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建设工程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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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建设工程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行动目标(防御现状及工作重点)

2.1防御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

2.2应急救助和工程抢险能力及存在问题

2.3重点隐患区域及防护对象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指挥机构

3.2指挥机构职责

3.3防台工作职责

4预防机制

4.1日常管理、检查整改

4.2责任人落实(约定责任人更换联系方式)

4.3宣传培训

4.3.1宣传

4.3.2培训

4.4防风演练

4.5监测预警机制(可提建议)

4.5.1台风及次生灾害巡查监测

4.5.2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5台风应对行动指南(分为台风前、台风中、台风过境后)

5.1预警响应

5.1.1Ⅳ级预警及行动

5.1.2Ⅲ级预警及行动

5.1.3Ⅱ级预警及行动

5.1.4Ⅰ级预警及行动

5.5预警响应等级调整或结束

5.6超强台风应急响应行动(Ⅰ级应急响应)

5.7信息统计与报送(重点完善)

5.8应急保障

6监督与管理

7附则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台风工作,促进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建立统一指挥、反应迅速、信息畅通、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建设工程防台风应急救援机制,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最大程度减轻因台风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等。

1.3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施工现场台风灾害的防御及应急处置工作(不含电力、水利、交通、铁路等专业工程)。

各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台风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防台风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原

则;坚持“防、抗、抢、救、避”各项措施相结合,突出预防、侧重规避,结合抢护;坚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保障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开展

2行动目标(防御现状及工作重点)

2.1防御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每年都遭遇台风,我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对防御台风工作高度重视,台风来临前,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都会及时部署防台工作,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积极应对,采取防范措施,防御台风。

但对超强台风,各部门、单位在思想准备、人员、物资准备、应急措施等方面经验不足,对超强台风的防御准备工作尚有待加强。

2.2应急救助和工程抢险能力及存在问题

2.3重点隐患区域及防护对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面临的防台风风险主要有:

1、水淹(排水不畅)

2、、坍塌(坍塌或山体滑坡:

包括构造物、堆置物、土石方、

深基坑(槽)倒塌、活动板房倒塌等等)

3、道路湿滑或冲毁

4、室外进水等造成的损失

5、户外高大设备倒塌(塔吊、标语牌、线杆、外架等)

6、松散物飞扬造成的设备损害或人员伤害

7、输配电系统损坏

8、触电:

电缆漏电、雷击伤害。

根据以上风险分析,施工现场要实行严格的台风来临前检查、台风天气持续期监控、台风天气过后复查的检查监控制度,安排专人分工负责,对现场的基坑设施、起重运输机械、脚手架、施工用电临建设施、围挡墙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2.3.1边坡基坑支护

(1)清除沟边多余弃土,减轻坡顶压力。

(2)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并派专人

对深基坑进行测量,观察边坡情况,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3)对基坑排水系统及相应设备进行检查,配备足够的潜水泵等排水设施,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

(4)安排定时巡查人员,加强对基坑周边的监控,

2.3.2脚手架

(1)检查脚手架是否有摇晃、变形情况,是否存在倾斜、下

沉、连墙件松脱、节点连接位移和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采取加固及整改措施。

(2)检查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周围的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泡脚手架。

(3)悬挑架的悬挑梁锚固应符合要求。

(4)钢管脚手架架体上的杂物、垃圾应及时清理,脚手板应进行加固。

2.3.3 临时用电

(1)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焊机加防护雨罩。

(2)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漏电现象,电杆有无腐蚀、埋设松动等,防止触电。

(3)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

(4)施工现场高出建筑物的塔吊、外用电梯、及较高金属脚手架等高架设施,如果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范围以外,应按规范设置防雷装置。

2.3.4 塔式起重机

(1)检查塔吊基础周边的土体是否有变形、坍塌迹象,确保塔机基础排水设施有效完好,保证塔机基坑无积水。

(2)塔身螺栓必须全部紧固,塔身附着装置应全面检查,确保无松动、无开焊、无变形。

(3)塔机的避雷设施必须确保完好有效。

(4)自升式塔吊有附着装置的,朝向建筑物方向设置两根钢缆进行拉结。

(5)自升式塔吊未附着,但已达到设计说明书最大独立高度的,应设置四根钢缆对角拉结。

(6)将塔吊的小车收回根部,吊钩收到最高位置,无碰撞危险的塔吊大臂摆置顺风方向处于自由旋转状态。

(7)切断塔吊电源线路。

2.3.5 临建设施,包括:

宿舍、食堂、办公用房、厕所等。

全面检查临建设施的安全状况,如有裂缝、倾斜、变形现象,及时对主体结构和屋面进行加固,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拆除重建;台风暴雨天气必须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巡查;随时观察风雨对临建设施的影响、受损情况及基坑、脚手架、塔吊等可能对临建造成的破坏,如有危险立即将临建内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

2.3.6围挡墙,包括:

砖砌围挡墙或其他材料围挡。

全面检查围挡墙的安全状况,如有破损、倾斜、变形等现象,及时采取加固、更换等措施;特别要加强对临街围挡墙的重点监护,如有险情,立即对围挡墙周边设警示隔离设施,并设专人看护,严防围墙倒塌伤人。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指挥机构

设立海口市建设工程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下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

1、信息与后勤组:

由市住建局办公室、下属单位办公室人员组成。

2、督导实施组:

由市住建局建工处、市政处、市监督站等部门人员组成。

3应急救援组:

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业单位或人员组成。

4、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成立以本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防台风应急领导机构,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台风小组。

3.2指挥机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防台风工作进行统一指导、部署、督查。

1、统一指挥全市建设工程防台风工作,根据上级发布预警等级宣布启动、终止我市建设工程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省、市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评估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动员我市建设系统参与防台风抢险救灾,部署建设工程受灾信息统计工作,上报受灾情况,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3.3防台工作职责

1、信息与后勤组:

由市住建局办公室、下属单位办公室

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对内对外通讯、联系,通报信息,传达上级工作指令;统一调度工作用车、物资;协调各工作组开展预防、救灾工作,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2、督导实施组:

由市住建局建工处、市政处、市监督站等部门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各在建工程参建各方及时发布预警、组织对重点部位、机械设施设备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并采取保护人员安全、财产物资安全的各项防范措施;

对以上措施落实情况进场抽查。

灾后及时了解、上报受灾情况,指导各工地恢复生产各项工作。

3、应急救援组:

根据领导小组的指挥和部署,及时到达指定地点,疏散受灾人员、转移物资财产,开展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4、各施工企业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企业承建工程施工防台风的应急工作。

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各班组长等任组员的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项目部工程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负责向企

业、政府有关救援部门请求救援,报告救援情况。

4预防机制

4.1日常管理、检查整改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夏季汛期加强与气象、海洋等部门的联系,针对台风可能造成的强风、暴雨、洪水与风暴潮等影响,通过短信预警信息平台通知所管辖在建工程项目部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准备工作。

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项目防台风工作的检查,加大对在建建设工程监督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防台风的薄弱环节和部位,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和加强。

4.2责任人落实(约定责任人更换联系方式)

海口市建设工程防台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下设小组及各单位负责人按职责为相应负责人。

领导小组及各小组、单位均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信息的上传下达,防台风应急响应期间,所有人员应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负责人变更时,应及时向上级通报

4.3宣传培训

4.3.1宣传

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站,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防台风、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洪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4.3.2培训

定期组织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人员进行防台风应急培训。

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4.4防风演练

各级部门、企业应举办不同类型的防台风应急演习,检验应急人员对应急预案、程序的了解程度,使应急人员更清晰地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迅速地开展。

通过演练,及时发现本部门应急工作程序和应急资源准备中的不足,增强各应急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能力。

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并对演练的效果进行分析评估,及时解决演练中出现的问题。

4.5监测预警机制(可提建议)

4.5.1台风及次生灾害巡查监测

在台风前、中、后对高层建筑、深基坑、塔吊、井架、板房等进行实施巡查、监测,及时上报巡查、监测的有关情况和数据。

4.5.2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根据巡查情况、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台风可能导致的灾害和引发的次生灾害进行预警,以便领导机构作出正确决策,将台风及次生灾害导致的人员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5台风应对行动指南(分为台风前、台风中、台风过境后)

预警等级 根据超强台风威胁和严重程度,预警分四个级别:

Ⅳ级(一般)、Ⅲ级(较重)、(严重)、Ⅰ级(特别严重)。

Ⅳ级预警:

超强台风已经进入我市警戒区但未进入防区,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将对我区带来影响。

Ⅲ级预警:

超强台风已经进入我市防区,预计在未来48

小时内将对我市带来影响。

Ⅱ级预警:

预计未来36小时内,超强台风将登陆本岛到雷州地区,严重影响我市。

Ⅰ级预警:

预计未来24小时内,超强台风将登陆本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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