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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第一章概述

1.1、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切实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规范、管理、指导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营造安全、健康的施工环境,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可控、在控、能控。

特制定天津中电晟发太平镇窦庄子一期95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1.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2.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2.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1.2.6、建设部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1.2.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2.8、《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

1.2.9、《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试行)》;

1.2.10、《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2.11、《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1.2.12、《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1.2.1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1.2.1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1.2.15、《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

1.2.16、《输变电工程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

1.2.17、《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细则》

1.2.18、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及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规定、制度及相关要求。

1.3、工程简述

1.3.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天津中电晟发太平镇窦庄子一期95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天津中电晟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天津市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天津市津典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

2250011 m2

开工日期:

2016年05月15日

完工日期:

2016年06月30日

1.3.2、工程规模

太平镇窦庄子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场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窦庄子村。

项目总体规划约为160MWp,总占地面积约为5200亩,分2期规划。

一期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总容量为95MWp,占地面积约3300亩,其中农光互补容量75MWp,占地约2500亩,渔光互补容量20MWp,占地约800亩;二期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容量为65MWp,占地面积约1900亩。

一期、二期相继建设。

本次规划为一期95MW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水平面年平均总辐射量达到5155兆焦/平方米。

光伏电站25年年等效利用小时约1242小时,年平均上网电量约11875.59万千瓦时。

本项目光伏组件个数为367840个,实际装机容量为95.6384MWp。

本项目为一期95MWp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利用鱼塘及设施大棚上方空间进行光伏发电场建设。

拟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一期、二期各出1回110kV线路接入港西220kV站110kV母线。

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95MWp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土建工程主要包括站区内95MWp太阳能电池组件支架基础、箱式变压器基础、门卫室、围墙、道路以及场地道路等。

电气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支架安装、组件安装,逆变器、控制器、变压器、配电箱柜等电气设备安装,电缆敷设以及整个系统的调试和并网发电。

1.4、适用范围

本“细则”用于指导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的全过程。

第二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2.1安全管理目标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

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和电力设备损坏事故;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不发生因工程建设而造成的大面积停电或电网解裂事故;

不发生违反治安条例的事件。

2.2环境保护目标

生活污水过滤排放合格率为100%;固体废弃物分类进行处理,分类处置率为100%;工地场界噪声不超过标准:

夜间施工≤55分贝,白天施工≤70分贝。

2.3文明施工目标

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达标投产,争创青海省电力公司“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2.4安全、环境保护目标分解

项目部对安全、环境保护目标分解如下:

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

杜绝火灾事故;

杜绝负主要责任及以上一般交通事故;

杜绝电网停电事故;

杜绝重伤事故,轻伤负伤率低于5‰;

施工噪声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

施工现场带油设备和建筑垃圾对施工现场零污染。

第三章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组织机构

 

3.2技术保证体系

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项目部、施工队技术专职、各作业组技术员组成强有力的现场技术保证网络。

从技术上针对工程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标准。

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技术保证体系机构图见下页:

 

3.3安全监督保证体系

由施工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安监部、安全专责、施工队安全专职、各作业组兼职安全员及全员组成立体化全方位的安全监督网络。

对施工全过程对照相关规程、规定、措施(作业指导书)进行跟踪监督,纠正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物资材料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3.4安全职责

3.4.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本工地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工地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措施与规定,组织编制本工地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3、提出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工地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4、负责组织对跨队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

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指导本工地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充分支持安监部门和安全检查人员履行职责。

6、负责对本工地职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认真组织与检查各施工队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7、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8、负责对施工队的工作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9、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4.2、项目总工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本工地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3、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4、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施工队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

5、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本工地专职安全员的工作。

6、组织编制本工地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7、负责组织本工地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8、负责对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9、参加本工地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10、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3.4.3、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职责

1、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

2、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3、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4、参加工地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地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协助工地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施工队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站班会。

6、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作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看着他人受伤害。

7、对本工地施工现场和安全卫生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本工地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9、负责本工地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10、督促并协助工地有关人员作好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1、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对新工作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

12、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13、负责对施工队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4、负责对施工队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15、协助工地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4.4、施工队队长安全管理职责

队长是本队安全施工第一负责人,对本队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1、负责组织实施本队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2、负责组织本施工队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施工队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4、认真进行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和班后安全小结。

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施工队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负责进行新工作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施工队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

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8、负责本施工队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

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负责安全施工工作票的审批工作。

9、督促本施工队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和整理作业场所。

10、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1、组织本施工队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施工队安全工作。

3.4.5、施工队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职责

1、协助队长组织学习、贯彻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协助队长进行施工队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协助队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

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协助队长审查安全施工工作票。

4、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队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

5、协助队长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6、协助队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施工队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7、参加本队事故的调查分析。

3.4.6、施工队技术员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本施工队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协助队长组织本施工队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工作票的填写、审查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协助队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参加本队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队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3.4.7、施工队各施工点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作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看着他人被伤害。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

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四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4.1进场作业人员素质与技能管理

4.1.1、上岗前对所有员工进行“安规”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知识的培训教育;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4.1.2、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安技措施交底未履行签字确认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4.1.3、每天上班前开站班会,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

未参加站班会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4.1.4、特殊工种人员全部经过送外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有效期内)方可上岗。

4.1.5、工作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适宜输电线路施工的病症者不得参加施工。

作业人员未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等紧急救护法不得上岗,新工作人员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严禁参加施工作业。

4.1.6、不熟知本岗位上的安全职责,不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不熟悉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不得上岗。

4.2安全管理制度与台账

4.2.1规章制度文件

为搞好工程施工的安全文明施工,使安全文明施工做到有章可循,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项目部制定并严格执行以下规章制度:

1、安全施工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4、安全例会制度

5、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

6、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制度

7、安全监护制度

8、分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0、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1、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2、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3、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4、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5、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6、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7、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18、安全奖惩制度

19、事故调查、报告制度

20、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21、计划外用工和临时工安全管理办法

22、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

4.2.2、项目部应有并做好以下帐、表、册、卡

1、专(兼)职安全员登记表

2、安全(例会)活动记录

3、安全考试登记台帐

4、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

5、安全、健康、环境问题整改反馈书

6、安全健康和环境检查记录表

7、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8、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9、施工机械、工器具检查登记表

10、安全防护用具(品)检查登记表

11、危害因素调查表

12、职业安全健康危害源清单

13、职业安全健康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记录表

14、环境因素识别表

15、环境因素清单

16、环境因素评价表

17、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含文明施工措施计划)表

18、有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计划、总结、措施、文件、简报、事故通报、安全法律法规等。

19、施工队(班组)建设并做好以下帐、表、册、卡:

19.1安全(例会)活动记录

19.2安全、健康、环境问题整改反馈书

19.3施工机械、工器具检查登记表

19.4安全防护用具(品)检查登记表

19.5施工队安全检查记录

19.6安全施工工作票

19.7有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计划、总结、措施、文件、安全简报、事故通报、安全法律法规等。

4.3“两项费用”的使用管理

4.3.1、为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重要、特殊、危险作业安全所需要的费用;为提高作业环境安全水平、改善现场施工条件、倡导绿色施工等所需要增加的费用。

我公司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费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05]534号)的要求,结合天津市电力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相关管理细则,确保“两项费用”的提取和专款专用。

4.3.2、我公司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到实处。

如安全设施、文明设施的制做(购置)、安装、使用、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4.4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项目部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项目部认真编制各项作业指导书和指导文件,所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和指导文件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并具有很高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适合工程实际的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操作序集,以标准化的操作流程促进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4.5作业人员行为管理

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纪律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穿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着装力求整齐统一;

3、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应穿着专用特殊防护服;

4、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人手一条安全带、工具包,并在施工中正确使用;

5、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打领带,不宜戴戒指、手链等饰物;

6、施工人员应穿符合本工种安全要求的工作鞋,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严禁穿拖鞋、露脚趾凉鞋和高跟鞋;

7、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严禁穿短裤、背心、裙装和打赤膊。

8、使用砂轮机、电焊机、高速切削等必须戴防护镜。

9、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以及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

10、遵守安全设施使用规定,自觉使用安全设施保护自身安全。

4.6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针对本工程我公司积极组织进行安全、环境风险因素预测,并制定切合实际的控制措施,具体见下表:

安全风险预测及控制措施

风险

类型

风险分析及预测

控制措施

风险

等级

触电

施工电源未根据当地外电线路情况,正确采用TT系统或TN系统布置

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做保护接零,一部分做保护接地。

III

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实行三级配电,末级和总配电箱采用漏电断路装置。

III

施工电源管理不规范

由专业电工负责用电管理,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

II

漏电断路器失去保护功能

定期检查,灵敏可靠,参数匹配,按规则接线。

III

施工机械或吊物与架空线路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

采取线路停电或搭设隔离防护措施。

II

临近带电体作业或带电跨越施工,离带电线路距离达不到安全要求。

申请停电或编制措施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办理退出重合闸等手续。

III

带电线路停电工作未按要求进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就盲目工作。

按要求办理停电工作票,严格执行工作许可、监护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II

重要和特殊跨越架的搭拆未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按规定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实施,并派人指导、监督和检查。

II

跨越高压电力线时,附件安装不使用双保险

跨越带电线路,在附件安装前安装好双保险,以免发生落线。

III

感应电

在操作点双端的导地线上装接地线,增加塔上放线滑车的接地点,附件安装先装保安措施。

III

在带电线路上方的测量或安装间隔棒时,未使用干燥的绝缘绳

测量、安装间隔棒距离或上下传递物件时,使用干燥的绝缘绳。

II

坍塌

基础开挖未按规定放边坡,特殊地质条件,深坑未采取有效降水措施。

按规定放边坡。

沙、软土或地下水位高的基坑,采取井点降水、支护措施。

II

坑口边缘堆满材料、机具和土方

坑口边缘0.8m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工具、土方,并留有安全边坡

II

开挖基坑比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深。

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动态观测。

II

机械开挖基坑停放位置靠近坑口。

机械开挖高度、深度不超过其本身性能规定,距工作面边缘大于1.5m。

II

钻孔塌方

钻机支架安放牢固,护筒支设有足够的水压,注意观察土质变化情况。

II

高处

坠落

跨越架拉线不标准,设置不牢固,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造成倒跨越架事故

按堆积搭设,特殊跨越单独设计搭设方法和安全措施。

II

基坑坑边或临边作业无临边防护。

周围架设1.2m高钢管防护围栏

II

混凝土浇筑搭设架有探头板或跳板缺陷

跳板材质和搭设符合要求,跳板捆绑牢固,支撑牢固可靠,有上料通道。

II

上料平台结构不稳定,未设护栏

上料平台不得搭悬臂结构,中间设支撑点,结构可靠,平台设护栏。

III

超重机械存在制动失灵,突然泄压等缺陷或安全隐患。

加强日常维修保养和使用前的安全检查,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测。

III

组立或整修铁塔时,随意拆除受力构件

拆除受力构件必须事先采取补强措施。

III

高处作业未做安全保护

遵守安全规程,按照要求设置垂直和水平保护,正确使用安全事和速差自控器。

III

上下瓷瓶串未使用安全设施

上下瓷瓶串,必须使用下爬梯和速差自控器,并且在横担主材上拴牢。

III

擅自拆除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

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需要必须负责人同意,并在原处做好可靠的防护措施,完成后立即恢复。

II

附件安装前,工器具、安全用品、金具、绝缘子、开口销等未检查

安装前,对专用工具及安全用品进行外观检查,不符合要求严禁使用。

II

起重

伤害

起重机械、器具等超载运行或以小带大使用。

严格按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规定定额荷载使用,严禁以小带大,超负荷使用。

II

超重机未按规定定期检查,制动装置、保护装置等失灵或有缺陷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试验、使用前检查制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II

作业项目未正确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所有作业项目均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作业人员清楚作业票的内容,且带票施工。

II

跑线

紧线用卡线器的规格与线材匹配,设置备用保护。

III

在起吊物下方停留或通过

加强现场监督,起吊物垂直下方严禁逗留和通行。

III

因地形所限,起吊、组装同时进行,以致组装人员暴露在起吊物下方。

合理安排工程程序,避免上下交叉作业,做到起吊、组装依次进行。

II

起吊过程中,各系统控制不协调,造成倒抱杆事故

抱杆拉线和吊件控制绳使用缓松器放松,使用链条葫芦收紧。

III

地锚尤其是转向地锚或临时地锚的埋深不够

各种锚桩按技术要求布设,其规格和埋深根据土质经受力计算面确定

II

受力的链条葫芦使用时间较长,其手拉链或扳手未采取保险措施

将葫芦的手拉链或扳手绑扎在起重链上,并采取保险措施。

II

物体

打击

在坑口边上下传递模板时未用绳索传递,使模板直接滑落坑内。

在坑口边上下传递模板使用绳索拉住,使模板缓慢落入坑内。

II

交叉作业

同塔避免同时在同一垂直面上进行双层或多层作业。

II

爆破前未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未划出警戒范围。

爆破前先发出音响,视觉信号,划出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和岗哨。

III

立塔时,地脚螺帽不配套或不装地脚螺帽,造成倒塔事故

塔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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