偿。

关于煤矿有关责任事故的处理制度

本矿企业依照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赔偿法》《国务院令第302号》与《矿山行政处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矿的违规处罚管理与安全奖惩制度使企业的合法权利和财产权职工生命与财产权达到保证杜绝人为的责任事故的发生,对有关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处理办法如下:

一、违规处理

1、本企业的一切从业人员属违规范围的未造成损失的都按照本企业的《违规处罚管理办法》内容进行违规罚款处理。

2、本企业属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内的工种范围人员发生违规,给企业与职工造成2000元损失的签订者的安全风险金,由企业全部扣除,同时依照《违规处罚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进行罚款。

二、违规有关事故责任人处理:

1、本企业的一切从业人员在违规中属主要责任者依事故调查报告为准,给企业造成医疗费用,赔偿费用和现场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本企业必须向事故主要责任人追赎该事故总经济损失(医疗、赔偿、费用、现场直接经济损失)的20%资金额。

2、通过事故调查后,主要事故责任人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同样接受事故调查处理,行政处罚执行。

3、事故责任人在事故中以触犯国家刑法的交有关施法机构进行追究。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与保险的主要事故责任人给企业造成直接损失的由事故主要责任承担该事故总额的40%经济责任,由本企业进行追赎。

五、执行时间;

本处理制度于2003年12月制定2004年1月公布于2004年2月1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危险杜绝事故为前提。

二、安全生产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除隐患严查处、勤督促。

三、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布置谁检查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在布置生产过程中必须同时布置安全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同时查生产质量与安全验收中同时验收安全与质量,评比同时将安全一并进行的“四同时原则。

四、按矿机构设置的管理由矿长全面负责安全生产,下设各工种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实行定期安全检查制。

1、全矿由矿长主持每旬一次安全生产自查,查现场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现场定人定时完毕,按期主持验收,并做好自查整改记录。

2、各工种管理主责任人员汇同安监科,必须按工种进行要求按时自查、同时做好现场防范安全工作和记录,对整改提出方案措施。

3、每月一次由矿长主持一次以上的安全专项研究许定工作。

并提出安全具体以上的安全整改具体措施方案,并报送业主。

4、安监科坚持日常进行各工种、地点的巡查,严格执行,重点对通风瓦斯,顶板等现场违规处罚,监督现场班,组长和其它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力度,作好各项记录记载工作。

五、工种的班组长属现场本班组的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必须上对矿、下对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六、各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预防应急处理能力,如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的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矿负责人汇报。

七、矿工会组织应每月参加矿的安全生产自查的总结评定工作,参加事故调查,纠正本企业的违章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由于矿山岩层变化,顶板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现场顶板安全人人有现,必须实行群策群力,管好这一项安全隐患。

一、每个作业人员必须提高技术素质,严禁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二、必须坚持“敲邦问顶”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支护,作业中必须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必须对顶板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自己是顶板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四、必须坚持坚持执行临时支护办法,预备支护材料必须做到“随人行、随手取”备材不少于三根。

五、顶板管理员所在的班组长是所在工作场所的顶板安全实施监察管理者。

对顶板管理负现场安全责任,实施巡查,布置,落实整改到位,消除隐患的责任。

六、顶板管理员和所在的班组长必须发挥,严查共管的现场顶楹管理作用,重处违章,打击冒险蛮干,纠正不正之风。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按照《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必须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班组与职工都必须遵照《安全生产法》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规定针对本矿制定以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凡一切生产场所,矿区地点一经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现场值班管理人员与矿领导负责人。

二、一切事故现场人员报告事故时必须报明事故地点人员原因。

危险危害性,事故发生概况。

三、所在生产场所和安全生产负责人与矿领导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上一级报告(矿长、业主)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矿上按报告后,按事故上报原则为:

1、安全性轻伤事故,现场处理后向业主报告

2、重伤事故一人,现场处理并报告业主在施救后向县项业管理局报告

3、发生多人(三人以上)轻伤事故两人重伤事故应立即向业主与县级管理部门报告。

4、发生一人死亡事故立即向业主报告立时向县级管理行政和当地政府报告。

在24小时内(遵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5、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必须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报告。

六、未按时报告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相关违法和经济处罚。

事故抢险制度

由于本企业属高危项业,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在预防中增强管理和安全补救措施如矿井一旦发生事故,做到有序待事故救护,抢险顺利进行,特规定本企业的救灾、抢险管理制度。

一、救灾抢险组织机构:

指挥职务

正常职务

职责

总指挥

矿长

1、了解掌握灾情2、决策措施方案

3、调动人力,物力4、制定新方案措施

副总指挥

副矿长

1、掌握全面灾情协助总指挥

2、调动人力投入抢险工作

3、总指挥不在行使指挥权力

安全调度

安监科长

1、全面了解掌握灾情2、指出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世间3、调动安全人员与设备

安全技术防范

技术负责人

1、提供矿井的一切技术资料2、提供事故救灾安全技术补充方案

联系组

办公室组

1、作好事故抢险记录和电话记录2、向上级汇报情况3、救嘉阳救护队支援。

机电组

机电班长

1、执行停送电任务

2、组织电、钳工、运输工待命

后勤供应组

工会主席

1、做好物资供应2、保障地面交通运输3、做好地面维持救灾秩序。

二、救灾抢险行动计划与要求。

1、矿井发生事故时,当班的现场管理人员必须通知地面并汇报情况。

2、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事故性质按本矿井灾害预灾处理计划方案进行。

3、一旦发生事故,一切人员必须按照事故性质按避灾计划处理要到达安全地点。

4、一般性事故发生所有人员必须停止生产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长)的安排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投入事故抢险工作。

5、所有救灾抢险处理人员必须听从指挥者的命令,在执行抢险任务中不能随意改变必须如实报告指挥人员批准后再执行。

6、各级人员一但接到事故报告,必须弄清事故性质地点,人数及可能遇难人员的地点范围。

7、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救灾处理计划是否召请相关救护队。

8、迅速组织人力,物力按规定计划进行抢险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组织学习情况记录

工种学习内容学时

参加人员姓名

考式情况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

一、为了防止瓦斯,煤尘爆炸漏电事故的发生,必须增强安全程度,采用快速断电技术,必须选型使用的入井电气为矿用防爆电气设备。

二、购置和入井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安全合格证,做好电气机械设备的入库入井检修保养登记帐,设备卡与井下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牌,实行“帐、卡、物、牌”四对照。

三、各机电作业人员必须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电气设备规定进行选安装检修维护的规定。

四、矿机电班必须每月进行一次机电设备安全性能大检查,并作好记录记载统计电气设备的完好率,防爆设备失爆率,电器设备的合格率。

五、矿各电气设备供电安装与安全使用性能,机电班每月必统计按月上报矿办对隐患提出整改措施方案和整改计划。

七、计算:

1、电气设备完好率=检查的完好台数/检查的总台数×100%

失爆率=检查出的失爆台数/检查的总台数×100%

电器合格率=合格台数/装用的台数×100%

2、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应注明电流、电压、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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