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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刚刚结束,接着就召开全省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今年工作,表彰“充分就业社区”。

下面,我受邵汉生厅长委托,向会议报告工作。

一、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效

20xx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特别是就业管理和服务机构,以全面落实新就业政策为主线,以完成帮扶“双10万”困难群体人员就业目标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年目标,突破难点,创造亮点,整体推进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创历史新高。

20xx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3.6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5%,这是继去年首次突破70万人之后创造的又一新高。

其他各项目标任务也都超额完成,其中,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1万人;劳动保障部门培训农业富余劳动力50万人,组织转移就业55.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低于4.5%的控制目标。

荆州市沙市区开展了扶持百姓创家业活动,初见成效。

二下岗向失业保险并轨任务基本完成。

自1998年6月以来,我省共有209万职工下岗、5000余家国有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168万名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保生活、寻求再就业。

截止20xx年6月,进入“中心”的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全部出中心,其中156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基本完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实施10年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终止,实现了由暂时性政策向长效制度的重大转变,标志着我省在经济转型期出现的建国以来第四次城镇失业高峰已经平稳渡过。

解决这次失业高峰与前三次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机制都不同,是在打开农门、敞开城门、城乡劳动力相互流动的情况下来解决的,而且是用市场就业机制主动解决的,既扩大了就业,又促进了发展,非常可贵。

三“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继去年评选表彰314个“充分就业社区”后,今年,经过社区自评公示,街道推荐,市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复核,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组织检查和统一考评,全省有368个城镇社区被评为20xx年度“充分就业社区”。

在“充分就业社区”内,无“零就业家庭”、无一家多人同时失业户、无长期失业人员、无就业援助对象未就业。

全省范围内基本无“零就业家庭”,并建立了动态“消零”的工作机制,确保新的“零就业家庭”出现三个月内有1人实现就业。

黄石、宜昌、襄樊等地创办“再就业服务联社”、“再就业超市”和“爱心捐助中心”,把就业服务送到援助对象手中,社会反响良好。

四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惠及面扩大。

一是惠及了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去年,全省落实社保补贴支出9.4亿元,是历年来使用额度最高的一年,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6.2亿元,分别占就业再就业资金支出总额的31%、20.5%,比上年增长139%、342%。

襄樊、荆门、仙桃、黄石等地社保补贴支出分别占当地就业再就业资金支出总额的36%、48%、56%、72%。

二是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促进了隐性就业的显性化,使灵活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稳定性增强。

三是推动了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效应非常大。

四是显示了政府就业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在促进就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省政府承诺的帮扶“双10万”就业目标圆满实现。

各地将“双10万”帮扶任务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解决“招工难”问题结合起来,采取实名制动态管理的办法,通过免费就业服务,落实各项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录用和自谋职业等措施,全年帮助城镇“4050”人员和11个重点独立工矿区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援助对象13.3万人实现再就业;帮助33个贫困县及库坝区培训困难农业劳动力10.6万人,转移就业10.7万人,圆满实现了省政府的郑重承诺,为党委、政府解决民生问题再立新功。

六失业保险工作实现了四个“净增长”。

全省实际参保和缴费人数连续四年实现净增长,均较上年净增15万人;人均月实际缴费额达27.4元,比上年净增6.6元;征收失业保险费创历史新高,达11.2亿元,比上年增长13%,其中,夷陵、大冶、钟祥、当阳等县市征缴额达600万元以上;全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减少近3万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23.8%,比去年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个百分点。

全省实行统一申报核定的统筹地区达65个,实行财政代扣代缴的22个,实行“一票征缴”的43个。

黄石市建立了失业人员失业保障机制;宜昌市制定了失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十堰市积极落实两项补贴政策;武汉市把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延伸到社区,形成市、区、社区三级管理服务网络。

七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有了新的进展。

省就业局升格为副厅级,内设4个处2个中心,84个编制。

很多地方落实省编办的25号文件,争取了编制,充实了力量,解决了人员、工作经费。

恩施州在乡镇设立非企业单位性质的就业服务中心,为农业富余劳动者转移就业服务。

孝感、宜昌、谷城、钟祥、英山、秭归等地方政府将闲置学校和收购关闭破产企业房地产用于扩建就业训练中心,极大改善了就业培训的条件。

天门、仙桃、汉川等地在破解招工难题上取得成效,提升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中的地位和社会影响。

八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潜江、宜都、大冶等试点城市基本建立了统筹城乡就业制度和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完善了城乡统一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石首市成功组织举办了湘鄂边大型劳务交流大会暨湘鄂边人力资源开发协作?

的“迎接新市民工程”,取得了积极进展,已有1万多名进城多年的农民在城镇落户成为新市民。

武汉市政府评选表彰了666名优秀农民工,并将他们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转为武汉新市民。

在“全国劳务品牌展示交流会”上,我省十大劳务品牌被评为“优秀劳务品牌”,影响力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

石首、钟祥、通城继英山、郧西后被确定为“全国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

洪湖、谷城、利川、阳新、夷陵5个县市、区被确定为“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示范县”。

由中国就业促进会和美国惠普公司合作实施的“农业富余劳动者创业培训”项目在英山县实施,取得很好的效果和影响。

九学习宣传贯彻《就业促进法》效果良好。

省厅下发5个文件,组织市州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成立宣讲组配合各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全省上下采取一级抓一级的培训模式,通过开展知识竞赛,运用互联网、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学习宣传力度,形成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和学习宣传贯彻《就业促进法》的热潮。

11月8日,全省统一行动,将原劳动力市场换牌为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所统一更名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夷陵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中午与双休日照常开放服务,极大方便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过去的一年,任务之重,前所未有;成效之大,令人振奋。

成绩来之不易,是同志们的智慧、心血和汗水凝结出来的,在此,我代表邵汉生厅长、省就业局和省厅失业保险就业处向大家表示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新一年的形势和任务

正确分析判断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是科学谋划今年工作的前提。

党的十七大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做好新时期的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社会热点、焦点将更加集中,责任、压力也随之增大。

一两个“防止”的经济调控政策可能影响经济增速和就业增量。

国家和我省经济已连续八年高速增长。

针对去年国内物价消费指数持续走高、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房地产市场局部过热等问题,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两个“防止”的宏观调控政策,即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和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

这预示着国家将紧缩银根,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可能会影响经济发展增速。

经济增速放缓也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就业总量增长。

二人民币升值和外贸摩擦可能导致外向型企业效益下滑和对劳动力需求下降。

虽然我省的外贸依赖性不强,占10%左右,但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对外贸的依赖较强,人民币升值和外贸摩擦可能会导致以上省市对劳动力需求下降,从而使我省大量务工的劳动力出现回流。

同时,人民币连续加息,将加大创业成本,一定程度上影响创业带动就业。

三劳动力成本上升可能导致企业更严格地节约和选择用人。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规范了劳动关系,强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客观上提高了人工资本价值和劳动价值。

《劳动合同法》对加班工资、最低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作出了很多规定,这必然会导致劳动力成本上升。

去年,全国企业用工成本上升了近三成,今年预计至少要再上升15%,我省还将调高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力成本上升,可能促使用人单位更加严格节约和选择用人,这对就业也是有影响的。

四“两法”的实施可能伴随就业维权争议上升。

积极的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后,必将加大政策实施的强制力。

“两法”实施,中央和地方政策上的衔接问题,可能导致对就业政策落实认定的争议;法律强制性与政策落实条件性的矛盾,可能导致法律责任的争议;公平就业政策与就业歧视的矛盾,导致就业维权的争议,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保持社会和谐的任务更加艰巨。

五依靠现行扶持政策就业再就业的劳动者随着享受政策期满可能面临再次失业。

有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是在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政策的支撑下走上就业岗位的。

今年是现行就业政策审批的最后一年,享受扶持政策到期,这些人员特别是困难就业人员可能要面临再次失业。

六法律规定保护劳动者公平稳定就业的权利可能带来灵活就业人员减少和隐性就业人数增加。

“两法”高举公平就业的旗帜,将已就业公民统称为“劳动者”,对女职工有特殊保护,为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劳动者的身份、户口、社保等制约就业的因素逐步弱化,从长远看,有利于促进就业稳定性。

但随着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推行和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不断完善,劳动者一生中可能经历失业-就业-再就业-再就业多次转换以及就业的地区、单位、工种和就业形式的多次转换。

特别是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近期内将会谨慎用人,不敢违规用人,但又需要用人,由此可能导致灵活就业人员减少,隐性就业人数将会增加。

七价值规律在人力资源市场中导向作用不断增强可能造成部分行业和企业用人更加困难。

价值规律作用范围是全国性的,全球化的,不分地区的,哪个地方工资高,劳动力就向哪里去。

我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整体素质比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差,给职工更高的工资难以做到,对劳动力的吸引力差,优质人力资源招不进、留不住,用人更难。

八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和质量上的供不应求可能使“就业难”和“招工难”长期并存。

据不完全调查,我省招工难问题20xx年比20xx年更突出,全省季节性缺工70万人,常年缺工约50万人。

今年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仍将非常突出。

而与此同时,全省每年仅城镇需要就业人员在120万人左右。

九城乡统筹发展中的体制性、制度性障碍可能造成农民工问题更加突出。

农民工问题很复杂,如家庭问题老人、孩子、心理问题长期背井离乡,妻离子散,孤独寂寞、待遇问题工资、社保受歧视、健康问题性饥渴导致性病、艾滋病等等。

有关专家呼吁,农民工问题如果长期如此,终将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十致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下降。

如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机关一样管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与干少一个样,这样的机制必然导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低效化。

如果出现低效化,公共就业服务的地位就会矮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前景就会令人忧虑。

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三点:

一是尽管去年底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只有4.23%,但失业人数总量依然很大。

因为没有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准失业的下岗人员、待岗人员、农业富余劳动力及失地农民等均未计入统计范围。

我省城镇实际调查失业率为7.7%,仍处于高失业率。

二是尽管基本完成了下岗向失业保险并轨的任务,但遗留问题还很多。

比如“白条子”不能兑现问题、低价买断工龄的职工扯皮的问题、原内退职工的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险问题、部分年大体弱的持优惠证下岗失业人员未再就业的问题、部分企业虽然长期停产但因各种因素难以破产或改组改制问题。

三是尽管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数量大,但质量差,就业很不稳定。

就业工作有利条件也很多:

一是国家经济仍处于高速发展期;二是《就业促进法》使我们的就业工作有法可依,同时明确了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优化了就业工作的领导环境;将积极的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保障的长效机制,强化了就业政策的连续性和落实力度,可能催生新一轮更为积极的有效的就业政策出台;国家长期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预算安排有一大笔专项就业资金;三是有比较健全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四是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对解决失业问题、扩大就业积累了丰富经验。

总之,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但有利条件也是存在的。

我说的“十大可能”,要尽量不要让这种可能变成现实,尽量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根据就业形势和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要求,确定20xx年全省就业和失业保险目标任务是: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10万人;劳动保障部门培训农业富余劳动力42万人,组织转移就业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8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11亿元。

三、必须抓好的重点工作

20xx年,全省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总体思路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统领,以创业带动就业、市场引导就业、政策援助就业、城乡统筹就业、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为主线,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贯彻《就业促进法》

要重点建立和落实六项制度。

一是就业工作政府负责制度;二是县以上政府就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制度;三是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特别是消除“零就业家庭”动态机制,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三个月内必须解决;四是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五是城乡统筹和公平就业制度;六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

除此之外,还要对就业、失业登记等原来已经有的制度进行完善。

二确保实现“3+10”创带就业目标

今年,省政府把“帮助3万人成功创业、带动10万人就业”作为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这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就业促进法》的具体行动和重大部署,各地要将其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不折不扣地抓好抓实。

省厅将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落实创带目标文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去。

要准确界定创业,从无业到有业和从小业到大业都是创业。

创业对象可包括从事个体经营者和合伙经营的领办人。

创业范围应为本省城乡劳动者在本省创业。

统计范围为创业所在地。

要抓好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

把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人员,作为创业培训的对象。

要注意创业培训的形式,SYB培训是档次比较高的形式,但不是唯一的。

各种形式都可以用,只要创业成功都行。

要对参加创业培训人员给予培训补贴。

但不能为了获得创业培训补贴而对创业培训对象不作筛选,不注重培训质量,要提高创业培训人员的创业成功率。

要收集和发布创业项目和创业点子,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个人贷款额度可达2-5万元,合伙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

要实行创业场地的优先优惠安排。

对于创业成功新办的经营实体或企业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要帮助创业成功者招聘职工,实现带动就业。

要落实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保、岗位补贴和以奖代补。

总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必须跟踪创业服务全过程。

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江西、河南等省市都成立了创业指导中心,吉林、重庆、河南、江西将担保机构设在劳动保障部门。

我们要向这些省市学习,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成立创业指导中心,同时承担小额贷款担保职能。

省厅已向省政府报告,争取解决编制、人员问题。

若一时难以解决,各地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先行设立创业指导中心,人员内部调整或聘用,实行“以钱养事”,先把工作开展起来,再解决机构、编制问题。

三落实和完善积极就业政策

一是原有的政策规定在没有新的政策替代之前,必须继续不折不扣执行,不必有任何犹豫。

二是用好最后一年特定政策补助来解决并轨遗留问题。

三是加大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的落实力度。

从全省看,20xx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落实比较好,资金使用结构比较合理,符合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的要求。

但是,这只是劳动保障部门快报,最后要以财政部门的决算为准。

还有相当一部分地方资金使用不合理,社保补贴、培训补贴比较少。

各地一定要注意,原有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审批截止期是到今年底,《再就业优惠证》发放也截止今年底,今后不再有《再就业优惠证》了。

中央转移支付就业专项资金,省里将继续与各地政策落实程度、资金使用状况和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半年据实通报。

四坚持开展年度“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活动

要以消除“零就业家庭”为重点,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建立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援助就业的长效机制。

一是要落实责任。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责任在县、市、区政府,工作在街道,落实在社区,主管和推动在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日常工作在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这个责任体系务必明确。

二是坚持标准。

“充分就业社区”的四条标准不能打折扣和缩水,即无“零就业家庭”、无长期失业人员、无就业援助对象未就业、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

三是求真务实。

“充分就业社区”必须是经过创建得来的,未经过创建自然形成的应该不算。

创建工作重点应放在困难比较大、企业比较集中和独立工矿区所在的社区,创建要真实可靠,不搞人为制造。

四是继续实行奖励。

对奖励资金,希望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不要冲抵,不要截留,不要挪用,要切实落实到社区。

各地政府另奖的资金,可以奖发到有关工作人员。

五是实行退进机制。

“充分就业社区”是年度性的,一年一评定,不是一劳永逸。

达不到标准的要退出,达到标准的要进入,不搞“特保”,不搞地区平衡。

五推动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一是从本地实际出发开展劳务输出。

《就业促进法》、党的十七大、经济工作会议都提出了“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的要求。

要注意当地农业劳动力是否富余,防止转移过度特别是输出过度。

转移和输出不要损害农业,不要损害新农村建设。

转移一定要坚持先本地再外地,先就近就地转移再搞劳务输出。

但也不能用行政的办法阻碍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

如仙桃、宜都、汉川经济发展较快,本来就缺工,还搞劳务输出宣传,大张旗鼓的开展劳务输出,就不符合实际。

二是吸引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

温家宝高度关注农民工回乡创业问题,亲自批示要求劳动保障部研究。

各地要防止招商引资重大轻小,重外地轻本地,重劳务输出轻资本引入。

要把吸引农民工回乡创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对象,劳务输出只能帮助农民增收,靠劳务经济来富民强县是很难做到的。

可以说,在现行制度下,劳务经济对于输出地是亏本无利,对于输入地是一本万利。

输出的优质劳动力创造的价值和税收都在输入地,但他们老了病了不能干的时候还是回来了,不是亏了么?

一定要从战略的角度,大力吸引和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

只有靠劳动者在本地创业,创造税收,创造岗位,本地的区域经济才能发展起来。

三是加大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计划”力度。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就业训练中心一定要起到骨干示范作用,培训的数量要多,质量要好,但不能转卖定点权,不能盘剥其他培训机构,不能变相垄断。

要动员利用全社会培训力量,开展“农村技能就业计划”的培训。

要改善和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培训工种的繁易、培训投入的多少、培训后的就业状况确定培训补贴的不同标准。

要学习借鉴“阳光工程”的公开、透明、不垄断等机制,逐步实行培训券和招投标制度,做到公开透明,禁止垄断行为。

四是培育更多的劳务品牌。

在现有十大品牌基础上,培育更多的劳务品牌,像阳新鞋匠、潜江裁缝等。

五是开展评选表彰。

争取以省政府发文表彰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先进县市、乡镇和先进工作者。

六是加强驻外劳务机构建设。

省厅今年准备发一个文,开一个会,主要解决四个问题:

其一,要重新明确驻外劳务机构的性质。

驻外劳务机构是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一个部分,人员和工作经费等应由财政列支,至少是财政补助。

对此,鄂政发[20xx]1号文有明确规定,我省基本做到了。

其二,要调整职能。

首先,应当以公益性服务为主,提供所在地劳务需求信息、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工资指导价位、新的政策规定,处理劳务争议、为湖北民工维权等。

其次,开展有偿性服务。

政府的服务并不等于全部免费,可向用工企业适当收费,但不能向劳动者收费。

再就是代理服务。

我省境内劳务派遣机构若委托驻外劳务机构对被派遣劳动者实行代管,可收取代理费。

除此之外,还有委托服务、接待服务。

其三,要转换机制。

实行目标责任制和报酬与绩效挂钩机制。

驻外机构开展公益性服务,要有记录制度,所需经费由财政据实拨付;代理服务由谁委托谁出钱。

其四,要统一体制。

在同一个地方,我省只能设立一个驻外劳务机构,若需要设点,也须在省驻外劳务机构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

驻外劳务工作机构,必须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专职人员。

六充分发挥和扩大失业保险的功能作用

一是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随着最低工资标准和物价水平的上涨,计划今年适当上调失业保险金。

各地要保证失业保险金按月足额发放。

二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必须提高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期间的再就业率。

我省去年再就业率有所提高,虽在全国不靠后,但还是偏低。

失业保险机构务必要和培训、职介机构联合,协调起来,共同做好再就业服务工作。

三是预防、调控失业。

减少失业人员存量,控制失业人员增量,是调控失业的主要手段。

减少存量要靠促进就业;控制失业人员的增量,主要是预防由就业转失业人员的增长。

企业特别是大型优势集团型企业和垄断性企业不能将减员增效变为减员增薪,减员前必须先减薪。

失业保险除了保生活、促就业功能外,还要有预防、调控失业功能。

今年国务院将发布新的《失业保险条例》,省政府也将制定新的《失业保险实施办法》。

实现失业保险的三大功能,务必确保参保缴数人数、人均年缴费额、年征缴总额和享受失业保险期间再就业率“四个净增长”。

七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在组织体系上,要注意加强城市的区,加强乡镇,解决城市区弱、乡镇虚的问题。

在业务体系上,一定要把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失业保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融为一体,同时要从有利工作出发,理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业管理机构的工作关系,明确职责。

二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邵厅长要求,从今年起,就业训练中心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建设将实施五年计划。

就业训练中心建设继续按鄂劳社发[20xx]96号文件执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建设,省里将制定新的标准和评估办法,综合服务场所必须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网络畅通、服务高效。

三是加强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就业服务要有专业知识人才,提高信息水平。

四是加强机制建设。

就业训练中心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要实行独立核算法人制,独立核算考核,不能机关化。

只有实现了法人制后,才有可能实现人员聘用制、工资待遇与工作业绩挂钩制以及建立以效果为主导的项目运作管理制。

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是我们就业服务机构的核心价值。

如果这两个方面效率不高或作用不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就显示不出来,政府不可能长期出资包养一个无作为或高成本服务的就业机构。

四、弘扬认真、务实、创新的思想作风

就业是民生之本,而认真、务实、创新是我们做好就业工作之本,是所有就业工作者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素质,也是党和政府对我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最低的要求。

胡锦涛同志在航天探月工程庆功大会上强调:

必须坚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着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他要求:

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扎扎实实做好每个部门、每个行业、每个岗位的工作;要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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