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本重庆市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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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重庆市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指南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
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指南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
为确保今年完成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任务,我局根据各区县上报的竣工验收计划,经审查后下发了《关于下达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计划的通知》(渝水农〔2010〕7号),对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倒排竣工验收计划,并把竣工验收完成情况纳入对区县政府及水利部门2010年目标考核任务。
为规范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我局参照验收规程(SL223-2008)、按照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的通知》(渝水农〔2009〕48号),综合历次稽查、检查、审计等提出的相关工作要求,就竣工验收工作中需收集整理、归档及准备的资料,编制了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指南供你们参考。
二○一○年五月
重庆市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竣工验收指南
重庆市水利局编制
二○一○年五月
目次
1.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有关工作要求
2.竣工验收资料
第一部分必备资料
第二部分备查资料
第三部分准备材料
3.附件1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纲
4.附样本1竣工公示(样本)
5.附样本2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样本)
6.附样本3竣工验收鉴定书(样本)
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有关工作要求
今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要工作是组织收集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完成竣工验收,确保工程及时投入正常运行。
竣工验收面临量大面广、任务重、验收时间紧迫,为有序推进竣工验收工作,现在我们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根据验收规程及历次稽查、检查、审计等的相关要求,对竣工验收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竣工验收依据及要求
(一)主要依据
1.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1025号)第二十条“小型病险水库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验收工作参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具体办法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
2.我局与市财政局在征求市发改委意见后印发的《重庆市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渝水农〔2008〕13号)中第十六条,规定“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由市水利局或委托工程项目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
3.我局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渝水农〔2009〕48号)明确“中型水库由市水利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市水利局主持进行竣工验收;小型水库工程项目由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竣工验收前报经市水利局同意后,会同当地发改委、财政、审计部门组织并主持进行竣工验收。
”
(二)要求
根据以上几个文件规定,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参照水利部2008年3月3日发布、2008年6月3日实施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以下简称验收规程),其中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等验收,均由项目法人组织并主持验收,水行政主管部门仅组织一次竣工验收,因竣工验收之前要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报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财务机构审查后,送所在区县审计部门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还要对审计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等一系列工作。
因此,对暂无法进行竣工验收的工程,按水利部要求项目法人要及时组织进行主体工程完工验收,我们在主体工程完工验收时可参照验收规程P18-6.6“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进行。
虽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属阶段验收应是政府验收,但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可由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由项目法人组织并主持,会同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主体工程验收(工作组)委员会,必要时可邀请发改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参加。
若工程项目划分只有一个单位工程,可与合同工程验收一并进行,同时可作为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在主体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上注明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验收。
并参照验收规程P49验收规程附录K格式,编制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二、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准备
工程已按批准设计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工程具备验收条件(见验收规程P21-8.1.7)时,竣工验收应具备的资料按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收集整理归档齐全(必备资料、备查资料、准备资料),工程有少量附属工程未完成,但不影响工程正常运行,且能符合财务有关规定,项目法人已对未完工程作出安排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进行竣工验收。
各区县有多座小型水库同步竣工,并均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可集中打捆进行竣工验收,但应分别完善各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分别出具各工程项目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和竣工验收鉴定书。
(二)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竣工财务审计已完成,审计部门已出审计意见的工程,两个阶段验收可合并进行验收;凡是项目法人已编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审查同意并出具审查意见,报审计部门审计而审计部门不能及时出具审计意见的工程,可由工程项目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水利局组织专家(渝水农[2010]2号文件公布的专家库中抽),先进行技术预验收,待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后,再由工程项目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审计意见中有与竣工财务决算不一致的数据和要求时,应由专家组对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中的“财务审计”章节中的相关数据等内容进行调整。
对竣工财务审计工作未完成的工程,今年内必须完成竣工技术预验收。
(三)竣工技术预验收程序:
1.现场检查。
专家组到工程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是否按初步设计批复建设内容完成,重点是主体工程部分。
2.查阅必备资料(见指南第一部份)。
3.查阅工程建设备查资料(见指南第二部分)。
尤其注意检查初步设计报告、大坝安全分析评价报告、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大坝安全鉴定核查意见中,对存在表述的问题是否一致,对不一致的问题,要根据初步设计批复、审查意见及大坝安全鉴定核查意见结论对评价报告和鉴定报告书进行修改完善。
注意:
一是初步设计、大坝安全分析评价报告等曾反复修改的,应保存最终修订完善版本,其余版本应清除;二是施工图设计优化、一般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都要有相对完善的资料文件,对资料文件不全的应补充;三是工程项目划分应按相关规定划分,查阅中发现有不妥的应及时纠正;工程监理应着重查阅监理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月报、隐蔽工程旁站记录等资料,对不齐备的要进行补充、完善;财务资料、审计资料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完善。
4.讨论并通过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5.讨论并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初稿。
(四)竣工验收会议
竣工验收会议主要程序:
1.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及查阅有关资料;
2.召开大会:
(1)宣布验收(工作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观看工程建设图片(特别是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前后对比图片和建设中有关图片),有条件的观看工程建设声像资料;
(3)听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4)听取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5)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6)验收(工作组)委员会成员和被验收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注意:
竣工验收鉴定书数量,应按验收(工作组)委员会组成单位、工程主要参建单位各1份以及归档所需要份数确定,各有关区县对以前的验收项目能尽量给予完善,并送达到相关单位。
(五)关于工程质量评定等级
按照(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与评定规程,如分部工程所含单元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重要隐蔽单元工程以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同时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达到优良,其质量评为优良。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单位项目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齐全。
工程项目所含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单位工程质量评为优良等级。
且主要单位工程质量全部优良;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该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为优良。
因此,在工程质量评定中,应实事求是,达到优良的就评优良工程,不能因为竣工验收要求工程项目质量达到合格以上等级的,竣工验收的质量结论应为合格,而在工程质量评定上只评合格而不评优良。
三、关于两个验收报告的编写
(一)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按P66-68附录Q格式编写,可参考指南附样本2。
前言中验收依据主要是《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我局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渝水农〔2009〕48号)。
第一部分工程建设
工程设计主要内容,要包括大坝安全分析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安全鉴定核查意见,初步设计批复的主要内容,再说明工程立项是列入中央补助第一、二期和专项规划其中哪一期规划。
工程施工过程应说明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示制、合同管理等(同前)。
工程质量检测主要采用质监单位质量评定;工程运行管理要说明水管体制改革情况,包括水管体制改革文件和“两费”落实情况;工程初期运行效益,要分防洪效益:
保护县城(座)、镇乡(个)、耕地(万亩)、人口(万人),恢复防洪库容(万m3)、恢复和新增防洪效益(万元);灌溉效益:
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万亩)、恢复兴利库容(万m3)、恢复和新增灌溉效益(万元);发电效益:
恢复和新增发电量(万度),恢复和新增发电效益(万元);解决供水人口(万人),增加养殖效益(万元)等都应用数据说明。
工程初期运行监测资料分析要作工程施工前后对比,如施工前的渗漏量、变形量是多少,施工后的渗漏量、变形量是多少,是否达到相关规定的允许范围内,都要用数据说明。
工程建设部分,最后应有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组对工程建设的评价意见。
(验收规程第二部分专项工程及验收,未作此项工作则不写)。
第二部分财务审计
资金到位情况应具实写,中央补助及市级配套应全部到位,区县自筹有多少写多少;对水利部稽察、检查以及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应说明整改情况。
财务管理中应注意以前中央规定中央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主体工程,而在2007年财政部、水利部印发《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中第十八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规划内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大坝稳定、基础防渗、泄洪安全等主体工程。
”这里应注意是由“全部用于”改成了“主要用于”。
财务审计部分最后应有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组对财务管理、审计意见的评价意见。
第三部分意见和建议
简明扼要提主要意见和建议。
第四部分结论
应是工程建设评价意见和财务审计评价意见的综合。
(二)竣工验收鉴定书。
按P69-71和P103-104附录R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编写,可参考指南附样本3。
编写内容有与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相同的,可用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但应按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内的章节进行调整和提炼,不要全部照抄照搬。
竣工验收中的有关工程质量的结论性意见,是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有关质量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竣工技术预验收情况确定的,最终结论是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竣工验收意见和建议,对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对工程运行管理的意见等。
竣工验收结论,包括对工程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完成、全部完成);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财务管理(基本规范、规范、不规范);投资控制(基本合理、合理);竣工决算(已通过审计);工程初期运行(基本正常、正常、存在问题);效益发挥(初步发挥、已发挥、良好或显著、社会和经济)等作出明确的评价。
结论:
竣工验收(工作组)委员会同意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结论为合格工程,并交付水库运行管理单位投入正式运行使用。
四、其它
根据水利部有关文件规定,我市中央补助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不作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和蓄水安全鉴定;工程竣工验收所有资料修改完善后按照要求必须装订规档,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料装订数量(建议不少于3套)。
第一部分必备资料
XX区县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一、XX区县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工程项目法人编写);
二、XX区县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工程施工单位编写);
三、XX区县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工作报告(工程设计单位编写);
四、XX区县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编写);
五、XX区县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报告(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编写);
六、XX区县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质量监督单位编写);
以上六个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编写格式按照验收规程(SL223-2008)P56-57封面及扉页编制,报告内容参照P58-63附录O及P98-102附录O内容格式编写。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主报告)应在其他五个工作报告审查修改后的基础上编写,各报告中同一工程特性的相关数据要一致,不得各自为阵、自相矛盾。
七、XX区县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大事记(工程项目法人编制),按照验收规程P60内容格式编制;
八、XX区县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期度汛方案(项目法人编制),应附上经项目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凡未进行竣工验收的工程均应每年逐座编制汛期施工度汛方案。
九、XX区县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拟验收工程清单、未完成工程清单、未完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时间(项目法人提供)。
十、XX区县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重大技术问题专题报告。
根据需要提供,工程若实际发生了重大技术问题则必须由项目法人编写,否则无此项。
第二部分备查资料
XX区县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一、前期工作
(一)XX区县XX水库大坝安全分析评价报告(以总工办最后核定版备查);
(二)XX区县XX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以总工办最后核定版备查);
(三)XX区县XX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核查意见(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或市局总工办);
(四)XX区县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总工办最后审定修订版备查);
(五)XX区县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咨询、复核意见(长江委或市局总工办);
(六)XX区县关于报送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上报文件);
(七)重庆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关于XX区县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
(八)设计变更相关资料和批复文件。
参照渝水基〔2007〕20号文件,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组织参建各方及有关专家审核后,项目法人的上报文件和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文件;重大设计变更报原审批单位审批的上报文件和批复文件;
(九)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单位可在初步设计上进行优化和完善,但必须有相关资料)。
二、建设管理
(一)项目法人:
1.区县政府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项目法人的委托文件;
2.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受委托后组建项目法人的文件(文件中应明确项目法人、项目法人代表、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财务负责人、项目安全责任人,项目法人内设机构、人员配备及相应职责)。
(二)招标投标
1.公开招投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书、投标书、最高限价编制、评标办法及有关评标资料、中标通知及招标代理单位招投标工作总结报告等);
2.中标施工单位合同文件;
3.公开招投标总结(项目法人编写)。
(三)施工监理
1.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及主要管理、技术、安全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2.现场施工、监理、质量监督机构人员组成资料;
3.工程项目划分资料;
4.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计量签证、总监指令、工程验收和质量控制记录,监理工作日志、月报,隐蔽工程旁站记录等。
(四)公示
1.开工及施工公示资料(开工公示应有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示资料,施工公示应有施工现场公示资料);
2.主体工程完工或工程竣工公示资料(主体工程完工公示应有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示资料,工程竣工公示应在工程现场醒目位置设永久性公示牌,公示内容参考附样本1)。
三、计划管理
(一)投资计划下达文件;
(二)项目概算执行情况资料,计划完成情况和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等资料;
(三)计划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资金使用和管理
(一)市及区县财政下达资金文件(中央补助、市级配套、区县自筹等资金到位文件);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工程结算、支付有关资料;
(三)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
(四)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资料(含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按附件2编制提纲编写),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对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意见;
(六)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审计整改资料等。
五、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
(一)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保证体系(各项质量和安全责任制度、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质检机构和人员配备资料;
(二)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等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有关资料、文件;
(三)现场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落实资料,原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检验数据和资料,政府质量和安全监督情况及相关资料;
(四)质量评定资料:
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资料,根据竣工验收需要有竣工验收质量抽样检测的应提供竣工验收质量抽样检测报告;
(五)验收资料:
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当合同工程仅包含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时,可一并进行;对暂无法进行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法人要及时组织主体工程完工验收。
项目法人应提交合同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主体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六、水管体制改革资料
(一)区县政府或编办的有关水管体制改革文件;
(二)区县政府、财政有关落实“两费”文件。
七、其他备查资料
(一)工程竣工图纸(应与施工图、初设图比较,哪些是优化完善,哪些是一般设计变更,哪些是重大设计变更,应做说明,该完善报批手续的应完善报批手续);
(二)重要会议记录;
(三)有质量缺陷的应有监理机构提供的备查表,有安全、质量事故的应有项目法人提供的安全质量事故资料。
(四)影像、图片资料:
应包括开工建设前的外观全貌、重要病险部位图像,建设过程中的图像,建设完工后的外观全貌。
应注意重点是工程全貌、重要病险部位等建设前后的图像对比。
影像资料应编缉整理,最长不超过15分钟,图片资料应装订成册不应提供散乱的图片。
第三部分准备材料
一、XX区县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初稿)
参照验收规程(SL223-2008)附录Q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格式(P66-68)编写,可参考附样本2。
二、XX区县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初稿)
参照验收规程(SL223-2008)附录R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P69-71、P103-104)编写,可参考附样本3。
以上两个材料,待验收审定后归档。
附件1
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纲
竣工财务决算反映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
其编制依据应包括: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2、经批准的设计文件;3、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4、经批复的年度财务决算;5、项目合同(协议);6、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7、其他有关项目管理文件。
一、竣工财务决算的组成
根据《规程》规定,竣工财务决算由四部分组成:
1.竣工财务决算封面及目录;
2.竣工工程的平面示意图及主体工程照片;
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4.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组成
根据《规程》规定,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由以下8张表格组成:
1.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
2.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3.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
4.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表;
5.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
6.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
7.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
8.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
大中型项目必须编制8张表格,如没有数字的表格也应附空表,并在表头注明“本表无内容”字样。
小型项目必须编制:
1、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2、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3、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4、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表;5、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6、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
如没有数字的表格也应附空表,并在表头注明“本表无内容”字样。
三、编表的注意事项
1.要注意各表编制的先后次序;
2.要注意报表编制的口径;
3.要注意表内的对应关系;
4.要注意表间的对应关系;
5.要注意账表相符;
6.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四、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一)说明书的内容
《规程》第3.0.3,规定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应反映11项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2.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和资金到位情况;
3.概(预)算执行情况;
4.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情况;
5.合同(协议)履行情况;
6.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情况;
7.预备费动用情况;
8.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情况;
9.财务管理情况;
10.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1.报表说明。
(二)说明书编写的基本要求
1.全面反映。
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从组织形式到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全面说明。
2.突出重点。
结合项目管理的实际,对项目管理中主要工作进行重点反映。
3.真实可靠。
所反映的情况应以事实为依据,真实可靠,不能编造,不允许与报表之间相互矛盾。
附样本1
××区县××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竣工公示
(样本)
××水库位于××区县××镇××村,始建于××年,于××完工,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场镇供水、农村人饮、发电、养殖等综合利用的重点小
(一)型水利工程。
水库集雨面积××km2,总库容××万m3,正常蓄水位××m,正常库容××万m3;设计灌溉面积××亩,有效灌溉面积××亩,实际灌溉面积××亩。
大坝坝型为××,坝顶高程××m,坝顶宽××m,坝顶长××m,最大坝高××m。
××年,经××单位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主要存在的问题:
××××××(可参照批复文件)
除险加固方案:
××××××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年列入中央补助第×期或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年重庆市批复工程初步设计,××年下达投资计划(总投资?
其中:
中央补助?
市级补助配套?
区县配套?
),资金到位情况(中央补助?
市级补助配套?
区县配套?
),完成投资情况。
工程开工建设时间?
工程完工时间?
项目法人单位?
工程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质量监督单位?
运行管理单位?
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以后大坝坝型?
坝顶高程××m,坝顶宽××m,坝顶长××m,最大坝高××m;总库容××万m3,正常蓄水位××m,正常库容××万m3。
恢复和新增防洪效益?
恢复和新增灌溉效益?
恢复和新增供水、发电、养殖等社会经济效益?
××区县××局
××年××月××日
附样本2
重庆市梁平县盐井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样本)
重庆市梁平县盐井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组
二0一0年四月一日
前言
梁平县盐井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06年3月25日开工,2008年1月19日完工,按照水利水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