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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放暂行管理办法

瓦斯抽放暂行管理办法

瓦斯抽采是瓦斯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质量直接关系到瓦斯治理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规范瓦斯抽采管理,确保瓦斯抽采达标,根据目前公司的瓦斯抽采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瓦斯抽放工程设计

1、防突科要根据采掘规划及时编制采掘区域瓦斯抽放工程设计。

2、瓦斯抽放工程设计编制要以《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50741-2008)、《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瓦斯抽放初步设计》、《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瓦斯地质报告》、《煤层瓦斯基本参数》、《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为依据,合理布置抽放钻孔。

3、瓦斯抽放工程设计包括采掘区域地质概况、采掘布置、抽采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深度等)、施工要求、钻孔(钻场)工程量、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有效抽放瓦斯时间、预期效果以及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

4、瓦斯抽放工程设计编制完成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参加人员为公司六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等。

会审提出意见,由防突科进行修改,参加会审人员签字,总工程师和矿长审批后,在抽放队及相关科室队贯彻,由防突科出具施工通知单,抽放队负责施工。

二、瓦斯抽放工程施工

1、工作面无瓦斯抽放设计,不准进行钻孔施工。

2、抽放队要严格按抽放设计和质量标准要求施工,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改各种参数。

施工中,若遇地质条件变化或出现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对钻孔设计位置、数量、深度或角度进行调整时,抽放队负责人必须上报防突科。

经防突科、地测科现场确认,确实需要调整和改变钻孔参数时,由防突科对设计参数进行变更,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抽放队按设计变更后的参数进行施工。

3、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开孔要圆滑,终孔要打到设计米数,角度误差不大于±1°,位置误差不大于±2m,每个钻孔结束,必须由质检员验收认可签字。

4、瓦斯抽放钻孔施工中,必须按要求填写钻孔施工原始记录,交接班时将当班详细情况向下班汇报。

钻进过程中,每加一次钻杆,要记录一次孔内钻杆数,长度及孔内煤岩情况,遇到孔内煤、岩性有变化时须及时记录。

还要详细记录钻进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喷孔、顶钻、卡钻等)。

5、钻孔施工原始记录表不得缺项及随意涂改,严禁钻孔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6、钻孔施工期间钻场必须符合以下质量标准化要求:

A、施工现场材料,工具堆放整齐材料。

工具周围杂物要清理干净。

B、钻孔施工采用水排渣时,钻孔内流出的水,必须挖水沟引至挖好的水渠或利用水泵排走,避免巷道漫水。

C、钻孔施工时,必须及时清理打钻排出的煤屑,保持现场环境卫生。

7、抽放钻孔施工过程中,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8、钻孔封孔及接抽规定:

A、钻孔施工完毕,要及时封孔,并悬挂钻孔管理牌。

钻孔管理牌要注明孔号、施工日期、方位角、倾角、孔深、封孔浓度、封孔长度、封孔材料、责任人等。

B、钻孔施工完毕应及时封孔接抽,瓦斯抽放钻孔要严密不漏气。

在封孔时,应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封孔质量,提高瓦斯抽采浓度。

C、封孔要求:

穿层钻孔封孔长度不小于5米,顺层钻孔封孔长度不小于8米。

D、封孔材料:

封孔采用PE封孔管、白布、聚氨酯进行封孔

E、具体封孔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三、钻孔施工质量验收

1、验收人员的规定:

⑴、抽放钻孔由质标办质检员和当班班组长共同验收。

⑵、质检员必须熟知钻孔施工参数和有关规定标准、掌

握钻孔参数测量、操作技术,当班班组长要积极配合验收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⑶、质检员要对照钻孔设计参数和有关要求随机测量验

收,并认真如实填写《抽放工程验收表》,做好验收记录,对达不到要求的钻孔要描述清楚或注明原因。

⑷、《抽放工程验收表》填好后,质检员和当班班组长

要在现场共同签字确认,验收人员负责将《抽放工程验收表》交防突科。

2、验收标准:

⑴、钻孔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三定”(定孔位、定孔深、定角度),钻孔孔位、倾角、方位角、孔深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⑵、开孔孔位允许误差±50mm,方位角、倾角允许误差±1°,按设计要求开孔,实际验收参数以孔口进尺为零基数准实测数据为准。

⑶、验收钻孔深度采用起钻全过程清点拆除钻杆的方法,收尺时,钻机距实体外的残尺不得计算在钻孔深度内.

⑷、不合格孔(废孔)规定:

钻孔孔位、方位角、倾角超过标准规定的;施工过程中埋钻、掉钻头、掉钻杆的;所有不合格孔(废孔)必须重新施工。

⑸、本巷道内连接瓦斯抽放管路干管、支管吊高或垫高必须一致,幅度在10cm以内,管路垫高或吊高离底必须大于0.3m。

⑹、封孔材料按施工设计要求使用,确保封孔质量,避免煤壁漏气;封孔米数不得小于8米。

⑺、每台钻机处操作规程、设计图板、岗位责任制必须清晰完好,并根据变更设计要求实时更新。

⑻、钻场卫生清洁。

3、抽放工程竣工验收

钻场单元施工结束进行竣工验收,由防突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队和管理人员进行查阅资料和现场验收,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竣工报告除应与设计对应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竣工图和参数表以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等内容)。

验收竣工报告由总工程师和矿长批准。

四、瓦斯抽采管理及参数测定

1、根据抽放设计,要在相应的主、干管道上安装合格的流量监测装置。

2、每个钻孔在接抽管上留设观测孔,以观测钻孔的瓦斯抽采浓度及负压,对抽采效果不好的钻孔,抽放队要及时处理。

3、预抽钻孔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放钻孔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

4、管路布置、敷设

⑴、抽放管路系统宜沿回风巷道或矿车不经常通过的巷道布置;若设于主要运输巷内,在人行道侧其架设高度不应小于1.8m,并固定在巷道壁上,与巷道壁的距离应满足检修要求;

⑵、瓦斯抽放管件的外缘距巷道壁不宜小于0.1m;当抽放设备或管路发故障时,管路内的瓦斯不得流入采掘工作面及机电硐室内;

⑶、管径要统一,变径时必须设过渡节。

⑷、如瓦斯管路采用沿地靠巷道一侧敷设时,采用金属支架固定(也可采用混凝土支撑墩),管路敷设要求平、直、稳、密,避免急弯,弯头要做成“虾米弯”,以减少阻力,管路支架采用∮50mm钢管和50mm角钢焊制,宽0.4米,高为0.3米,并保证每根管子有2个支撑点。

⑸、管路底部应垫木垫,垫起高度不低于30cm,以防止底鼓损坏管路;

⑹、倾斜巷道的瓦斯管路,应用卡子将管道固定在巷道支护上,以免下滑,卡管内应垫有绝缘皮垫;

⑺、管路敷设要求平直,尽量避免急弯。

管路敷设时,要考虑流水坡度,要求坡度尽量一致,避免高低起伏,低洼处需安装放水器;放水器间距一般为200~300m,最远间隔不的超过500m。

⑻、管道在巷道分叉处要跨越并吊挂,吊挂高度不小于1.8m,吊挂应垫有绝缘皮垫,;

⑼、在管路的适当部位应设置除渣装置和测压装置。

⑽、在瓦斯主管、干管、工作面抽放支管,瓦斯抽放钻场、瓦斯抽放钻孔孔口、采空区抽放管以及其他必要的地点,必须安装瓦斯抽放计量装置。

⑾、瓦斯管路安设好以后,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气密性试验。

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检查处理,直到达到标准为止。

井下一般采用负压方法试验。

首先将管路末端安设堵盘,始端留出小三通与机器连接。

试漏气时一般采用U型水柱计或真空表测量管内的压力,随着堵气工作进行,管内漏气不断减少。

压力水柱也逐渐上升,压力较高的真空泵,试气压力达50.6~101.3kpa。

即认为合格。

⑿、井下管路不得与动力电缆敷设在巷道的一侧。

⒀、采空区抽放闭墙管路及进入工作面尾巷的瓦斯管路必须设置绝缘管。

绝缘管的断面积不得小于被连接管路断面积的80%。

⒁、瓦斯管路必须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设计接地极采用L50×50×5mm镀锌角钢,通过铜导线和瓦斯管路法兰螺栓连接,螺栓连接处必须接牢,压紧。

电阻不大于1欧姆。

以防止静电积聚。

两接地极距离不大于300m。

⒂、采空区抽放闭墙管路连接处及进入工作面的瓦斯管路连接处,必须设置局部接地装置。

5、管路维护

⑴、瓦斯管路巡回检查工入井前应带好所需的工具和本班所需要的材料,必须熟悉井下的管路布置情况。

⑵、入井后要从井口到工作面所有抽放管路进行检查,并将放水器内的水放干净,每间隔两小时放水一次,并填写放水管理牌。

⑶、开启放水器时,要先关闭放水器上方负压阀门,然后打开放水器侧面正压阀门和放水阀门,待水放完后,要先将放水器两侧阀门关闭,然后打开支管阀门,依次反复几次,直到管内水放完为止。

⑷、在检查管路时,要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发现漏气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及时按操作规程处理。

⑸、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钻孔或煤帮漏气,应及时关闭或关小;发现有浓度特别小的钻孔时,要及时关小或关闭。

⑹、必须每班坚持对管路进行放水,根据各工作面管道的水流情况,合理调配放水次数。

⑺、要定期对放水器进行清洗,防止煤泥堵塞。

⑻、必须经常清理和润滑抽放瓦斯管路的阀门,以确保阀门使用灵活

⑼、对所负责地区的抽放系统及设施要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漏气、断管埋管、积水等问题时,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⑽、当班巡回检查工必须保证各巷道内的抽放设施正常运行,如出现异常(包括非承包区域巷道)立即处理。

⑾、对正在抽放的支管每班至少检查1次;对于正在施工的抽放钻场,每班巡回检查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抽放总管每周检查一次。

⑿、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并协助处理。

⒀、对因不按巡回检制度执行造成的责任事故,要追究当班班长及巡回检查工的主要责任。

6、参数测定

⑴、钻孔瓦斯抽放基础参数测定包括钻孔负压、流量、浓度、温度,并按要求配备专职的观测工。

观测工测试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⑵、观测工每天测定前,在地面必须对检测的仪器、仪表(压差器、压力表、负压取样器、瓦检仪、瓦检仪、WGCB瓦斯抽放管道气体参数测定仪)进行检验、检查,确保仪器、仪表使用正常。

⑶、观测工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⑷、观测工下井测定前,首先检查钻场周边环境和系统运行情况,在确认钻场无安全隐患和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方可严格按照测定程序进行测定,确保测定数据真实可靠。

⑸、检查时,要用软皮管将抽样器(FW—2型高负压瓦斯抽样器)与管道、钻孔上的针式阀连接,打开针式阀,然后抽动抽样器,将管道内瓦斯抽出送入取样袋中,连续抽5—6次,然后关闭针式阀。

将取样袋出气口对准瓦斯器进气口,进行检查读数。

⑹、检查时,每组管应至少检查2次,发现误差较大时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⑺、测量负压时,打开“U”型汞柱计,拔开一侧的皮托管与管道测孔连接,打开针式阀,观察汞柱变化,待其稳定后读取其读数,关闭针式阀。

⑻、干支管抽放浓度、负压、混合量、纯量由抽放技术员负责每周测定一次,测定采用WGCB瓦斯管道参数测定仪配合均速管或孔板流量计。

测定完毕要将管路浓度、负压、混量、纯量等参数填写在参数牌上进行公示。

测定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所测参数真实可靠。

⑼、观测工测定时要求每周对钻孔参数进行测定,测定时必须按要求携带仪器、仪表和记录笔,要求每测完一个孔,记录一个数据,并按要求填写测定记录。

⑽、为了合理确定钻孔抽放效果,要求每施工完一个钻孔,及时测定钻孔参数,以检验钻孔抽放效果。

⑾、每次测完钻孔参数后,要将测定的参数记录上报防突科,由技术员进行审核、检验、分析,发现钻孔参数变化较大时,要重新安排观测工重新测定。

⑿、观测工测定参数时,如发现钻孔(钻场)负压、流量、浓度变化较大时,要及时汇报防突科领导和调度室,防突科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下井察明原因。

⒀、测定完钻孔参数后,防突科技术员每月要对钻孔抽放效果进行分析,分析钻孔施工后对此区域的抽放效果,并有每月抽放效果分析总结,分析完后由防突科科长进行审核。

⒁、为了保证抽放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要求泵站司机每半小时对抽放负压、浓度、流量进行检查,检查中如发现浓度、负压、流量变化较大时,要及时汇报防突科和调度室。

⒂、为了保证瓦斯抽放泵站监测数据计量的准确性,要求防突科技术员每天对运行日报进行分析审核。

审核中如果负压、浓度、流量突然升高或降低,在报表内要及时进行分析,并按要求对抽放量进行核减。

⒃、抽放瓦斯基础参数测定要符合《煤矿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要求,并按规定对参数进行检验。

5、钻孔关闭、撤除管理

1、所有抽放钻孔要做到应抽尽抽,不得随意停抽。

防突科根据抽采参数、达标情况、工程进度等,确需关闭、撤除的钻孔由防突科报请总工程师批准后,抽放队执行。

2、关闭、撤除要求:

A、钻孔抽放浓度在正常抽放情况下连续三周浓度低于5%,应将钻孔阀门关闭一半进行抽放,若再连续三周浓度还低于5%,由防突科提出申请,报总工程批准后关闭。

待本区域所有钻孔全部低于以上条件且抽采达标后,报请总工程师批准予以撤除。

B、掘进过程中割穿的钻孔应及时寻找,对钻孔深度小于150米的,进行关闭撤除,并对割穿两侧及孔口用黄泥进行封堵,封堵要严密,封堵深度不小于8米,确保瓦斯不渗出;大于150米的钻孔和定向钻孔,割穿两侧重新封孔,用软胶管接抽。

C、采煤工作面要提前撤除顺槽干管,干管距工作面距离在30至50米范围,此范围的钻孔用软管连接至干管抽放。

工作面距钻孔5米时,撤除钻孔(前提:

前方50米范围内抽采效果检验已达标),并对钻孔进行注水封堵。

D、钻孔施工过程中,与原有钻孔打穿的,不在向前钻进,立即推出钻杆,封孔接抽,不得因穿孔而关闭原有钻孔。

E、所有关闭的钻孔在每周检测钻孔浓度时,提前一天打开抽放,若抽放浓度大于10%,不再关闭,否则重新关闭。

6、抽放系统及施工中异常处置

泵站浓度低、钻孔无负压、管路堵塞、卡钻、顶钻

1、泵站浓度低处置方法

⑴、泵站司机发现泵站浓度异常,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⑵、调度室通知管路巡回检查工瓦斯泵站浓度低。

⑶、泵站司机检查瓦斯抽放泵运行情况:

瓦斯抽放泵是

否运行正常;抽放泵站管路是否有积水及上冻等情况,若发现有异常,向调度室汇报,并及时处理。

⑷、管路巡回检查工和钻场瓦斯员分段测定管道负压和浓度,检查管路是否有煤渣、积水堵塞管路。

若发现异常情况,向调度室汇报,并及时清除煤渣、积水,管路重新安装后并测定负压和浓度,确保管路无煤渣、积水堵塞。

2、钻孔无负压处置方法

⑴、检查单孔阀门是否关闭,若是异常关闭,及时上报防突科,经批准后打开单孔阀门。

⑵、钻孔无负压,支管负压正常,则判定为集气箱有煤渣、积水堵塞,管路巡回检查工及时清除煤渣、积水,管路重新安装后并测定负压,确保管路无煤渣、积水堵塞。

3、管路堵塞

管路巡回检查工和钻场瓦斯员分段测定管道负压,检查管路是否有煤渣、积水堵塞管路。

若发现异常情况,向调度室汇报,并及时清除煤渣、积水,管路重新安装后并测定负压,确保管路无煤渣、积水堵塞。

4、卡钻、顶钻

⑴、若发现工作面有煤岩松软,片帮,透水,突水,来压,瓦斯突出,顶钻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

⑵、发现有顶钻喷钻现象停止作业及时汇报值班室。

在值班室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⑶、发现有夹钻现象作业人员必须认真丈量机上钻杆余尺,详细分析和记录孔内情况,并向值班长汇报,待方案确定后方可处理,处理事故过程中,代班长必须亲自操作。

⑷、钻探作业发生任何异常情况时,工作人员都要沉着冷静,立即向值班室和调度室汇报,选择正确的避灾路线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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