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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味品审核细则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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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他调味品。

按其形态可分

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

固态调味料包括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

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各种香辛料粉等。

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

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

4个。

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等;食用调味油

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

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兀为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的品种即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

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固态调味料:

原料7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7粉碎(制粉)7调配(筛分)7包装7成品

2.

半固态(酱)调味料:

 

3.

液体调味料:

 

4.

食用调味油: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2.微生物指标超标;3.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成品包装与生产区域要相对独立。

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4.杀菌设施(按需要);5.包装设施;6.封口设备。

此外,生产液体调味料的企业还应具备洗瓶机和灌装机。

四、产品相关标准及要求

GB/T15691-1995《香辛料通用技

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术条件》;GB/T20293-2006《油辣椒》;QB/T1733.4-1993《花生酱》;SB/T10260-1996《芝麻酱》;SB/T10005-1992

《蚝油》;SB/T10324-1999《鱼露》;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的规定;所用的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必须符合

SB10338标准要求。

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固态调味料。

 

(二)半固态调味料。

1.天平(0.1g);2.分析天平(O.lmg);3.干燥箱;

4.索氏抽提装置(含油型);5.酸度计(pH0.01)(除香辛料外)(非含油

型)。

(三)液体调味料。

1.天平(0.1g);2.分析天平(0.1mg);4.酸度计(pH0.01)。

(四)食用调味油。

1.天平(0.1g);2.分析天平(0.1mg);3.干燥箱。

即食类调味料(除调味油)生产企业还应具备:

1.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2.微生物培养箱;3.生物显微镜;4.灭菌锅。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

七、检验项目

调味料产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固态调味料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发证

监督出厂备注

1

感官V

VV

2

净含量

V

V

V

3水分(干燥失重)

V

V

V

汤料、调味料

•4食盐'V

V

V

汤料、调味料

5氨基酸态氮V

VV汤料、调味料

6

总氮V

V*汤料、调味料

7

总灰分V

V

V

香辛料

8

酸不溶性灰分

V

VV

V*

香辛料

9总砷(以As计)V

10

铅(以Pb计)V

V*

11

食品添加剂

V

V

*

按需要

12

菌落总数

V

V

V

即食类

13

大肠困群

V

V

V

即食类

14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V

V

*

即食类

15

际签

V

V

半固态调味料(含油型)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V

VV

2

净含量

V

V1

V

3

水分(干燥失重)

V

VV

4

酸价

V

VV

5

过氧化值

V

V

V

除芝麻酱

6

食用盐(氯化物)

V

VV

除花生酱、芝麻酱

7

脂肪

V

VV

限花生酱、芝麻酱

8

细度

V

V

V限花生酱、芝麻酱

9

蛋白质

V

V

*

限花生酱

10

灰分

V

V

*

限花生酱

11

亚硝酸盐

V

V

*

限添加腌腊制品和酱腌制品

12

总砷

V

V

*

13

V

V

*

14黄曲霉毒素Bi

V

*限花生酱、油辣椒

15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山梨酸)

V

*按需要

16

菌落总数

V

V

V

即食类

17大肠菌群

V

V

V

即食类

18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V

V

*

即食类

19

标签

V

V

半固态调味料(非油型)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V

V

V

2

争含量

V

V

V

3

干燥失重(水分)

V

V

V

4

食用盐(氯化物)

V

V

V

5

氨基酸态氮(或谷氨酸钠)

V

V

V

6

亚硝酸盐

V

V

*

限添加腌腊制品和酱

腌制品

7

总砷

V

V

8

V

V

9

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山梨酸)

V

V

*

按需要

10

菌落总数

V

V

V

即食类

11

大肠菌群

V

V

V

即食类

12

致病困(沙门氏困、金黄色匍萄球菌、志贺氏菌)

V

V

k

即食类

13

际签

V

V

\

1

液体调味料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V

V

V

2

净含量

V

V

V

3

氨基酸态氮

V

V

V

按需要

4

食用盐(氯化物)

V

V

V

按需要

5

总酸(酸度)

V

V

V

按需要

6i

酒精度(酒度)

V

V

V

按需要

71

总氮

按需要

8

挥发性盐基氮

按需要

9

总砷

V

V

*

101

V

V

*

11

菌落总数

V

V

V

即食类

12

大肠菌群

V

V

V

即食类

13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

V

V

*

即食类

14

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山梨酸等)、甜味剂(甜蜜素、糖精钠等)

V

V

*

按需要

15标签

食用调味油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V

V

2

净含量

V

V

V

3

水分及挥发物

V

V

4

酸值(酸价)

V

V

V

5

过氧化值

V

V

V

6

抗氧化剂(BHA、BHT)

V

V

*

按需要

7

际签

V

V

八、抽样方法

1种样品进行发证检验。

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核组在完成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工作后,在企业调味料产品成品库内,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分别随机抽取液体、半固态、固态和调味油调味料各

200袋(瓶),抽样数量为12袋(瓶)。

样品分成2份,1份用于检验,1份备查。

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九、其他要求

(一)调味品生产企业若生产番茄酱、辣椒酱、水产调味品(蚝油、鱼露、虾酱等),须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审查,核发调味料生产许可证。

(二)若企业生产调味料产品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应制定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1.规定总砷、铅限量;

2.各类调味料对附表中相应项目提出技术要求。

3.即食类调味料产品要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提出技术要求。

附表调味料企业标准具体项目要求表

调味料类型

序号

产品类别

指标

粉(晶)状调味料

1

畜(禽)调味料、风味汤料

水分、氯化物、氨基酸态氮(或谷氨酸钠)、总氮

2

香辛料

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香辛料含量

半固体(酱)状调味料

1

非发酵酱(含油型)

酸价、过氧化值

2

风味调味酱

氯化物、氨基酸态氮(或谷氨酸钠)

3

火锅底料

氯化物、酸价、过氧化值

4

蛋黄酱、色拉酱酸价、过氧化值

5

香辛料调味酱

氯化物、水分

液体调味料

1

调味汁(液)

氨基酸态氮(或谷氨酸钠)、氯化物

2

调味醋、卤水汁、香辛料调味汁

总酸、氯化物

3

调料酒、糟卤

酒精度、氯化物

4

水产调味汁

氯化物、氨基酸态氮、总氮、挥发性盐基氮

调味油

1

水分及挥发物、酸价、过氧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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