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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厨具检验标准汇总

《不锈钢厨具》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任务来源

QB/T2174-95《不锈钢厨具》行业标准(以下简称95标准)自1995年修订发布实施以来,对规范我国不锈钢厨具市场,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国内外贸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十年来,我国不锈钢制品包括不锈钢厨具在产品的外观设计上,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上均有较大的提高和进步。

随着市场及行业发展的要求,不锈钢厨具95标准已不能满足行业和市场的需求。

民以食为天,不锈钢厨具作为一种人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用具,每日都在使用,它的质量好与劣与每个用户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每个厨房质量及卫生和安全,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国厨具市场,进一步提高产品的质量,及时修订不锈钢厨具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为此全国日用五金标准化中心上报了该项标准的修订计划,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于二OO四年下发了中轻综联[2004]143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O四年轻工业制定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将QB/T2174-95《不锈钢厨具》标准修订项目列入计划,项目编号为Q2004-109T。

2编制过程

依据文件精神,由全国日用五金标准化中心主持,于2004年11月13日召开修订起草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

确定由厦门清宏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负责起草单位,由全国日用五金标准化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

起草小组按修订计划,首先进行了必要的、广泛地调研工作,搜集了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对其进行分析对照,与全国日用五金标准化中心确定了标准的起草方案。

通过分析对照,起草小组认为: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市场对不锈钢餐具、厨具制品需求的大幅度增长,我国不锈钢厨具的生产发展迅猛,目前已成为世界主要生产制造国。

但是由于市场增长太快,出口大幅度增长,在充分采用原QB/T2174-95的基础上,许多技术指标已超过QB/T2174-95的要求,并在搜集资料过程中发现国际ISO8442《接触食物的制品及材料》系列标准的指标先进合理,适合目前国内不锈钢厨具现行状况,因此确定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8442系列标准作为起草我国不锈钢厨具行业标准的依据。

标准指标对照见附录一。

2005年3月18日全国日用五金标准化中心在厦门召开了第二次会议。

通过反复研究讨论,确定了标准修订的范围、技术要求及相关试验方法等主要内容。

起草小组通过学习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及标准编写一般原则,通过大量的试验验证后,起草形成了《不锈钢厨具》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草案)。

2005年6月18日,全国日用五金标准化中心在厦门召开了第三次会议。

就《不锈钢厨具》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草案)内容进行了首次研究讨论,并基本确定了最终稿件内容。

3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依据

3.1本标准的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2-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

标准的制定方法》、GB/T20000.2-2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二部分:

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中的原则要求进行编写。

3.2根据全国日用五金标准化中心要求:

使修订后的标准要体现先进性、经济性、适用性、并且有前瞻性。

3.3国际ISO8442:

1997系列标准中的主要技术指标先进、合理,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向世界水平靠拢;同时也适合我国国情及行业现状,所以确定修改采用ISO8442:

1997系列国际标准,同时也尽量引用国家相近的专业标准,使标准更加先进、全面、合理,为促进技术进步和提高产品质量,推动我国不锈钢厨具行业进一步发展、走向国际先进行列。

3.4标准中一律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5本标准的构成部分

标准编写的格式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原则调整如下:

封面;目次;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4标准中主要章条、确定原则和依据

4.1范围

1)根据GB/T1.1-2000的要求,对原标准构成部分作适当调整,使其更加规范化,其目的是为了与国际标准及国家标准在基本结构上保持一致。

2)扩大标准适用范围。

结合市场上实际情况,不锈钢厨具标准的适用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夹(子)持类、网筛类。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1)对规范性引用文件来说,其被引用的文件与本标准一样同时具有约束力。

根据GB/T1.1-2000规范性引用文件的要求,可对引用文件采用注日期或不注日期,结合本标准实际使用情况,本标准采用不注日期。

另外根据对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查新,发现这几年来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国家标准结构有较大变动,许多国家标准被调整到推荐性标准。

因此修订本标准时也作了相应改变:

GB2828改为GB/T2828.1、GB2829改为GB/T2829。

2)增加七个规范性引用标准。

原标准中没有不锈钢厨具的卫生标准及试验方法,因此增加GB9684《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T5009.81《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和GB4803《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卫生管理办法》;增加包装及运输方面的四个标准: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6543《瓦楞纸箱》、GB/T6544《包装材料瓦楞纸板》和GB/T6388《运输包装收货标志》。

3)取消原标准中三个规范性引用文件:

GB2651《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5938《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NSS)法》、GB5948《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

4)因目前粗造度标准已有更新的样块比较标准,因此将将原标准中GB/T6060.2《表面

粗糙度比较样块磨、车、镗、铣插及刨加工表面》更改为GB/T10610《产品几何技

术规范表面结构轮廓法评定表面结构的规则和方法》标准。

5)规范性引用文件是按GB/T1.1-2000要求进行重新排序。

4.3术语和定义

1)根据GB/T1.1-2000的要求,增加开头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取消原标准“提勺”、“舌勺”、“圆孔舌形漏勺”、“平铲”、“漏铲”的术语和定义。

3)根据正文中增加内容需要,增加“勺”、“铲”、“夹(子)”、“网筛”、“颈部”、“气密性”的术语和定义。

4.4产品分类

1)对原标准的产品分类进行调整。

由于市场上增加了许多形式的不锈钢厨具,而原标准中又没有这些产品的分类,因此在原标准的“勺类”、“铲类”的基础上增加“夹(子)持类”和“网筛类”两类。

同时以资料性附录的形式对各类主要产品进行详细图解说明。

2)删除原标准的规格尺寸。

本标准中对产品的尺寸规格不做严格规定,只要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即可。

4.5要求:

采用ISO8442.1、ISO8442.2及GB/T15067.2进行规定,删去原标准中各项要求。

4.5.1材料

1)标准中5.1.1条。

等同采用ISO8442-2中4.1条。

2)标准中5.1.2条。

通过多次查阅ISO8442以及国外各种牌号不锈钢材料和我国GB3280规定的不锈钢材料各牌号化学成分的相关资料,发现国内的钢板与国外钢板牌号相同的产品化学成分却存在很大的差异,为使不锈钢厨具主体产品在选用钢板时可以在国内和进口板材之间选择,此次标准中金属材料的选用综合了ISO8442、GB/T15067.2和GB3280中不锈钢材料的规定,并对化学成分用统一的表格形式进行了规定。

其中铁素体不锈钢是参照采用GB/T15067.2中对不锈钢材料各化学成分的规定。

马氏体不锈钢(低碳)是修改采用GB/T15067.2中对不锈钢材料各化学成分的规定,其中对材料中含碳量进行了修改,因国际标准中将含碳量最小值为0.16以上的马氏体均列为低碳马氏体,而在国内GB3280的规定下,国内将3铬以下的马氏体产品均称为低碳马氏体,而0铬、1铬、2铬马氏体的含碳量最大值为不超过0.25,因此综合国内、国际材料的化学成分,最终确定马氏体不锈钢中含碳量最大值为0.25以下的低碳马氏体均可使用。

奥氏体不锈钢材料是综合修改采用ISO8442与GB/T15067.2中的规定,其中碳(C)、磷(P)、铬(Cr)、锰(Mn)四个元素的化学含量是同ISO8442的规定一致,而硫(S)、钼(Mo)、镍(Ni)的含量则是参照GB/T15067.2中的规定。

 

不锈钢材料化学成分表

材料

化学成分(%)

C

max

P

max

S

max

Crmin

Nimin

Mo

max

V

max

Mn

max

奥氏体不锈钢

0.07

0.15

0.045

0.045

0.03

0.03

17.0

17.0

8.0

4.0

3.00

------

10.5

马氏体不锈钢(低碳)

0.25

0.040

0.03

12.0

----

1.30

0.40

------

铁素体不锈钢

0.10

0.040

0.03

16.0

-----

1.30

0.40

------

注:

对给出的奥氏体不锈钢二者可任选。

3)标准中5.1.3条。

修改采用ISO8442-1中4.3条。

厨具的非金属部分可以采用尼龙、塑料、木质塑料合成片、浸渍木或其它能够达到本标准相关性能要求的合成材料制成。

4.5.2设计。

标准中5.2条,等同采用ISO8442-1及ISO8442-2规定。

4.5.3外观要求

1)标准中5.3.1条。

等同采用ISO8442-2中5.2.2条。

2)标准中5.3.2条。

等同采用ISO8442-2中5.2.3条。

3)标准中5.3.3条。

将原标准5.4.5条要求更改为“产品外观的商标应端正,位置一致,字迹清晰,并符合8.1要求”。

4)标准中5.3.4条。

将原标准5.4.1条“不锈钢厨具主体表面粗糙度Ra的最大允许值为0.20μm”修改为“产品表面光洁、边部无毛刺,其主体表面粗糙度Ra的最大允许值为0.20μm”。

5)标准中5.3.5条。

将原标准5.4.4条“焊接处应光洁、无堆焊、虚焊、气孔、裂缝”修改为“颈部应光洁、无堆焊、虚焊、气孔、裂缝”。

6)标准中5.3.6条。

修改原标准5.4.2条为“产品主体表面允许有直径为0.5mm以下的疵点,但在20cm2内不能超过四点”。

7)标准中5.3.7条。

保持原标准5.4.3条要求不变。

4.5.4耐腐蚀性

标准中5.4耐腐蚀性,修改采用ISO8442-2中7.1条。

因原标准中耐腐蚀性采用中性盐雾试验,此试验方法的结果与评价等级在试验后观测不是很直接,因此在此次标准修改中将产品耐腐蚀性能的要求修改采用ISO8442-2中7.1条,因ISO8442是针对餐具类产品的一个规定,而餐具相对于厨具产品而言,产品的表面积与厨具相差很大,在修订过程中,通过对几种常用的标准餐具的表面积进行了一次测量,基本表面积确定为20cm2,因此在修订中,对于表面积较大的厨具产品,将其表面的腐蚀点块界定为每20cm2面积内为一个检测面。

厨具的不锈钢部分表面,在按照附录A所述方法试验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a)无横向裂痕,且纵向断痕长度应小于1.5mm;

b)在手柄上,每20cm2面积内,直径大于0.4mm的圆状腐蚀面积点或斑块不应多于三点;在其它处,每20cm2面积内,直径大于0.4mm的圆腐蚀面积(0.126mm2)不应多于三点;

c)在任何部位上,每20cm2面积内,均不应有直径大于0.75mm的圆状面积(0.442mm2)的缺陷点或斑块。

4.5.5牢固度

1)标准中5.5.1条,等同采用ISO8442-2中7.2.2条。

2)标准中5.5.2条,修改采用ISO8442-2中7.3条。

3)标准中5.5.3条,参照采用ISO8442-1中6.9.2条。

4.5.6气密性

标准中5.6条,等同采用GB/T15067.2中5.9条。

4.5.7塑料手柄抗热变形性

标准中5.7条修改采用GB/T15067.2中5.8条。

4.5.8塑料手柄耐高温软化性

原厨具标准中未设定有关塑料手柄的耐高温软化性能检验,此次修订针对此项目,增加塑料手柄耐高温软化性能及测试方法(标准6.6)。

国际标准ISO8442-2中,对于塑料手柄的耐高温软化性试验方法如下:

“将塑料手柄在75℃水中保持30min后,用一个1mm2±0.015mm2截面的不锈钢压头,用10N±0.2N的力压向塑料件,不应穿入多于0.1mm。

因国外烹饪主要以西餐为主,且ISO8442标准产品为不锈钢餐具,即人们用餐时使用的工具,此类产品大多不直接接触明火,国内的烹饪主要以煎、炒、炖、炸等方式为主,在烹饪过程中既要承受锅内食物或水温的导热,又要承受锅边及燃气灶上明火的高温蒸烤,因此烹饪温度较国外要高。

在修订此标准时,考虑到国内烹饪的实际情况,起草小组查阅了大量国内外塑料原料的性能及使用指标等关键性资料,由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在2004年3月第1版印发的《国内外树脂(塑料)牌号手册》中,分别对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四类国内外常用塑料的性能做出了详尽的分析与描述。

其中对本次标准修订中最重要的一点即各种塑料的热变形温度、软化温度值在此书中做出了明确指标。

具体如下:

塑料类别

热变形温度(℃)

制品热变形温度(℃)

PP

80-110

制品可在100-120℃下长期使用

PS

70-98

ABS

93-118

可在原料基础上提高10℃左右

而常使用在产品手柄上的酚醛塑料的技术指标,在GB1404-1995也已明确指出该种塑料的热变形温度为140℃。

鉴于国内厨房烹饪温度及明火燃烧后锅沿的高温导热性,为保证塑料手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抗热变形,产品所使用的塑料材质必须能够达到100℃以上的热变形性能,通过以上塑料原料性能指标数据对比,最终确定应用于厨具手柄上的塑料原料的平均热变形温度为110℃。

通过起草小组反复的试验测试,塑料手柄的耐高温软化性试验采取如下方法:

“将产品主体置于保持100℃±4℃的锅内水中,塑料手柄置于锅边加热器上,加热器保持恒温110℃±2℃,持续6min后,产品不应发生松动或软化痕迹。

”此检测方法既简单又易操作,对衡量塑料产品手柄的耐高温软化性更具有实用意义。

4.5.9塑料手柄抗环境应力裂纹

本标准中5.10条,等同采用采用ISO8442-1中6.6条。

4.5.10颈部疲劳强度

对于不锈钢厨具产品的主体与手柄连接处即颈部强度问题,一直是消费者所关心的产品质量所在,因此颈部所能承受的压力及折弯次数便成为衡量颈部强度的关键,GB/T235-1999《金属材料厚度等于或小于3mm薄板和薄带反复弯曲试验方法》是我国“适用于金属材料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弯曲试验,测定其弯曲塑性变形能力。

”的一个国家标准,其中详细说明了对金属材料弯曲塑性变形能力的测试方法。

起草小组参照此标准,在通过多次试验后,研制了产品颈部疲劳强度的检测仪,并根据GB/T235-1999中的相关试验方法,确定了针对不锈钢厨具产品颈部疲劳强度测试的简单而又实用的检测方法:

“将产品手柄固定于疲劳强度测试仪的固定夹具上,将产品主体固定于活动夹具上,活动夹具与产品主体夹点距最近的固定夹具夹块的装夹间距为90±1mm,(夹持后试件处于水平位置,不应有夹持的附加应力),产品主体以颈部为中心,向下匀速运动30±1mm的行程后再匀速复位,运动速率为每分钟17次(向下运动30mm为第一次运动,匀速复位为第二次运动)。

此试验反复150次后,产品不应出现肉眼可见的裂纹。

4.5.11卫生要求

标准中4.5.10条,修改后保持与GB/T15067.2一致。

4.6抽样

1)抽样方案基本上仍采用原标准规定要求,格式上按国家有关规定作了适当调整。

2)检验规则执行GB/T2828.1和GB/T2829标准,这两项标准是国家标准推荐对产品标准应执行的标准。

3)出厂检验保持原标准要求,按GB/T2828.1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保留原标准规定。

4)型式检验按GB/T2829执行判别水平Ⅱ的二次抽样方案,保留原标准规定不合格质量水平,对有关项目的抽样要求作了调整。

4.7试验方法

1)根据增加条款试验要求,相应增加试验设备。

2)试验仪器设备不拘型号,能达到目的要求则可。

4.7.1试验项目

1)外观要求:

采用手感目测进行检验。

2)耐腐蚀性试验

原标准对该项的试验方法采用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本标准采用ISO8442-2中附录C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将试样本间歇浸入60℃的1%氯化钠溶液中6h,形成的麻点数和尺寸以显微镜下或至少4倍的放大镜下用目测判定。

3)牢固度试验

原标准对该项指标未做规定,参照采用ISO8442-2中7.2.2的规定,对下列内容进行试验:

a)任何一个产品在做下列试验时都不应有超过1mm的永久性变形。

将产品手柄面最高点向上摆放在一平面上,施加的力按相对应长度的每厘米按0.7N/mm施力,或施加150N的力,施力持续10S,施加在手柄上的支撑点时,应距从支撑表面的边不超过10mm处。

b)抗拉力、抗扭力试验:

采用ISO8442-2中7.3的规定进行试验。

c)抗跌落试验:

参照采用ISO8442-1中6.9.2的试验方法,产品从1m的高度跌到混凝土表面,以手柄垂直向下跌落5次,然后从水平方向位跌落5次,任何部位都不应有裂痕或折断,且手柄、挂钩或悬挂装置不应松动。

4)气密性试验:

采用GB15067.2中6.10条进行试验。

5)塑料手柄抗热变形性试验:

修改采用GB15607.2中6.9条进行试验。

6)塑料手柄耐高温软化性能试验:

将产品主体置于保持100℃±4℃的锅内水中,塑料手柄置于锅边加热器上,加热器保持恒温110℃±2℃,持续6min后,产品不应发生松动或软化痕迹。

7)塑料手柄抗环境应力裂纹试验

处于安装后的厨具塑料手柄,应在下列情况下无裂纹。

a)均匀地浸入甲苯与正丙醇的混合溶液内(1:

3体积比),在22℃±4℃的温度下保持24h。

b)应承受如下的30次循环。

将安装后的手柄在70℃±1℃的水中存放15min,接下来立即转入到冰箱的冷冻室内保持在-18℃±1℃温度下持续3h。

然后将手柄再立即转回到热水中去重新开始下一个循环。

经过最后一次循环试验后,样本应校正到至少15℃的室内温度。

经过试验的样本在校准后的显微镜或到4倍的放大镜下检查不应有任何裂纹。

注:

如果这项试验必须打断,样本应在中断时间内一直保持在冰箱内冷冻室内。

8)颈部疲劳强度性能:

a)将产品手柄固定于固定夹具上,主体固定在活动夹具上,活动夹具与主体接触点距最近的固定夹具夹块间距为90mm±1mm(夹持后试件处于水平位置,不应有夹持的附加应力);

b)将产品主体以颈部为中心,以17次/min的运动速率,向下匀速运动30mm±1mm行程后再匀速复位(向下运动30mm为第一次运动,匀速复位为第二次运动)。

9)卫生要求

产品的卫生要求按GB/T5009.81试验。

4.8标志、标签

1)按国家关于产品标识的有关规定,产品和包装上都需有必要的标志,以便于产品的发配和使用。

GB/T1.2中8.2.2规定适用含有产品标志内容的规定,用于识别产品各种标志的内容,这类标志的表示方法在产品或包装上的位置,可以要求其他方面信息。

本标准除了“可以要求的其他信息”未作规定,对其他三个方面(即标志的内容、标志的表示方法、标志的位置)进行了规定。

2)由于厨具本身体积比较小,不可能标志更多内容,本标准产品上标有制造厂名或商标,通过这种标志可以使用户了解产品的出处。

3)规定了产品的标志方法,对标志规定牢固清晰。

应在产品明显部位进行标志。

4.9包装、标志

包装箱上的标志。

根据GB/T1.2规定,标志的内容可包括两方面,一是生产者的认识标志及其他地址和总经销的标志,或产品标志(例如商标、型式或标记),因此规定包装盒上应有下列几方面的标志:

a)商标、b)产品名称、c)执行标准、d)企业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e)出厂年月日、f)数量、g)净重、重量、体积(长×宽×高)h)怕湿、向上、小心轻放标志。

4.10包装、运输和贮存

1)包装是生产企业必须要执行的规定要求。

2)运输贮存的条款要求,不仅对生产企业,也是对商业部门及运输部门的要求。

5标准水平评价

QB/T2174-95《不锈钢厨具》标准对规范我国不锈钢厨具市场,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国内外贸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由于近几年,我国不锈钢制品包括不锈钢厨具在产品的外观设计上,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上均有较大的提高和进步。

同时在搜集资料过程中,发现国际ISO8442系列标准指标先进、合理,因此此次修订以积极采用国际标准为原则,修改采用ISO8442系列标准的技术内容作为本标准的技术要求,使本标准技术指标先进合理、内容全面细致、试验方法先进可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6经济及社会效益预测

本标准使产品结构及范围更加完善、合理,适应国内、国际市场不锈钢厨具产品发展的需要,提高了产品使用的安全性及卫生性,符合了目前消费者对健康、卫生、环保性产品的需求心态,使我国的不锈钢厨具产品在原有类别、结构、性能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改进,并逐渐向国际不锈钢厨具行业的先进水平靠近。

本标准通过增加塑料手柄抗热变形试验、塑料手柄的耐高温软化试验、颈部疲劳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及强制性规定产品卫生要求等几个方面,给广大消费者在使用不锈钢厨具系列产品时,提供了更好的质量及安全保障,提高了社会效益。

项目

现标准

QB/T2174-200X

参照采用标准

原标准

QB/T2174-95

1、分类

勺类、铲类、夹持类、网筛类

勺类、铲类

2、

材料

金属

材料

可选用国内外奥氏体不锈钢,也可选用国内外马氏体不锈钢(低碳)和铁素体不锈钢

ISO8442-2-4.1总则餐具应使用能够使成品满足于本标准规定的所有性能要求的材料制造。

注:

且所选材料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应释放出任何可能对健康有损害的物质或对任何有机组织产生不良影响的成分。

主体所选用材料应符合GB3280的规定。

非金属材料

厨具的非金属部分可以采用尼龙、塑料、木质塑料合成片、浸渍木或其它能够达到本标准相关性能要求的合成材料制成。

ISO8442-1-4.3餐具的非金属部分可以采用塑料、木质塑料合成片、浸渍木或其它能够达到本标准相关性能要求的合成材料制成。

餐具的非金属部分一般不采用涂覆、油漆、喷漆或类似覆层,附非这些覆层也能达到本标准相应的技术要求。

手柄应用无毒、耐热的材料制造。

3、结构

厨具的结构应能使其进行彻底清洗,以避免食物受到污染。

ISO8442-1-5.1餐具的设计应进行彻底清洗,以避免食物受到污染。

4、外观质量

1、产品应基本上为直的对称型,除非设计上要求存在不直度或不对称。

2、一个批量的产品不应在形式和尺寸上有显著的变化。

3、产品外观的商标应端正,位置一致,字迹清晰。

4、产品表面光洁、边部无毛刺、其主体表面粗糙度Ra值应小于0.20μm。

5、劲部应光洁,无堆焊、虚焊、气孔、裂缝。

6、产品表面允许有直径为0.5mm以下的疵点,但在20cm2内不能超过四点。

7、产品主体表面允许有长20mm以下的划痕一条,10mm以下的划痕不超过两条。

1、ISO8442-15.2.1所有表面均不应有划痕、裂痕、起皱和任何能使产品变得不适用其所应用目的的缺陷。

2、ISO8442-1-5.2.2所有餐具应基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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