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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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

XX煤矿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

为认真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打造科技兴安矿井,建设安全高效企业”。

按照“权责明确、考核严格、管理科学、奖惩严明”的原则,狠抓奖惩考核和责任落实,夯实安全基础,实现矿井久安,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

一、组织领导

1.为确保安全考核目标的实现,公司成立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XXX同志任组长,XXX、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部(科)室的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的副职为成员;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设在安监处,邱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考核工作。

2.未涉与条款或有关容,由公司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研究,酌情处理。

3.当公司指标有较大变化或重大政策调整时,相应修订该规定并与时出台补充规定。

二、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

煤矿调度人员值班期间,接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或基层区队、安检员、瓦斯检查员和汛期地面巡视员等汇报时,凡涉与下列险情之一的,不需请示领导,有权下达某个生产区域或整个矿井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调度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以与上级部门汇报。

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

2、井下发生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危与职工生命与矿井安全的;

3、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

4、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

5、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

7、煤层自燃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或发现明火的;

8、井下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

9、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或采掘工作面受冲击地压威胁,采取防冲措施后,仍未解除冲击地压危险的;

10、有其他危与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处理并责令施工作业地点停产整改,考核施工单位1000-5000元,挂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10%。

1.现场文明生产严重滑坡,工程质量低劣且没有安全感的;

2.限期拒不整改上级部门或公司查处安全质量问题的;

3.拒绝、阻碍检查人员检查的,对检查人员打击报复的;

4.因迟报、隐瞒事故(隐患)造成问题扩大的;

5.轨道铺设质量低劣,铁路拐急弯,曲率半径低于3.85m;

6.施工地点无区队干部盯班的或零星工程施工安全负责人不是管理人员的;

7.带电检修、移动、搬迁电器设备、电缆和电线的;

8.井下采掘施工地点,无区队跟班干部、无安监员的;

9.采掘工作面发生重大侥幸事故的;

10.采掘工作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11.无规程措施施工或不按规程措施施工或条件发生变化,作业规程无法指导现场安全施工,没有补充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

12.工作面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安全性能未经过论证、检验、鉴定和未制定安全措施的;

13.采掘工作面不具备通讯条件的;

14.机电设备严重失爆的;

15.工作面采、掘主要设备不完好,安全保护装置不全,危与安全的;

16.排放瓦斯无措施或不执行措施的;

17.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或局扇喝循环风的;

18.瓦斯积聚不与时处理,超限作业的;

19.瓦斯异常区或高瓦斯区没有按规定编制瓦斯专项治理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20.采掘工作面供水系统不完善,防尘措施未落实的;

21.采掘工作面风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等问题的;

22.工作面无防冒顶、防水害、防瓦斯、防放炮伤人、防有害气体涌出、防风流短路等措施,或措施不落实;

23.作业场所的瓦斯、粉尘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规定的;

24.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25.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26.自燃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27.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28.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四、掘进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掘整改,考核施工单位500-2000元,挂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10%。

1、锚网支护的掘进工作面没有备足5架与本巷道断面相适应的架棚支护材料的;

2、不执行放炮监护制度或放炮派人站岗不全有漏岗;

3、架棚巷道未按要求加固门口或防倒设施不全;

4、扒装机与迎头施工人员平行作业;

5、掘进工作面没有临时支护或前探支护不起作用的;

6、巷道积矸、积煤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的,停掘整改;

7、掘进工作面上下山掘进,运输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的;

8、掘进工作面运输路线围巷道局部变形严重,影响安全使用的;

9、迎头空顶作业或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10、迎头10米围防倒设施不齐全、不可靠,支护质量低劣的;

11、架棚巷道多处背顶、背帮不实或松动的;

12、掘进工作面独头巷道扩修分段平行作业的,扩修巷道临时支护不齐全、不完善、不可靠的;

13、掘进工作面过断层、陷落柱、老巷,施工三岔门、四岔门无专项措施的;

14、工作面透老巷(老空)、掘进巷道贯通未下达预透通知书的;

15、锚杆安装无专用工具的;

16、上、下山掘进扒装机无防跑装置、防跑装置不全或失效、回头轮固定不符合要求,责令停止使用;

17、掘进工作面局扇不使用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不使用双风机、双回路供电且不能自动切换的;

18、巷道施工自然通风长度超过6m或微风作业的,责令立即停产撤人;

19、掘进工作面应力集中区煤粉量超过2.6㎏/m时,立即停止掘进,进行解危处理。

超过3.5㎏/m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20、掘进工作面过去断层带20-30米时,进行钻屑法检测。

若煤粉量超过2.6㎏/m时,应立即停止掘进,进行解危处理。

超过3.5㎏/m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21、钻孔卸压或爆破卸压后要采用“钻屑法”进行解危检验,只有在煤粉量小于2.6㎏/m时,方可进行掘进施工。

五、施工单位与有关管理人员考核规定

1.施工单位要严格值盯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干部盯现场,否则每发现一次考核施工单位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挂罚100元。

2.施工单位值班、盯班管理干部下井不在井口签字、不执行汇报、交接班制度,每次考核100元。

3.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时,施工单位管理干部必须立即下井盯班进行处理,否则对施工单位考核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挂罚100元。

4.现场施工质量低劣或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人员提出后,不按要求整改的,按工程质量不合格品处理,每次考核施工单位1000-5000元,单位主要领导挂罚200元。

5.因工程质量低劣、现场问题多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被管理人员停止作业的,对施工考核1000-5000元,施工单位负责人、当班跟班干部、班组长各考核200元,对单位质量验收员、责任安监员各考核100元。

6.公司与监理下达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必需按要求时间进行处理整改,并与时填写反馈联,送达处理安全隐患卡的部门;不按要求时间反馈的,每拖一天对施工单位考核1000元,对责任人考核100元。

7.公司与监理各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的问题落实表必须有责任单位领导签字,单位领导拒绝签字将加倍考核,并与时送交安监处,由安监处信息办进行考核。

责任单位对监督检查的问题落实表有异议,可以拿问题落实表与部门、监理负责人与公司分管领导协商,如考核不合理,将对检查人员考核100元。

10.被上级领导抓严重“四违”或违章指挥一起,对责任单位考核5000元,对单位负责人与责任者各考核500元,责任安监员考核200元;被上级领导抓一般“四违”,对责任单位考核1000元,对单位负责人与责任者各考核200元,责任安监员考核100元。

11.在上级各类安全检查中,因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问题多或存在安全隐患,被提出批评或停止作业的,对责任单位考核5000-10000元;并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当班跟班干部各考核500元,对质量验收员、责任安监员各考核300元,对其他有关人员考核100元。

12.各级管理人员和安监员因正确履行职责而遭到打击报复的必须严肃处理,对责任单位考核5000-10000元,责任者考核2000元,并解除合同,留矿查看,单位负责人考核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监理公司管理考核规定

监理公司违反以下规定的,每次考核1000-5000元。

1.监理公司必须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施工合同与工程造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要求。

2.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评估、技术管理、竣工验收、移交资料与工程档案等实行全面管理。

3.监理公司必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与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程与规要求。

4.监理公司在实施监察过程中,实行旁站督察,发现工程质量低下存在安全隐患与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与时与建设单位联系。

5.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工程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的,必须与建设单位联系要求设计单位变更。

6.监理公司不按照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检查不到位、不执行旁站督察的,致使工程质量低下存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公司管理人员管理考核规定

为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强化各项指标运行程序,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

有关规定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按集团公司整体规划部署,公司尽快建成完善安全闭环管控信息系统,形成考核的规化、系统化、科学化。

2、安全闭环管控信息系统没有运行前,安监处信息员进行人工统计、分类、考核、汇总;安全闭环管控信息系统运行后,安监处信息员只进行录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问题检查落实表,计算机将所录入隐患、违章信息存入数据库、发送短信通知相关责任人,并按规定自动进行考核。

3、凡有下井、带班、查隐患、反“四违”指标的管理人员升井后,必须与时按要求填写安全检查落实表,按要求到信息办进行登记,不按要求进行登记的一律不予统计、录入。

4、信息员负责管理人员各类指标的统计、录入工作,要与时认真严格,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人次罚考核人员50元。

(二)监督检查考核规定

1、各部室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必须完成所规定的下井、查隐患和制止“四违”指标,每少下一个下井考核50元,每少一个中夜班下井的考核50元,每少制止一起隐患50元。

2、管理人员必须完成规定的违章指标,完不成动态一般违章的每少一个考核50元,完不成动态严重以上违章的每少一个考核100元。

3.公司每班必须有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保证井下24小时有领导带班。

当班带班人员不能正常带班的,必须提前向主要负责人请假并由主要负责人安排其他领导替班,不得空班。

带班人员上井后与时到安监处信息办进行登记。

对带班作业人员实行月度考核,每少一次带班作业对个人考核200元。带班作业期间不按规定汇报或不和工人同上同下的,每次考核100元。带班作业期间,现场有严重违章行为,不与时发现制止的,对现场带班作业人员考核50-100元。

4.管理人员必须完成规定的带班指标,完不成带班指标的,每少一个的考核50元。

陪处级领导带班的以月份处级领导带班盯班表为依据,陪同人员若出现空班或问题落实表与交接班记录填写不与时的,每人次考核100元。

5.严格执行检查、考核、落实、整改、复查等管理制度。

各类检查人员与时填写问题检查落实表,如实反映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与查隐患、“四违”情况,到施工队签字落实,对拒签者考核100元,并对所查问题加倍考核,问题严重的挂罚单位主要领导和当日值班干部。

问题落实表与时送交安监处信息办一份,否则每少一次,对检查人员扣罚50元。

6.中级职称以上的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党政工团大检查和专业检查、薄弱时间检查;无故不参加者,一次考核50元,出公差、请假者考核20元。

7.参加井下薄弱时间查岗人员、季度专业达标与上级检查陪检人员严格按要求执行。

无特殊情况不按要求参加的,每一次考核50元。

8.各专业组具体负责相应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要求每天组织专业检查,专业人员要同施工单位的经理、副经理或队长、副队长同下、同上,同时进行检查,检查时要安排标准、措施,安排整改时间,到时要进行复查,达不到要求严格考核,同上继续安排整改、复查、考核、落实,直到问题解决。

9.当月有特殊情况者,出据由分管领导签字的证明,报请生产班子同意后不予考核。

10.未涉与条款或事项,由公司研究酌情处理。

(三)安全履职行为考核标准

1.每一名管理人员都要严格执行下井、带班、查隐患、反“四违”各项指标的规定;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工作措施三到位;深入实际、深入现场、真抓实管,敢于动真碰硬,使安全管理工作再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

2.各级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下井,必须对所经过沿途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违章行为等进行检查、现场评估,对发现的问题与时安排督促整改。

3.公司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行为,每月由安监处信息办进行统计、汇总、通报。

公司班子成员安全履职行为考核标准表一

职务

月度下井次数

月度带班次数

安全重点部位检查

履职要求

月度制止“四违”

下井时间

下井履职

带班履职

调度值班履职

处长

10

5

不少于6次,其中,中、夜班不少于2次

重点检查副总师以上人员履职情况。

不少于2起,其中1起是违章指挥或违责行为

在井下检查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中、夜班下井次数不少于下井总数的50%。

下井带班坚持井下交接班,与员工同上同下,坚持8小时带班。

按照上级与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标准检查以下容:

1.对沿途与现场文明生产;2.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3.安全设施、员工现场正规操作;4.作业规程与安全技术措施落实5.管理人员盯值班情况、现场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进行检查;7.与时发现和制止“四违”行为。

1.带班地点不少于2处,其中1处为现场重点或边远地点;2.向调度室汇报现场有关情况;3.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4.在关键时期、关键环节必须到现场指导、盯岗带班;5.对带班所经过沿途与现场的文明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设施、员工正规操作进行检查;6.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井下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进行监督检查;与时制止“四违”行为;7.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与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1.负责当日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工作;传达落实当日接收的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2.了解当日全矿安全生产情况;掌握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情况;3.主持召开调度值班人员会议,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生产事项;4.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与其它突发事件行使紧急处置权利;5.组织并参加中、夜班的下井安全检查,查处安全隐患与“四违”行为;6.组织对现场严重问题的分析、处理

党委书记

10

5

不少于6次,其中,中、夜班不少于2次

副总师以上人员和党工团、安全培训部门人员履职情况

不少于2起,其中1起是违章指挥或违责行为

副处长(生产)

18

8

不少于9次,其中,中、夜班不少于3次

重点检查生产班子副总工区队生产科室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不少于4起,其中2起是违章指挥或违责行为

副处长(机电)

18

8

不少于9次,其中,中、夜班不少于3次

除井下现场外重点检查从事机电运输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不少于4起,其中2起是违章指挥或违责行为

总工程师

18

8

不少于9次,其中,中、夜班不少于3次

除井下现场外重点检查专业技术人员履职情况与规程措施落实情况。

不少于4起,其中2起是违章指挥或违责行为

安监处长

18

8

不少于10次,其中,中、夜班不少于4次

重点检查现场跟值班管理人员、安监员履职情况。

不少于4起,其中2起是违章指挥或违责行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2

8

不少于8次,其中,中夜班不少于2次。

除井下现场外重点检查安全教育开展情况与效果,党工团安全培训部门人员履职和青岗员作用发挥情况。

不少于2起,其中1起是违章指挥或违责行为

工会主席

12

8

不少于8次,其中,中夜班不少于2次。

除井下现场外重点检查安全教育情况,工会管理人员、群监员作用发挥情况。

不少于2起,其中1起是违章指挥或违责行为

副处长(经营)

12

8

不少于8次,其中,中夜班不少于2次。

除井下现场外重点检查地面安全生产、成本管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不少于2起,其中1起是违章指挥或违责行为

财务总监

12

8

不少于8次,其中,中夜班不少于2次

除井下现场外重点检查现场生产成本管控情况

不少于2起,其中1起是违章指挥或违责行为

扣分标准

下井次数比规定每少一次扣5分。

带班次数每少一个扣5分

检查次数比规定次数每少一次扣5分。

每次检查应有相应问题,对违责行为进行追究,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制止“四违”数比规定每少一起,扣4分;不符合定性要求,每起扣3分。

下井时间不足每次扣3分;中、夜班下井数比规定次数每少一次,扣5分。

每有一项违反规定,扣2分。

每有一项违反规定,扣3分

每有一项违反规定,扣3分。

公司管理人员安全履职行为考核标准表二

职务

月度下井次数

履职要求

安全重点部位检查

月度制止“四违”

下井时间

下井履职

副总工程师

20

除井下现场外,重点检查专业技术人员履职情况与规程措施落实情况。

不少于9次,其中,中、夜班不少于3次。

不少于3起,其中2起是违章指挥或违责行为。

在井下检查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中、夜班下井次数不少于下井总数的50%。

按照上级与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标准检查以下容:

1.对沿途与现场文明生产;2.安全质量标准化;3.安全设施、现场正规操作;4.作业规程与安全技术措施落实5.管理人员盯值班情况、现场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进行检查;7.与时发现和制止“四违”行为。

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

12

除井下现场外,重点检查现场生产成本管控情况

不少于6次,其中,中、夜班不少于2次。

不少于3起,其中1起属于违章指挥或违责行为

生产科室主要负责人

20

除井下现场外,重点检查专业技术人员履职情况。

排查现场隐患追究现场管理责任。

不少于9次,其中,中、夜班不少于3次。

不少于3起,其中1起是违章指挥或违责行为。

生产科室副科级与中级职称以上管理人员

22

除井下现场外,重点检查规程措施执行情况,追究现场管理责任

不少于12次,其中,中、夜班不少于3次。

不少于3起,其中1起是违章指挥或违责行为。

生产科室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其他管理人员

22

帮助区队现场管理人员排查现场隐患,做好专业管理技术指导。

不少于12次,其中,中、夜班不少于3次。

不少于2起,其中1起是严重违章、违章指挥或违责行为。

党工团部门科级管理人员

6

检查现场安全教育情况,检查青岗员、群监员作用发挥情况。

不少于3次,其中,中、夜班不少于1次。

不少于2起,其中1起是地面单位“四违”。

党工团科室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其他管理人员

4

做好现场安全教育,检查青岗员、群监员作用发挥情况

不少于2次,其中,中、夜班不少于1次。

不少于2起,其中1起是地面单位“四违”。

区队管理人员

22

除井下现场安全管理外,重点检查班组长履职情况。

采掘区队必须到本单位作业地点,辅助区队对主要零星岗位进行巡回检查。

不少于4起,其中1起是动态违章作业。

扣分标准

下井次数比规定次数每少一次,扣5分

每次检查应有相应问题,对违责行为进行追究,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检查次数比规定每少一次扣5分。

制止“四违”数比规定每少一起,扣4分;制止的“四违”不符合定性要求,每少一起扣3分

下井时间不足每次扣3分;中、夜班下井数比规定每少一次,扣5分

(四)专业管理人员包保区队的管理规定

1.专业人员包保区队围:

党群行政科室中级职称以上人员;生产部室助理工程师以上人员。

2.为进一步强化部室人员联保区队管理,理顺工作关系。

公司各级联保人员要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协助区队抓好安全、技术、管理、培训和检查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使区队干部管理规化,员工操作正规化;减少或杜绝“违章”现象的发生,确保实现公司安全奋斗目标。

3.各包保区队组每周不少于一次参加所包保区队班前会,并在所包保区队记录上签字,否则每人/次罚款50元。

4.每月党群行政、生产部室联保区队成员如有调离、输入等变动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安排专人负责于每月底26日前与时通知安监处等相关部门,以保证各类考核项目的准确性,如失职失察,通知不与时,影响公司考核工作的,将对有关部门责任人考核100元/每次。

 

管理人员包保区队人员分工表

专业

区队

分管

领导

专业

负责人

生产部室

包区队人员

党群行政部室

包区队人员

第二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考核规定

一、事故调查、分析、处理规定

(一)责任分工

1.公司成立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小组,负责对人身事故、非人身事故、影响生产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情、经济损失情况;对事故进行定性(责任事故、客观问题);确定事故责任者、责任大小;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防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按规定做好事故分析的记录、统计和与时上报工作。

组长:

筹建处处长、党务书记;副组长:

其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成员:

安监处与各专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处,安监处长兼办公室主任。

2.需指挥部、集团公司调查分析鉴定的各类事故。

由公司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小组申报,经指挥部、集团公司组织分析鉴定分析后,再由公司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小组负责执行经济扣罚。

3.职工在工作场所发生的工伤,由事故分析处理小组负责与时会同指挥部、集团公司指定医院对伤者伤情进行鉴定,并与时报集团公司调度室与安监局。

4.职工在非工作场所发生人身事故的,由本人或其亲属立即向职工所在单位与安监处地面检查科、生产部(调度室)报告,由职工所在单位配合安监处地面检查科在48小时完成事故调查、取证、核实与工伤上报工作。

(二)操作程序

1.各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单位工程施工的特点、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控制,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各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与时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与时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事故的调查以与对事故的处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等有关规定执行。

4.参与事故分析的人员要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情、经济损失情况;对事故性质进行定性;确定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大小;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防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二、事故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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