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中国联通传输网网络管理系统技术规范V10 第六分册 SDH接口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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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中国联通传输网网络管理系统技术规范V10第六分册SDH接口规范

中国联通公司发布

2004-06-20实施

2004-06-20发布

中国联通传输网网络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六分册SDH接口规范

TransportNetworkManagementSystemTechnicalSpecification

(报批稿V1.0)

QB/CU34—2004

中国联通公司企业标准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缩略语1

4接口的位置2

5接口管理功能要求2

5.1公共管理功能3

5.2配置管理功能5

5.3性能管理功能12

5.4故障管理功能18

5.5保护管理功能21

5.6安全管理功能22

附 录 A23

1前言

本规范是《中国联通传输网网络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系列技术规范中的第六分册。

该系列规范的结构及名称如下:

(1)中国联通传输网网络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一分册总册;

(2)中国联通传输网网络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二分册总部网管系统功能规范;

(3)中国联通传输网网络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三分册一干网管系统功能规范;

(4)中国联通传输网网络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四分册省级(二干、本地)网管系统功能规范;

(5)中国联通传输网网络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五分册部省级网管系统接口规范;

(6)中国联通传输网网络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六分册SDH接口规范;

(7)中国联通传输网网络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七分册WDM接口规范;

(8)中国联通传输网网络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八分册部省级接口测试规范。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信传输研究所,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徐贵宝,丛日刚,王燕,张德华,陈忠民,李财云,牛莹。

本标准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中国联通传输网网络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六分册SDH接口规范

11 范围

本文档规定了一干及各二干/本地传输网综合网管系统(以下统称为省级网管系统)与传输设备EMS/SNMS之间的SDH接口功能需求和接口信息。

本规范适用于一干及各省级传输网综合网管系统与传输设备EMS/SNMS之间的SDH接口的规划、设计和实施。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TU-T建议M.3100(1995)通用网络信息模型

——CCITT建议X.721(1992)管理信息定义

——ITU-T建议X.731(1995)状态管理功能

——ITU-T建议X.738(1993)系统管理:

总结功能

——ITU-T建议X.739(1993)系统管理:

测量对象和属性

——ITU-T建议X.741(1995)安全管理功能

——ITU-T建议X.745(1993)测试管理功能

——ITU-T建议Q.822(1993)性能管理功能

——ITU-T建议G.774(1992)SDH网元管理信息模型

——ITU-T建议G.774.01(1994)SDH网元性能监测

——ITU-T建议G.784(1994)SDH管理

——OMG草案UML1.3(1999)通用建模语言规范

13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DCN数据通信网

DXC数字交叉连接

EMS网元管理系统

NE网元

QoS服务质量

SDH同步数字系列

SNMS子网管理系统

WDM波分复用

14 接口的位置

 

图1 中国联通传输网网络管理结构图

如图1所示,中国联通一干及各省级传输网综合网管系统通过各设备厂家的EMS/SNMS提供的接口,对一级/二级干线及本地传输网进行统一的管理。

对于不同的设备厂家,其提供的EMS/SNMS的管理方式不同。

有的厂家提供独立的SDHEMS/SNMS或独立的WDMEMS/SNMS分别对其SDH系统和WDM系统进行管理,有的厂家提供综合的EMS/SNMS对SDH/WDM传输网络进行管理。

鉴于这种情况,传输网网络管理接口功能技术要求将分为两个标准进行阐述,分别包括“SDH接口”及“WDM接口”。

本标准规定中国联通一干传输网综合网管系统或省级传输网综合网管系统与设备厂家的SDHEMS/SNMS或SDH/WDMEMS/SNMS间的接口(接口1)关于SDH管理部分的接口功能需求。

本标准以下将统称一干传输网综合网管系统和省级传输网综合网管系统为“网管系统”,统称设备厂家的EMS/SNMS为被管系统。

15 接口管理功能要求

网管系统与SDH被管系统之间接口功能的高层用例如图2所示。

图2 高层用例图

15.1 公共管理功能

公共管理功能用例图如图3所示。

图3 公共管理功能用例图

15.1.1 通知管理功能

通知管理功能用例图如图4所示。

图4 通知管理功能用例图

15.1.1.1 事件过滤功能

15.1.1.1.1 创建事件过滤器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创建一个新的事件过滤器,需要指定的信息包括:

——事件过滤器标识符;

1——管理状态(锁定locked、解锁unlocked);

——过滤条件;

——转发目的地。

15.1.1.1.2 删除事件过滤器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删除一个已经存在的事件过滤器。

15.1.1.1.3 挂起事件过滤器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将一个事件过滤器挂起,即将事件管理器的管理状态(administrativeState)由解锁(unlocked)变为锁定(locked),令事件过滤器处于非工作状态。

15.1.1.1.4 恢复事件过滤器

被管系统应支持将一个被挂起的事件过滤器恢复,即将事件管理器的管理状态(administrativeState)由锁定(locked)变为解锁(unlocked),令事件过滤器恢复到工作状态。

15.1.1.1.5 查询事件过滤器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查询事件过滤器的信息。

15.1.1.1.6 修改事件过滤器参数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修改事件过滤器的以下参数:

——过滤条件;

——转发目的地。

15.1.1.2 通知上报功能

被管系统可向网管系统上报的通知类型包括:

(1)与配置管理相关的通知

a)对象创建通知;

b)对象删除通知;

c)状态改变通知;

d)属性值改变通知。

(2)与故障管理相关的通知

a)设备告警通知;

b)环境告警通知;

c)通信告警通知;

d)处理错告警通知;

e)服务质量告警通知。

(3)与批量数据传送相关的通知

a)批量数据准备好通知;

b)批量数据准备失败通知。

(4)与性能管理相关通知

a)性能数据上报通知。

(5)与安全管理相关的通知

a)网络安全告警。

15.1.1.3 事件缓存功能

被管系统在发送每个事件通知之前应首先对要发送的事件进行缓存,以防止在网管系统与被管系统之间通信出现短期故障,或到达被管系统的事件速度大于被管系统发送通知的速度时可能产生的通知丢失。

在网管系统与被管系统之间通信可用的情况下,被管系统应尽快将缓存的事件通知发送给网管系统。

15.1.1.4 事件同步功能

网管系统向被管系统发出事件同步请求,用以和被管系统同步一段时间内的事件信息。

网管系统可以指明下述的同步信息过滤条件: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事件类型;

——告警级别(可选,在事件类型为告警时有效)。

15.1.2 批量数据传送功能

网管系统与被管系统之间的配置数据同步、性能数据同步和事件同步将需要批量数据传送功能的支持。

被管系统应能够提供基于文件的大数据量传送机制。

15.1.2.1 批量数据传送请求

批量数据传送请求可由网管系统或被管系统发起。

网管系统向被管系统发出批量数据传送的请求,被管系统准备相关的数据。

当被管系统按要求完成了批量数据准备,将向网管系统发送“批量数据准备准备好”通知。

如果在数据的准备过程中发生了异常,将向网管系统发送“批量数据准备错误”通知。

由被管系统发起的批量数据传送请求是指被管系统主动向网管系统发送“批量数据准备准备好”通知,主要用于性能数据的上报。

15.1.2.2 批量数据获取

网管系统在接收到“批量数据准备好”通知之后,按照通知中提供的文件信息从被管系统中获取数据文件。

要求被管系统至少支持FTP的文件传输机制。

15.1.2.3 批量数据获取确认

网管系统从被管系统处获取数据过程结束后,向被管系统发出“批量数据获取确认”信息。

15.2 配置管理功能

SDH网络配置管理用例图如图5所示。

图5 SDH网络配置管理用例图

15.2.1 EMS/SNMS配置管理

15.2.1.1 查询/修改EMS/SNMS信息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查询/修改管理域内的所有或符合指定条件的EMS/SNMS的信息,包括(标*者为可修改信息):

2——EMS/SNMS标识符;

3——EMS/SNMS用户标记(*);

4——EMS/SNMS软件版本;

5——EMS/SNMS类型;

6——供应商名称;

7——EMS/SNMS可管理的网元数量;

8——EMS/SNMS已管理的网元数量;

9——EMS/SNMS所在的地理位置;

10——安装EMS/SNMS的主机IP地址;

11——与网管系统接口的版本;

12——与网管系统通信的端口号。

15.2.2 子网配置管理

15.2.2.1 查询/修改某个子网的信息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查询/修改指定条件的子网信息,包括(标*者为可修改信息):

13——子网唯一标识符;

14——子网用户标记(*);

15——子网所在的物理地址(*);

16——子网所有者名称;

17——子网供应商名称;

18——子网类型;

——子网所支持的速率;

——子网容量;

——管理状态和操作状态等。

15.2.3 设备配置管理

15.2.3.1 查询/修改SDH设备配置信息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查询/修改SDH设备配置信息,包括(标*者为可修改信息):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

——设备型号;

——设备类型,如SDH终端设备、分插复用设备、中继设备、交叉连接设备等;

——设备最大传输容量;

——设备已配置传输容量(*);

——版本(*)。

15.2.3.2 查询/修改机架配置信息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查询/修改机架配置信息,包括(标*者为可修改信息):

——机架标识符;

——机架用户标记(*);

——机架类型;

——机架地址;

——机架序列号;

——厂商名(*)。

15.2.3.3 查询/修改机框配置信息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查询/修改机框配置信息,包括(标*者为可修改信息):

——机框标识符;

19——机框用户标记(*);

——所属设备编号;

——机框序号;

——机框名称;

——机框型号。

15.2.3.4 查询/修改机槽配置信息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查询/修改机槽配置信息,包括(标*者为可修改信息):

——机槽标识符;

——机槽用户标记(*);

——机槽序号;

——机槽型号;

——机槽占用情况(*)。

15.2.3.5 查询/修改机盘信息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查询/修改机盘配置信息,包括(标*者为可修改信息):

——机盘标识符;

——机盘用户标记(*);

——机盘序号;

——机盘名称;

——机盘型号;

——机盘类型(线路/支路,电源,时钟等);

20——能够提供的端口类型;

21——能够提供的端口数量;

——通达方向(*);

——使用情况(*)。

15.2.3.6 查询/修改端口配置信息

EMS应支持网管系统查询/修改设备端口配置信息,包括(标*者为可修改信息):

22——端口标识符;

23——端口用户标记(*);

24——端口的具体物理位置;

25——端口序号;

26——端口类型:

光接口/电接口;

27——端口支持的速率;

28——端口使用状态:

端口是否空闲。

15.2.4 通道配置管理

15.2.4.1 创建通道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提供的下列两种通道建立方式:

(1)人工建立:

由网管系统操作人员对子网连接进行逐条连接,直至建立整个通道;

(2)自动建立:

根据网管系统操作人员提供的通道A和Z终端点,网管系统应能自动选路,对其管辖范围内的通道建立端到端连接。

在创建通道时需提供的信息包括:

——通道唯一标识符;

——用户名称(*);

——所有者名称(*);

——A端点标识符;

——Z端点标识符;

——通道方向;

——保护状态;

——通道支持的速率;

——通道路由;

——通道状态(激活、悬置、部分激活)。

15.2.4.2 激活通道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修改某指定通道的信息,将管理状态设置为unlocked。

网管系统应指定如下参数:

——通道标识符。

15.2.4.3 创建并激活通道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创建通道,并同时将其激活。

如果创建成功但激活不成功,则通道状态为“悬置Pending”,如果创建成功且激活成功,则通道的状态为“激活Active”,如果创建成功但激活部分成功,则通道的状态为“部分激活Partial”。

网管系统应指定的参数同“创建通道”的要求。

15.2.4.4 去激活通道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修改某指定通道的信息,将管理状态设置为locked。

网管系统应指定如下参数:

——通道标识符。

15.2.4.5 删除通道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删除指定的通道,被管系统收到该命令后,会将通道的配置信息从被管系统中删除。

在删除前,应确保该通道已成功去激活,否则拒绝删除操作。

若删除成功,则通道的配置信息不再存在。

网管系统应指定如下删除参数:

——通道标识符。

15.2.4.6 去激活并删除通道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去激活通道并直接删除。

被管系统收到该命令后,会将通道的配置信息从被管系统中删除。

网管系统应指定如下删除参数:

——通道标识符。

15.2.4.7 查询/修改通道信息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查询/修改指定条件的通道信息,包括(标*者为可修改信息):

——通道唯一标识符;

——用户名称(*);

——所有者名称(*);

——A端点标识符;

——Z端点标识符;

——通道方向;

——通道路由;

——保护信息(*);

——通道状态(激活、悬置、部分激活);

——管理状态和操作状态等。

15.2.5 子网连接配置管理

15.2.5.1 创建子网连接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创建子网连接,网管系统在创建子网连接时,应指定子网连接的路由,即起始和终止端口以及路由中的各个连接终端点。

网管系统应指定如下创建参数:

29——子网连接标识符;

30——子网连接用户标记;

31——方向(单向或双向);

32——子网连接类型;

33——层速率;

34——A端点标识符;

35——Z端点标识符;

36——路由信息。

15.2.5.2 激活子网连接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激活一个指定的子网连接,网管系统修改某指定子网连接的信息,将管理状态设置为unlocked。

15.2.5.3 创建并激活子网连接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创建子网连接,并同时将其激活。

如果创建成功但激活不成功,则子网连接状态为“悬置Pending”,如果创建成功且激活成功,则子网连接的状态为“激活Active”,如果创建成功但激活部分成功,则子网连接的状态为“部分激活Partial”。

网管系统应指定的参数同“创建子网连接”的要求。

15.2.5.4 去激活子网连接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去激活一个指定的子网连接。

网管系统修改某指定子网连接的信息,将管理状态设置为locked。

 

15.2.5.5 删除子网连接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删除一个指定的子网连接,被管系统收到该命令后,会将子网连接的配置信息从EMS中删除。

在删除前,应确保该子网连接已成功去激活,否则拒绝删除操作。

若删除成功,则子网连接的配置信息不再存在。

网管系统应指定如下删除参数:

37——子网连接标识符。

15.2.5.6 去激活并删除子网连接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去激活子网连接,并直接将其删除。

如果去激活不完全成功,则子网连接状态为“部分激活Partial”,且拒绝删除;如果去激活成功但删除不成功,则子网连接状态为“悬置Pending”;如果去激活成功且删除成功,则子网连接不再存在。

网管系统应指定如下去激活参数:

38——子网连接标识符。

15.2.5.7 查询/修改子网连接信息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查询/修改子网连接信息,包括(标*者为可修改信息):

——子网连接唯一标识符;

——用户名称(*);

——所有者名称(*);

——连接方向(单向或双向);

——连接速率;

39——A端点标识;

40——Z端点标识;

——管理状态和操作状态等。

1注:

当子网逐步细分为单个网元时,子网连接指设备内的交叉连接。

对交叉连接的查询应包括交叉连接所在子网的类型、连接终端点、交叉连接的方向和状态。

15.2.6 复用段配置管理

15.2.6.1 查询/修改复用段信息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查询/修改管理域内的指定条件的复用段信息,包括(标*者为可修改信息):

——复用段唯一标识符;

——用户名称(*);

——所有者名称(*);

——复用段速率;

——复用段保护信息;

——A端点标识符;

——Z端点标识符;

——管理状态和操作状态等。

15.2.7 再生段配置管理

15.2.7.1 查询/修改再生段信息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查询/修改管理域内的指定条件的再生段信息,包括(标*者为可修改信息):

——再生段唯一标识符;

——用户名称(*);

——所有者名称(*);

——再生段速率;

——A端点标识符;

——Z端点标识符;

——管理状态和操作状态等。

15.2.8 时隙管理

15.2.8.1 查询时隙信息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查询指定条件的时隙信息,包括:

——时隙唯一标识符;

——用户名称;

——方向(源,宿还是双向);

——时隙速率;

——时隙的具体物理位置;

——时隙的保护信息;

——管理状态和操作状态等。

15.2.9 配置信息同步功能

15.2.9.1 配置信息改变通知

当被管系统信息发生改变时,被管系统应向网管系统发送相应信息改变通知,网管系统可根据接收到的通知内容更新相应的信息。

该功能使用了公共管理功能集中的“通知上报功能”。

15.2.9.2 配置信息同步操作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进行配置信息同步的操作,即网管系统通过该功能来获取被管系统中的配置信息数据。

该功能使用了公共管理功能集中的“批量数据传送功能”。

15.3 性能管理功能

性能管理功能用例图如图6所示。

图6 性能管理功能用例图

15.3.1 性能监测数据

性能监测数据如表1所示。

表1 性能监测数据

序号

性能参数中文名称

性能参数英文名称

1

光同步物理接口测量数据

1.1

光发送功率

OOP

1.2

光接受功率

IOP

1.3*

激光器偏置电流

LB

1.4*

激光器温度

LT

2

再生段层测量数据

2.1

误码秒

ES

2.2

严重误码秒

SES

2.3

背景块误码

BBE

2.4

连续严重误码秒

CSES

2.5*

不可用秒

UAS

2.6

帧失步秒

OFS

2.7*

码违例

CV

3

复用段层测量数据

3.1

误码秒

ES

3.2

严重误码秒

SES

3.3

背景块误码

BBE

3.4

连续严重误码秒

CSES

3.5*

不可用秒

UAS

3.6*

码违例

CV

4

通道层测量数据

4.1

误码秒

ES

4.2

严重误码秒

SES

4.3

背景块误码

BBE

4.4

连续严重误码秒

CSES

4.5*

不可用秒

UAS

4.6*

码违例

CV

4.7*

指针调整计数(高阶)

PJCHigh

4.8*

指针调整计数(低阶)

PJCLow

*可选测量数据。

15.3.2 性能监测管理

性能监测管理包括再生段性能监测、复用段性能监测和通道性能监测。

性能监测管理用例图如图7所示。

图7 性能监测管理用例图

15.3.2.1 创建性能监测任务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对任意指定的数字信道、复用段和再生段进行性能监测。

创建性能监测的参数,包括:

41——被监测对象(指定的通道、设备、复用段、再生段等)的标识符;

42——监测任务标识符;

43——管理状态(锁定locked、解锁unlocked);

44——监测起始时间(可选,若不指定,表示立即开始监测);

45——监测终止时间(可选,若不指定,表示一直监测);

46——监测任务的时间间隔(15分钟或24小时);

47——要监测的性能参数(可选,若不指定,表示所有性能数据都采集)。

如果创建成功,被管系统应根据监测起始时间开始对性能数据进行采集。

若创建失败,被管系统应将含有相应错误指示的信息返回给网管系统。

15.3.2.2 查询性能监测任务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查询性能监测任务的信息。

15.3.2.3 修改性能监测任务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修改性能监测任务的如下参数:

48——需要监测的参数名称;

49——监测任务的时间间隔(15分钟或者1小时);

50——开始时间;

51——结束时间。

15.3.2.4 挂起性能监测任务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挂起性能监测活动,即将监测对象的管理状态(administrativeState)由解锁状态(unlocked)设置为锁定状态(locked)。

如果挂起成功,被管系统不再对相应性能数据进行采集。

15.3.2.5 恢复性能监测任务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恢复性能监测活动,即将监测对象的管理状态(administrativeState)由锁定状态(locked)设置为解锁状态(unlocked)。

如果恢复成功,被管系统应根据采集任务的设置对性能数据继续进行监测。

15.3.2.6 删除性能监测任务

被管系统应支持网管系统删除性能监测任务。

应输入的参数包括:

⏹被监测对象(指定的通道、设备、复用段、再生段等)的标识符;

⏹监测任务标识符。

如果删除成功,被管系统不再对相应的性能数据进行采集。

若删除失败,被管系统应将含有相应错误指示的信息返回给网管系统。

15.3.3 性能数据上报管理

性能数据上报管理是对被管系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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