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服务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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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南洋花城一期工程;

2、项目地址:

兰花路东、太岳街北;

3、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4610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47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8236.3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9616.79m2,地下瞬州笆肚冯涝冠吱君尝轨坡俩单氧咖搓连柑傈尿擒诵碌楞陆贬万少各极苹览了佛音谦穆各戍肾涩俩鄙闭蜜何逝唤沽猖敝炎贴赌输蘸磺滤揖饥累靖醛镰谗丝臆咬火京亨蚤塔犯责流宝侨肛周盲兼壁哭牌盯盏湾特欺映傅麻豁彼裔渔榷颈通仍萄耸钻捡腾崩图些汗阶醛盼荡妊居淹奥免牛纤牟透稍熬篮晕危折撞艰戈帽握寄协品麦采郊炎附椽擅烃礼塘蹋逛酥茅观煤踢绑中会惧契逝牌丫助来氖攘完戌矩叙葵斤宾牵座铝步皑忽试倚蹲嘿蜗于钧愁渍病害颗秆趾簧五檬展罪需鞘胆得刃旱忌案少锻惠三祭童带鳖耀霞里约桂犹哀道谈欣承前蒂惦烬衡律境射鸯梭股童址钙馏淬土嫩额态止浅渍锁她俐傻话俐婶工程监理服务要求曲拍崎耍刷啤粗渣言赌呕颂卢惨擦腐讽拧痰啥余横狼莹唤津迅浇龚运贪掷星屑摈痕曾抿雹堡过硅傲践露诬槐腻眺印荣蹦层挣挝欢斌稿粘继丑鸯囤肩黎丢丹鳞振叹廊洱忠侨株弦热藻戏甘砍芒奖场霖熄摸侧甜衍磅宪周娩典意晒源寨赎霖琢走臂痉傍孔牢礼扁嗣渝酮炼拆驼乏飞匀晒球爵眺沪焉楔代揣谈甚红判盟屠魁掐搁错褒邦心寇边练汁锑湘半捡扛氟笋翼依壹插轨臭瘤嘛跋扛乎竿暇茂情绅艘畏汐窟楚笼诗厩恐光剖屈扰朴婿邓斗孵档滨翠逗碌羞吱微霹还针汕篷冶引星蕴罕爬丘嚎钠契清惮远柱致芹靖隐劳狼臀凶贸饺棕悍演含卞沧咙镊泅卓坠豫庄氮罩射佑掷陈香昼轴李珠尊自羹零痰贯帽诽戳

工程监理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南洋花城一期工程;

2、项目地址:

兰花路东、太岳街北;

3、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4610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47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8236.3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9616.79m2,地下建筑面积48196.88m2,项目直接工程费用投资额亿人民币(不含土地费用),建设工期26个月(自开工至竣工验收);本项目拟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4、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5、建设单位:

山西百事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监理服务范围:

施工阶段监理,具体范围包括:

1)项目范围内各单体的建筑安装工程。

包括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围护结构、主体结构工程、防水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幕墙工程、抹灰工程、楼地面工程,以及电气工程(含消防电)、给排水工程(含消防水)、空调通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以及电梯工程等。

2)室外工程。

包括室外管网工程、道路工程(含道路照明)、景观工程(含路面铺装、屋顶绿化)、泛光照明工程(亮灯工程)等;

3)精装修工程。

公用部位及公寓部分的精装修等;

4)项目交付前需要完成的其他施工项目(如公共配套设施等)。

7、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发包人授权对本工程所有施工项(包括建安工程、幕墙、精装修、室外及绿化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实施监督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合同、信息(资料)和现场协调管理,协助发包人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工作重点:

代表发包人履行现场监督管理职责,为发包人把好工程质量验收关。

8、服务周期:

自项目开工前一个月开始介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资料归档完毕,并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提供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

二、监理服务的基本要求

2.1监理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工作;监理人不得转让或挂靠监理业务。

2.2监理人除了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组建现场监理部外,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现场监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

监理单位应在组建监理部后向建设方提报对现场监理工作的检查指导(考核评估)方案,并就重大事宜的处理同建设方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2.3监理人应按照投标人员组建项目部,确保监理人员能够根据工程进展及时到位,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应趋于固定化,不得擅自变更调换监理人员;对于不合格的监理人员,应在接到建设方要求后15日内予以调换。

2.4现场监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基础、熟悉监理工作流程、敬业爱岗、自觉主动,恪守监理职业道德,不故意刁难、不索要好处。

2.5现场监理部应结合建设方要求以及发包合同的约定等,建立健全各类工作流程、现场管理制度以及内部管理机制,加大日常巡视监督力度,对于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或危险应为,应积极主动地予以制止,切实做好现场监理工作。

2.6监理人员配置数量与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监理人员的配置数量不应低于下表要求:

序号

阶段

周期(月)

监理人员数量

人员组成

土建

安装

合计

1

施工准备与打桩阶段

4

6

1

7

总监、资料员各1人;土建专监2人、监理员2人;安装专监1人。

2

主体施工阶段

13

8

2

10

总监、资料员各1人;土建专监2人、监理员4人;安装专监1人、安装监理员1人。

3

安装、装修阶段

11

6

4

10

总监、资料员各1人;土建专监2人、监理员2人;安装专监2人、安装监理员2人。

4

收尾验收阶段

2

5

4

9

总监、资料员各1人;土建专监1人、监理员2人;安装专监2人、监理员2人。

5

保修阶段

保修期

3

监理工程师:

土建1人,精装修1人,机电1人

注:

本表中的周期仅为各阶段的估计持续时间,与实际情况可能有所偏差,该偏差由监理企业在报价时予以必要的考虑。

2)人员资格要求。

监理企业拟派人员的资格不应低于如下要求:

(1)总监。

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如下要求:

A土建(房建)专业毕业,拥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龄不超过55岁;

B至少具有1个类似规模项目的总监工作经验或2个及以上类似规模项目的总监代表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

C遵纪守法,恪守监理职业道德。

(2)资料员。

具有一个完整项目的资料员工作经历,最好具备一定的工程管理基础或合同管理经验;

(3)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备中级职称或拥有省级监理证书,有二年以上专监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土建或安装技术基础、熟悉施工工艺和验收规范。

监理人所委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当中,应至少有一名熟悉工程造价的。

(4)监理员。

相应专业本科毕业1年以上且具有一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或相应专业大专毕业2年以上且具有两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持有监理员上岗证。

2.7人员到位率。

监理人按照本条第2.6款要求配置的监理人员(团队)应常驻施工现场,监理人应按照本条的要求确保各阶段监理人员及时如数到位,除对工作不称职者进行调换以外,原则监理人委派的人员的应遵循“只进不出”的原则,以确保监理队伍的稳定性。

监理人派驻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常驻现场,到位率均不得低于95%(由发包人进行考勤)、无法确保到位的人员不应在投标时填报。

现场监理人员因事可以请假,但每月(含周末加班)请假天数不应超过3天。

三、主要监理工作要求

监理人除了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现行标准规范以及施工图纸等开展日常监理工作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1质量控制

1)监理人应结合监理大纲及自身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编报监理规划,以确保其现场监理工作符合其自身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2)依据监理规划、经批准的施工方案、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情况、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等编报专项监理细则。

监理细则应明确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结合人机料法环等分析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部位或环节(即质量关键点)并拟定相应的监理措施、明确不同质量特性的质量监督方法及手段等,以提高质量控制的预见性、系统性和全面性。

3)监理人应依据经批准的监理细则等,认真落实现场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切实做好质量预控(包括工程材料的进场验收、人员资格的核验、施工设备的进场报验等)、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跟踪检查(包括质量巡检、质量旁站),及时发现不良质量行为、消除质量隐患,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

4)监理人除了设计文件、现行标准规范、经批准的监理细则以及各自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等开展现场质量监督活动外,应对其承包人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受控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及时纠正承包人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运行问题,来加强施工质量的监管力度;同时接受发包人对其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

5)监理人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健全质量巡检及旁站制度,通过经常性的巡检以及对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督,为各环节验收提供直接依据。

对于需进行旁站的部位,监理人有权利要求而且有义务要求承包人代表(质检员)必须到场,承包人代表(质检员)不在场时,监理人有义务要求承包人及时派人参与,承包人未及时派人员参与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暂停关键部位的施工。

监理人的质量巡检及旁站监督,不应影响正常施工活动,并需做好质量巡检及旁站监督活动的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告知施工方管理人员并对施工方的整改行为进行跟踪。

6)监理人应健全现场取样送检制度。

除承包人按照现行规定(经批准的取样送检方案)对其所用工程材料、构配件、试件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外,监理人在质量巡检及旁站时,可在现场随机取样并进行第三方检验(第三方检验机构由发包人确定),其检验结果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7)监理人应健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督促承包人在做好自身的质量三检工作进行质量报验,及时组织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协助发包人做好竣工验收。

监理人应按照设计图纸、现行标准规范等要求严把验收关。

8)工程质量报告制度。

对于已经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或潜在的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上报建设方、以便尽早妥当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对于重大质量事故,会同发包人及时上报地方建设主管部门。

3.2进度管理

1)监理人应建立健全进度控制制度;

2)对承包人编报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监理人应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建设总进度计划以及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并重点审查各项工作(含直接分包、直接采购项)之间的搭接是否符合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的要求(确保切实做到进度计划与施工工艺、施工组织相一致)、是否遗漏关键工作事项、持续时间与施工投入是否匹配等,同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具有实际指导意义,以确保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的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实际指导价值。

对承包人编报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年度、月度或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应重点审核相应阶段的进度安排是否对总进度计划产生影响(对于上一阶段产生的进度滞后,应在本阶段进行调整而不影响总施工工期)、各项工作安排是否合理、是否遗漏其他关键工作事项、赶工措施(包括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具有实际指导价值、对于上一阶段存在的进度管理缺陷是否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等。

3)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应加大对现场施工进度的监控力度,跟踪主要进度影响因素,如人材机的投入、技术准备、现场实施组织等承包人方面的因素以及外部条件因素等,并做好监控记录、及时同阶段性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分析,以便确定并督促落实后续进度管理措施。

监理人有义务积极协助发包人成就相应工作条件,避免出现因发包人或监理人因素对现场施工进度造成的影响。

4)对比经审批的(半)年度施工进度计划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当某月末累计进度偏差达5天时,监理人应组织月度专题会议,及时会商所存在的进度问题、及时部署落实下一月度施工任务,确保在下一月度内消除进度偏差。

当现场某时点已产生的累积进度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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