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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目录1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矿井概况3

第一节井田范围及开拓方式3

第二节矿井地质、瓦斯、水文概况3

第三节矿井通风系统4

第四节矿井抽放系统概况4

第五节矿井排水能力4

第三章可能发生主要灾害事故的原因5

第一节可能发生瓦斯积聚和爆炸的原因5

第二节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5

第三节可能发生水灾事故的原因6

第四节可能发生冒顶事故的原因6

第五节可能发生粉尘事故的原因7

第六节可能发生其它灾害事故的原因8

第四章可能发生主要灾害事故的地点8

第一节可能发生瓦斯事故的地点8

第二节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9

第三节可能发生突水事故的地点9

第四节可能发生冒顶事故的地点9

第五节可能发生其它灾害事故的地点9

第五章可能发生几种主要灾害事故的预兆9

第一节煤与瓦斯突出预兆9

第二节突水预兆10

第三节冒顶预兆11

第六章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在灾害事故预防中的职责和任务11

第七章预防各种灾害事故的措施 18

第一节预防瓦斯事故的措施 18

第二节预防煤尘事故的安全措施 22

第三节预防火灾事故的安全措施 23

第四节预防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措施 24

第五节预防水灾事故的安全措施 26

第六节预防顶板事故的安全措施 27

第七节预防运输事故的措施 29

第八节预防安装事故的措施30

第九节预防雷电措施及停送电措施30

第八章处理重大灾害事故的组织措施31

第一节矿成立救灾指挥部31

第二节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单位和人员31

第三节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31

第九章矿井遇到灾害时,灾区人员撤离灾区以及自救措施33

第一节灾区人员撤离及避灾路线33

第二节发生水灾时自救措施及避灾路线35

第三节发生顶板事故的自救措施37

第十章矿井灾害事故处理计划 37

第一节瓦斯爆炸(燃烧)事故的处理计划 37

第二节火灾事故处理计划38

第三节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处理计划39

第四节水灾事故的处理计划39

第五节冒顶事故的处理计划40

第六节运输事故的处理计划40

第十一章矿井重大灾害应变措施41

第一节全矿突然停电41

第二节主要通风机因故突然停止运转的应变措施42

第十二章计划的贯彻和执行要求43

第十三章处理重大灾害事故必须具备资料43

第一节有关处理各种事故的技术资料说明43

第二节事故处理的相关技术资料(附后)44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提高矿山的抗灾能力,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的规定,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了矿通风部、调度室、生技部、机电部、供应部、综合部等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和讨论,编制了我矿2009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以下筒称《计划》)。

主要内容有:

(1)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灾害事故预兆及预防措施;

(2)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组织灾区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及处理措施。

通过贯彻落实本《计划》,达到防止事故发生及事故发生时,有效地控制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害威胁人员的目的,确保矿井2009年度实现安全生产。

本《计划》还明确规定了各有关业务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的职责和任务,希望各单位及有关人员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矿井概况

第一节井田范围及开拓方式

该井田位于黔西县南部。

矿区有乡村公路相通,经由大关、绿化公路到达黔西县。

距黔西县城公路里程34km,西距羊场乡3km。

至黔西后与贵毕高等级公路相接,交通较为方便(见交通位置图1~1~1)。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放炮落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第二节矿井地质、瓦斯、水文概况

一、地质构造及煤层特征

(一)地层

该区出露地层主要有:

下三叠统夜郎组(T1y)、上二叠统长兴组(P3c)、上二叠统龙潭组(P3l)、中二叠统茅口组(P2m)及第四系地层(Q)。

现由新至老简述如下:

1、第四系(Q):

黄~土褐色坡、残积粘土、亚粘土及碎石。

主要分布于地势低凹及平坦处,厚0~10m。

与下伏地层呈角度不整合接触。

2、下三叠统

夜郎组(T1y):

底为薄层灰白色粘土岩,含高岭土,风化后呈白色,为长兴组与夜郎组分层标志。

下部为灰黄、黄褐色钙质粘土岩;中部为浅灰、灰色薄层至巨厚层灰岩,致密性脆、具蠕虫状构造,岩溶发育;上部为紫红、褐黄色钙质粘土岩,岩石呈球状风化。

厚度约445m。

未见顶。

与下伏上二叠统长兴组地层呈假整合接触。

3、上二叠统

长兴组(P3c)浅灰、深灰色中至厚层灰岩,见燧石结核及不规则方解石脉,厚27~35m。

与下伏地层呈整合接触。

龙潭组(P3l)褐黄、灰、灰黑色薄至中层粉砂岩、粘土岩、粉砂质粘土岩、粘土质粉砂岩、铝质岩夹多层煤层。

xx煤矿开采的M1、M4和M5煤层均赋存于龙潭组地层。

厚度约97m。

与下伏中二叠统茅口组地层呈平行不整合接触。

4、下二叠统茅口组(P2m):

为浅灰、灰白色中至厚层灰岩,灰岩中见隧石结核及方解石脉,上部见硅质岩。

厚度大于200m。

未见底。

(二)构造

矿区位于娄山关大背斜南东翼南西段,次级褶皱万腰向斜南东翼,构造比较简单。

地层走向北北东,倾向北西,为单斜构造,地层总体倾向320~340°,倾角15~25°,平均为18°。

区内未发现较大的断层。

(三)煤层特征

矿区含煤地层为上二叠统龙潭组,主采煤由上至下为M1煤层、M4煤层及M5煤层,各煤层特征如下:

1、M1煤层

上距上二叠统长兴组灰岩约19m,下距M4煤层约42m。

煤层厚度为2.95m,呈黑色块状,玻璃光泽,较坚硬。

地表厚度为4~6m,含夹矸,顶板为层纹状粉砂岩夹细砂岩,较为坚硬;底板为薄至中层粘土岩,易风化,遇水易膨胀,常造成底鼓。

2、M4煤层

上距M1煤层约42m,煤层厚1.20m,呈黑色块状,玻璃光泽,较坚硬,易风化变成粉状。

其底见0.30m(未参加储量计算)厚的黑褐色煤炭,变化较大,且含夹矸较多的中高硫煤炭。

顶板为灰、灰黄色薄层粉砂岩,节理较发育,底板为薄层状菱铁质灰岩。

3、M5煤层

上距M4煤层约39m,下距茅口灰岩16m。

煤层厚约1.7m(煤层中有夹矸0.10m,处于煤层中间,较稳定),呈黑色块状,玻璃光泽,较坚硬。

顶板为灰、灰绿色中层粉砂岩,具层纹状构造,局部节理发育;底板为灰、深灰色薄~中层粘土岩及粉砂岩,生产中底鼓现象十分严重。

其他煤层还有M2、M3、M6煤层等,厚度均较薄,赋存不稳定,仅局部可采。

为提高资源回收率,采区布局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回收。

井田内主要可采煤层顶板条件中等,结构较稳定,易于管理。

底板多粘土岩,底板吸水性较强,存在泥化和膨胀现象,在底板管理中应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底板软岩危害。

主要可采煤层特征见表1-2-1

主要可采煤层特征表表1-2-1

煤层编号

可采部分厚度(m)

煤层倾角(°)

煤层间距(m)

煤层结构

煤层稳定性

顶底板岩性

顶板

底板

M1

2.95

18-31

42

简单

稳定

粉砂岩

粘土岩

M4

1.20

18-31

简单

稳定

粉砂岩

菱铁质灰岩

39

M5

1.80

18-31

简单

稳定

粉砂质粘土岩

粘土岩

 

(四)煤质

该矿开采煤层M1煤、M4煤、M5等煤层均为中硫无烟煤。

煤岩一般为黑色,较坚硬,呈金属光泽。

具块状、不规则条带状及层状构造。

煤层为暗煤质亮煤型,且易风化呈粉状。

2006年请煤科总院煤化分院《国家质检中心》化验,提供煤质化验资料,煤质属无烟煤,为低灰份、中硫煤层,比重1.55t/m3。

原煤化学分析结果表1~2~2。

表1~2~2原煤化学分析结果表

煤层号

水份(Wf)(%)

灰份(Ad)(%)

全硫(Std)(%)

挥发份(Vdaf)(%)

发热量(Qnet.ar)(MJ/kg)

M1

4.50

17.88

2.08

11.31

24.86

M4

4.90

23.52

2.85

10.27

22.63

M5

4.50

23.0

2.44

8.91

24.86

区内各煤层精煤挥发分含量为8.91—11.31%,属于无烟煤范畴,这与煤岩鉴定中根据镜煤反射率测定得出的结论是吻合的。

精煤挥发分由处于下部的M5煤层往上直至M1煤层,含量逐渐由8.91%增加至11.31%,说明变质程度由下而上逐渐变浅,这与区域变质的特点是相一致的。

鉴于矿区一般均为中硫份煤,原煤直接用于电厂用煤和民用燃料。

,适宜用作电厂、水泥厂和民用燃料。

二、水文地质

(一)概况

矿区位于黔西县南部向六广河、鸭池河倾斜的斜坡地带,属乌江水系。

区内无地表河流及大中型水体。

矿区外围南东侧发育1条季节性溪沟,枯水季节干涸。

区内溶岩发育,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岩溶裂隙水和基岩裂隙水,其次为孔隙水,地下水动态随季节变化较为明显,地表水与地下水流向一致,总体上从南西向北东流动。

矿区排水主意经地下河流走。

(二)矿区水文地质条件

1、含水层隔水层地层特征

①含水层

下三叠统夜郎组、上二叠统长兴组和中二叠统茅口组以灰岩为主,裂隙发育,富水性强,透水性中等。

②相对隔水层

下三叠夜郎组顶底及上二叠统龙潭组地层中的页岩、粘土岩、粉砂质粘土岩,含水性、透水性弱,为相对隔水层。

2、地下水补给、径流及排泄

矿区范围内出露地层主要为下三叠统夜郎组、上二叠统长兴组及龙潭组,地下水赋存于其风化带及灰岩、碎屑岩的孔(裂)隙中,为孔(裂)隙水及岩溶水,沿岩层倾向径流,在地热低洼及压力减小处以泉点的形式排泄。

矿区内地层节理裂隙较发育,大气降水为主要补给源,大气降水通过基岩裂隙经短途径流后,向地势低洼的落水洞排入补给地下水。

对矿区煤炭开采影响较大的是龙潭组内以前的老窑、小煤矿采空区积水和岩溶裂隙水。

综上所述,本区水文地质条件较复杂,但除老窑、小煤矿采空区积水和M1煤层上覆灰岩的岩溶裂隙水对煤层开采有一定影响外,整体影响程度不大。

3、矿井涌水量

因矿区位于斜坡地带,底板灰岩上方,且底板灰岩溶洞漏斗接地下河水位更低,而充水含水层中的裂隙水主要由大气降水补给形成,富水性弱。

地质报告根据该矿历年统计资料、结合周边矿井涌水量及现场调查,xx煤矿的矿井正常涌水量为20m3/h,最大涌水量为65m3/h。

三、工程地质条件

该区工程地质岩组按程度及完整性划分为三类。

即硬质岩组,软质岩组及松散岩组。

1、硬质岩组:

夜郎组、长兴组灰岩。

力学强度高,抗风化能力强。

2、软质岩组:

龙潭组及夜郎组顶底粘土岩、粉砂岩夹煤层,力学性质差,抗风化能力弱。

3、松散岩组:

第四系残坡积物,为黄~土褐色坡、残积粘土、亚粘土夹碎石,厚0~10m。

分布于基岩表层及地势低凹处,质地松散,孔隙度大,稳定性差。

矿区内出露地层主要为软质岩夹较坚硬岩岩层,力学性质差,工程地质条件较差。

四、瓦斯

根据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行管字[2004]288号《对毕节地区煤矿2004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第一批)的批复》,陇华煤矿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69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2.17m3/t;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0.13m3/min,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0.94m3/t,矿井属高瓦斯矿井。

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矿井瓦斯涌出量将会进一步逐渐变大。

必须坚持每年一度的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为通风、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五、煤尘爆炸性

根据鉴定报告,M1、M4、M5煤层煤尘均无爆炸性。

六、煤的自燃

根据鉴定报告,M1、M4、M5不易自燃。

第三节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为xx式,主斜井和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

风井安装2台型号为--NO防爆对旋轴流式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配套电机型号为YBF-,功率为2×110kw。

采煤工作面均采用“U”型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均采用2×15kW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和φ600mm风筒压入式供风。

局部通风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采用“三专”供电并安装了“两闭锁”装置。

矿井采用通风机反转进行反风。

目前矿井总风量m3/min,风压pa,外部漏风m3/min,等积孔m2。

井下通风设施完善,通风系统独立、合理。

第四节矿井抽放系统概况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正在设计和预施工,预计年底前投入使用。

第五节矿井排水能力

水泵:

xx煤矿井下现有正常可运转水泵4台,其参数如下:

编号

型号

电机功率

数量

扬程(m)

流量(m3/h)

状态

1

IH-50-315

37kw/380v

2

125

50

完好

2

100DF45×3

55kw/660v

2

125

80

完好

排水管路:

排水管路在人行下山内布置两趟,直径100mm,一趟排水一趟备用。

涌水量:

经实测,xx煤矿的涌水量为20m3/h,滚占岩煤矿涌水量为32m3/h。

经上验证,xx煤矿的排水能力远大于两个矿井的涌水量。

第三章可能发生主要灾害事故的原因

第一节可能发生瓦斯积聚和爆炸的原因

1、掘进工作面通风不良造成瓦斯聚积,遇到火源时;

2、局部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

3、掘进面停风后造成瓦斯聚积,遇到火源时;

4、采掘工作面地质条件突然变化,造成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

5、巷道处于无风或微风状态造成瓦斯聚积,遇到火源时;

6、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

7、带电检修或因其它原因产生火花,遇到瓦斯浓度达到爆炸范围时;

8、采空区及上隅角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

9、排放瓦斯期间,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容易引起爆炸;

10、放炮不严格执行放炮制度,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遇到瓦斯浓度超限时;

11、作业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未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和汇报等。

第二节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

1、采掘工作面火药爆炸不完全导致发火,由此引起瓦斯及煤尘燃烧,造成火灾。

2、井下放炮违反操作规程,如放明炮、糊炮、使用变质炸药、打钻时没有规范操作等引起火灾。

3、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使用明火、电焊作业,措施不力或未严格执行措施造成火灾。

4、电器设备和线路维修不良,如电缆、开关、变压器、接线盒、电机、电钻等损坏、失爆、过负荷、电流短路等易引起火灾。

5、机械转动部位长期缺油,摩擦引起高温发火。

6、井口检身制度执行不严,下井人员缺乏安全常识,带烟火下井造成火灾。

7、水泵房、变电所等场所使用不防爆灯具、违章进行电气焊工作、使用电炉取暖等造成火灾。

第三节可能发生水灾事故的原因

1、1401工作面、1101及1601上顺槽掘进期间距离周边煤矿边界比较近,在回采期间因放炮震动和采空区跨蹋,容易发生突水事故。

2、1601的准备巷道(轨道巷和皮带巷)上部为采空区、1601下顺以及1101下顺各掘进工作面距离较远,排水距离长,有可能发生跑水造成水灾。

3、采掘工作面向前推进时过断层,探放水措施不力有可能发生水灾。

4、在突水期间,矿井的主排水系统发生严重故障,短期内不能修复,备用设备排水能力不足,导致水灾。

5、全矿井供电发生故障,短期内不能修复,致使井下主排水系统停止运转,导致水灾。

6、雨季高峰期,工业广场积水不能及时排出,自井筒灌入井下造成水灾。

7、回采工作面遇富水区,顶板支护不到位时,可能发生突水。

第四节可能发生冒顶事故的原因

1、掘进工作面或采煤工作面支护未按规程规定进行,支护质量达不到标准,遇顶板压力过大或破碎带时。

2、锚喷支护巷道,锚、喷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时,顶板破碎或压力过大时。

3、煤巷遇顶板破碎或构造应力带未及时加固,易出现片帮、冒顶。

4、采掘工作面顶板破碎,放炮崩倒棚未及时修复时。

5、掘进巷道空顶作业,未一次成巷时。

6、采掘面过断层、褶曲等采取措施不力时。

7、施工交岔巷道、空顶面积较大、应力集中,支护不及时或支护材料不合格时。

8、采掘工作面大面积空顶和前探支护使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9、巷道贯通未按措施要求对巷道加强支护时。

10、回采面初次放顶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时。

11、回采面收尾拆除支柱(架梁),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时。

12、回采面上、下巷超前支护不符合要求,回采时易造成冒顶。

13、回采面超高回采,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或落实不好以及贴帮柱缺梁少柱,易造成冒顶。

14、工作面支柱维护质量差,不坚持循环注液,支撑力不够,易造成工作面冒顶。

15、工作面周期来压时不注意及时加强支护,易造成冒顶。

16、每次推溜距离过长,第一排基本柱不能及时跟上,易造成冒顶。

第五节可能发生粉尘事故的原因

1、各采掘面未实行湿式打眼。

2、放炮后未及时洒水、冲洗巷帮或煤壁。

3、各转载点未按规定安装喷雾降尘装置,或者未坚持正常使用。

4、风速超过规定时,引起粉尘飞扬。

5、防尘水幕安装不合格不齐全,或不坚持正常使用。

6、喷浆、打钻、开帮时没有正常使用防尘喷雾降尘装

置。

7、未采用水炮泥,放炮时引起粉尘飞扬。

8、煤仓、溜煤眼放空,易引起煤尘飞扬。

9、个体防护不到位。

第六节可能发生其它灾害事故的原因

1、井下斜巷提升

(1)斜巷提升制度不完善。

(2)斜巷提升安全设施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不坚持正常使用,不按规定内容对提升系统及安全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

(3)绞车工、挂钩工、信号工等特殊工种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就上岗。

(4)斜巷运输时司机不熟悉绞车的性能,没有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5)以上特殊工种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2、机电安装

采掘工作面以及主运输皮带安装没有制定专项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都容易发生机电安装事故。

3、副井提升

(1)副井各种自动保险装置可靠性差,或者出现信号丢失现象等。

(2)维修人员水平低,不能在日常检查中及时查出提升系统的故障。

(3)提升系统损坏零件不及时更换。

(4)各种规章制度不齐全,各项管理不到位。

(5)绞车司机操作不熟练,关键时刻不能及时处理突发事故。

(6)在各岔道重车卸物,阻车器损坏或不正常使用阻车器等原因。

第四章可能发生主要灾害事故的地点

第一节可能发生瓦斯事故的地点

1401、1104、1101工作面、各个煤巷掘进头,特别是1101上下顺长度超过400米以上作业地点、打钻地点都是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都易发生瓦斯事故。

第二节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

井下各机电硐室、中央变电所、1401、1104、1101工作面、主井;采掘面打钻地点;采掘面皮带运输段以及地面压风房、充灯房、仪修房、井口检身房、木工房、主井口、副井口等地点。

第三节可能发生突水事故的地点

1401、1104、1101工作面在回采期间可能出现突水事故,各掘进工作面掘进期间可能出现突水;各采掘工作面突遇断层或距断层间距达不到安全岩柱要求尺寸而出现突水;掘进工作面在采取探放水措施时执行不力或不按措施严格执行也易发生突水事故。

第四节可能发生冒顶事故的地点

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各失修巷道、大跨度锚喷交岔点、受采动影响的巷道和硐室等地点

第五节可能发生其它灾害事故的地点

各采掘工作面斜巷提升巷道、采掘面皮带巷、主运输巷、副井以及副井交岔巷道。

第五章可能发生几种主要灾害事故的预兆

第一节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1、有声预兆

(1)响煤炮。

由于矿井各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条件、采掘方法、瓦斯大小及煤质特征等的不同,所以预兆声音的大小、间隔时间、在煤体深处发出的响声种类也不同,有的象炒豆似的劈劈叭叭声,有的象鞭炮声,有的象机枪连射声,有的似跑车一样的闷雷声、嘈杂声、沙沙声、嗡嗡声以及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

(2)压力突然增大。

发生突出前,因压力突然增大,支架会出现嘎嘎响、劈裂折断声、煤岩壁会开裂,打钻时会喷煤、喷瓦斯等。

2、无声预兆

(1)煤层结构构造方面表现为:

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变暗淡、无光泽,煤层干燥和煤尘增大,煤层受挤压褶曲、变粉碎、煤层厚度突然增大或突然变薄,煤层断层带前后等地质构造变化区域。

(2)地压显现方面表现为:

压力增大使支架变形,煤壁外鼓、片帮、掉渣,顶底板出现凸起台阶、断层、波状鼓起,手扶煤壁感到震动和冲击,炮眼变形装不进药,打钻时垮孔、顶夹钻等。

(3)其他方面的预兆有:

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煤尘增大,空气气味异常、闷人,煤或空气变冷、有时变热。

上述突出预兆并非每次突出时都同时出现,而仅仅是出现一种或某几种。

第二节突水预兆

1、与承压水有关的断层水突水预兆

(1)煤层发潮发暗,巷道壁或煤壁“挂汗挂红”。

(2)底软膨胀,底板张裂。

(3)先出小水后出大水。

2、冲积层水突水预兆

(1)突水部位冒顶,水量增大并出现流沙。

(2)发生局部冒顶,水量增加并出现流沙。

(3)发生大量溃水溃沙。

3、老空水突出预兆

(1)采掘面、煤层和岩层内温度低发凉。

(2)若在采掘工作面,煤壁岩层内听到“吱吱”的水叫声,说明离水体不远,有突水危险。

(3)煤层挂汗。

(4)老空水呈红色,含有铁,水面泛油水和臭鸡蛋味,口尝发涩,若水甜清澈是流沙水或断层水。

第三节冒顶预兆

1、采面冒顶的预兆

(1)顶板裂隙增加或裂隙张大,下沉量和下沉速度急剧增大。

(2)顶板连续发生断裂声。

(3)支柱载荷明显增大,并有声响和顶板掉渣。

(4)煤岩壁压酥和片帮严重。

(5)支架变形和损坏现象急剧增加。

(6)单体液压柱安全阀频繁开启。

(7)瓦斯涌出异常,顶板淋水增大。

2、掘进巷道发生冒顶时的预兆

(1)巷道断面收缩或破坏。

(2)巷道鼓帮或底鼓。

(3)巷道片帮、巷道隙裂发育、小块危岩滑落。

(4)巷帮开裂或破坏。

(5)底板逆性膨胀。

(6)顶板弯曲下沉。

(7)顶板危岩局部冒落。

(8)巷道布置在三软岩层中,发生的规则冒落。

第六章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在灾害事故预防中的职责和任务

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并认真履行。

全矿职工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通知,以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

(一)矿长的职责和任务

矿长是防止灾害事故的第一责任者,具体负责本计划的贯彻实施,每季度亲自组织检查灾害预防的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以保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二)矿总工程师的职责和任务

矿总工程师对预防灾害事故负技术责任,负责在每季度末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计划进行修改,制定补充措施。

(三)安全副矿长职责和任务

安全副矿长对预防灾害事故负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及各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落实情况。

(四)其他副矿长及副总的职责和任务

根据本计划及业务保安责任制,对分管业务内预防灾害事故负责,督促所分管业务部门按本计划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五)矿调度室的职责和任务

1、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坚持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正确地协调安全生产。

2、要掌握矿井供电系统、运输系统等设备的运转情况,尤其是重点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执行情况。

掌握洒水灭尘、瓦斯管理、排水、顶板、支护等情况,为预防灾害事故提供可靠的依据。

3、负责协调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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