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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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级:
阶段标识: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详细规范
JS/20XX/J02-14
VI.0
编制:
审核:
批准:
XXXX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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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人
目录
1范围 5
2引用的文件 5
3要求 5
3.1总则 5
3.2构和外形尺寸 5
3.3外观质量 6
3.4重量 6
3.5颜色 6
3.6标记与代号 6
3.7性能特性 6
3.8环境条件要求 7
3.9功耗 8
3.10设计结构和工艺质量 8
4.质量保证规定 8
4.1检验分类 8
4.2检验条件 8
4.3环境应力筛选 8
4.4鉴定检验 9
4.5质量一致性检验 10
4.6检验方法 12
5交货准备 15
5.1交付清单 15
5.2包装和装箱 15
5.3运输和贮存 16
6.0说明事项 16
6.1订货文件应明确下列内容 16
6.2失效处理 16
6.3重大工艺更改 16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XXXX型XXXX系统组件的详细要求。
适用XXXX系统组件的研制、生产、检验和交付。
2引用的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注明日期或版本(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规范,但提倡使用本规范的用户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a)GJB74A-98军用地面宙达通用规范:
b)GJB1032-1990电子产品环境应力筛选方法:
c)GJB150A-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d)(XXXX系统组件技术协议书》:
e)(XXXX系统组件设计方案》:
3要求总则
XXXX型XXXX系统组件应符合GJB74A-1998和本规范的所有要求。
当GJB74A-1998规范的要求与
本规范不一致时,应以本规范为准。
3.2构和外形尺寸
图1XXXX系统组件XXXXL外形结构及尺寸
3.3外观质量
XXXX系统组件表面应整洁,无毛刺、裂痕、气泡、锈斑和腐蚀现象,连接件、紧固件无锈、无损、无松动、无永久变形,以及无影响电性能的其它外观缺陷。
3.4重量
无要求。
3.5颜色
无要求。
3.6标记与代号
a)产品名称:
XXXX系统组件:
b)型号:
XXXXN/XXXXL;
c)生产批次号:
J20XXP0X;
d)产品序列号:
20xxxxxx-00x。
3.7性能特性
3.8环境条件要求
a)工作温度:
-10C~+50℃:
b)存储温度:
-55C~+70℃:
c)环境相对湿度95%±3%(30℃:
d)冲击、振动、霉菌、盐雾等应满足GJB74AT998《军用地面雷达通用规范》相关规定要求。
3.9功耗
功耗要求小于15W
3.10设计结构和工艺质量
3.10.1内部结构
XXXX系统组件光纤卡由多个部分组成,内部包括光模块、FPGA、电源芯片等。
3.10.2多余物
XXXX系统组件内部不应有多余的可能造成短路或沾污的任何异物,或任何离开了原来或预定位置的非外来物质。
4质量保证规定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
a环境应力筛选
b鉴定检验
c质量:
一致性检验
4.2检验条件
检验条件应符合GJB150A.1中所规定的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
4.3环境应力筛选
研制初期和批生产初期的全部产品均应进行环境应力筛选:
在批生产中、后期可根据产品批量及质量稳定情况进行抽样筛选,抽样方案见GJB1032-1990附D。
XXXX系统组件环境应力筛选应按GJB1032-1990第4条和本规范表2规定的项目、顺序和要
求进行筛选,25℃下电特性应符合技术开发协议的要求。
表2环境应力筛选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
技术要求
抽样
1
外观质量
见本规范
4.6.1/4.6.2
满足本规范3.3、3.5条
100%
2
性能指标
见木规范4.6.3
满足本规范3.7条
100%
4
低温
见本规范464.1
按GJB150.4A-2009要求,在-55℃存储12小时,-1O℃稳定4小时后通电工作2小时完成性能测试:
回常温稳定后测试。
100%
3
高温
见本规范4.642
按GJB150.3A-2009要求,70℃存储12小时,50c稳定4小时后通电工作2小时完成性能测试:
回常温稳定后测试。
100%
5
振动
见本规范464.4
按GJB150.16A-2009高速公路出车振动环境,垂直1.04grms.横向轴0.204grms,纵向轴0.740grms,三轴每轴各1小时。
100%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
技术要求
抽样
6
冲击
见本规范4.643
按GJB150.18A-2009要求,加速度:
20g,脉沖11ms后降
齿波形,三轴六向各3次。
100%\
7
湿热
见本规范4.645
按GJB150.9A-2009要求,温度:
30c.湿度下95%+98%:
日
48小时,产品在温度稳定后加湿,最后2小时进行通电检测。
100%
4.4 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一般在XXXX系统组件设计定型时进行,但在XXXX系统组件的主要设计、工艺、元器件及材料有重大改变而影响设备的重要性能,使原来的鉴定结论不再有效时,也应进行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应在顾客认可的试验室或试验场(所)中进行。
4.4.1样品数
经受鉴定检验的XXXX系统组件样品数1个。
4.4.2检验项目
表4鉴定检验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
技术要求
1
外观质量
见本规范
4.6.1/4.6.2
满足本规范3.3、3.5条
2
性能指标
见本规范4.6.3
满足本规范3.7条
3
低温
见本规范464.1
按GJB150.4A-2009要求,在-55℃存储24小时,-10℃稳定4小时后
通电工作2小时完成性能测试,回常温稳定后测试。
4
高温
见本规范4.6.4.2
按GJB150.3A-2009要求,+50℃稳定4小时后通电工作2小时完成性能测试:
70℃存储48小时,回常温稳定后测试。
5
振动
见本规范4.6.4.4
按GJB150.16A-2009高速公路k车振动环境,垂直1.04grms,横向轴
0.204grms,纵向轴0.740grm$.三轴每轴各1小时。
6
冲击
见本规范464.3
按GJB150.18A-2009要求,加速度:
20g,脉冲:
11ms.后峰锯齿波形,三轴六向各3次。
7
湿热
见本规范464.5
按GJB150.9A-2009要求,温度:
30℃,湿度:
95%-98%,时间:
48小时,样品在温度稳定后加湿,最后2小时进行通电检测。
5.4.3合格判据
当所有检验项目均满足第3章要求时,则判为鉴定检验合格。
如果任何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则应暂停检验,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分析,找出缺陷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后,可继续对不合格项目及相关项目进行检验。
若所有检验项目都符合规定的要求,则仍判鉴定检验合格;若继续检验仍有某个项目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则判鉴定检验不合格。
除非另有规定,经过鉴定检验的产品,应对已发现的或潜在的损伤修复后,并经过A组和B组检验合格,可作为产品交付。
4 质量一致性检验
XXXX系统组件质量一致性检验分为A、B、C、D组,应按GJB74A-1998第4.5条和本规范表5规定的项目、顺序和要求进行。
如需增加项目需在技术开发协议中或签订合同时注明。
表5检验项目及要求
注:
表中符号表示必做项目:
“一”表示不做项目。
表中第571条在需方要求随机整机(或服务器)进
行试验时由需方进行相关试验,当需方无要求时供方需完成相关试验后交付。
1.5.1A组检验
A组检验可以采用全数检验方式。
A组检验不允许有致命缺陷,一旦发现致命缺陷整批拒收。
I)对提交检验批的产品百分之百地进行检验。
2)采用逐台检验整批判定,满足以卜条件判为合格:
a.未发现致命缺陷:
b.未发现严重缺陷:
C.轻缺陷数不大于质量指标。
5.5.2B组检验
根据产品具体情况可把B组检验项目并入A组内检验。
1)B组检验采用全数检验方式,B组检验不允许有致命缺陷,一旦发现致命缺陷整批拒收。
2)经B组检验合格的产品,对发现有缺陷的产品,经修复并达到产品规范规定后,可作为产品交付。
4.5.3C组检验
1)C组检验应在A组和B组检验合格批的产品上进行,除非另有规定,当批量大于5部(台)时,抽取2部(台),批量小于或等于5部(台)时,抽取1部(台,
2)根据检验结果,若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产品规范规定的要求,则判C组检验合格,若任何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产品规范规定的要求,则判C组检验不合格。
3)C组检验为周期检验。
连续生产每12个月应按详细规范的规定进行C组检验。
当鉴定后的组件工艺、材料出现更改,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动时,生产间断时间超过12个月后重新生产时也应进行C组检验:
C组检验的每一个分组内的试验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各分组可按任意顺序进行。
当批量少于5部(台)时,经双方协商,C组检验周期可适当延长。
4)除非另有规定,经过C组检验的样品,承制方应对已发现的或潜在的损伤修复后,并经过A组和B组检验合格,可作为产品交付。
表3一致性检验
序号
试验项目
分组
试验方法
技术要求
抽样
1
外观质量
A
本规范461
满足本规范3.3、3.4、3.5、3.6、3.10条
100%
2
性能指标
A
本规范463
满足本规范3.7条
100%
3
功耗
B
本规范463
满足本规范3.9条
100%
4
外观尺寸
B
本规范462
满足本规范3.2条
100%
5
低温
C
见本规范
4.6.4.1
按GJB150.4A-2009要求,在-55℃存储24小时,-10℃稳定4小时后通电工作2小时完成性能测试:
回常温稳定后测试。
>5
(2):
≤5
(1)
6
高温
C
见本规范4.6.4.2
按GJB150.3A-2009要求,70℃存储48小时,5O℃稳定4小时后通电工作2小时完成性能测试:
回常温稳定后测试。
>5
(2):
W5
(1)
7
振动
C
见本规范4.6.4.4
按GJB150.16A-2009高速公路及车振动环境,垂直
1.04grms.横向轴0.204grm5,纵向轴0.740grms,三轴每轴各1小时。
>5
(2):
≤5⑴
8
冲击
C
见本规范4.6.43
按GJB150.T8A-2009要求,加速度:
20g,脉冲:
11ms,后峰锯齿波形,三轴六向各3次。
>5
(2):
≤5⑴
9
湿热
C
见本规范4.6.4.5
按GJB150.9A-2009要求,温度:
30℃,湿度:
95%-98%,时间:
48小时,样品在温度稳定后加湿,最后2小时进行通电检测。
>5
(2):
≤5
(1)
4.6检验方法
1.6.1外观
以目测的方法进行检验,验证外形结构、标志、外观质量、接口内外导体有无损伤等是否满足本规范3.2条和技术开发协议的要求。
4.6.2尺寸
按照技术开发协议的要求,用满足精度要求的数显出尺对产品外形尺寸进行检查。
5.6.3XXXX系统组件的性能检测
4.6.4环境试验方法
XXXX系统组件集成安装于军用加固式服务器,其环境试验应集成于服务器内随服务器进行,主要试验项目包括:
低温试验、高温试验、冲击试验、振动试验、湿热试验等,其试验条件与服务器相同。
5.6.4.1高温试验
6.6.4.1.1试验条件
a)高温工作
高温工作曲线见下图。
7.6.4.1.2试验方法 图2高温工作实验温度变化曲线
高温试验包括恒温工作和恒温贮,存.方法及程序按照GJBi50-2009《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高温试验》
要求进行.
8.6.4.1.3合格判据
b)高温
试验过程中,样品检测满足以下要求为合格:
a)功能性能符合产品的指标要求:
b)结构完整,未出现结构损坏、变形和裂纹等:
O紧固件无松动、无脱落:
d)表面涂镀层未出现变色、裂纹、起泡、皱皮和脱落等。
8.6.4.2低温试验
9.6.4.2.1试验条件
a)低温工作
低温工作曲线见下图。
图3低温工作实验温度变化曲线
b)低温贮存:
低温-55C,贮存时间24小时。
10.6.4.2.2试验方法
低温试验包括恒温工作和恒温贮存,方法及程序按照GJB150.4A-2009《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低温试验》要求进行。
11.6.4.2.3合格判据
试验过程中,样品检测满足以下要求为合格:
a)功能性能符合产品的指标要求:
b)结构完整,未出现结构损坏、变形和裂纹等:
O紧固件无松动、无脱落:
d)表面涂镀层未出现变色、裂纹、起泡、皱皮和脱落等。
12.6.4.3冲击试验
13.6.4.3.1试验条件
冲击试验条件见表7。
波形
最小峰值p(g)
持续时间TD(ms)
冲击次数
工作状态
后峰锯齿波
20
11
18
非加电
表3冲击试验条件
4.6.4.3.2试验方法
试验按照GJB150.18A-2009《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冲击试验》相关要求进行。
4.6.4.3.3合格判据
试验过程中,样品检测满足以下要求为合格:
a)功能性能符合产品的指标要求:
b)结构完整,未出现结构损坏、变形和裂纹等:
c)紧固件无松动、无脱落。
4.6.4.4振动试验
4.6.4.4.1试验条件
振动试验条件见表4。
表4振动试验条件
垂直轴向
横侧轴向
纵轴向
频率(Hz)
功率谱密度(g2/Hz)
频率(Hz)
功率谱密度(g2/Hz)
频率(Hz)
功率谱密度(g2/Hz)
10
0.01500
10
0.00013
10
0.00650
40
0.01500
20
0.00065
20
0.00650
500
0.00015
30
0.00065
120
0.00020
1.04grms
78
0.00002
121
0.00300
79
0.00019
200
0.00300
120
0.00019
150
0.00150
500
0.00001
340
0.00003
0.20grms
500
0.00015
0.75grms
18.6.4.4.2试验方法
试验按照GJB150.16A-2009《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振动试验》相关要求进行。
19.6.4.4.3合格判据
试验过程中,样品检测满足以下要求为合格:
a)功能性能符合产品的指标要求:
b)结构完整,未出现结构损坏、变形和裂纹等:
c)紧固件无松动、无脱落。
20.6.4.5湿热试验
目的:
确定样品在高温及高湿环境条件下的适应性。
21.6.4.5.1试验条件
箱内设备温度:
30-C:
相对湿度:
95%±3%:
时间:
48小时。
4.6.4.5.2试验方法
试验按照GJB150.9A-2009《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湿热试验》相关要求进行。
5.6.4.5.3合格判据
试验过程中,样品检测满足以下要求为合格:
a)功能性能符合产品的指标要求:
b)结构完整,未出现结构损坏、变形和裂纹等:
c)构件金属允许有轻度变暗变黑.但不腐蚀,金属接触处无明显腐蚀:
d)允许镀层、涂层光泽颜色减退,但不应有涂层严重起皱、桔皮、油漆层脱落和镀层腐蚀现象,且底金属不得出现腐蚀:
e)非金属材料无明显泛白,膨胀、起泡、皱皮、脱落及麻坑:
f)电源系统绝缘电阻测试结果要满足规定的要求。
5交货准备
1.2交付清单
详细交付清单如F表5所示
表5交付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XXXX系统组件
1块
2
合格证
1套
3
保修卡
i套
4
装箱清单
i份
5
用户使用手册
1份
附电子版
6
测试报告
1份/批
5.2包装和装箱
XXXX系统组件应装在包装盒内,并附有合格证。
装有XXXX系统组件的包装盒应装入干燥
包装箱内,箱内放有装箱单,其上应标明:
a)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
c)产品数量:
d)装箱日期:
e)装箱人员姓名或代号;
f)质量检验部门印章。
包装箱表面应按GB/T191-2000的规定标明“怕雨”、“易碎物品”等字样和图形。
5.4 运输和贮存
5. 3.1运输
装有产品的包装箱允许用任何运输工具运输,运输中应避免雨雪的直接淋袭和机械损伤。
6.3.2贮存
温度:
-55℃~+70℃:
环境相对湿度:
≤95±3%(30℃)。
6说明事项
6.1订货文件应明确下列内容
订货文件应规定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质量保证等级和工作温度范围:
b)本规范名称、编号及发布日期;
c)订货数量;
d)其他要求。
6.2失效处理
外壳严重锈蚀、短路、断路、接触不良、功能不正常等视为严重失效。
对于严重失效要进行失效分析,并向用户提供分析报告。
如分析结果属批次性问题,则该批不得提交用户。
验收试验严重失效为零。
6.3艺更改
重大工艺更改应经用户评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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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
需方技术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需方质量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供方质量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供方主管批准
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