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回风立井揭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8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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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回风立井揭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88.docx

东区回风立井揭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88

 

神华蒙西棋盘井煤矿东区回风立井

揭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浙江中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棋盘井矿项目部

二〇一四年八月七日

揭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与施工情况

棋盘井煤矿东区回风立井井筒地面坐标为:

X=4359121.500,Y=36422287.800,Z=+1403.000,井口东南距离副立井132.34m,北面是未建设的东区矿区,南面方向为草原牧场,西面为草原牧场。

地面主要为草原牧场,无构筑物,无河流及公路。

井筒设计深度484m,井筒净直径5m,净断面19.625m2,主要支护形式为锚网+钢筋+混凝土砌碹进行联合支护。

表土段14m、第三系195m已全施工完毕,现已施工至400m的位置,距9#煤顶板还剩40m。

根据矿提供的地质报告与15#钻孔柱状图等资料分析,回风立井在井深440.59m-443.77m、穿过一层煤,煤层厚度为3.18m,回风立井在井深474.55-477.50m,穿过一煤层,2.95m。

为确保穿煤层期间的施工安全,特编制本措施。

二、煤层煤质特征及瓦斯情况

1、煤层煤质特征

9#煤:

位于井筒约443m处,煤厚3.0—3.2m,平均3.18m;9#-1煤上位于446.91—449.13m,煤厚2.15m;9#-1煤下位于468.64—469.58m,煤厚1.68m;9#-2煤位于481.63—482.77m,煤厚1.14m,煤层结构简单,发育稳定,属于全矿井稳定可采煤层。

2、瓦斯煤尘及自燃

㈠、瓦斯

根据钻孔瓦斯测定成果,矿井属瓦斯矿井。

㈡、煤尘及自燃

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28~37%,易发生爆炸。

煤的自燃测试结果:

煤吸氧量0.39~0.64cm3/g,自燃等级为Ⅱ级,煤层有自燃倾向。

三、施工方案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确定本次探揭煤按以下顺序施工:

1、掘进工作面距离9#煤层顶板10m时,施工4个探煤检查孔,确定煤层位置及产状,检查孔的深度为70m,设备选用ZLJ-650型钻机,结合实际揭露岩石倾向确定本段煤层产状。

在掘进工作面距离预测煤层顶板10m时,打探孔4个,测量瓦斯压力及瓦斯涌出初速度。

2、瓦斯浓度检测:

利用瓦检仪每班进行不间断检查,在探眼施工过程中,必需有专职瓦检员与安检员在现场进行监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瓦检员除测定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外,还必须随时测定吊盘处的瓦斯浓度。

只有在两处瓦斯浓度均不超限的情况下,方可移钻继续打第二孔。

四、揭煤施工方法:

㈠打眼:

包括岩石炮眼和煤层炮眼两种。

打岩石炮眼时,不能打入煤层内,应预留100-200mm。

由于打眼难以掌握,如果打透煤层,拔出钎子后及时用炮泥封堵、捣实,长度为0.2m。

深浅眼要用木棒作出明显标记,煤层炮眼应打穿煤层全厚或预定位置。

打眼时,经常观察工作面变化情况。

如岩粉涌出、瓦斯增加等异常预兆,及时告诉班长确认后向跟班领导汇报。

打眼采用湿式凿岩,严禁干打眼,在打煤层眼时,要掌握风压和钻进速度。

㈡爆破:

1、由于煤层硬度与岩柱的硬度相差较大。

在揭煤放炮时,若眼底全部落在煤层中会产生“座底”现象;若眼底全部落在岩柱中,放炮后只能揭开岩柱,又不能使煤层震裂释放出瓦斯,因此在揭煤前,在煤层顶板上部预留1.5m左右岩柱不能揭开。

如果煤层有倾斜,进行探眼施工,使最后的1.5m岩柱厚度必须尽量相同。

为能同时揭开岩柱和煤层,应使一部分炮眼落在煤层,一部分炮眼落在岩柱,并使各炮眼有合理的起爆顺序。

这样才能起到爆开岩石和煤层、释放瓦斯的作用。

在放炮的过程中,打眼、装药、联线等操作均得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一圈辅助眼和周边眼均为长短眼,长眼和短眼间隔打出。

浅眼打入岩柱底部,深1.5m;长眼打入煤层内,总深3.0m。

各眼的雷管及装药量必须搞清,绝不能乱装,采用并联方式,要全断面一次将煤层揭开,装药执行作业规程规定。

(三)支护:

在放炮出矸以后,观察周围煤岩情况,必要时及时进行临时支护,临时支护采用锚网支护,采用锚杆Φ20*2000mm+Φ6.5*120*120mm网片支护,当掘进段高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时,应立即砌筑永久井壁。

5、揭煤前的准备工作

1、揭煤钻探孔施工设备

根据地质资料提供的数据、煤矿安全规程以及施工需要,揭煤探孔设备选用ZLJ-650型钻机。

ZLJ-650型钻机参数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1

立轴最大额定转矩

N.m

650

2

钻孔角度范围

°

0-360

3

最大钻探深度

m

200

4

电机功率

kw

7.5

5

使用电压

V

380/660

6

质量

kg

500

7

使用电机型号

YBK2-132S-4

8

外形尺寸

mm

1250*640*1265

9

钻杆

mm

Φ42

锥扣

10

钻头

Φ65

金刚石

2、避灾路线

1)瓦斯避灾路线:

工作面回风立井井筒(吊桶或安全梯)地面

2)火灾避灾路线:

工作面回风立井井筒(吊桶或安全梯)

地面

3)水灾避灾路线:

工作面

回风立井井筒(吊桶或安全梯)地面

6、揭煤探孔施工工艺

项目部严格执行煤矿揭煤探孔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煤矿生产“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揭煤探放原则。

1、揭煤探放方案:

回风立井将施工至435m时,进行一次性探水,深度为70m,即施工到井底水窝下10m。

2、回风立井进入粗砂岩,即将进入9#煤层,在掘进工作面布置揭煤探放钻孔场,方位角根据实际情况测定,钻孔数量为4个。

钻孔一:

井筒偏西5°。

钻孔二:

井筒偏北5°。

钻孔三:

井筒偏东5°。

钻孔四:

垂直井筒中间。

附:

探水钻眼布置示意图

七、揭煤突防措施

1)因风井断面较小,以及探防眼的深度要求,安排一台钻机施工。

2)为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揭煤深度、钻孔深度,以确定煤层位置、产状和有无地质构造,并根据实际钻孔参数,重新作图。

若控制范围不放或钻孔间距过大,应及时补充钻孔。

3)从打前探孔开始,为防备意外揭开煤层使瓦斯喷出或或发生瓦斯突出,必须保证通风机对工作面不间断性通风,打钻时应经常检查瓦斯浓度,若打钻有喷孔,使风井中瓦斯浓度超限,需停止作业,将所有施工人员撤离到工作面,切断工作面范围内除风机以外的所有电源,并及时汇报矿区领导。

4)适当控制每个掘进循环炮眼深度和装药量,尽可能的减少震动效应。

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1、危险源识别及风险评价方法的选取原则

(1)预防性原则:

依据矿井职业活动开展的范围、性质和时间安排,有针对性的选取相应的方法,以确保该方法能预先、充分辨识危险源及评价风险。

(2)分级原则:

充分辨识评价需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加以控制的危险源,并确定其相应的风险级别。

(3)一致性原则:

应依据矿井各类活动,有针对性地选取相应的方法,以确保方法合理、有效辨识危险源及风险评价。

(4)输出性原则:

该方法的实施应能为人、物两大方面的控制提供输人信息及充分明确设备要求、人员培训需求及运行控制改进的需求。

(4)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

体力、听力、视力负荷超限、健康状况异常、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等。

(5)行为性危害因素: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监护失误等。

2、识别方法

2.1通用部分危险源的辨识

各单位由工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主持,组织员工以会议讨论的形式,确定出通用部分危险源,填写危险源识别表和危险源评价表。

(1)矿井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重大自然灾害直接识别为通用部分危险源。

(2)本单位员工在工作现场都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识别为本单位通用部分危险源。

例如:

工作面风量不足、无管理人员跟班上岗、安监员空岗、无规程、措施施工等。

(3)员工从井口进人工作现场时,在路途中遇到的危险因素,识别为通用部分危险源。

2.2工作现场特殊部分危险源的辨识

指定一名班组长或工长为危险源识别负责人,无班组长的零星岗位可指定一名安全责任心较强的员工为危险源识别负责人。

(1)按工种进行危险源识别。

绞车司机、扒装机司机、机电工、爆破工、钻眼工等工种,在现场工作时,遇到的危险源识别为特殊部分危险源,并现场填写《危险源辨识与控制表》。

(2)按工序进行危险源识别。

掘进工作面现场可以按打眼、放炮、临时支护、扒装运输、验收等工序进行危险源识别。

在打眼工序中,风管脱落、断钻头、水管断裂等危险源。

(3)按岗位进行危险源识别。

绞车房、压风机房、零星岗等工作岗位的环境和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危险源识别为特殊部分危险源。

九、组织措施与安全技术措施:

A、组织措施:

1、本次揭煤施工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队长统一指挥,施工前认真贯彻本措施。

施工中由以上人员共同研究处理发生的问题。

2、与揭煤有关的各种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有关瓦斯防治知识,并学会使用自救器。

各岗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要严格按照工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有任何违章行为。

3、放震动炮时,要挑选出专门的值班人员,并确定正副班长,在操作时要服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和领导,不得随意行动。

4、加强井口管理,从打探孔开始以及揭煤全过程,井筒内及井口20m以内绝对不得产生明火和电弧。

B、安全技术措施

㈠探揭煤时的通风与瓦斯管理:

⑴风筒距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20m,并由专职通风工管理,严禁沿途风筒破口,如有必须及时修补。

⑵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CO2浓度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电气设备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⑶矿井因停电或检修,局扇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破坏以后,必须及时恢复通风排除瓦斯。

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经过专职瓦检员检测,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⑷每班必须按规定检测瓦斯至少2次,瓦检员要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并通知工作面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井上安全地点。

⑸井筒揭煤施工过程中,局扇风机必须保持连续运转,并且要有一台备用扇风机。

局扇及风筒必须经过认真检查。

施工过程中,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关闭风机,局扇发生意外停机时,井下人员要立即升井。

⑹在放炮前后详细检查通风设施是否完好,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每次放炮后,至少等送风30分钟,方可组织人员下井检查。

下井前,首先检查井口及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确定无问题后方可下井。

下井前,除扇风机外其它任何设备不得送电。

㈡预防瓦斯、煤尘爆炸措施

1、防止瓦斯、煤尘积聚,加强通风管理,保证工作面始终有新鲜风流,及时将井底的瓦斯、煤尘吹散,并排出井外,发现瓦斯超限及时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2、防止瓦斯引燃,杜绝一切火源的产生,井下作业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井口房和局扇附近20m内严禁烟火,井口房和井下不得从事电气焊工作。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制度。

㈢机电设备管理

⑴井筒内的电气设备,必须达到防爆要求,失爆的电气设备应立即更换或处理。

⑵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三无”:

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

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圈、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两齐”:

电缆悬挂整齐、设备清洁整齐。

“三全”:

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三坚持”:

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照明和信号综保、坚持使用瓦斯断电仪和风电闭锁。

㈣放炮管理

(1)装药放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放炮前,班组长必须组织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详细检查井帮围岩情况,找掉活石,并检查支护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放炮员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并要持证上岗,必须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放炮。

3、严格执行“用多少,领多少,用不了,交回去”的火药领退制度。

领取的火药,必须锁在专用箱内(雷管与炸药必须分装分运),严禁乱扔乱放。

火药箱必须放在井帮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

每次放炮时,都必须将火药箱放在井口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4、放炮前,掘进工作面内所有机具和电缆等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或移出,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责任心强的人,在所有可能进入井口范围的通路担任警戒工作。

警戒人员应在距井口20m以外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

5、装配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装配引药必须在井上安全地点进行。

严禁坐在火药箱上装配引药。

装配引药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②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或损坏脚线绝缘层。

③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④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还必须扭结电雷管脚线末端。

6、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放炮“三人连锁放炮”制,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

7、炮眼深度封泥及封泥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严禁明火放炮。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都不准放炮:

①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②装药前和放炮前,瓦斯检查员必须检查瓦斯,如果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③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聚高聚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有出水预兆等情况时。

④掘进工作面停风时。

⑤在煤层中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未洒水降尘时,或打干眼时。

⑥掘进工作面附近的工具、电缆、管子设备等未进行可靠的保护时。

⑦炮眼内的煤粉、岩粉未清除干净时。

⑧炮眼深度、封泥及封泥量不符合规程要求时。

⑨不使用水炮泥时。

⑩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时。

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告队、班长迅速处理。

在未做出妥善处理前,不准装药放炮。

9、装药时,首先用掏勺或压缩空气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10、放炮母线和连接线,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放炮母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

②、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相接触。

③、严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线,放炮母线同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开悬挂。

④、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放炮,严禁用金属管、水、大地等当作回路。

⑤、放炮前,放炮母线必须扭接成短路。

11、放炮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

但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12、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在安全可靠的掩体遮挡下放炮。

13、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全面检查一切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

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再经瓦斯检查员亲自同意后方准开始执行。

放炮前,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至少5秒钟,无问题时,方可响炮。

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留下尚未放炮的装药炮眼,当班放炮员必须向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清情况。

14、掘进工作面必须一次打眼一次装药一次起爆(应采用正向起爆)。

15、放炮后,当掘进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井帮、瞎炮、残炮等情况。

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6、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下井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17、处理瞎炮(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

②在距瞎炮至少0.3m处另打同瞎炮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④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瞎炮处理完毕之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10、危险源辨识及预防措施

爆破员危险源辨识及处理措施表:

序号

施工工序

危险源

风险评估

处理措施

1

领取火工品

1、放炮员未按规定穿服装

中等

1.必须给放炮员配备符合作业要求的衣物。

2.仓库保管员发现放炮员没穿符合规定的衣物,制止其进入仓库领取火工品。

2

2、未按领料单上要求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领料

重大

1.仓库保管员仔细核对发放的火工品与领料单相符后,方可发料。

2.跟班队长、安监员对领取的火工品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立即组织更换,不得违规使用。

3

装、卸火工品

未按要求装卸或倒装火工品

重大

1.爆破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懂得专业知识并能熟练按相关规定操作。

2.押运员、安全员现场监督装卸火工品过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火工品运输

1、爆破材料码放不符合规定或雷管和炸药没有分开运送

重大

1.运送火工品出库前由押运员检查码放情况和装车情况,避免危险源的存在。

2.安全管理办公室、跟班队长负责火工品运输时的监督工作,每发现一次不按要求作业的,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3.安全管理办公室、火工品使用单位必须对火工品的使用人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5

2、非专用车辆运送火工品

重大

1.安监员随时对爆破材料箱进行检查,当发现不用专用箱领取爆炸材料,按有关规定罚款。

2.施工单位因运输、使用不当造成事故或损失,按情节轻重和事故大小,按有关规定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

选择火工品临时存放地点

1、没有选择合适的地点存放火工品

中等

1.安监员随时对井下存放的爆破材料的地点进行检查,当发现爆破材料不符合规定时,按有关规定罚款。

7

2、没有专职人员管理火工品

中等

1.对放炮员每年进行放炮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2.跟班队长、安监员监督放炮员上岗情况,当发现不符合规定时,按有关规定罚款。

8

用煤电钻在指定位置打眼

1、打眼前作业人员衣角、袖口未扎好、戴手套打眼

中等

1.定期安排对打眼工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2.当班班长发现未按规定作业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9

2、煤电钻、钻杆以及电缆不完好

中等

1.定期安排对矿井维修电工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2.区队定期培训电气维护工,提高员工素质。

3.当班班长发现未按规定作业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10

3、用手镐开眼未戴手套

中等

1.定期安排对打眼工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2.当班班长发现未按规定作业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11

4、手镐镐头松动

重大

1.定期安排对打眼工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2.当班班长发现未按规定作业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12

3、打眼工缺乏实践经验,两手用力不匀

中等

1.定期安排对打眼工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2.当班班长发现未按规定作业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13

4.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重大

1.定期安排对打眼工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2.当班班长发现未按规定作业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14

装药

1.装配药卷时没有选择合适环境、装配好的起爆药卷没有按要求存放

中等

1.对放炮员每年进行放炮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2.放炮员、跟班队长必须对装配药卷的环境进行认真检查,环境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方可装配药卷。

3.安监员监督放炮员装配起爆药卷的情况,发现存在危险隐患时,立即制止作业。

15

2.装药前没有对炮眼进行检查或没有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

重大

1.安监员、专职瓦检员随时对工作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其停产整顿,待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作业。

16

3.装药方式、顺序不符合规程规定

重大

1.班组长、跟班队长监督放炮员按照《作业规程》进行装药。

2.安监员随时对工作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其停产整顿,待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作业。

17

3.装填封泥工艺不符合要求

中等

1.班组长、跟班队长监督放炮员按照《作业规程》进行装填炮泥。

2.安监员随时对工作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对该操作人员停止作业,并对其处理。

18

4.装药过程中,雷管脚线未短接

中等

1.跟班队长负责现场指挥,发现放炮员未按照措施要求装药,必须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其进行不少于24小时的培训。

2.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3.安监员必须监督业。

19

5.装药结构、装填水炮泥不正确

中等

1.每年矿安排对放炮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2.当班班长发现未按规定作业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20

爆破前

未设置警戒或设置的警戒不醒目

中等

1.跟班队长要对爆破现场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人后最后撤到安全地点,在放炮作业地点周围立即设置警戒,现场监督不得任何人员逗留或靠近。

2.安监员对设置的警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其设置警戒,否则不准放炮。

21

高架平台的支设

支设的高架平台本身达不到使用标准、不牢靠

中等

1.高架平台架设完毕后安检人员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2.跟班队长或施工人员每班在作业前检查平台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禁在不完好或不牢靠的平台上作业。

22

起爆

1.未按照正确顺序操作

中等

1.放炮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放炮过程培训,并经理论考试、实践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必须持证上岗。

2.跟班队长对整个放炮过程的操作顺序进行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放炮前必须经矿调度召集当班安监员、瓦检员到放炮现场与放炮员、跟班队长共同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布置好警戒,测定瓦斯含量,填写“三人连锁放炮书”,按操作规程确认无误后方可完成爆破工作。

23

2.爆破前未清点人数

中等

1.矿每年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不及格不得上岗作业。

2.当班班长未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24

3.爆破前未发出起爆信号

中等

1.矿每年对放炮员进行爆破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不及格不得上岗作业。

2.矿安全管理办公室不定期检查爆破作业执行程序,发现问题对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

25

4.放炮后人员未等炮烟散后,人员进入工作面

重大

1.瓦检员检查完毕后,向跟班队长汇报瓦斯情况,在瓦斯浓度小于1%时,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

2.安监员监督作业。

3.对于违章指挥人员进入工作面的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26

5.检查的程序不对或爆破现场清理的不彻底

重大

1.矿调度召集的当班安监员、瓦检员到放炮现场与放炮员、跟班队长共同监督整个爆破后的检查及处理过程,共同确保整个过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对不按照规程规定的要求作业的坚决制止。

27

处理瞎炮

1.处理瞎炮前处理片帮时,人员未按作业规程规定作业

重大

1.跟班队长负责现场指挥,发现放炮员未按照措施作业时,必须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其进行不少于24小时的培训。

2.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

3.安监员必须监督作业。

28

2.处理瞎炮前处理片帮时,人员未按作业规程规定作业

重大

1.跟班队长负责现场指挥,发现放炮员未按照措施作业时,必须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其进行不少于24小时的培训。

2.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

3.安监员必须监督作业。

29

3.处理瞎炮时,未对导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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