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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7集中运输巷防突措施.docx

M7集中运输巷防突措施

綦江区鑫盛煤业发展有限公司木郎煤矿

关于M7集中运输巷掘进的

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人:

李勇江

审核人:

杜卿

通防队长:

李昌健

掘进队长:

张杰

机电科长:

李波

通风科长:

李勇江

安监科长:

盘登升

生技科长:

刘永学

调度室主任:

彭学林

机电副总:

钟国君

生产副总:

陈海

安全副总:

李克虎

机电副矿长:

朱德华

生产副矿长:

唐贤初

安全副矿长:

廖兴国

技术负责人:

杜卿

矿长:

吕凤杰

 

编制日期: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规程(措施)汇审意见栏

规程(措施)

名称

关于M7集中运输巷掘进的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职务

签字

汇审意见

汇审日期

矿长

技术负责人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通防副总

生产副总

机电副总

安监科长

调度室主任

生技科长

机电科长

通风科长

掘进队长

防突队长

补充汇审意见

 

綦江区鑫盛煤业发展有限公司木郎煤矿

关于M7集中运输巷掘进的

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由于我矿属突出矿井,存在较大突出危险性,M7为弱突出煤层,为了确保该半煤巷在掘进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现场实际,特编制本防突措施,请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一、煤层瓦斯地质赋存情况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煤矿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我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突出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3.8m3/min,最大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2.1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16.72m3/t;+175m及以上水平M7煤层瓦斯含量17.06m3/t(摘自松藻煤电公司渝阳煤矿)。

1、煤尘爆炸性危险及自燃发火倾向性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化验资料,该矿开采的M6、M7、M8、M11煤层无煤尘爆炸性危险;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为Ⅲ类,属不易自燃发火煤层。

2、煤层倾角2~10°,M7煤层平均厚度为0.91m;根据该采面联络巷道探明的地质情况看有小断层构造变化带,煤层赋存较稳定,对该开切眼掘进无较大影响。

3、煤层顶底板

M7煤层位于龙潭组中上部,上距M6煤层约6.5m,下距M8煤层约7.8m。

煤层结构复杂,大多含一层夹矸,夹矸厚0.69~1.44m,岩性为砂泥岩;顶板为粉砂岩,底板为粘土岩。

(详见“图一煤岩层综合柱状图”)。

4、开采标高:

该巷道标高为+478m~+469m,对应地表标高为+750m~+775m,距对应地表垂深272m~305m。

5、瓦斯赋存情况

该采面煤层瓦斯含量较低,经测定巷道绝对瓦斯含量约为0.12~0.22m3/min。

6、巷道布置情况及平面位置关系

该巷道工程量为66m,位于E盘区西翼,井田北部,该巷道北临E1716采煤工作面原生煤体,南临E1715采煤工作面,东临E1714运输巷,西临矿井边界(留有20m保安煤柱)。

(具体详见“图二M7集中运输巷平面位置关系示意图”)。

7、巷道断面规格:

梯形断面,下净宽2.4m、上净宽1.6m、净高2.1m,巷道净断面积4.25㎡。

8、经该巷道前方可能会遇F112大断层次生小断层的影响,在掘进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前探原则。

二、掘进工艺、支护方式、通风方式

1、掘进工艺

采用风钻和电煤钻打眼放炮掘进。

2、支护方式

采用11#工字钢门架厢支护,材料笆片背帮接顶,架厢支护距0.7m(遇地质构造或压力较大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缩小支护间距。

3、通风方式

采用FBD№5.0/5.5KW×2局部通风机(双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

4、该采面采用“U”型负压通风。

(1)新鲜风→地面→行人平峒(主斜井)→+448m运输大巷→EN1714运输石门→E1714运输巷→M7集中运输巷→作业碛头。

污风:

作业碛头→M7集中运输巷→E1714运输回风联络巷→M6集中回风上山→+448m风巷大巷→总回风斜井→地面(详见后附“图三M7集中运输巷掘进通风系统示意图”)。

三、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由于我矿属突出矿井,M7煤层属弱突出煤层,按突出煤层进行管理,不需区域预测,直接进行区域防突措施。

(二)区域防突措施

采取开采下保护层作为区域防突措施,而由于M7煤层底部M8煤层于2008年1月底前已全部开采,经采动充分卸压,其对应上部M7煤层已充分受到区域保护。

具体详见“图四M7集中运输巷被保护关系示意图”

(3)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根据渝阳煤矿及周围邻近矿井+424m标高及以上从未发生过突出事故。

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开采保护层的保护效果检验可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进行测定,故本巷聘请有质资的中介公司采取测定煤层瓦斯压力和残余瓦斯含量的方法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1、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布置参数表,详见下表:

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布置参数表

孔号

孔径(mm)

孔间距(m)

夹角(°)

孔深(m)

开孔间距

终孔间距

1

75

0.7

15

北15

沿煤层层面布置

60.1

2

75

0.7

15

0

60.

3

75

南15

60.1

2、钻孔布置图后附“图五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布置图”

3、区域措施效果检验钻孔沿煤层层面布置,钻孔取样,同时钻孔施工完毕后,立即封孔,安装压力表测压。

4、测压管采用4″镀锌管利用膨胀速凝剂封孔,封孔深度不小于8m,钻孔施工完毕后,在退出钻杆前,利用压风管将钻孔内的煤粉冲排干净,然后采用膨胀速凝剂KFB型注浆机机械封孔,选用聚氯乙稀抗静电塑料管作为孔内抽放管。

封孔前先将孔内测压管和注浆管固定,然后再利用进行封孔,为避免漏气,须待注浆完全凝固后再安装压力表进行测压,每天现场检查并读数一次,并作好记录存档。

(后附瓦斯参数测定报告书)。

(四)区域验证

残余瓦斯含量和残余瓦斯压力均小于8m3/t和0.74MPa,视为该掘进工作面无突出危险。

当测定该巷道区域无突出危险,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相关规定,为了确保安全,还必须进一步采取区域验证,区域验证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进行区域验证。

1、区域验证方法:

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利用MD—2钻屑瓦斯解吸仪测定钻屑量S和△h2值进行区域验证。

采用钻屑指标法效果预测该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时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值,当指标S值小于临界值5.4㎏/m,△H2值小于160Pa,且预测施钻无喷孔,卡钻、吸钻、钻孔变形等异常现象时,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按规定组织施工作业。

(1)当钻屑指标S值小于临界值5.4㎏/m,△H2值小于160Pa(16mm水柱),且检验施钻无喷孔,卡钻、吸钻、顶钻等异常现象时,则确定为无突出危险。

(2)采用42mm螺旋钻杆及手持式风煤钻或电煤钻钻孔施工打钻。

(3)区域验证指标:

采用钻屑指标法Smax、△h2max进行验证。

(4)钻孔布置参数详见下表:

区域验证钻孔布置参数表

孔号

开孔位置(m)

开孔间距

(m)

与巷道夹角

(°)

孔径(mm)

深度

(m)

1

布置在煤层中部,沿巷道掘进方向布置

0.9m

0

42

10

2

布置在煤层中部,布置在巷道掘进方向左帮

0.9m

左24°

42

10.9

3

布置在煤层中部,布置在巷道掘进方向右帮

0.9m

右24°

42

10.9

a、孔深:

在煤层层面上沿巷道掘进方向的投影深度不小10m。

b、钻孔分布及控制范围:

尽量布置在煤层软分层中,其中1号孔顺煤层沿巷道掘进方向布置;2、3号孔开孔位置布置在巷道两帮上,终孔点沿煤层层面控制巷道两帮轮廓线外4m。

c、突出危险性预测钻孔控制范围:

巷道左帮沿煤层层面巷道轮廓线外为4m,巷道右帮沿煤层层面轮廓线外为4.0m,经预测指标不超标的情况下,且施钻期间无喷孔、卡钻等瓦斯地质异常现象时,方可组织掘进施工作业。

d、钻孔布置图(详见“图五区域验证钻孔布置示意图”)

(5)验证方法

采用钻屑指标法验证(以下简称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时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值;当检验指标Smax<5.4kg/m、△h2max<160Pa,且施钻无喷孔、卡钻、吸钻、压力显现等瓦斯异常情况时,确定为区域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有效,预测结束2小时后,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可进行掘进作业,每次突出危险性预测钻孔必段留有沿掘进方向不少于2m的预测孔超前距及掘进方向不少于5m的措施孔超前距(当采用突出危险性预测钻孔预测指标不超标,且无喷孔、卡、顶吸钻时,采取掘进作业时,预测钻孔距掘进作业碛头保持至少5m超前距)。

当区域验证确定无突出危险时,在煤巷掘进前,还必须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超前钻孔(区域验证孔可兼用),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

确认无突出危险后,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按规定组织掘进作业。

四、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当区域验证检验指标超标,即视为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超标,故不需再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直接采取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一)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当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区域验证Smax≥5.4kg/m或△h2max≥160Pa,或施钻时有喷孔、卡钻、压力显现等瓦斯异常情况时,必须采取工作面局部综合防突措施,采取φ42mm密集钻孔排放瓦斯措施,直到防治措施有效为止。

1、根据邻近煤矿同煤层φ42mm钻孔煤层瓦斯有效排放半径取0.4m,终孔间距取0.8m排放瓦斯效。

2、采用风煤钻或电煤钻配套φ42mm螺旋钻杆工人打钻,施工排放瓦斯钻孔,具体布置参数见:

“工作面防突排放钻孔布置参数表”

3、排放钻孔布图(后附“图六工作面排放钻孔布置示意图”)

4、排放钻孔控制范围

5、钻孔深度:

钻孔在煤层层面上与巷道掘进方向上的投影长度不低于11m。

6、钻孔个数及保护范围:

钻孔在巷道碛头断面上从巷道左帮由左至右沿煤层层面单排布置,钻孔数量24个。

钻孔终孔控制巷道左右两帮轮廓线外5.0m,若遇地质条件发生显著变化,致使本设计参数无法施工到位时,则由通风科制定临时补充措施,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7、钻孔分布:

若有软分层时,钻孔应尽量布置在煤层软分层中,若无软分层时,钻孔尽量布置在煤层中部,排放钻孔开孔间距为0.1m,终孔间距为0.8m。

8、排放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

(二)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采用φ42mm钻孔进行排放瓦斯不少于2个小时后,采取钻屑指标法利用S、△H2值进行效果检验(具体方法及钻孔布置跟区域验证采用的钻屑指标法相同)。

工作面防突排放钻孔布置参数表

孔号

孔径(mm)

孔间距(m)

夹角(°)

孔深(m)

备注

开孔间距

终孔间距

1

42

0.1

 

0.8

 

左45

钻孔沿煤层层面布置

7.1

后视点距工作面碛头1.56m

2

42

0.1

0.8

左39

8.1

3

42

0.1

0.8

左34

9.3

4

42

0.1

0.8

左30

10.8

5

42

0.1

0.8

左26

12.3

6

42

0.1

0.8

左23

11.9

7

42

0.1

0.8

左19

11.7

8

42

0.1

0.8

左16

11.5

9

42

0.1

0.8

左12

11.3

10

42

0.1

0.8

左9

11.2

11

42

0.1

0.8

左5

11.1

12

42

0.1

0.8

左1

11.1

13

42

0.1

0.8

右2

11.1

14

42

0.1

0.8

右6

11.1

15

42

0.1

0.8

右10

11.2

16

42

0.1

0.8

右13

11.3

17

42

0.1

0.8

右17

11.5

18

42

0.1

0.8

右20

11.8

19

42

0.1

0.8

右24

12.1

20

42

0.1

0.8

右27

12.1

21

42

0.1

0.8

右31

10.6

22

42

0.1

0.8

右35

9.3

23

42

0.1

0.8

右40

8.2

24

42

右46

7.2

(三)安全防护措施

1、在该采区设置采区避难所,且隔离门应向外开,避难所至少满足

15人避难,且每人使用面积不少于0.5㎡,支护良好,并设有直通地面调度室的电话;其内放置足量的饮用水,采用压缩空气供风时,应安设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并配备足够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

2、在E1714运输石门(距放炮地点不小于70m)设置一组坚固的防突反向风门。

3、采取远距离爆破作业,爆破地点必须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的全风压通风巷道内或避难所,爆破地点设在距工作面不少于300m的进风流巷道内。

4、每次放炮前,必须切断其回风系统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并撤出回风系统内所有人员,爆破后至少等不少于30分钟后方可进入放炮地点。

5、压风自救系统安装规定

(1)在距作业碛头25~40m和每个岗哨警戒地点附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作业区碛头的压风自救系统随作业碛头掘进前移;当受灾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迅速打开自救器进行自救,并迅速安全撤至+448m运输大巷进风流巷道中,直到安全撤出地面;不能及时撤离时,必须及时利用自救器及巷道内的压风自救系统进行就近避灾,等待救援。

巷道掘进超过100m时,每隔10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

(2)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个人使用,每人空气供给量少于0.1m3/min。

五、允许掘进距离控制方法

1、在工作面作业碛头回退适当距离设置防突基控点,并设置防突基控管理牌、防突牌板;现场防突原始记录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单记录由防突员填写,其中包括防突标记;地面审签人员及时审签。

每次打钻后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现场的施工情况(包括防突打钻施工情况和钻孔深度)。

2、由当班安瓦员检查督促防突员打钻施工情况,并在防突原始记录单上签字确认,防止弄虚作假,并在现场每班进行收尺,下班前在防突基控管理牌上完善相关记录。

3、由安瓦员、带班矿领导、技安监督执行防突超前距离检查,带班矿领导复查,必须留足防突钻孔超前距离,防止超采现象发生。

在掘进作业过程中,只要有打钻喷孔、卡钻、顶钻或软分层增厚或瓦斯涌出异常等突出异常现象时,不管允采距离还剩多少,现场跟班队长、安瓦员、技安、带班矿领导等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或总工程师并立即采取防突措施直到防突措施有效后,经防突效果检验审批后,方可再组织回采作业。

4、现场打孔方法及参数测定控制处理方法。

现场打孔方法钻孔控制范围按现场施工指导牌执行,在现场均找准各点后施工。

5、建立允采掘通知单制度,每次防突工入井防突预测后,把每次预测结果记录完善后,由现场安全监督员签字确认,施工人员和当班班组长签字确认,并签署允掘进尺意见,出井后及时报通防科长、通防副总、总工和矿长签署允许采掘进尺意见后,调度室再根据允掘通知单审批情况安排采掘作业。

六、安全组织保障措施

(一)安全技术防护保障措施

1、所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凡是打钻期间,严禁回风系统内有人作业和通行。

2、瓦斯监测相关规定

(1)安全监控传感器设置

T1-掘进作业碛头瓦斯传感器,距作业碛头5m位置附近;T2—回风流巷瓦斯传感器,设置在距该巷道回风流与回风流第一汇合交岔口以里10~15m位置。

(2)报警值及断电复电值

T1:

报警值≥1.0%,断电值≥1.5%,复电值<1.0%;

T2:

报警值≥1.0%,断电值≥1.0%,复电值<1.0%;

(3)安全监控传感器断电范围:

安全监控传感器回风流系统内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4)安全监控传感器悬挂位置距巷道顶部不大于300mm,距巷道壁帮不小于200mm。

3、瓦斯避灾路线:

作业碛头→M7集中运输巷→EN1714运输巷石门→材料上山→+448m运输大巷→行人平硐→地面(详见“图七M7集中运输巷掘进防突避灾路线图”)。

4、保证掘进头有足够的有效风量,严禁局部通风机随意开停供风,严禁微风、无风、瓦斯超限作业。

风筒要悬挂整齐,风筒采用正接、逢环必挂。

本掘进头的局扇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专职瓦检员负责管理,确保正常运转。

(2)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且两台局部通风机必须同等功率,并能自动切换。

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供风;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停风或瓦斯超限时能切断本巷道及其回风流巷道内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

(3)两局部通风机必须均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采用专用的自动切换的风筒送风,风筒出风口距作业碛头的距离不超过5m。

(4)每7天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5)掘进工作面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立即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巷道内,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5、打钻孔时,上下钻杆的人员严禁戴手套。

6、在防突期间,必须在第一回风流巷道交岔口设置“正在防突,严禁人员入内”警戒牌,防突安全检查时,必须提前电话通知经同意后方可入内。

在安全检查期间,应停止作业,等检查人员安全离开后方能恢复作业。

7、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预兆观察

(1)打钻孔时喷孔、卡钻、顶钻、钻屑量倍增等。

(2)工作面支柱来压,出现片帮、底鼓、煤壁出现声响等。

(3)煤体变软、光泽暗淡、煤层厚度变化、软分层厚度增加、工作面变冷、空气中煤粉增多等。

(4)作业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忽高忽低或瓦斯涌出量骤然增大等。

班组长及防突人员必须加强突出预兆观察,当出现以上情况时,作业地点的人员必须立即撤至E1714运输石门防突反向风门以外,并闭防突反向风门,撤到+448m运输大巷的安全地点,并向带班矿领导和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防突打钻及防突预测,必须确保数据真实可靠,防止弄虚作假。

9、瓦检员必须随身携戴光学瓦斯检测仪和瓦斯报警仪,防突和掘进作业过程中,必须加强瓦斯浓度检查,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防瓦斯或突出事故发生。

10、班组长和防突工必须携带瓦斯报警仪,报警浓度为1.0%,并挂在作业地点巷道顶部。

11、加强职工防突知识培训,每一职工必须掌握突出预兆、避灾路线及相应的安全防护知识。

认真贯彻执行防突相关规定,确保防突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防止突出事故的发生;本措施贯彻学习由队长负责组织人员,通防科贯彻学习,矿本级培训负责人负责培训,通防技术员协助,安全矿长督促。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同时由矿本级培训教师将考试成绩、考卷、学习签字记录存档。

12、在距作业碛头25~40m附近和每个岗哨警戒地点附近设置一部直通地面调度室的电话,并且确保通讯随时畅通。

13、若发现工作面片帮、顶板垮塌、打钻时喷孔、卡钻、顶钻等瓦斯异常现象时,当班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人员到+448m运输大巷内,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14、每班防突施钻人员必须首先检查支护是否牢固可靠、撤退路线是否畅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若发现有安全隐患,必须先排除安全隐患,方可再进行防突作业,否则严禁施工防突钻孔。

1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和放炮前请示汇报制度;严格装药质量,坚持使用封泥及水炮泥,放炮母线的严禁明接头现象发生,严防放炮事故及放炮火源引起瓦斯煤尘燃烧、爆炸事故发生。

16、为了避免一个工作面发生突出造成另外一个工作面人员伤害,故严禁其回风系统中严禁有人作业、通行或逗留。

17、为了降低掘进过程中的安全危险,除按第16条之规定严禁进行平行作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执行防突措施时,同时进入该系统的防突作业人员不得超过3人;

(2)从事掘进工作时,同时进入该系统的掘进作业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

(3)从事除防突、掘进作业以外的其它工作时,同时进入该系统的总人数不得超过8人。

18、加强监控系统的管理,机电部门必须随时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校对瓦斯监测数据,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防止瓦斯监控系统失去监控作用。

19、掘进队在作业过程中,除将爆落的煤炭清除外,严禁用啄子深挖煤体。

20、在地质破坏构造带或煤层赋存松软区,防突施钻人员或掘进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打好迎头支护,利用排花、笆片等将工作面背护严实、牢固后,方可进行防突施钻或掘进作业工作。

21、加强巷道和工作面支护及维修工作,严防支护质量差、支护不及时、维修工作不到位或维修方式不正确,导致煤体垮塌而诱导突出事故发生。

22、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电缆破损或放炮母线明接头的现象发生,严格装药质量,防止放炮火源产生;严禁职工穿化纤衣服入井,杜绝一切火源,严防燃烧、爆炸事故发生。

23、在施钻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人员伤害事故发生;防突班组长是现场防突安全的第一负责人,防突工及所有作业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二)组织保障措施

1、成立防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唐家洪(业主)

副组长:

吕凤杰杜卿廖兴国唐贤初朱德华钟国君李克虎陈海

成员:

盘登升刘永学李勇江邹荣武李波李昌健、技安、瓦检及各队班组长等人

办公室设在通防科,由通防科长李勇江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突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记录及现场监督、指导等工作

2、职责与分工

(1)唐家洪组长,确保防突工作的人、财、物的全面及时投入。

(2)吕凤杰矿长兼任副组长,对矿井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全面主持防突工作,对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协调、解决,确保防突工作中的人力机构配置到位。

(3)杜卿总工程师兼任副组长,对防突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及时编制、审批防突工作规划、技术方案和措施,同时共同参与检查督促井下现场防突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防突技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副组长唐贤初生产副矿长全面组织生产工作,严格按照防突允掘距进行组织生产,严禁超掘、超采现象发生;同时对下井带班的当班现场防突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等工作,杜绝防突“三违”现象发生。

(5)副组长廖兴国安全副矿长,全面按照防突设计及防突允掘通知单进行现场监督安全管理工作,防止防突工作中的“三违”现象发生,并对防突“三违”违反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追查处理。

同时对下井带班的当班现场防突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等工作,杜绝防突“三违”现象发生。

(6)副组长朱德华机电副矿长按照机电、运输管理规定和防突要求对分管的机电运输负责,防止电器设备失爆现象发生;同时对下井带班的当班现场防突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等工作,杜绝防突“三违”现象发生。

(7)副组长陈海生产副总在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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