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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作者:

————————————————————————————————日期:

 

 

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讨论稿)

 

二00九年十月

 

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指标体系

(讨论稿)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权重

一、办学标准

1、宗旨和目标

2、专业设置基本原则

3、学术自治

4、学科交叉

5、教育结果

二、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1、总体目标

2、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3、知识目标与技能目标

三、教育计划

1、课程计划

2、课程体系

3、实践环节

4、学生成绩评定

四、师资队伍

1、师资数量与结构

2、师资素质及师资培养

五、支持条件

1、教育经费

2、教学设施

3、实验条件

4、实践基地

5、图书资料

6、教育专家、教育交流

六、教育评价

1、教学管理

2、质量控制

3、学生质量

4、教师和学生的反馈

七、学生发展

1、招生政策

2、就业

3、学生支持与咨询

八、科学研究

1、教学与科研的关系

2、教师科学研究

3、学生科研

九、管理和行政

1、管理

2、行政管理人员

十、改革与发展

1、发展规划

2、持续改革

1.十个一级指标中第项指标为核心指标。

2.各个指标的评价意见分为A、B、C三个等级,A表示“完全达标”、B表示“基本达标”、C表示“不达标”。

3.认证结论分为“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基本通过认证”和“不通过认证”三个等级。

各等级的评价标准如下:

通过认证,有效期6年:

一级指标中A≥6,C=0,其中核心指标全部为A。

基本通过认证:

一级指标中A≥5,其中核心指标为A≥3。

不通过认证:

未达到基本通过认证标准。

 

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

前言

经过50多年的发展,中药学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2008年,开设本科中药学专业的院校已有81所。

近年来,各办学主体积极探索中药高等教育规律,不断调整和优化办学层次和专业结构,积极探索中药学专业人才培养途径,已经形成并初步建立了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中药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不断提高,为国家中药学人才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适应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对中药高等教育的要求,规范高等中医药本科教育中药学专业设置,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必要建立一个符合时代需要、促进未来中药高等教育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标准。

因此,中药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与支持下,负责起草并拟定了《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认证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制定本《标准》的指导思想是:

在遵循高等教育和中药学教育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中医药高等教育特点,突出中药学办学特色,为国家开展中药学专业评估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其它相关的法规和文件并参照《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高等教育本科中药学专业设置基本要求》等制定。

设置本科中药学专业的学校必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的要求,并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2004〕21号)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药学专业认证工作,包括学校自评、专家组考察、结论发布等。

本标准是对中药学专业本科教育的最基本要求,全国所有本科中药学专业教育都应达到本《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

本《标准》以中药学专业本科教育为适用对象。

本《标准》在适用于全国所有中药学本科专业的同时,尊重各个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权利和办学特色,为各个学校留有创新与专业个性发展的空间。

本《标准》应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我国中药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一、办学标准

1、宗旨和目标

开设本科中药学专业的院(系)必须有明确的本专业办学宗旨和目标、专业定位、办学理念、培养目标、质量标准和发展规划等。

2、专业设置基本原则

设置中药学本科专业必须符合国家高等中医药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布局;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及医药卫生发展规划;进行了充分的医药市场人才需求调研、预测以及可行性论证;符合教育部专业设置的有关规定和申报程序。

3、学术自治

独立的中药学院校或在综合性大学以及医科大学中设置的中药学院(系),必须能够根据各自的规划要求,实现学术自治(含专业规划、课程计划、人员任用及分配等)。

4、学科交叉

独立的中药学院校或在综合性大学以及医科大学中设置的中药学院(系),必须得到学校人文、社会学科及其他自然学科的学术支持,在教学计划中,以适当比例列入人文、社会科学及与中药学学科相关的自然科学课程;必须具有中医学专业教育环境及获得中医学专业学术支持。

应该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对中药学发展的促进作用,努力加强各学科之间的相互融合。

5、教育结果

本科中药学专业的基本学制为四年,开设本专业的院校应根据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制定合适的教育目标与教育计划。

通过教育计划的实施和学业成绩评定,确定学生在有效修业期内完成学业。

对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者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或医学)学士学位。

二、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1、总体目标

培养适应中药事业发展需要的,具备中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的中医学、药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能从事中药研究与开发、中药生产、中药质量控制与中药临床应用等方面工作的中药专门技术人才。

2、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2.1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具有诚实守信的品德,谦虚好学,治学严谨。

志愿为中药事业的发展和人类的健康而奋斗。

2.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遵守国家法令和社会公德,遵守药品法规和职业纪律,执行各项医药工作制度,能以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

2.3具有理性地分析、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

2.4有较强的社会适应性,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团结协作能力。

2.5具有终身学习观念,具有自主学习的能力和不断追求卓越的精神。

3、知识目标与技能目标

3.1掌握中药学基础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掌握与中药学相关的数学、物理学、化学等自然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生命科学、中医学与中药学相关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3.2掌握中药学专业学科的基本知识与实验技能

掌握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分析学、中药药理学、临床中药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受到各学科实验技能,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具备中药研究与开发,中药生产,中药质量控制与中药临床应用的能力。

3.3掌握中药学相关方面的知识及能力

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能够了解中药学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前沿信息,熟悉药学法规、政策;熟练应用至少一门外国语。

三、教育计划

1、课程计划

1.1开设中药学本科专业的院(系)必须依据中医药事业的需要、医药学科学进步和药学教育模式的转变,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课程计划。

1.2开设中药学本科专业的院(系)必须向学生明确课程计划、课程设置及基本要求。

1.3开设中药学本科专业的院(系)应积极开展课程计划改革,将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合理整合,课程计划必须体现加强基础、强化能力、注重素质和发展个性的原则。

1.4开设中药学本科专业的院(系)的课程设置应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部分,两者之间的比例可根据学校情况确定。

1.5开设中药学本科专业的院(系)必须具有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应在课程计划中突出实践教学环节。

1.6课程计划管理

开设中药学本科专业的院(系)必须有专门的职能机构负责课程计划管理,这一职能机构必须在学校的领导下规划并实施课程计划,以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

2、课程体系

本专业教学计划中包括下列六类课程体系:

人文及社会科学课程体系;数学、物理、信息技术课程体系;化学基础课程体系;生物医学(生物学、医学、中医学)基础课程体系;学科专业课程体系;选修课程体系。

本专业主干课程主要包括化学基础课程、生物学与中医学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

《全国中药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知识点》中列出了所有课程应包括的知识点,各校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自行组织课程体系、重组课程内容、确定课程名称。

各类课程体系分述如下:

2.1人文及社会科学课程体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及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和英语课程。

2.2数学、物理、信息技术课程体系

高等数学和数理统计课程;物理课程;信息技术课程包括计算机文化基础和计算机技术基础课程。

2.3化学基础课程体系

化学基础课程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2.4生物医学基础课程体系

生物医学(生物学、医学、中医学)基础课程包括解剖生理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和中医学基础、中药学、方剂学课程。

2.5学科专业课程体系

学科专业课程体系主要包括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制剂分析、中药药理学、药理学、药用植物学。

以上课程内容是中药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

2.6选修课程体系

各校根据专业定位及方向不同设置各自的选修课程体系,以突出专业特色。

3、实践环节

具有满足中药学实验技术教学需要,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实验课程、见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多种形式。

必须加强实践性环节的教学,要不断改革实践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要创造条件让大学生较早地参加科研和创新活动,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1实验教学内容

实验教学内容主要包括:

无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微生物学实验、药理学实验、中药药剂学实验、中药药理学实验、中药化学实验、药用植物学实验、中药鉴定学实验、中药炮制学实验、中药制剂分析实验等。

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逐步开设创新性实验。

3.2实验教材

应选用国家规划的实验教材或自编的、有特色的、完整的实验教材。

3.3实验学时

化学基础课程体系和生物医学课程体系中课程的实验(实践)课学时与相应理论课学时之比大于或等于0.5,学科专业课程体系中课程的实验(实践)课学时与相应的理论课学时之比大于或等于0.8,或主干课程实验课总学时达到520学时以上。

3.4实验教学队伍

承担实验教学的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的人员应大于等于40%,主干课程实验中每个教师指导学生数小于或等于25人。

3.5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

3.5.1时间。

毕业实习时间达到16周以上。

3.5.2内容。

包括文献综述、正文等,论文写作规范。

3.5.3选题。

毕业论文选题要紧密结合科研与生产的实际问题,综述不能作为毕业论文的选题,保证一个学生一个题目,使学生能够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会运用所学的知识;注意培养学生的实验动手能力和科研能力、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和协作精神,尤其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5.4指导。

要求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超过6人;有明确的毕业论文管理制度、执行规范,毕业论文的相关材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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