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实验小学教职工考核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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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实验小学教职工考核方案
东营市实验小学教职工考核方案(三届二次教代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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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发布时间:
2005-06-16
第一步:
考核合格与不合格(权重分值100分)
一、专任教师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2.教学能力3.教学效果4.工作量5.奖励加分
二、专任教师考核标准:
㈠、政治思想(8分)根据教师在依法治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和工作态度等8个方面的表现,采取民主评议的办法进行考核。
本项得分一般情况不低于基础得分6分。
有违纪行为的,如体罚学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有学校行文通报的执行文件精神;无行文通报的,该项最高得分不能超过4分。
㈡、教学能力(25分)本项主要从教学基本功和教学常规项进行考核。
1、教学基本功(10分)主要参考学校教导处组织的学年教学基本功(两字一话一课件及现代化办公手段或者其他内容)考查成绩。
年满50周岁的男教师和年满45周岁的女教师允许不参加考查的,可以将该项分值记入另外两项。
2、教学常规(15分)主要参考学校教导处组织的学年教学常规检查(4次)成绩.
教学常规项分语文、数学、艺体、常识英语四组分别划档,每组产生:
15分(30%)、14分(40%)、13分(20%)、12分(10%)。
㈢、教育教学效果(47分)该项由教育效果和教学效果两小项组成。
⑴、教育效果(12分)
班主任:
由德育处、少先队和年级任课的非班主任教师将综合管理、班队活动成绩综合排队,按30%、50%、20%进行三档划分(12、11、10)。
非班主任教师:
该项得分由德育处将综合管理成绩和任教班级班主任评议进行排队,按30%、40%、30%进行三档划分(12、11、10)。
⑵、教学效果(考试成绩35分)
考试学科教师:
以学校教导处组织的两次期末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上下学期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第一名得满分,与第一名相距3分以内视为同等。
3分以外,每差距平均分1分扣教学效果分0.5分。
外教执教班不执行3分以内视为同等的政策,由教导处酌定。
如果本学年新接班级考试成绩与同年级同学科第一名平均分相差在4分以上,一学期后经考试平均分每缩小1分的差距奖1分。
仅限1次。
非考试学科教师:
由所任教班级班主任(30%)和考核小组评议(70%)出非考试学科教师的教学效果分,将分值由高到低排列,取本学年考试学科满分同比的教师为教学效果满分,余者按原得分计。
不论考试学科教师还是非考试学科教师,该项最终得分应不低于24分。
㈣工作量(15分)
凡承担教学任务达到我校本学年规定平均课时(18)的均视为满工作量,得13分。
核算工作出勤之后,周工作量每少1课时扣工作量分1分,每超1课时加1分,加分不得超过2分。
经教导处批准的教师代课,学年末统计完毕并经被代课人确认后,按学年34周平均计入周工作量。
第二课堂人数一般在15人以上,学年活动在最少在60课时以上,经教导处确认后,周工作量上浮1--3课时。
㈤、奖励加分(5分)
1、业务称号、业务竞赛、学生活动、论文评选之类的活动均以教育行政有关部门的文件通知等为准。
2、在以下6个荣誉类别中,,每类可选其最高项,但累计加分最高为5分。
3、学生活动中情况比较复杂,有考核小组酌定,表中所列仅为参考。
4、实验项目的加分严格执行“三个一”标准。
5、超出表中所列范围者,由考核小组视具体情况而定。
荣誉类别
奖励项目
国家级奖励分值
省级奖励分值
市级奖励分值
校级奖励分值
备注
称号类
政治\业务称号
酌定
A1.5B1.3C1.1D0.9
A1.0B0.8
C0.7D0.5
A0.2
A政府B行政C业务D群团
业务竞赛类
基本功\优质课
酌定
一等1.5
二等1.3
三等1.1
一等1.3
二等1.0
1
校内课\送课下乡\师范示范课不在此列
指导学生活动竞赛类
酌定
一等1.5
二等1.3
三等1.1
一等1.3
二等0.51
该活动指文艺体育类和学科竞赛类等.
教研类
实验\论文
酌定
见业务竞赛
见业务竞赛
在正式刊物发表者按同级别最高计
指导学生发表学生作品
书画科技制作
酌定
每篇次1分
每篇次0.8分
1篇次之外,每多1篇次价0.2分,课累加3次
文章等
酌定
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学习(出勤率80%以上)加1分;获得突出成绩者再酌加1—2分。
(六)学校中层领导根据任课情况,可自行决定在专任教师项或非教学人员项考核;其余人员周任课在8节以上者,划入专任教师项,周任课在8节以下者,划入非教学人员项。
划入专任教师项的人员,必须参加专任教师相应项目的测查。
三、非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2.工作内容3.综合管理4.工作成绩5.奖励加分
四、非教学人员考核标准:
(一)、政治思想(15分)根据非教学人员在依法治教、爱岗敬业、服务育人、团结协作、廉洁从教和工作态度等6个方面的表现,采取民主评议的办法进行考核。
本项得分一般情况不低于基础得分10分。
有违纪行为的,如工作事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有学校行文通报的执行文件精神;无行文通报的,该项最高得分不能超过8分。
(二)、工作内容(25分)主要参考非教学人员实际承担的工作范围和工作的内容,按照学校定岗定责的核算,根据工作出勤,周工作量达到平均课时(18)的得22分,周工作量每少1课时扣工作内容分1分,每超1课时加1分,加分不得超过3分。
经教导处批准的教师代课,学年末统计完毕并经被代课人确认后,按学年34周平均计入周工作量。
第二课堂人数在一般在15人以上,学年活动在60课时以上,经教导处确认后,周工作量上浮1—3课时。
(三)、综合管理(15分)该项得分由德育处将非教学人员的综合管理成绩进行排队,原则上按30%、40%、30%进行三档划分(15、14、13)。
(四)、工作成绩(40分)在非教学人员进行工作述职后,该项得分由考核小组60%+民主评议40%计。
(五)、奖励加分(5分)主要参考非教学人员因工作成绩突出而获得的政治荣誉和业务荣誉,以及在工作中潜心研究工作而取得的经验。
奖励加分可选每项的最高分进行累加,但最高得分不能超过5分
附奖励加分参照表(超出范围的由考核小组参照专任教师项中相关规定酌定):
奖励类别
奖励内容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校级
备注
荣誉称号
政治称号、业务称号
酌定
A1.5B1.3C1.1D0.9
A1.3B1.1
C0.9D0.7
A0.4
A政府B行政C业务D群团
科研类
论文、业务竞赛等
酌定
一等1.5
二等1.3
三等1.1
一等1.3
二等1.1
三等0.9
在正式刊物发表者按同级别最高计
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学习(出勤率80%以上)加1分;获得突出成绩者再酌加1-2分。
]
专任教师项和非教学人员项得分在60分以上者,均为考核称职。
第二步:
考核优秀与不优秀(评分权重10分)
经第一步考核后,教职工所得分数将作为职称评定等事项的参考数据。
教职工中的优秀者不但应该思想先进、工作踏实,而且需要很强的业务能力,有较高的工作创造性和学习能力。
凡在所属考核项排名前二分之一,且同时符合下列五项之中四项条件者(第三项为必备项),可以申报参加“优秀”二次考核:
1、政治思想:
专任教师在政治思想项考核7分以上,非教学人员在13分以上。
2、工作量:
周工作量必须达到平均课时(含平均课时)以上。
3、业务能力:
必须有论文在有正式刊号的市级以上(含市级)报刊发表且内容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或有市级以上公开课、优质课。
参加非教学人员项考核的有市级荣誉称号也可。
4、综合管理:
专任教师和非教学人员该项考核均不得在最后一档。
5、工作成绩:
专任教师教学效果在28分以上,非教学人员工作成绩在36分以上。
根据符合条件个人的申请,由学校考核小组组成评委会,对申报者进行现场咨询、答辩和查阅相关证件,按得分排名先后确定考核优秀人选。
若申报者数量达不到教职工总数的15%,由考核小组酌定。
小学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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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008年5月7日8:
22作者:
未知智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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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实施细则
(讨论稿)
教师考核制度既是学校实施规范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教师受聘、评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内部管理,加强对广大教职工的综合考核,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逐步使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纳入民主与法治的轨道,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根据《瓯海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试行)》(温瓯教政[2007]2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全校公办在编的教职工和临时聘用教师。
二、考核原则和要求:
1、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坚持学校评鉴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学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2、强化师德考核。
师德考核要作为学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教职工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不称职。
3、加强聘后管理。
教职工学年度履行考核应与专业技术职务的聘后管理结合起来,按照高级、中级、初级职务和其他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分层次、分类考核。
4、注重平时考核。
定期开展教学常规检查评估,及时记录检查评估结果,并形成制度,为学年度考核提供依据。
三、考核等次和比例:
1、教职工的学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实行“二考合一”。
考核结果分优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60分及以上、70分以下为基本称职;70分及以上的,原则上根据高分到低分差额评优原则确定优职和称职等次。
2、根据师德考核和履职考核的结果,实事求是地评定优职等次,优职等次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其中:
高级、中级、初级、职工(含教辅人员)四个层次的优职比例一般不低于各档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总优职比例按四舍五入方法取整数。
3、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人员的考核,按本学年度学校聘任职务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的结果仍归入原职务层次的统计。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1、个人自评。
被考核人要将本人本学年度的工作表现、取得的主要成绩及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地小结和自我评价,并填写《瓯海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表》(附件1)。
2、民主测评。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以教研组为单位,在组负责人主持下,于被考核人述职后组织民主测评。
参与测评的人员要有代表性,一般为本组全体人员和工作密切相关的人员参加,人数应掌握在适当的范围,确保测评结果公平、合理。
3、教研组评议。
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由教研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或教师代表,根据被考核人的自我小结、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平时情况,汇总各方面意见,综合分析讨论给出评议考核分。
4、考核组评定。
考核小组在汇总个人小结、民主测评、教研组评议意见和平时考核等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分别对照《瓯海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表》和《瓯海区教职工师德考核不合格和学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及《瓯海区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并通过问卷调查、个别座谈和考核组集体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给出量化分,确定考核等次,形成考核组评议意见。
5、考核结果的公示与反馈。
确定为优职的人员名单,在本校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
有反映意见的及时核实,确实不符合条件的,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确定为不称职的,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6、考核工作的总结与汇总。
考核小组写出学校考核工作总结报告,并填写《瓯海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情况登记表》、《瓯海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结果报告单》、《瓯海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情况汇总表》,上报镇中心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将考核工作总结及有关材料汇总上报区教育局政工科审批。
7、考核材料整理与归档。
考核材料(个人总结、学年度履职考核表、量化考核评分表等)要及时整理归档,存入教职工个人业务档案。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年度考核为优职、称职的:
(1)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发放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
(2)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续聘的资格;在规定的任职年限中被确定为优职等次的,具有优先(优惠加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3)职员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职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4)工人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职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上一等级职务和续聘的资格。
2、学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1)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取消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
(2)第二学年度由学校给予3-6个月的告诫期,告诫期内由学校进行岗位强化教育,有明显改进的按原职务(称)等级继续聘任(用),无明显改进的延长告诫期,延长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仍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3、学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
(1)学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取消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第二年给予高职低聘。
(2)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调整工作、降职、继续低聘或解聘。
(3)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工作后年度考核仍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4、考核结果的使用,与学校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紧密结合。
今后区级及以上全面先进须在上学年度考核为优职且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中择优推荐。
六、考核细则:
第一部分:
师德表现考核(100分)
一、政治态度与敬业爱岗。
(20分)
(一)基本要求: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更新教育观念,注重素质教育,严谨治学,教书育人。
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体标准: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更新教育观念,注重素质教育,严谨治学,教书育人,工作责任心强。
(10分)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更新教育观念,注重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工作责任心较强。
(8分)
3、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但教育观念陈旧,没有注重素质教育,工作责任心不强。
(6分)
4、自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全勤10分、有缺会(每次扣1分)、有旷会(每次扣2分)。
5、受党纪政纪处分此项不给分。
二、遵章守纪。
(20分)
(一)基本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旷工(课),上课不迟到、早退,不参加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活动。
(二)具体标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参加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活动。
(10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较为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参加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活动。
但在课堂接听手机、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等。
(8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能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参加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活动。
(6分)
4、不旷课,上课不迟到、早退的为10分、上课有迟到、早退的为8分、有旷课的为6分。
三、热爱学生。
(20分)
(一)基本要求:
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发展要求,关心每位学生,不歧视后进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持家访,能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同事、学校领导进行联系、交流和沟通。
(二)具体标准:
1、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发展要求,关心每位学生,不歧视后进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分)
2、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发展要求,关心每位学生,但有辱骂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
(8分)
3、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发展要求,但有严重体罚学生,造成社会影响较大,依据家长到校反映的情况,经查属实。
(6分)
4、坚持家访,家访面达到1/2以上的。
能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同事、学校领导进行联系、交流和沟通。
(10分)
5、坚持家访,家访面在全班学生1/3以上的。
能与学生、家长、同事、学校领导进行联系、交流和沟通。
(8分)
6、一年内家访面在全班学生1/3以下的。
没能与学生、家长、同事、学校领导进行联系、交流和沟通。
(6分)
四、廉洁从教。
(20分)
(一)基本要求:
情操高尚,依法文明执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搞有偿家教。
工作时间内不从事第二职业。
(二)具体标准:
1、情操高尚,依法文明执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10分)
2、情操较为高尚,依法文明执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分)
3、情操基本高尚,依法文明执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分)
4、不搞有偿家教,工作时间内不从事第二职业。
(10分)
5、有带生(有偿家教),工作时间内不从事第二职业。
(8分)
6、有带生(有偿家教),工作时间内从事第二职业。
(6分)
五、为人师表。
(20分)
(一)基本要求:
以身作则,仪表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文明办公,有团结合作精神,善于和同事交往与协作,同学生、家长、学校领导关系融洽,集体荣誉感强。
(二)具体标准:
1、以身作则,仪表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文明办公。
(10分)
2、以身作则,仪表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但不注意办公室卫生。
(8分)
3、以身作则,但仪表举止不够端庄,语言不够文明,待人不够礼貌。
(6分)
4、有团队合作精神,善于和同事交往与协作,同学生、家长、学校领导关系融洽,集体荣誉感强。
(10分)
5、有团队合作精神,善于和同事交往与协作,同学生、家长、学校领导关系融洽,但集体荣誉感不强。
(8分)
6、无团队合作精神。
和同事交往协作差,同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融洽不够,集体荣誉感不强。
(6分)
以上指标考核采取教研组评议(30%)和考核组评(70%)相结合,每项指标考核结果分为10、8、6三个等级,学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80分以上)和“不合格”(80分以下)
注:
本学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师德考核一般应视为不合格:
1、反对和抵制党的基本路线,犯有政治立场错误,或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上的误导,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学校和学生中从事传教、封建迷信活动的;
3、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在经济、生活等方面犯有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本职工作不负责,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分配,纪律松弛,敷衍塞责,造成教育教学工作损失的;
5、歧视后进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
6、热衷搞营利性家教或第二职业、乱收费、滥发资料,损坏教师形象的;
7、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批评教育2次及以上,仍不改正的;
8、上班时间经常脱岗串门,搬弄是非、破坏团结、影响工作,经批评无明显改正的;
9、受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者。
第二部分:
业务考核
一、中级教师业务考核(100分):
(一)承担任务(10分)
1、服从学校安排,及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分)
2、工作量足额。
(4分)(依据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计算工作量)
3、担任班主任、德育导师或结对“留守儿童”工作,能主动完成临时性工作,值日工作认真负责。
(2分)
4、主动为其他教师代课。
(2分)
(二)劳动纪律(10)
1、工作出全勤(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事假半天扣0.2分,病假半天扣0.1分,旷工半天扣2分)
(注:
据学校请假制度,扣完为止)
2、上课时间不得使用手机妨碍教学(1分)每发现一次扣0.5分
3、上班时间不能玩电脑游戏(1分)每发现一次扣0.5分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3分)晨会、广播体操一次不到扣0.1分,各项集体活动一次没有参加扣0.5分)
(三)教学态度(20分)
1、根据教学月评考核成绩总分(优秀占30%10分,良好占40%8分,合格30%6分)
2、上课:
准时上、下课(5分),上课有迟到、提早下课,中途无故私自离开教室(3分)。
3、认真组织学生进行单元,期中、期末学力检测(5分)(每缺一次成绩登记扣1分,技能课只登记期末考试成绩)。
(四)授课能力(10分)
1、教学目标明确,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符合学生实际。
(2分)
2、教学方法恰当,体现学科特点,做到因材施教。
(2分)
3、引导主动、合作学习,组织探究、讨论、交流等活动,形成动态生成的教学过程(2分)
4、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自制各种教具、课件等。
(2)
5、教学基本功扎实,教态亲切有感染力,板书规范。
(2分)
(五)教育、教学效果(20分)
1、能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好(5分)。
课堂教学效果一般。
(3分)
2、所任教学科的成绩综合评估在原来基础上有所提高10分;所任教学科的成绩综合评估在原来基础上没有提高8分;所任教学科的成绩综合评估在原来基础上有所下降6分
3、学生综合能力提高(5分)(学生各级各类竞赛成绩:
校级0.2分、镇级0.4分、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集体项目双倍加分)
(六)继续教育(5分)
1、积极参加岗位培训(1分)
2、参加校本培训活动(2分)每缺一次扣0.5分
3、参加教研组活动(2分)每缺一次扣0.5分
(七)课外辅导(5分)
1、利用课外时间无偿辅导学生。
(2分)
2、下午第三节组织学生无偿辅导。
(1分)
3、对“留守儿童”进行学习指导或交流。
(2分)
(八)开课、听课(5分)
1、每学年开组内一节以上的研究课、公开课,得2分
2、能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得1分
3、每学年听课、评课合计30节以上,并记录详细,字迹端正得2分;20节以上,有记录得1.5分;10节以上得1分;少于10节的不得分。
(九)撰写教育教学论文(5分)
1、每学年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1篇以上,得3分
2、在镇、区、市、省、国家级获奖分别加0.4分、1分、2分、3分、5分)
(十)学校自定项目(10分)
1、及时上交学期工作总结(1分)
2、认真做好会议记录(2分),有记录但不全(1分),无记录不得分。
3、教师所负责的安全工作一学年无安全事故(2分)。
4、学校公共财产保管(2分)
学校总务处每学期组织对各办公室、班级进行财产检查,对教师所使用的物品(固定资产),以及出借的教学用品进行回收检查,对使用规范,保存完好的,给于2分,自然损坏扣分,人为损坏或遗失的,视情节严重,扣0.5-2分。
班主任考核:
应该包括班级公物管理。
5、贡献加分(3分)
对学校有突出贡献,为学校解决实际困难的。
为学校争取荣誉(如学生集体项目获奖、教师个人获奖、辅导学生获奖等);长期进行训练,成绩突出者。
由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决定加分。
二、初级教师业务考核(100分):
(一)承担任务(10分)
1、服从学校安排,及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分)
2、工作量足额。
(4分)(依据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计算工作量)
3、担任班主任、德育导师或结对“留守儿童”工作,能主动完成临时性工作,值日工作认真负责。
(2分)
4、主动为其他教师代课。
(2分)
(二)劳动纪律(10)
1、工作出全勤(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事假半天扣0.2分,病假半天扣0.1分,旷工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