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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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对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水利部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了一批重点水利工程的审查审批进度,各地加强了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但与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相比,我省前期工作相对滞后,重点项目储备明显不足,必须加快推进水利前期工作,满足水利投资计划安排和工程建设的需要。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水规计函[2010]310号)精神,进一步统筹安排和加快推进我省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落实项目前期工作责任

为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要求建立责任明确、行之有效的“十二五”期间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责任体系。

省水利厅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总负责,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计划处综合协调、各业务处室按分工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抓好各类项目前期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统筹协调、分类管理的原则将具体任务落实到责任人。

各县(市、区)相应成立以县(市、区)领导牵头的工作小组,并落实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前期工作责任人,建立健全前期工作责任体系(附表1)。

二、强化管理,确保前期工作进度

项目前期工作应依据已批复或正在履行报批程序的相关规划,结合地方水利发展五年规划的建设安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

规划批复或编制完成后,各有关单位要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前期工作。

列入2011年投资建设计划的项目,应在2010年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2011年1月底前具备齐全的审批文件;列入“强塘”仍未实施的项目,要求在2011年7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力争在2013年前完成“十二五”计划开工的重点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

2011年投资建设项目,有条件的要求在汛前开工,确保2011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12年底前完成验收。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拟列入2011年中央计划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2011年1月底前开工,2011年12月底前完工验收。

拟列入“十二五”规划其它年度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求确定分年度实施计划。

报下年度计划的项目,要求在本年度7月底前上报投资计划,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二)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拟列入中央规划的118座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1年3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2011年7月底前开工,2012年主汛前完成并通过蓄水阶段验收或完工检查验收。

(三)一般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拟列入省级规划2011年实施的一般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2011年1月底前完成批复;2011年8月底前开工,2012年汛前通过完工验收。

拟列入省级“十二五”规划其它年度实施的一般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要求确定分年度实施计划。

报下年度计划的项目,要求在本年度8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四)海塘配套加固

2011年实施的海塘配套加固工程,在2011年3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2011年6月底前全面开工,2012年汛前完成加固任务。

拟列入“十二五”规划其它年度实施的海塘配套加固工程,要求确定分年度实施计划。

报下年度计划的项目,要求在本年度7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五)钱塘江等干堤加固

拟列入2011年中央计划的钱塘江等干堤加固工程,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2011年1月底前完成批复;2011年3月底前开工,2011年底前完成投资计划。

拟列入“十二五”规划其它年度实施的钱塘江等干堤加固工程,要求确定分年度实施计划。

报下年度计划的项目,要求在本年度7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六)中小河流治理

拟列入中央近期计划的29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2011年3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2011年4月底前完成批复;2011年8月底前开工,2012年汛前完工。

拟列入“十二五”规划其它年度实施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要求确定分年度实施计划。

报下年度计划的项目,要求在本年度7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七)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

拟列入中央2011年计划的7座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查,2011年3月底前完成批复,2011年底前完成投资计划。

拟列入“十二五”规划其它年度实施的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要求确定分年度实施计划。

报下年度计划的项目,要求在本年度7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八)水土保持工程

拟列入2011年中央计划的水土保持工程,2011年1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2011年2月底前完成批复;2011年3月底前开工,2011年底前完成投资计划。

拟列入“十二五”规划其它年度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要求确定分年度实施计划。

报下年度计划的项目,要求在本年度7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九)杭嘉湖圩区整治

拟列入2011年省级计划的杭嘉湖圩区整治工程,2011年2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2011年3月底前完成批复,2011年底前完成投资计划。

拟列入“十二五”规划其它年度实施的杭嘉湖圩区整治工程,要求确定分年度实施计划。

报下年度计划的项目,要求在本年度8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十)农村河道综合整治

拟列入2011年计划的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试点工程,2011年2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2011年3月底前完成批复,2011年底前完成投资计划。

拟列入“十二五”规划其它年度实施的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要求确定分年度实施计划。

报下年度计划的项目,要求在本年度7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十一)山洪沟治理(小流域堤防加固)

拟列入2011年计划的山洪沟治理(小流域堤防加固)工程,2011年2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2011年3月底前完成批复,2011年底前完成投资计划。

拟列入“十二五”规划其它年度实施的山洪沟治理(小流域堤防加固)工程,要求确定分年度实施计划。

报下年度计划的项目,要求在本年度7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

(十二)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

列入2010年中央计划的20个县(市、区)在2011年汛前投入运行,汛期能发挥作用。

其余列入中央规划第二批实施的36个(暂定)在2011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列入中央规划第三批实施的16个(暂定)县(市、区)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

(十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列入第一批的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要求201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三年规划任务。

列入第二批的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2年建设方案要求2011年3月底前完成。

拟争取列入第三批的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要求在2011年3月底前完成三年规划和2011年建设方案编制。

(十四)大型灌区等其他项目

拟列入2011年计划的大型灌区等其他项目,2011年3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2011年底前完成投资计划。

拟列入“十二五”规划其它年度实施的大型灌区等其他项目,要求确定分年度实施计划。

报下年度计划的项目,要求在本年度7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

(十五)其他重点工程

拟列入“十二五”规划的太湖治理五大工程、独流入海、杭嘉湖圩区整治、兰溪农防、温州“两江”治理、朱溪水库、好溪水利枢纽等重点工程,要切实加快前期工作,抓住国家加快水利建设的机遇,确保满足建设计划的要求。

要求独流入海于2011年3月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杭嘉湖圩区整治于2011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议书,温州“两江”治理于2011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议书。

三、积极主动,做好审查和审批工作

要积极主动配合项目报批,做好审查和审批各环节工作的衔接,避免出现工作脱节和滞留现象,以加快审查和审批过程。

审查工作必须组织专家组进行工程现场查勘,采取集中审查、联合审查等多种方式,提高审查质量和缩短审查工作周期。

对需要设计复核、咨询评估、审价等环节的,要加快进度,原则上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中央审批项目各个环节必须落实专人负责。

要主动与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加强沟通,积极协调,加快项目审批。

同时,要加强地区间的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高度重视,提高前期工作质量

前期工作是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基础条件,也是保证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的前提和基础,迎接新一轮的水利建设高潮,项目前期工作是关键,必须充分认识抓好前期工作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要保证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各单位应防止为了抢时间而忽视前期工作深度和质量。

涉及需要汇总打包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汇总单位要求的勘测设计阶段深度及进度要求上报。

各项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应按相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复核等工作。

勘测设计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面质量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各地要积极推行招投标制度,提高前期工作质量。

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要明确工程建设内容,项目落实到地,主要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必须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同意。

干堤、杭嘉湖等项目的总体可研,要保证前期工作质量,满足相应设计深度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水行政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的领导。

科学组织,合理安排,严格遵照前期工作责任体系框架,集中力量做好“十二五”期间水利工程的实施安排,特别是2011年拟安排的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

(二)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和质量评价制度,成立“十二五”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监督考核组,对前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考核,对前期工作进度、质量较差的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罚。

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管理制度,出现质量问题,要逐级追究责任。

(三)加大前期投入

要确保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多渠道筹集经费,争取增加并落实前期工作经费,保障前期工作各阶段经费需要。

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要及时向省、市政府汇报前期工作经费的需求,积极主动商市、县级发改和财政部门增加前期工作经费。

(四)加强勘测设计力量

承担水利工程前期设计咨询的各单位,要继续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的精神,统筹安排、合理调配。

各级勘测设计单位要以全省“十二五”水利建设任务作为总体目标,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加强沟通、互帮互助,确保我省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

(五)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掌握我省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快速有效解决难点,我厅拟建立水利工程前期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对全省面上项目和重点工程前期工作进行实时跟踪。

各市每月5日前上报“2011年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进展表”(附表2),厅各专业处室汇总审核后每月10日前报计划处汇总。

附件:

附表1-1.“十二五”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省级责任人

附表1-2.××县(市、区)“十二五”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责任表

附表2.浙江省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进展表

表1-1“十二五”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省级责任人

项目类别

责任处室

责任人

联系电话

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农水总站

钱银芳

2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水库总站

彭洪

3

海塘配套加固

水库总站

卢健国

4

钱塘江等干堤加固

河道总站

江海洋

5

中小河流治理

河道总站

江海洋

6

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

河道总站

方自亮

7

水土保持工程

水资源水保处

王云南

8

杭嘉湖圩区整治

农水总站

钱银芳

9

农村河道综合整治

河道总站

江海洋

10

山洪沟治理(小流域堤防加固)

河道总站

江海洋

11

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

防指办

胡尧文

12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农水总站

姜海军

13

大型灌区节水改造

农水总站

姜海军

14

大型泵站更新改造

农水总站

钱银芳

15

其他重点工程

计划处

李云进

太湖治理五大工程

计划处

李云进

独流入海

计划处

李云进

杭嘉湖圩区整治

农水总站

钱银芳

舟山大陆引水三期

计划处

李云进

兰溪农防

计划处

李云进

温州“两江”治理

计划处

李云进

朱溪水库

计划处

李云进

好溪水利枢纽

计划处

李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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