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铝用炭素生产余热利用技术规范》编制说明送审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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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铝用炭素生产余热利用技术规范》编制说明送审稿

 

行业标准

《铝用炭素生产余热利用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澳海炭素有限公司

标准编制组

2018年9月

行业标准《铝用炭素生产余热利用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一、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要求,根据该计划的安排,由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澳海炭素有限公司主持制定《铝用炭素生产余热利用技术规范》的标准起草工作,计划号为2018-0502T-YS,标准任务完成时间为2020年。

1.2、参编单位及工作组成员

本标准归口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8),轻标委秘书处负责组织协调,吸收国内有影响的设计、生产、施工、科研院校、使用单位等参加标准的起草工作,根据工作需求确定了参与本标准的单位有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洛阳万基炭素有限公司、山西晋阳碳素有限公司、江苏中商碳素研究院、济南中海碳素、山东信发碳素等单位。

1.2.1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于2003年,于2017年7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是中国最大的独立专业的预焙阳极企业,也是全球最大的独立炭素产品制造商和供应商。

目前索通公司预焙阳极总产能86万吨/年,年出口预焙阳极30多万吨,预焙阳极产量位居全国第一位,出口量连续九年位居全国第一位,产品销往美国、加拿大、欧盟、中东、澳大利亚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炭素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炭素行业清洁示范企业、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节能减排示范企业。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利用石油焦为原料、集科研与生产预焙阳极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历经二十年的发展,已拥有固定资产12亿,年产值20多亿元,已形成和在建产能共计100万吨,成为中国铝用炭素行业的领军企业,在国内和国际同行业中具有很高的信誉度和知名度,主营产品每年出口2亿多美元、占本行业份额22%以上,连续九年在行业排名第一。

连续多年在德州市出口企业中排名第一,缴纳税收过亿元,为地方经济做出了突出贡献。

公司主导产品为铝电解用预焙阳极。

公司根据国内外不同电解铝用户需要和电解槽使用要求,对现有阳极厂生产系统不断进行优化升级,尤其是针对原料掺配、煅烧、成型、焙烧等工艺控制的重要工序,研究和开发出了适合不同槽型、不同电流密度条件下使用的优质预焙阳极产品。

逐步实现了企业内部研究与开发的制度化,通过集研发、生产、销售三位一体,形成了研发、生产、销售三者互动的健全机制能。

不断地努力创新和发展,围绕铝工业,发展冶金矿业相关产业,努力打造技工贸、产学研一体的综合性企业,以中国经济发展为依托,以集团化、国际化和专业化为目标,实现了企业跨越式发展。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炭素材料研发领域实力雄厚。

公司在2008年12月经省科技厅批准建设“山东省石油焦资源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开发队伍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研发队伍主要由国内外名校博士、硕士和本科生组成共100余人,并外聘国内外铝用炭素行业著名专家担任技术顾问。

公司每年拨付研发费用,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3%。

中心具有高级技术职称18人,中级技术职称40余人。

研发中心现拥有各类仪器、设备、设施的总价值近5000万元人民币,拥有我省最大的铝电解用炭阳极产品检测中心。

中心拥有的各类国际、国内先进设备、仪器均从国外知名厂家进口。

检测中心由预焙阳极分析室、石油焦分析室、煤沥青分析室、天平室、样品室和资料室等六部分组成,是国内铝用炭阳极分析项目最为齐全的实验室之一。

2010年获批“省高新技术企业”;2013年新建研发中心投资1.5亿元,是国际同行业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研发中心;在这个平台上拥有省级院士工作站,国家CNAS认证的实验室,是山东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对外合作方面,建有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中瑞铝用炭素合作研究中心、山东省外贸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

2010年4月索通发展检测中心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委的认证,成为独立的检测和分析实验室。

这是目前我国规模最大、分析项目最为齐全的石油焦及炭素产品检测中心之一。

同时,公司也取得了一批重要的科研成果,在炭素材料制造行业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2012至今炭素材料制造方面共承担绿色制造相关省市级科研项目3项。

2010年至今炭素材料板块获得省部级奖项12项,市厅级奖项2项。

2010年,获得中国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协会颁发的“全国炭素行业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称号,“山东省节能减排示范企业”称号。

2014年,中国炭素行业协会授予“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称号。

2014年被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授予“铝用炭素材料系列标准研制创新示范基地”。

并且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研发水平和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多次参与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制定。

主持参与制定了国家及行业标准共计33项。

其中国家标准20项,行业标准13项。

主持制定标准22项,参与制定标准11项。

主持制定的多项标准获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标准优秀奖二等奖”。

拥有授权专利50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41项。

发表论文共计56篇,出版专著1部。

1.2.2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创建于1987年,注册资本1.95亿元,总资产33亿元,员工3000人,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铝用炭阳极生产、技术研发基地,年产炭阳极50万吨,年出口炭阳极25万吨,国内铝用炭素的领军企业,为铝用炭素标准研发示范基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铝业集团理事单位,全国有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员、炭素分会副会长单位、武汉科技大学博士后创新实验基地,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的碳素检测实验室,国家级煤化实验室,山东省碳素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率先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1996年,公司与世界上最顶尖的炭素技术权威——瑞士R&D公司合作。

投资200万美元采购瑞士R&D公司和德国布鲁克公司设备,具备对外送样检验、仲裁的资格。

先后荣获山东省科技创新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等称号,在国内外同行业享有较高的声誉。

公司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拥有专业技术人员200余人,技术力量和人才实力非常雄厚,一直致力于铝用炭阳极技术的试验与研究,与国内外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合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0余项,实用新型专利50余项,创新成果80余项。

公司具有专门的标准工作的科室,标准工作由专人负责,具有国家及行业标准起草资格,是有色标委会轻金属技术委员会委员委员,具有标准的审定和评审能力。

曾承担了多项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任务,修订起草标准数30余项。

公司拥有数十项行业领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核心技术,多年来在铝用炭阳极传统产业进行升级改造,推进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成为节能环保的典范。

公司以高深的技术研发,有效促进了铝用炭素生产的节能、降耗、减排、增效,极大的提升炭阳极生产技术,有力推动了铝用炭素技术的进步,并引领着整个铝用炭素行业的不断发展。

1.2.3济南澳海炭素有限公司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创建于2001年,注册资本2400万元,占地15万平方米,现有员工800余人,工程技术人员225人,主要从事铝用炭素制品的生产、研发与经营,主导产品为铝电解用预焙阳极。

2017年实现销售收入252712.25万元,出口创汇7638.56万美元,利润24358.03万元,税收11806.7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8.03%、112.37%、23.26%。

公司现有生产设备先进齐全,技术力量雄厚。

公司与湖南大学建立了长年技术合作关系,世界上最顶尖的炭素技术权威——瑞士R&D公司为澳海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公司投资2600万元建立的技术中心,全部检验、检测设备和工艺试验设备从瑞士R&D公司和德国布鲁克公司进口。

截止目前,公司共取得52项国家专利,其中发明专利7项;拥有12项省级科技创新项目、1项自主创新计划、1项省火炬计划,公司累计取得了10项省级以上科技成果,3项市级科技成果。

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GB/T23331能源管理四体系整合认证,先后被评定为“中国预焙阳极出口生产基地”、“山东百强私营企业”、“山东省清洁生产先进单位”、“济南市创新型企业”、“济南市节约集约用地示范企业”、“全市十大外贸出口企业”、“泉城十大敬老企业”;公司“VASTSEA及图”商标被评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VASTSEA”牌铝电解用预焙阳极被评为“山东名牌产品”。

经营方面,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开拓原则,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完全满足客户的质量需求,收获了良好的口碑。

产品销往十多家国内大型铝厂,并在北美、北欧和中东等国家和地区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技术中心,在准确掌握本行业最新科技动态的同时,及时研发行业前沿技术课题。

未来,公司计划用5—7年的时间,实现炭素的清洁生产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建成横跨电解铝、工业硅、钢铁、电力四大行业,拥有四大类、上百规格产品,年产值突破50亿元的炭素生产基地,力争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1.3工作过程

1.3.1开展的阶段工作

《铝用炭素生产余热利用技术规范》标准制定立项计划任务下达后,由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牵头成立了《铝用炭素生产余热利用技术规范》标准制订工作小组,2018年4月份组织成立了起草小组,起草人员主要由索通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公司山东预焙阳极生产中心生产、技术质量、动力车间等部门的技术骨干组成。

制定了工作计划,查阅、收集和整理了大量国家及行业内相关的参考资料。

组织编制组成员走访有关生产、设计、使用、生产等单位,了解国内铝用炭素生产余热利用技术情况,同时收集国内同行业有关技术资料及应用情况,为制定标准打下基础。

工作(研究)途径及方法为:

通过搜集相关资料,在同行业内开展现场调研工作,沟通和听取同行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和汇总调研情况,编写标准草案稿。

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在同行业内广泛征求意见。

汇总征求意见,修改标准。

完成标准预审稿及编制说明,召开预审会,听取专家意见修改和完善标准。

完成标准送审稿及编制说明。

召开审定会,听取专家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标准报批稿。

本标准起草小组首先根据我国铝用炭素生产过程中的罐式煅烧炉、回转窑、焙烧炉等具体情况和发展趋势,再结合本公司预焙阳极生产余热利用技术情况,以及其他行业的余热利用技术标准情况,编写出了标准草稿,并经标准起草小组多次讨论、修改后最终形成了标准草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8年8月,标准编制组通过采取现场调研与资料信函调研、邮件等方式相结合向中铝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夏宁平炭素、内蒙古霍煤通顺碳素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南山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东方希望、济宁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澳海炭素有限公司等同行业内三十多家单位进行了广泛征求意见,收集同行业的反馈意见,汇总整理完善标准稿。

2018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行业标准《铝用炭素生产余热利用技术规范》任务落实会在中国有色金属标准化委员会轻金属分会秘书处的主持下在天津市召开。

来自同行业五十余名专家参加了会议。

标准项目得到了与会同行的积极响应,对提出的标准稿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与会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单位积极参与本项目的制定及后续调研工作。

2019年6月24日-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行业标准《铝用预炭素生产余热利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讨论会在中国有色金属标准化委员会轻金属分会秘书处的主持下在山东青岛召开。

来自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济南澳海炭素有限公司、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信发、万基铝业、辽宁忠旺、内蒙古霍煤鸿骏、株洲火炬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等十几个单位的二十余名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提出的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

根据本次会议要求,会后对国内同行对烟气管道流速、蒸汽参数、余热回收系列利用率相关指标展开调研工作。

请参会的济南澳海炭素有限公司、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万基铝业、山东信发、辽宁忠旺、内蒙古霍煤鸿骏、盐城蓝丰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帮助提供相关指标和数据。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2.1编制原则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有色金属标委会轻金属标委会秘书处的工作流程,以铝用炭素行业发展为主要依托,结合国家及行业发展需要,注重国内同行业实际情况,收集相关数据,达到以事实为依据的编制原则。

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科技发展和加强市场引导。

体现国家的节能减排和铝用炭素行业振兴发展的精神,对铝用炭素生产余热利用技术的设计、施工、运行、验收等内容作出规定。

体现余热利用技术发展状况,加强市场准入要求,规范市场。

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在调查铝用炭素生产余热利用技术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技术要求及规范。

(1)科学性原则;本标准在对国内预焙阳极生产用煅烧设备罐式煅烧炉、回转窑、焙烧炉烟气余热利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确定本标准。

(2)适用性原则;本标准是在对国内同行业生产厂家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技术发展水平及测试数据确定技术指标取值范围,对我国铝用炭素的生产余热利用的技术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适用性。

(3)可证实原则;本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均来自于国内铝用炭素余热利用技术的实际及调研取得的数据,可满足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规范性原则;本标准制定时遵循了GB/T1.1-2009中《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给出的规则,文本格式规范。

2.2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国家节能减排和《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计划(2017-2019年)》(工信部节〔2017〕110号的精神要求,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引领作用,促进工业能效提升与绿色发展。

按照《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工信部联节〔2016〕304号)、《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工信厅节〔2014〕149号)要求,优先支持工业节能和绿色制造体系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究。

重点支持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的工业节能标准(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重点用能设备产品能效、节能技术规范、节能监察、能源计量、能效测试等),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标准(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以及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标准。

推广铝用炭素生产余热利用技术,推进铝用炭素行业节能减排技术的发展,为铝用炭素生产余热利用技术的新建、扩建、改造等项目提供立项、设计、安装、验收、监督等依据。

铝用炭素的主要原材料是石油化工的副产品石油焦和煤化工的副产品煤沥青。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必须持续发展石化工业和煤化工业,我们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石化和煤化工生产国,每年产生大量的石油焦和煤沥青,如果没有铝用炭素行业的消耗,这些生产中产生的副产品只能被低效利用和堆放,成为污染环境的重大隐患。

目前,我国每年产生的石油焦和煤沥青约有50%被铝用炭素行业利用,每年可为石化及煤化工行业带来几百亿的巨额利润(资料来源:

中国环境网《变废为宝首先应变思路》)。

可以说,铝用炭素行业是石化及煤化工行业节能减排的重要“功臣”,也是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的典型行业。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石化和煤化工业的副产品作为原材料,实现了资源综合利用;第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全部都能回收循环使用;第三,厂房建设时使用的耐火砖,乃至烟气净化过程产生的焦油都可回收;第四,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余热,对其进行回收利用可实现节能减排,并节约生产成本。

 

2.3本规范的特点

规范编制过程中对国内铝用炭素行业余热利用技术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

规范的编制参与人员以铝用炭素生产企业中生产第一线的技术管理人员为主。

规范中体现了用数据说话。

包括铝用炭素生产企业生产线的余热烟气温度指标。

2.4规范的主要内容

标准编制组在规范编制过程中收集整理查阅了相关收集规范,并重点研究了以下标准:

DL/T5190.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DL/T5054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YS/T131炭素制品生产炉窑能耗限额

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

GB15600炭素生产安全卫生规程

GB18073炭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23971有机热载体

GB24747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

GB25465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50049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126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4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5027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16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50765炭素厂工艺设计规范

本规范共分为7部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原理与流程、技术要求、技术指标以及附录。

2.5规范的主要技术要点

(1)本规范适应国家对铝用炭素行业节能减排的要求,首次提出我国铝用炭素行业生产余热利用技术规范;

(2)本规范考虑国内铝用炭素生产余热利用技术的发展水平,首次提出我国铝用炭素生产过程烟气余热利用按热效率分梯级回收,分为三个部分进行回收利用。

(3)铝用炭素生产余热利用技术本着在满足铝用炭素生产和生活用热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炭素生产线余热资源。

三、规范条文说明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用炭素生产过程中罐式煅烧炉、回转窑、焙烧炉等的余热利用技术的基本要求,适用于铝用炭素生产新建、扩建、改建原料煅烧炉,焙烧炉余热利用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行等过程。

充分考虑铝用炭素生产工艺特点的基础上,针对生产过程中的余热资源状况、利用技术、利用方式、实际生产余热特点,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促进铝用炭素企业节能减排,充分回收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低温烟气余热,减少废气对大气的污染,提高余热利用效率,特制订本标准。

新建铝用炭素生产煅烧炉及生坯制品焙烧炉余热回收利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对已投产的并不属于国家规定近期淘汰的煅烧炉、回转窑、焙烧炉,应根据生产规模、建设条件制定余热回收利用改造方案。

铝用炭素生产余热利用方案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环境、建设条件,通过对方案进行比较后确定最佳方案。

铝用炭素生产余热利用工程建设与管理除应遵循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焙烧炉烟气余热利用参照煅烧炉烟气余热利用。

2规范性引用标准

本规范中引用了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技术规定、设计规范等方面的标准15项。

3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中对14条术语进行规范,并对每一条术语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4原理与流程

4.1余热热源

铝用炭素生产企业包括预焙阳极厂、铝用阴极厂和糊料厂等。

图1所示铝用预焙阳极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2所示铝用阴极炭块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1铝用预焙阳极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2铝用阴极炭块生产工艺流程图

铝用炭素生产其原料煅烧热处理、成型生坯进行焙烧或石墨化过程需要在炉窑内进行,包括罐式煅烧炉、回转窑、敞开式环式或带盖式焙烧炉、石墨化炉等主要热工设备。

这些铝用炭素窑炉在原料煅烧、生坯焙烧或石墨化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烟气余热,因而,铝用炭素余热资源主要包括原料石油焦、无烟煤煅烧排出的高温烟气,生坯制品焙烧排出的低温烟气,煅烧原料冷却水系统余热等。

石墨化炉由于热量不稳定,烟气热量主要由炉顶散发出去,目前没有进行利用。

铝用炭素生产主要余热热源如下表1所示:

表1

余热来源

余热类型

温度范围

位置

罐式煅烧炉

烟气+冷却水

800-1100℃()

烟道+冷却水套

回转窑

烟气+冷却蒸汽

800-1200℃

窑头+窑尾

焙烧炉

烟气

<300℃

烟道总管

电煅炉

烟气+冷却水

300-1070℃(60-80℃)

挥发道+水套

石墨化炉

烟气

300-1500℃

炉顶散发

通过在国内几十家铝用炭素同行使用的煅烧炉类型,烟气温度范围的调研结果如下表2所示:

表2

序号

公司名称

铝用炭素

产能/万吨

煅烧炉

类型

烟气温度

/℃

1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76

罐式煅烧炉

800-1100

2

济宁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5

罐式煅烧炉

850

3

济南澳海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60

罐式煅烧炉

800-1000

4

宁夏宁平炭素

4.3

电煅炉

300-1070

5

济南华阳炭素

18

罐式煅烧炉

850-1100

6

山东兖矿铝用阳极有限公司

8.2

回转窑

900-1100

7

中铝青海分公司

15

回转窑

≤1000

8

兰州分公司

20

回转窑

≤1000

9

贵州分公司

18

回转窑

≤1000

10

广西分公司

7

回转窑

≤1000

11

山东华宇

7

罐式煅烧炉

850-1000

12

青沂山新材料煅烧基地(一期)

60

罐式煅烧炉

850-1000

13

山西新材料

18

回转窑

≤1000

14

山西华圣

7

罐式煅烧炉

850-1000

15

包头铝

7

回转窑

≤1000

16

抚顺铝

15

罐式煅烧炉

850-1000

17

连城铝

42

回转窑

≤1000

18

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

15

罐式煅烧炉

700

19

中铝沂兴炭素有限公司

60

罐式煅烧炉

850-900

20

河南万基控股集团石墨公司

30

回转窑

800-1100

21

新疆农六师碳素有限公司

60

罐式煅烧炉

850

22

山东信发碳素

55

罐式煅烧炉

850

23

南山铝业碳素厂

48

罐式煅烧炉

900-1050

24

济南中海碳素

40

罐式煅烧炉

950-1000

25

辽宁忠旺集团

50

罐式煅烧炉

850-950

26

中商炭素研究院有限公司

50

罐式煅烧炉+回转窑

890/900-1025

合计

935.5

从表中调研结果看,本次国内同行调研铝用炭素产能达到935.5万吨,2018年中国铝用炭素产能近2900万吨/年,全年产量达2000万吨,调研企业产能占国内铝用炭素产能约三分之一,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其中采用罐式煅烧炉煅烧的企业达到16家,铝用炭素产能占79.7%,采用回转窑煅烧的企业达到9家,而产能不到20%,采用电煅炉煅烧的企业1家。

这说明我国铝用炭素行业采用罐式煅烧炉进行原料煅烧已经成为主流。

煅烧设备选用罐式炉煅烧技术,正常生产过程中,充分利用延迟石油焦内的挥发份燃烧热量,尽量减少燃料消耗,正常生产不使用燃料。

同时加强密封,减少炭质烧损,使得石油焦烧损小于3%。

而且,罐式炉煅烧系统大负荷用电设备较少,吨煅烧焦工艺电耗大大减低,每年可节约大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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