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电梯招投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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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电梯招投标文件
信息创意产业园招商中心
电梯采购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编号:
)
招标人:
万科XX
2011年9月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定标
七、授予合同
八、其他
第二章、电梯设备技术规格
第三章、合同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图纸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1
工程名称
信息创意产业园招商中心
2
建设地点
市开元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3
建设面积
建筑面积:
约57000㎡
4
资金来源
自筹
5
招标围
电梯购置及安装
6
承包方式
固定价格承包
7
质量要求
合格
8
交货期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确定
9
安装工期
待工程具备安装条件和实际需要确定
10
交货地点
信息创意产业园招商中心工程工地
11
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地点
时间:
2011年月日费用:
元/份
地点:
12
踏勘现场
时间:
自行踏勘
13
招标答疑
2011年月日17:
00时前(时间)以书面形式传真至万科XX(联系人:
,:
;传真:
)(加盖公章)
14
投标文件
正、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另附电子版壹份(要求与正本容相同)
15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万元整
单位名称:
万科XX
单位地址:
市工人路136号省检察院综合楼1427室
开户行:
兴业银行商务外环路支行;账号:
6
递交截止时间:
2011年月日
16
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结束后40天
17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
时间:
2011年月日上午9:
00
18
开标会
地点:
时间:
2011年月日上午9:
00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章等,并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及需要制定本办法。
2、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招标文件。
开
标评标时,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规定。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5、招标围:
5.1、电梯设备购置(详见附件十一电梯参数表)
5.2、电梯设备安装(包括电梯配电照明系统)
6、投标人资格
6.1、供应商必须为电梯设备生产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6.2、所投电梯生产商具有客梯制造A级资质,货梯、自动扶梯制造B级资质
6.3、所投电梯生产商通过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系列认证;
6.4、本项目电梯的安装和售后维保服务必须由制造厂家驻直属机构负责(制造厂家须出具盖章确认的安装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必须具备电梯安装B资质,维修保养B级资质。
7、现场踏勘
7.1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因勘察现场所引起的任何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2招标结束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投标报价以外的费用要求,对此招标人将不作考虑。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容及补充文件(如果有)。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定标
七、授予合同
八、其他
第二章、电梯设备技术规格
第三章、合同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图纸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容、格式、表格和所涉及的相关规。
如果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资料的,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投标人对收到的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均应按前附表中的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组成部分。
3、招标文件修改
3.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出后,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以补充通知的形式通知投标人。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日期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4、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语言
1.1、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
2、投标文件的组成
2.1、投标函及投标报价汇总表
2.2、投标设备报价明细表
2.3、法人代表人XX明书
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5、投标保证金(有效的进账回单复印件)
2.6、投标XX明文件
2.7、投标电梯设备合格文件
2.8、设备安装的方案(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2.9、人员培训计划
2.10、承诺
2.10.1、质量承诺;对产品的产地来源、产品质量、使用寿命的承诺等承诺。
2.10.2、服务承诺:
在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中心和售后服务网络证明的或保证派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设备到货时间及安装调试时间承诺;培训承诺;电梯发生故障,到达现场的最短时间;保修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2.10.3、优惠承诺:
如付款方式等。
3、投标报价
3.1、投标人对所投电梯设备必须是按梯种分类、分项报价,并合计总价。
3.2、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以下容,且必须分项报价。
3.2.1、设备报价:
投标方应报出设备出厂价、备品备件价、运费、卸车费、保险费、包装费、税金(含关税、增值税)等(即货到工地价)。
3.2.2、安装报价:
吊装费、配合费、安装调试费(包括脚手架的搭建和拆除、水电设施等)、检测验收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办理电梯准用证手续等一切电梯合法使用前所发生的费用
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电梯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3.4、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4、投标XX明文件
4.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设备主要协作件的名称及协作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4.3、投标电梯制造商近三年的产量及国主要使用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4.4、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供货的授权证明书;
4.5、电梯设备国生产企业的安装安全认可证、资质证明。
5、投标电梯设备合格文件
5.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投标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说明书、样本和资料等。
5.1.1、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各种实验报告、鉴定报告等;
5.1.2、产品样本说明书、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部件及材料产地来源表等资料。
5.1.3、投标设备的制造、安装及验收标准。
5.1.4、投标设备的随机文件清单,应包括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文件;
5.1.5、设备安装和维修时所需的特殊工具及所需备品、备件清单。
5.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电梯设备的技术要求逐项、逐条明确答复;投标设备如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不一致,应填写“规格性能偏离表”,并逐项、逐条说明偏离情况。
5.3、投标人所投电梯设备为合资厂产品,有关进口部件不能少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条款规定的容,并提供相关的产地证明文件
5.4、投标人所投电梯设备均为2011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合格产品。
5.5、投标人认为应对其电梯设备的性能特点、优越性等有必要进行补充说明的容。
5.6、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容并按照其顺序逐一进行实质性响应。
6、投标电梯设备安装及现场服务
6.1、全部电梯设备由中标人进行安装调试,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文件应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日历天保持有效;
7.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
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万元整,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存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以有效的进帐回单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有效的进帐回单复印件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8.2、招标人将拒绝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8.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十五日退还(不计利息)。
8.4、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8.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8.4.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签署合同的;
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9.1、投标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另附电子版一份(U盘一个,要求无病毒,容与正本相同)。
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括正、副本),并在包封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在密封线上须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9.3、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须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9.4、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3、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
3.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投标文件。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能修改、补充或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通知,投标人均须按本款的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标明“修改”、“补充”或“撤回”字样)。
在投标有效期,投标人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
1、开标要求事项
1.1、招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1.2、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在登记册上签字证明出席。
1.3、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逾期到达视为自动弃权;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3.1、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3.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1.3.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指投标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其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1.4、按‘先投后开、后投先开’的顺序,首先验证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及签章情况。
经确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签字后,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并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宜的其它细节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
六、评标与定标
1、评标委员会
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评标应遵循下述原则:
2.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2、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好、工期适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可行;
3、评标纪律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3.2、除投标须知第六节第5条款的规定以外,开标以后至授予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问题主动与招标人和发生联系。
3.3、如果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则将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拒绝。
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4.1、在详细评标之前,首先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4.2、在招标的有效期,招标人对公开获取的、投标人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任何信息,有核实其真实性的权利。
核实活动可以在不告知投标人的情况下,通过公开合法的途径进行。
4.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之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容不全或关键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③投标文件中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④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⑤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澄清
5.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容。
投标人的答复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5.2、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6.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6.2、在评价与比较时应根据评标办法,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售后服务、施工组织设计、优惠条件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
注:
根据开标实际情况及对本标书的理解不同,为了统一标准,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或多次报价。
七、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1.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合理的投标人。
2、中标通知
2.1、在投标有效期,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2.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但不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合同的签署
3.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三十天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询标澄清文件的记录及中标人承诺等均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3、如果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署合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另定中标人。
4、履约保证金(可为转帐、汇票、银行保函形式)
履约保证金万元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五天,中标人应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剩余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由招标人、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合格证后7日,如无违约情况,由招标人无息退还。
八、其他
1、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第二章、电梯设备技术规格
一、电梯参数表:
1、本工程客梯、消防电梯在塔楼核心筒共设6台,其中3台普通客梯,3台消防电梯,商业及展厅设客梯1台,货梯1台。
2、自动扶梯用于商业及展厅,共4部梯(层高分为5.1米、4.5米)。
梯宽1000,角度35度,速度0.5米/秒,安装预埋件大小与位置及扶梯底部二次装修要求由产品厂家配合。
消防电梯,机房留洞及井道预埋件应由厂家提供。
3、总体技术要求
符合中国电梯标准GB7588、GB/T10058、GB10060、GB50182及相关现行规标准规定。
4、主要参数
6台消防兼乘客电梯相同的技术参数如下:
载重量(公斤)
1000
井道尺寸宽(X)×深(Y)
2200×2200
厅门尺寸宽(W)×高(H)
900×2100
洞口尺寸
1100×2170
顶层净空高度(OH)
4500
提升速度(m/s)
2.0
底坑深度
1700
机房尺寸宽(MX)×深(MY)×高(MH)
2400*5800*4500
注:
具体设计中的井道尺寸、机房尺寸、顶层净高(OH)、底坑深度(P)等详见有关的平面及剖面图。
电梯不同的技术参数如下:
电梯编号
电梯类别
停靠层数
行程标高
提升高度
停靠站数
KT1、XKT1
2.0米/秒
B1~20F
-3.70-70.1
73.8m
21
KT2(2#楼)
2.0米/秒
B1、1F、4F~19F
-3.70-66.6
70.3m
18
KT2(3#楼)
-3.70-60.6
64.3m
18
XKT2(2#楼)
2.0米/秒
B1~19F
-3.70-66.6
70.3m
20
XKT2(3#楼)
2.0米/秒
B1~19F
-3.70-60.6
64.3m
20
电梯编号
电梯类别
停靠层数
行程标高
提升高度
停靠站数
载重
KT3
1.0米/秒
1F~3F
0.00-9.60
9.6m
3
900kg
HT3
0.5米/秒
1F~3F
0.00-9.60
9.6m
3
2000kg
FT1
0.5米/秒
1F~2F
0.00-5.10
5.1m
1
FT2
0.5米/秒
2F~3F
5.10-9.60
4.5m
1
注:
电梯参数要求满足设计图纸设计要求,详见设计图纸。
5、主要部件清单
5.1控制柜
5.2主机(含曳引机、电机)
5.3开门机
5.4渐进式安全钳
5.5限速器
5.6电梯监控装置
5.7称重装置
5.8缓冲器
5.9钢丝绳
5.10导靴及靴衬
5.11外呼梯按钮盒
5.12轿箱控制操纵盘
5.1-5.5项必须为整机原装进口部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进口部件的报关单证明,制造厂家需要出具对本项目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进口部件配置的承诺函(承诺函及报关单必须由制造厂家盖章确认),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进口件的要求。
6、电梯系统要求
要求提供独资或合资电梯制造企业外资方的原创品牌电梯产品,质量上乘,采用最新32位电脑数据网络化控制技术,使电梯具有高运行效率和舒适平稳的驱动性能,具有节能和便于维修保养的故障诊断等系统。
6.1远程控制:
投标人所提供电梯需具有远程控制接口,以便于招标人未来使用电梯增加此项功能。
6.2型号规格:
在满足技术规格及要求的条件下,各投标单位提供生产
厂家所推出的最新技术产品。
6.3供电电源:
交流380伏,三相五线,50赫兹。
6.4噪音水平:
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6.5控制系统:
采用全电脑模块化串行分散控制系统,串行传输通讯应能满足抗干扰能力强、实时性高、通信容量大等要求。
拖动部分要求采用不低于VVVF变压变频调速的拖动技术。
6.6楼宇控制接口:
控制系统提供通用的串行通信接口和开放式协议。
电梯轿厢广播装置和摄像装置的音视频信号通过电梯随行电缆接至各控制柜后,除留有本地使用接口外还需留有连接至楼宇控制中心的接口。
6.7电梯监控系统:
实现能够同时对全部电梯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视和控制,可进行灵活地操作,并可打印与电梯运行有关的资料。
6.8曳引机:
要求提供高效节能和具有良好动力特性的先进有齿轮曳引机。
6.9电梯机房:
要求按相关规标准布置。
6.10轿厢:
在所提供的井道尺寸基础上,要求提供最大尺寸的标准轿厢。
轿体要求制作精良,连接紧固,抗变形能力强,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要求采用滑动式导靴装置与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外顶部设置轿顶防护栏杆,装设到站钟设备;轿厢饰精致典雅,照明和换气设备良好耐用,有断电应急照明、无噪音排风机。
要求轿厢装饰顶上装有电梯供应单位提供的广播装置和摄像装置(隐藏式,加装隐形罩),轿门边设置一个控制操纵盘,轿壁设置轿厢扶手,方便乘客使用。
6.11轿厢控制操纵盘:
要求设有层数显示器(具体要求与外层数显示器相同)、状态显示灯、对讲机和呼叫按钮等,提供给乘客方便的操作和显示电梯的主要运行状态。
6.12门机系统:
要求采用不低于交流VVVF控制技术的变频门机,双门传动要求采用缆(塑胶齿带或钢丝绳等)式而非杆式传动机构,门保护装置采用光幕式。
6.13轿门:
要求提供双扇中分式自动门。
开关门时间短,灵活自如,安静快捷。
6.14光幕门保护装置:
要求该装置有足够光束数交叉形成保护光幕,光幕上下端满至门顶和门底。
6.15配合二次装修,第一层层门门套选用大门套,其余层门门套均选用小门套。
6.16外呼梯按钮盒及外层站显示器:
要求美观大方,结实耐用,电梯分别采用楼层显示、按钮一体型(联控)外呼梯按钮盒,显示器件为明亮点阵式,能够显示层数和电梯运行方向。
6.17导轨(轿厢导轨、对重导轨):
T型耐磨导轨,抗变形能力强。
6.18对重装置:
对重架要求制作精细,抗变形能力强,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要求采用滑动式导靴,对重铁不得采用工业废料,应符合环保要求。
6.19补偿装置:
要求采用带胶套的无声补偿链。
6.20钢丝绳:
要求采用电梯专用的复绕式钢丝绳,其安全储备系数≥12,并提供使用寿命。
6.21随行电缆:
要求采用电梯专用电缆(缆带含有用于摄像的同轴电缆和广播电缆等),防火性能与大楼的耐火等级相匹配。
6.22井道固定件:
要求其零部件结构合理,牢固耐用,抗锈蚀能力强。
6.23井道照明:
按规要求每部电梯每层安装一组井道照明装置。
6.24缓冲器:
要求采用油压式缓冲器。
6.25限速器:
要求采用离心式限速器。
6.26安全钳:
要求采用渐进式安全钳。
6.27门锁装置:
采用电梯专用门锁,基站锁设在首层。
7、电梯功能设置
7.1乘客电梯基本功能
7.1.1全集选;
7.1.2门光幕保护;
7.1.3轿顶及机房检修;
7.1.4风扇自动控制:
电梯停止运行一段时间后,自动停止轿厢风扇,当电梯开始运行时即恢复;
7.1.5断电时轿厢应急照明;
7.1.6超载不启动并蜂鸣器响;
7.1.7开、关门按钮;
7.1.8轿厢警铃;
7.1.9厅门及轿厢方向显示与数字式位置显示;
7.1.10厅和轿厢呼梯登记;
7.1.11满载直驶;
7.1.12选优先服务;
7.1.13独立服务;
7.1.14有/无司机服务;
7.1.15自动基站;
7.1.16强迫关门;
7.1.17到站响钟;
7.1.18门异常检查装置及门机保护装置;
7.1.19消防服务功能;(3台)
7.1.20预留监控线位置;
7.1.21基准层待机;
7.1.22对讲救援;
7.2乘客舒适性功能
7.2.1自动再平层运行
7.2.2呼叫登记显示灯
7.2.3轿厢位置指示
7.2.4轿厢运行方向指示
7.2.5轿厢到站指示
7.2.6轿厢到站钟
7.2.7延长开门时间按钮
7.2.8开关门时间自动调整
7.2.9光幕式安全门边
7.2.10满载直驶功能
7.2.11恶作剧呼叫自动取消
7.2.12轿厢通话功能
7.3安全功能
7.3.1消防员操作运行
7.3.2电梯检修运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