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初中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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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普通初中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江苏省普通初中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江苏省普通初中基本实现

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试行)

一、总则(略)

二、学校布局、选址与规划

7.学校布局

(l)学校布局应根据区域的人口规划和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实行“规模”办学、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2)学校服务半径要根据学校规模、学生住宿条件、方便学生就近人学的原则确定。

应避免学生跨越车流量大的城镇主要干道、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上学。

8.校址选择

(l)新建(含迁建)学校,校址应在地质条件好、交通方便、地势开阔平坦、空气新鲜、阳光充足、排水畅通、环境适宜、公共设施比较完整、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区及丘陵区的阴坡面、滑坡段、悬崖及崖底、河湾地及泥石流和洪水频发地区等地段。

架空高压输电线及通航河道不得穿越校区。

(2)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9.校园规划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新建、扩建、改建学校都必须进行规划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建设。

(2)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并根据需要预留适当发展余地。

教工住宅应纳人城镇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宜建在校园内。

(3)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劳动技术教育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

各区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教学楼应布置在总平面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

主要教学用房不宜沿城镇主要干道建筑红线布置,距铁路至少300M,公路干线至少80M,并设置绿化隔离屏障。

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临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城镇规划、日照、防火、卫生防护等有关规定。

(4)建筑组群须布局合理、并与校园绿化、美化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建筑造型和建筑风格力求体现学校建筑特色,以形成优美的校园环境和人文景观。

(5)教学楼与体育活动场地既要有一定分隔,也要便于联系。

要保证体育活动场地有充足的日照。

带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球类场地。

其长轴宜取南北向,并与主要教学用房纵轴垂直布置。

(6)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置。

路线要通畅便捷,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

路面范围的地下管线井盖,应与路面标高一致。

学校主要建筑之间,宜有廊联系。

(7)室外上下水、煤气、电缆等地下管线,应按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并按防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水接口。

(8)学校主要出入口对内宜接近行政办公楼和教学楼,对外不宜开向城市主干道。

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和设置醒目标志。

三、建设规模与校舍建筑项目构成

10.建设规模

普通初级中学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学校规模、城乡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11.学校规模和班级定员

初级中学学校规模分别为12班、18班、24班、30班。

以18班和24班为主,班级定员近期50人/班,远期45人/班。

12.校舍建筑构成

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l)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普通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仪器及准备室、音乐教室、乐器室、合班兼视听教室、电教器材室、图书室、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语言教室及辅房、微机教室及辅房、美术书法教室、劳技教室及辅房,科技活动室、风雨操场、体育器材室。

(2)办公用房:

普通初中设行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广播及社团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电木工修理间、值班室、传达室等。

(3)生活服务用房

普通初中设单身教工宿舍、学生宿舍、食堂厨房、浴室、锅炉房、杂物贮藏室、厕所等。

13.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l)普通教室:

一个班级进行学习和各种活动的场所,是讲授一般课程的教学空间。

室内应设置满足学习需要的设施:

不产生眩光的黑板、讲台、学生用黑板或展示栏、清洁用具柜、存放体育课时穿着的衣、裤、鞋、餐具的存物架或柜、雨具存放处。

并应考虑实施电化教学的设施配置,电教器材存放。

每班设1间,每个教室使用面积不小于61平方米。

(2)音乐教室:

供讲授音乐课的专用教室。

以唱歌、音乐欣赏及讲授音乐理论为主。

有时可作课余排练节目和演奏乐器等第二课堂活动之用。

音乐教室应单独设在远离教学区的部位。

音乐教室应设置五线谱黑板,考虑电化教学设施,电教器材存放。

音乐教室的地面可做成阶梯式,室内需有适宜的混响空间。

音乐教室应设置乐器等准备室。

每个教室面积不小于75平方米,附属用房使用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

(3)实验室:

功能:

培养学生更牢固地掌握理论知识、独立操作和把知识用于实践的能力。

为以后创造、发明打下良好的基础。

种类:

物理、化学、生物

普通初级中学设置边讲、边试实验室,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演示实验室。

室内布置:

根据功能要求设置给水、排水系统、通风管道和各种电源插座。

设置黑板、讲台、窗帘杆、银幕挂钩、挂镜线和学习园地栏,化学、生物实验室的地面应设置地漏。

演示室采用阶梯式楼地面。

面积:

教室89平方米,附属用房45平方米。

数量:

12班初中设物理、化学、生物各1组;

18班初中设物理2、化学1、生物2组;

24班初中设物理2、化学1、生物2组;

30班初中设物理2、化学1、生物2组。

(4)语言教室:

语言教学的专用教室,利用电教手段进行语言课的教学,宜设控制室,换鞋处等附属用房。

地面应设置暗装电缆槽,室内应作隔声及图像设施、吸音处理。

使用面积每校设置1间89平方米,附属用房45平方米。

(5)微机教室:

学习掌握计算机理论和应用的专用教室,以学生独立上机操作为主。

室内布置应便于学生操作及教师及时予以辅导,通电源方便,确保显示屏幕上的文字清晰。

宜设教师办公室、换鞋处、资料贮存室等辅助用房。

室内设书写白板,窗帘杆及银幕挂钩,室内地面宜采用能导出静电功能的材料。

设有相应的静化电源。

12、18班初中设1间,24、30班初中设2间,使用面积的89平方米,附属用房30平方米。

(6)合班兼视听教室(即电教室)。

两个班以上上合班课的大教室,可兼作视听室或开会使用。

合班教室宜做成阶梯地面,墙面和顶棚应作吸音处理。

合班教室内设置黑板、银幕,并应考虑电教器材的设置位置。

合班教室应设置闭路电视演播控制室、电教器材贮存修理等附属用房。

面积:

12班为教室100平方米,附属用房25平方米。

18班以上教室l50平方米,附属用房32平方米。

(7)美术教室。

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和艺术爱好,掌握表现造型艺术的初步技巧和劳动能力的专用教室,并可作为学生的第二课堂。

要求有较高的照度。

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水池。

教室使用面积89平方米,附属用房25平方米。

(8)史地教室。

利用专用教具和电教手段进行历史地理直观教育的专用教室。

室内宜布置推拉磁性黑板、银幕。

每校一间,使用面积89平方米,附属用房25平方米。

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天象馆。

(9)图书阅览室。

初级中学的图书阅览室由书库、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组成。

书库按每生40册图书,每平方米藏书400册计。

使用面积12、18、24、30班分别为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150平方米。

学生阅览室按学生人数1/12设座,每座1.5平方米。

使用面积12、18、24、30班分别为75平方米、113平方米、150平方米、188平方米。

教师阅览室按教师人数1/3设座,每座2.1平方米。

使用面积12、18、24、30班分别为22平方米、31平方米、42平方米、53平方米。

有条件的学校可考虑电子书籍阅读和存放。

(10)风雨操场。

用于阴雨天进行体育课教学,可兼作舞蹈教室及全校集会用。

室内应考虑安放多种体育设施,地面不得做非弹性地面。

风雨操场可设置必要的附属用房如体育器械室、体育教师办公室,有条件的可设更衣室,厕所等。

使用面积:

12、18、24、30班分别为教室360平方米、650平方米、760平方米、l000平方米,附属用房92平方米、92平方米、107平方米、122平方米。

(11)劳技教室:

加强学生的生产知识,初步掌握生产技术的劳动技能,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

每校设置1-2间。

面积和内部设施根据所设专业需要确定。

(12)科技活动室:

学生课外进行科技活动的场所,主要用于航模、无线电制作。

每校设数间,12、18、24、30班使用面积分别不少于36平方米、54平方米、72平方米、90平方米。

14.办公用房。

(l)行政办公室。

包括校长办公室、支部办公室、教务总务办公室、档案文印室等。

使用面积:

12、18、24、30班分别为112平方米、l40平方米、168平方米、l96平方米。

(2)教学办公室。

每校设数间,按全体教师设座,每座使用面积4平方米。

室内宜设洗手盆、挂衣钩、嵌墙或悬挂书架,使用面积合计:

12、18、24、30班分别为120平方米、180平方米、240平方米、300平方米。

(3)广播及社团办公室。

每校设数间。

使用面积:

12、18、24、30班分别为42平方米、56平方米、56平方米、70平方米。

(4)卫生保健室。

每校设2间,每间使用面积14平方米。

(5)总务仓库。

主要存放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常用工具等杂物,每校设数间,使用面积:

12、18、24、30班为28平方米、42平方米、42平方米、56平方米。

(6)电木工修理间。

每校设1间,使用面积:

12、18、24、30班分别为40平方米、48平方米、56平方米、56平方米。

(7)会议接待室。

每校设1间。

使用面积:

12、18、24、30班分别为32平方米、40平方米、48平方米、48平方米。

(8)传达值班室。

每校设1间,使用面积22平方米。

15.生活用房。

(l)单身教工宿舍。

按教职工人数10%住校、每人居住面积7平方米计,总居住面积:

12、18、24、30班分别为28平方米、42平方米、56平方米、70平方米。

(2)厨房食堂。

教职工食堂按教职工人数80%设座,每座使用面积0.94平方米;学生食堂按学生人数12%设座,每座使用面积0.8平方米。

厨房按全部设座数每人使用面积12、18、24、30班分别为0.7平方米、0.6平方米、0.5平方米、0.5平方米计,厨房食堂总使用面积:

12、18、24、30班分别为:

171平方米、228平方米、284平方米、355平方米。

(3)浴室、锅炉室:

12、18、24、30班使用面积分别为24平方米、36平方米、48平方米、60平方米。

(4)杂物贮藏室。

主要供贮藏少量课桌和修理原材料等杂物,12、18、24、30班使用面积分别为40平方米、40平方米、50平方米、50平方米。

(5)学生厕所。

按每生使用面积0.13–0.14平方米计,宜设前室,应分别设置污水盆、地漏和洗手盆,12、18、24、30班使用面积分别为84平方米、125平方米、168平方米、195平方米。

(6)教工厕所。

按教职工人数每人使用面积0.3–0.4平方米计。

12、18、24、30班使用面积分别为18平方米、23平方米、27平方米、31平方米。

(7)学生宿舍。

使用面积每生4平方米,不计入面积定额总指标,由学校视住校生情况,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另行增加。

四、初级中学校舍面积指标

16.初级中学校舍面积定额分项指标

用房名称

每间使

用面积

(平米)

12班600人

18班900人

24班1200人

30班1500人

间数

小计

间数

小计

间数

小计

间数

小计

一、教学用房

2502

4072

4744

5462

普通教室

61

12

732

18

1098

24

1464

30

1830

音乐教室

75

1

75

2

150

2

150

2

150

乐器室

25

1

25

1

25

1

25

1

25

物理实验室

89

1

89

2

178

2

178

2

178

附属用房

45

1

45

1

45

2

90

2

90

化学实验室

89

1

89

2

178

2

178

2

178

附属用房

45

1

45

1

45

2

90

2

90

生物实验室

89

1

89

2

178

2

178

2

178

附属用房

45

1

45

2

90

2

90

2

90

语言用房

89

1

89

1

89

1

89

1

89

附属用房

45

1

45

1

45

1

45

1

45

微机教室

89

1

89

1

89

2

178

2

178

附属用房

30

1

30

1

30

2

60

2

60

合班教室

100

150

150

150

附属用房

25

32

32

32

美术教室

89

1

89

1

89

1

89

附属用房

25

1

25

1

25

1

25

史地教室

89

1

89

1

89

1

89

1

89

附属用房

25

1

25

1

25

1

25

1

25

书库

60

90

120

150

学生阅览室

75

113

150

188

教师阅览室

22

31

42

53

风雨操场

360

650

760

1000

附属用房

92

92

107

122

劳技教室

89

1

89

1

89

2

178

2

178

附属用房

45

1

45

1

45

2

90

2

90

科技活动室

18

2

36

3

54

4

72

5

90

二、办公用房

424

556

660

776

行政办公室

112

140

168

196

教学办公室

120

180

240

300

广播社团办公室

42

56

56

70

卫生保健室

28

28

28

28

总务仓库

28

42

42

56

电木工修理间

40

48

56

56

会议接待室

32

40

48

48

传达值班室

22

22

22

22

三、生活用房

365

494

633

761

单身教工宿舍

28

42

56

70

厨房食堂

171

228

284

355

浴室、锅炉房

24

36

48

60

杂物贮藏室

40

40

50

50

学生厕所

84

125

168

195

教工厕所

18

23

27

31

17.初级中学校舍面积综合指标(平方米)

学校规模

12班600人

18班900人

24班1200人

30班1500人

使用

面积

建筑

面积

使用

面积

建筑

面积

使用

面积

建筑

面积

使用

面积

建筑

面积

合计

K值

3291

4941

5122

7715

6048

9099

6999

10504

其中:

教学用房

62

2009

3240

3273

5279

3863

6231

4353

7021

办公用房

62

380

613

509

821

609

982

729

1176

合班教室

80

125

156

182

228

182

228

182

228

风雨操场

85

452

532

742

873

867

1020

1122

1320

食堂厨房、传达

室、单身宿舍

80

245

306

328

410

410

513

507

634

电木工修理、

杂物贮藏

85

80

94

88

104

106

125

106

125

生均面积

5.49

8.24

5.69

8.57

5.04

7.58

4.67

7.00

说明:

1.上表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大于240mm时,建筑面积可相应增加。

2.表中不含自行车、汽车停放面积,自行车、汽车停放面积,应按实际情况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另行增加。

五、校舍建筑标准

18.普通初中校舍建筑必须贯彻适用、经济、安全、美观和“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的原则,充分利用地方建筑材料,建造适合中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使用要求的校舍环境。

建筑标准,要从各地经济条件、使用功能、建设规划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

19.建筑层数。

为节省土地,教学办公用房均宜建造楼房。

普通初中的教室部分不宜超过四层。

食堂、厨房、多功能活动室等用房要尽可能组合设计成楼房。

20.建筑结构。

一般采用砖混承重结构或钢筋混凝土承重结构,不得采用空斗砖墙作为承重结构。

并应按当地的地震裂度、抗风和抗洪要求设防。

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品种、规格、型号、标号、质量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1.耐火等级。

楼房不低于二级、平房不低于三级。

22.层高。

指上下层楼面之间的距离(坡屋顶系楼地面至屋架下弦的距离),按下列规定执行:

(l)各种教室、实验室、阅览室为3.6–3.9m。

(2)行政办公用房不低于3.0m。

(3)宿舍:

设单层铺者不低于2.8m;设双层铺者为3.1–3.3m。

(4)合班教室、风雨操场及食堂厨房等用房,可根据使用要求确定。

合班教室如为阶梯地面时,最后一排净高不宜小于2.2m。

23.屋面。

屋面应有可靠的防水、隔热、保温措施。

上人屋面平台,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板),其高度不应低于1100mm。

24.楼地面。

实验室、普通教室和各种专用教室、食堂、门厅、走道、楼梯,均宜采用防尘清洁的楼地面。

普通教室、实验室及食堂宜采用水磨石地坪,舞蹈教室、风雨操场等宜采用弹性(如木地板)楼地面。

厨房、厕所、盥洗室等用房宜做防滑易清洁的楼地面。

语言教室等需要埋设管线的部位,楼地面的做法应有利于管线维修。

厕所、厨房、盥洗室等用水较多的房间,楼地面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并应设置地漏。

25.门厅、走廊

(1)门厅宜适当宽敞,有利于人流集散通行和短暂停留。

(2)普通教室应采用外廊,廊净宽不应小于1800mm,实验室等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如采用内廊其净宽不应小于2100mm;行政办公用房和宿舍的廊净宽不应小于1500mm。

(3)门厅和走廊内不宜设踏步。

走廊地面、走廊与房间地面有高差时,应使用斜磋坡道,高差较大时,踏步不得小于三级,且后者的踏步宜设于室内。

(4)外廊的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100。

26.楼梯。

楼梯的数量、宽度、位置和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交通疏散和防火规范的要求。

楼梯间应有直接天然采光。

楼梯不得采用螺旋形或扇形踏步。

踏步高度不宜大于1600mm。

踏步板外沿不宜突出踏脚板。

楼梯坡度不宜大于30度。

楼梯井的宽度不宜大于200mm。

楼梯栏杆不宜低于1000mm(顶层平台栏杆不得低于1100mm)并应设置能阻止学生滑行的扶手。

27.门窗。

门窗应便于开启、清洁耐用。

门窗开启后不得影响室内的使用和走廊交通安全。

教学用房的门窗要有利于采光通风。

各种教室和实验室均设置前后门,门上设观察窗,门框上部设采光通风窗。

位于楼梯平台处的窗户应设安全护栏。

28.建筑装修

(l)建筑装修应符合适用、耐久、经济、美观的要求。

(2)室内墙面、顶棚一般只做普通装修。

微机、语言、音乐等教室,可根据需要做普通或中级装修。

内墙的阳角和方柱均应做成圆角。

教学用房、门厅、走廊、楼梯间均应做1000–1200mm高的水泥墙裙或贴面砖。

厨房、浴室、厕所宜做1500mm高的瓷砖墙裙。

(3)建筑外沿应根据城镇建设规划和校园景观要求因地制宜进行装修。

装修材料应能防止雨水渗透,其色彩应与周围建筑环境协调。

29.厕所。

凡有给排水系统的学校应设室内水冲式厕所,学生和教师厕所宜分开设置,同时应设适量坑位(男厕含小便槽)的室外水冲式厕所。

厕所宜采用瓷砖大小便槽,大便坑位宜设隔板。

凡设置室外厕所的,其位置应在教学、办公区的下风方位,并保持适宜的距离。

要妥善解决厕所的排气问题。

30.室内环境

(l)采光。

应保证教学图书实验用房的最佳建筑朝向,避免室内直射阳光。

教室用房宜双侧采光。

如为单侧采光时室深系数(室内地面至窗沿上沿的高度与房间进深一致的地面宽度之比)不宜小于房间进深的1/2。

教学用房的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左侧。

教学及办公用房的采光坡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走廊、楼梯、厕所等不得低于1/10。

教学用房主要采光面的窗台高度宜为900mm,不得超过l000mm。

(2)照明及电气设施。

教学办公用房应采用配有保护灯罩的荧光灯具,不得用裸灯。

教学用房的灯具(长向)宜垂直于黑板面布置,悬挂高度距桌面不应低于1700mm。

生物实验室的实验桌上宜设局部照明。

教学用房、学生宿舍的(拉线)开关要能分拣、分层、分部位控制。

各类用房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

各类用房平均照度表

房间名称

平均照度(LX)

规定照度的平面

普通教室、音乐教室、实验室、自然教室、劳动技术教室、语言教室、多功能教室、史地教室、办公室、卫生保健室、科技活动室

150

(200)

桌面

(黑板报)

微机教室、图书阅览室、美术书法教室

200

桌面

风雨活动室

100

地面

厕所、走道、楼梯间

20

地面

教学办公楼、食堂等均应设置能分拣分层(或分部门)控制的广播线路。

办公用房宜预埋电话线路,设置电话插座。

校内应设置闭路电视系统和电脑联网系统。

厨房宜设置电动设备的动力电源。

(3)通风换气。

教学、办公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外墙下部距地面200mm处宜设置可开启的小百叶气窗。

教学用房应有冬春换气设施,确保室内二氧化碳的浓度低于1.5%o。

可采用开窗与开启小气窗(或门头采光通风窗)。

外墙上的换气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1.67%,设于内走廊墙上的换气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面积的3.34%。

化学实验室及毒气橱柜、药品橱、合班教室、风雨操场等应因地制宜地设置排气系统和轴流风扇排气装置。

(4)室内温度。

教室和办公室应因地制宜的设置降温设施(如装吊扇等)。

31.附属设施

(l)在校园适当位置应设置旗杆。

校园周边宜设置围墙,沿主要街道的围墙宜空透。

(2)四层及四层以上建筑宜设置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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