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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方:

(简称:

甲方)

劳务分包方:

(简称: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公司劳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结构类型:

1.4、层数:

1.5、建筑面积:

第二条承包方式:

劳务分包(含中小型机械和辅材)

第三条承包范围

1、工程劳务分包形式及范围1.1、劳务分包形式:

合同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劳务分承包,包工不包料(含中小型机械和辅材)。

1.1.1小型机具包括:

振捣棒、振捣器、铁锹、铝合金刮杠、灰车、平车、钢尺、卷尺、线锤、粉笔、毛笔、铅笔、墨汁、羊镐、大锤、电钻、扫帚、线绳、手提电锯、木工具、压刨、打磨机、养护胶水管、焊钳、焊把线、焊帽及安全防护用品、闸箱以外的电线、电缆、碘钨、电锤、电渣压力焊机、砼打磨机(片)等。

1.1.2辅材包括:

焊条、焊剂、铅丝、绑丝、支模用PVC管、塑料薄膜、胶带纸、模板隔离剂、养护液、钉子、氧气、乙炔、海绵条、钢筋保护层垫块、草帘子、尼龙绳、塔吊用钢丝绳、U型卡环等。

1.1.3机具包括:

包括但不限于5m卷尺、吊坠、线绳、水平尺、水平管、手工电锯、刀片、扫帚、养护砼用水管、吹风机、扳手、铁锹、平车等。

1.1.4劳保用品: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带、雨鞋、雨衣、手套、口罩等。

1.2、劳务分包范围:

工程施工图纸内所有工程及涉及到主体工程的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设计变更等的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工作内容有:

1.2.1、本工程结构施工蓝图范围内钢筋、模板、混凝土分项工程,包括基底混凝土垫层、防水保护层、筏板、独立基础、基础梁,主体结构柱、墙、梁、板、楼梯、电梯井、管道井、雨篷、阳台、栏板、飘窗、空调板、女儿墙等结构主体现浇构件(不包括二次结构的圈过梁、构造柱部分施工内容)。

1.2.2、主体结构外防护架搭拆、硬质防护、各楼层安全防护、电梯井的软防护及硬防护,安全通道及施工现场各机械防护棚搭拆;现场文明施工。

1.2.3、自备施工操作手头工具及劳保用品。

1.2.4、主体结构施工范围内,进场材料的装卸车及清理、归类码放整齐。

1.2.5、主体施工期间,信号指挥、电工、机修工及三级配电线路由乙方负责。

1.2.6、劳务方及时办理各项手续(劳务合同、劳动监察大队相关手续等合法务工手续),费用自理。

1.2.7、其他费用:

含三证一卡及管理费,在承包范围内不计取里工。

2、分项承包工作内容

2.1、乙方分包的总说明

1、劳务分包队伍必须配备相应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五人。

2、施工不分部位,不分所用材料种类,不分结构形状和难易程度,不分楼层,包干单价中已考虑。

3、工程施工时垂直运输方式:

主体采用塔吊,一个楼一部。

4、钢筋连接采用电渣压力焊、闪光对焊及电弧焊连接及机械连接。

5、砼全部采用商品砼。

6、各分项均包括技工、普工和配合工种及不可预见用工在内,包括预埋、吊洞等。

2.2、模板工程

2.2.1、甲方提供竹胶板、多层板及支撑体系,并运到现场,由乙方安排人员及时卸料。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且按规格码垛整齐。

2.2.2、模板工程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木模制作的配制,方木刨光,各种异型模板的制作安拆及小修。

浇筑混凝土时的看模、加固、冲洗、清捡模内杂物、堵缝、搭拆各种承重架子及操作架子;所用材料转运到现场指定地点修整维护,并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清理干净操作面上的垃圾,并运到现场指定地点;模板工程的全部费用包干单价中已考虑,均不得再发生其他任何费用(包括配合用工在内)。

2.2.3、现场的测量放线;复核主体结构各种预埋件的安装、主体部分的预留孔洞;每次砼浇筑时模板的看守:

周转材料上下车、场地内二次转运、垂直运转、材料的使用和保管以及预留孔洞的吊模、工具性制作,如高凳的制作等。

2.2.4、乙方必须保证各楼层天棚面的平整度,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天棚面平整度不符合要求,乙方无条件进行整改,因此造成的后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2.5、模板安拆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技术和安全交底。

拆模前,砼必须达到一定的养护期,经甲方同意方可拆模,拆除后的周转材料必须清理干净,转运至现场指定地点,并分规格堆放整齐以备用。

2.2.6、乙方在模板工程中必须确保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3、钢筋工程

2.3.1、甲方提供本工程设计图纸中所需的各种钢筋,运到现场;由乙方安排人员及时卸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且按规格堆码整齐。

2.3.2、钢筋制作:

场内钢筋进出加工场地的转运(人工搬运)、解捆、平直(调直、拉直、敲直)、切断、弯曲、取料、挂写牌子、放线、垫模、清理短钢筋、焊接、板凳铁的制作、定位钢筋的制作等钢筋制作的全部费用包干单价中已考虑,均不得再发生其它任何费用(包括配合用工在内)。

2.3.3、各种预埋件的安装。

2.3.4、乙方负责提供所需钢筋规格、数量,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钢

筋放样表一式叁份)交于甲方。

乙方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计划负责,如因计划不准确造成现场钢筋不足或过剩,所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3.5、在混凝土浇筑时,乙方必须安排钢筋工跟班作业,对钢筋进行保护校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浇筑成型的砼内钢筋变形严重,并经扫描不能通过验收,乙方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3.6、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未按双方核定的钢筋下料单下料,出现下料错误,则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处以乙方500-1000元/次的罚款;乙方对已完成的钢筋绑扎工程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甲方,甲方组织验收;乙方专业钢筋工长陪同甲方参加建设单位、质监部门及监理部门的质量检查、验收,对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2.3.7、乙方的特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上岗,同时交由甲方备案;如发生现场有无证操作现象,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元/次的违约金。

2.3.8、乙方在制作钢筋时,钢筋实际用量必须控制在定额用量的97%以内,如超出,则超出部分按当时的市场价进行处罚,如节约在3%以上,则多节约部分按市场价的一半进行奖励。

2.3.9、乙方在钢筋施工程中必须确保文明施工,否则按如下原则实行罚款:

钢筋要按规格、直径、级别、成品与半成品分类整齐堆放,严禁混乱堆放,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严格按下料单下料,并对半成品钢筋按层次、部位进行标识,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每日下班前,要将操作面上的铁丝、绑丝、钉子、焊条等清理干净并入库,做到工完场清。

2.4、混凝土工程

2.4.1、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其他如振动棒、车、砼工铲子、刮尺、塑料桶、砂板、雨鞋等工具均由乙方提供。

甲方提供三级配电,三级配电箱以外的线均由乙方提供。

2.4.2、砼施工:

包括布泵管、拆泵管、移泵管、清洗泵管、临时通道铺设、搭拆架子、架板、模板浇水湿润、砼入模、浇筑、振捣、收捡落地砼、配合试验取样、清洗各种设备、机具、用具及找平、拉毛、收面、覆盖(包括覆盖物运输、清除)垫块制作、养护、模板拆除后楼层清理等分部工作内容。

2.4.3、配合混凝土布料设备安装与提升。

2.4.4、砼工程应确保结构的几何尺寸、标高、轴线达到设计要求,表面垂直度、平整度符合规范要求。

2.4.5、混凝土质量缺陷的修补打磨用工,混凝土成品保护用工,由乙方负责。

2.5、安全防护

2.5.1、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全过程的内脚手架、外脚手架、四口五临边防护、电梯井架、砼跑道、上下料平台的搭设、翻转或提升、脚手架板及封板、钉安全挡板、踢脚板、密目网张挂、海底网搭设、张挂并拆除(含以上所有内容),以及日常检查和维护(含政策性检查时的整改和维护)。

2.5.2、满足文明施工需要进行的架管刷油漆和现场临时搭设的架管栏杆包括基坑围护、安全通道、各机械操作棚的搭设、拆除、日常检查维护(含政策性检查时的整改和维护),要求达到山西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要求。

2.5.3、乙方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乙方应

派专人对脚手架实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5.4、架子搭拆不分施工部位,不分架子工程量多少,不分架子高度,不分使用材料种类,包干单价中均已考虑。

2.6、文明施工

2.6.1、分项工程施工工完场清,保持施工作业层整洁有序。

2.6.2、施工期间生活区、施工区、施工作业面、卫生清扫保洁、进场料具的堆放与码垛等。

2.6.3、各类安全文明、宣传标识的挂设。

第四条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

4.1.1、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评定以质监部门结构质量评定结果为准,综合评定分数达90分,质量评定不包括砌体及安装工程等);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返工或返修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包括材料费),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2工程质量管理要求

4.2.1、甲乙双方在工程质量管理上要紧密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商讨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及施工技术方案,精心组织,周密施工,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等级和质量标准。

4.2.2、甲方技术部门根据图纸设计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向乙方全面提供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乙方有义务遵照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组织施工。

4.2.3、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设置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服从甲方质量方面的统一管理。

4.2.4、乙方接受施工任务后,由甲方工长向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每道工序完工后由乙方负责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验收,甲方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完善书面验收手续。

4.2.5、乙方应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认真全面熟悉施工图,对施工图中存在疑问的部位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在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乙方未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违反有关施工规范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2.6、甲方负责测放建筑物控制线及楼层标高控制点,乙方负责测放细部分线及门窗洞口线,甲方进行检查复核。

4.2.7、主体砼浇筑(特别在夜间施工时),乙方现场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监督并配备钢筋,模板技术人员跟踪检查,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现一次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200元。

4.2.8、在施工中,若乙方管理人员不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违规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现场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2.9、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要及时整改,若拒绝整改或未及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1000元的违约金,造成的损失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4.2.10、如违约责任情况属实,而乙方责任人拒绝在罚款单在上签字,

甲方有权将各项违约金直接从劳务费中扣除。

第五条工期

5.1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月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月日

有效工作天数:

本工程的施工工期,自垫层开始之日起350日历天,分部工程工期按照甲方编排的总工期、月、阶段进度计划按时完成,乙方不得已任何借口拖延工期。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目标不能按期完成,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

5.2、本合同工期包含以下内容:

5.2.1、节假日及农忙季节对工期的影响:

5.2.2、雨季对工期的影响:

5.2.3、各分包工程穿插施工对工期的影响:

5.2.4、材料进场、水电供应等意外情况对工期的影响。

5.3工期违约

5.3.1、乙方必须按甲方现场施工进度要求组织施工作业,保证阶段施工和整体工期符合甲方进度计划安排。

5.3.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阶段施工工期延误,甲方给乙方以每元/天的处罚,并督促乙方弥补损失以保证整体工期的实现。

经补救致使整体工期达到预期效果时,罚金可追还,经处罚教育仍未见成效并经确认对整体工期造成延误时,视为乙方违约,违约罚款为劳务分包总价的3%。

第六条安全文明

6.1安全目标

6.1.1该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目标为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4‰以下频率;不发生机械设备伤害、火灾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职业病发病率为O。

6.1.2该工程施工按山西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管理,现场和工作面随时保持清洁,在实际运作中不另增加费用。

6.2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6.2.1、甲方负责按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法规,提供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志设施,并为安全措施、方案提供相应的设备、设施料,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生产制度、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操作。

6.2.2、材料堆放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布置。

6.2.3、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电气线路等,在使用前要经双方检查验收,并办理交接使用手续,由乙方进行管理。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要立即报告甲方解决,乙方不得冒险作业。

6.2.4、乙方自备安全帽,且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2.5、甲方在检查安全工作时,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按200元/次给予经济处罚。

6.2.6、乙方要做好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规定及时整改,复查,严禁在隐患没有消除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6.2.7、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的规范制度;必须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法

规,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应记录。

6.2.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要求正确使用“安全三宝”等劳动保护用具,如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正确使用“安全三宝”的,甲方可以向乙方收取50元/人次的违约金。

6.2.9、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现场不能通过安监部门的检查时,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2.10、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甲方,在抢救伤友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6.2.11、乙方负责在现场上所有乙方人员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或连带经济、法律责任,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施工现场由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6.2.12、乙方所属人员在施工工地围墙以外发生的伤亡事故及因违反法律、法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造成的伤、残、死亡和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一律由直接责任者和乙方负责。

6.2.13、乙方未上工人员在场地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2.14、乙方在组织施工时,必须按照文件所规定、现场具体环境卫生标准及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对现场场容、场貌予以保持、维护,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清,现场材料堆码整齐、道路通畅。

6.2.15、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派专人进行打扫洒水(含生活区、厕所及大门外等地方)。

6.2.1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等单位组织的各种检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检查不合格,乙方负责无条件整改,由此增加的文明施工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视其情节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200-1000元/次的违约金。

6.2.17、工人宿舍不得私拉滥接电源,违者罚款50元/次。

6.2.18、乙方所属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社会治安、消防管理制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并向甲方交纳500元以上的违约金;严重者甲方有权将其报送当地执法机关。

6.2.19、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未经允许乙方现场人员严禁进行电气操作及动火、高空作业。

6.2.20、甲方应提供能够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材料、设施、机具、标牌、标识、标志,乙方配合现场布设工作。

6.2.21、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卫生,严禁乱倒垃圾和随地大小便,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施工作业区域各施工工序交接时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6.2.22、若乙方未按文明施工地标准要求员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出现脏、乱、差、野现象,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处罚金额为1元/m2。

第七条施工方案

7.1、模板工程:

本工程剪力墙、框架柱采用多层板。

顶板、梁结构采用双镜面竹胶板、碗扣杆配丝杆顶托模板支撑加固体系,阳台栏板、飘窗板、装饰线等结构构件采用竹胶板。

7.2、钢筋工程:

本工程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片采用钢筋焊接马凳支撑,钢筋水平连接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连接,竖向钢筋连接采用电渣压力焊连接,墙体钢筋采用梯子筋控制垂直及水平间距,主体工程墙体及暗柱钢筋HRB335-12以上采用电渣压力焊连接,HRB400-12以上水平及竖向采用机械连接或绑扎搭接,梁钢筋HRB335-12以上采用闪光对焊HRB400-12以上采用机械连接。

7.3、混凝土工程:

本工程采用全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垂直水平输送采用混凝土输送泵输送、布料机布料,结构板面混凝土面层采用细拉毛处理,若局部需塔吊或人工运输,不增加费用。

7.4、安全防护:

本工程外脚手架一层以下搭设双排架,以上采用悬挑双排脚手架,脚手架采用50厚木板铺设,钢管需在上架前涂刷油漆。

临边及洞口防护采用钢管护栏,电梯井水平隔离层采用硬软防护,并隔一间一设置。

脚手架立管要用经纬仪检查,水平管要抄平拉线,安全网要绷紧、挂好。

第八条施工管理

8.1、质量要求

8.1.1、甲乙双方均须认真执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案例》,并按相应施工图纸、相关图集规范、标准组织施工作业,保证施工工程质量优良。

8.1.2、乙方必须保证在技术上服从甲方的指挥,按甲方的管理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并保证其施工操作符合相应规范规程要求;若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并赔偿甲方的材料损失。

8.1.3、若乙方不能保证按合同质量标准交验,工程结算时罚工程劳务费5%,并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

8.1.4、若出现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返工,乙方除自负劳务重复用工外,还应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物质损失和与此相关的间接损失。

8.1.5、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完成月质量控制目标的或不服从质量管理的按当月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95%计。

8.2、安全要求

8.2.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当地政府的各项安全条例规定。

8.2.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做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拆和管理、维修等工作,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8.2.3、乙方选用的特殊工种及各类机械操作手必须保证持证上岗,并按作业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操作,做好使用维修记录,保证机械使用安全。

8.2.4、乙方应按规定与施工人员签定劳务合同,并为其办理相关的保险业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应负责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8.2.5、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查、鉴定。

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甲方加以必要的协助。

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8.2.6、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时,甲方项目部有权依据检查认定结果,对乙方进行责任处罚并督促纠正。

经处理教育仍未见成效,并经甲方相关部门确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乙方原因的安全事故时,视为乙方违约,违约罚款1元/m2。

8.2.7、若因安全管理不达标,除全部承担政府行政监督部门的罚款外,还应赔偿因此造成停工整顿的全部损失。

8.2.8、安全管理不达标,即使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未罚款,仍按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的95%计。

8.3、文明施工要求

8.3.1、甲乙双方均应认真执行国家及山西省文明施工和环保管理的各项规定,积极组织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活动,做好现场责任区的环保及卫生工作,保证现场责任区文明施工达文明施工标准。

8.3.2、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按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现场场地硬化、清理、清扫等工作,做好现场整洁有序,材料分类堆放整齐,每天活完料净脚下清。

8.3.3、若乙方文明施工不达标,除全部承担政府行政监督部门的罚款外,还应赔偿因此造成停工整顿的全部损失。

8.3.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不达标,即使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未罚款,仍按当月所完成工程总价款的95%计。

8.4、物资供应

8.4.1、甲方要求乙方设两名责任心强又懂业务的专职材料员,负责与甲方材料部门配合,进行计划领料、材料管理和材料成本预算。

8.4.2、工程中所需的施工材料均由甲方供应到施工现场以内,施工现场外(500米外)材料倒运发生用工按实际发生计算,周转材料场内装卸、搬运、清理、码放及各种材料倒运用工,租赁站进退装卸用工由乙方负责。

8.4.3、现场材料、设备的发放、领用由双方材料员共同签单,每月进行耗量统计,工程实体主要材料按定额指标核定用量。

工程周转材料用量为:

8.4.3.1、木模板投入量按项目支模方案确定,乙方报总量计划,报甲方审核后限额领料。

节约用量由甲乙双方5:

5分担,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

回收时乙方必须进行清理、除钉、归堆。

不经批准随意锯割的,将给予相应价格加倍罚款。

8.4.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供材料、设备质量把关,如明知存在质量问题未进行反馈,仍然使用于工程实体造成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8.5、设备供应及使用规定

8.5.1、工程中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根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提供,甲方提供的设备内容为:

钢筋机械、木工用圆盘锯、塔吊、电梯、混凝土输送泵、布料机。

8.5.2、甲方提供的现场设备由乙方负责委派相应操作手持证上岗操作和保养,其操作及保养严格执行相应的技术操作规程及甲方机械设备管理规定,违反操作规程及管理规定造成的保养不当,人为损失或机具丢失,由甲方设备管理部门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按其设备价值决定赔偿额度。

第九条劳务报酬

9.1劳务综合单价:

元/㎡(按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核定按照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执行。

不得再向甲方及其他分包单位要求增补费用或签工。

该价格包含辅材及包含劳务公司收取的管理费,不包括劳务人员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9.2承包范围外劳务报酬计取方式:

9.2.1临建砼路面、钢筋及木工场地硬化、塔吊基础等混凝土工程及室外土方回填工程,基础垫层以下(不包括垫层)挖桩间土、抹灰、回填土等均执行山西省2005年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直接人工费为结算基数,并计取40%人工管理费。

9.2.2里工按元/个计算(每里工按10小时计算)

9.3劳务报酬的调整因素

9.3.1、施工中变更洽商增减,以设计方、建设方、监理方、甲方现场签证变更为准,变更洽商增减单项劳务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不进行累计计算)内时不作调整,超过1000元以上的劳务费用按实调整。

发生经济调整时,调整依据为2005年《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元/工日进行核增减。

9.3.2、由于甲方责任,施工中出现材料供应不及时、设计变更、机械设备无法保证作业需要的情况,导致停工六天以内(包括6天),由乙方自行调整施工,连续停工超过六天,乙方应及时用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签证,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顺延,其停工补偿费按元/工日计算,如乙方不按程序申办停工签证手续,结算时甲方一概不予受理。

9.3.3、由于变更增加建筑面积的,甲方按平米单价给乙方结算;由于变更未增加建筑面积的,不增加任何费用;由于变更造成返工的,甲方按所返工的实际工程量以2005年《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加25%取费给予结算。

9.3.4、甲方安排指派的工程外用工,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其费用由甲方相关人员签字后,从乙方结算费用中扣除,其外用工计算执行2005年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计算工程量及相应综合工日单价计算。

无法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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