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云污水厂高效沉淀池及转盘过滤池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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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云污水厂高效沉淀池及转盘过滤池招标文件
长沙暮云污水处理及尾水中水回用工程
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
第2包
(高效沉淀池及转盘过滤池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0623-1375N1110B56
招标人:
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О一三年十二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0623-1375N1110B56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成套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名称及包号:
长沙暮云污水处理及尾水中水回用工程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第2包
2、设备清单:
单体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高效沉淀池
混合搅拌机
轴长=7175mmP=2.2kW
台
2
絮凝慢速搅拌机
轴长=5300mmP=11kw
台
2
配变频电机
中心传动浓缩刮泥机
直径12m水深6mN=0.75kW
台
2
污泥螺杆泵
Q=50m3/hH=20mP=11kW
台
6
4台变频
潜水排污泵
Q=15m3/hH=7mN=0.75kW
台
2
仓库备用一台
手动方闸门
800×800
台
2
伸缩蝶阀
DN600PN0.6MPa
个
2
就地控制柜
与主机配套
台
1
必要的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与主机配套
套
1
转盘过滤池
滤盘及中心转筒
D≧2200,进水方式:
内进外出
套
2
反洗泵
与主机配套
台
4
旋转驱动电机
与主机配套
台
2
喷雾栅驱动电机
与主机配套
台
2
进水闸门
与主机配套
台
2
带启闭机
必要的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与主机配套
套
1
供货和服务范围:
包括以上设备的技术、设计、制造、采购、运输、交货、技术服务、培训服务、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备品备件的供应及后期服务。
★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质保期:
贰年
★交货地点:
买方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能提供本包所有设备的代理商,注册资本在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获得本包主要设备(包括混合搅拌机、絮凝慢速搅拌机、中心传动浓缩刮泥机、污泥螺杆泵以及转盘过滤池设备主机;下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主要设备制造商具有良好的资质、信誉、生产技术实力,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必须有5年及以上生产经验。
(4)高效沉淀池主要设备制造商近五年内(指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具有混合搅拌机、絮凝慢速搅拌机、中心传动浓缩刮泥机、污泥螺杆泵各3个或3个以上国内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转盘过滤池主要设备制造商近五年内(指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具有3个或3个以上用于中国城市污水处理厂且污水处理规模在4万吨/天及以上的设备供货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转盘过滤池主要设备必须原装进口,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产地声明文件,且中标后必须随货提供报关单等证明文件。
(7)污泥螺杆泵必须采用进口或合资知名品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12日]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于退还资格后审资料原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1月13日][09:
00]之前递交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玖万元]。
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
[2014年1月13日)上午9:
00时整;开标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届时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注释:
1、《投标人须知》提供了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所必须的信息,以及投标、开标、评标和签署合同等有关规定。
2、《投标人须知》应得到严格的履行。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以及对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的说明。
一、说明
1、项目描述
2、招标方式
3、招标人
4、合格投标人
5、合格设备和服务
6、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内容
8、招标文件的澄清
9、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11、投标文件的构成
12、投标函和价格表
13、投标报价
14、投标货币
15、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3、评标
六、中标人的确定
24、确定中标人的标准
25、取消招标的权力
26、中标通知书
27、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七、合同的签署
28、合同协议的签署
29、履约保证金
30、腐败和欺诈行为
一、说明
1、项目描述:
1.1《投标资料表》列明的项目单位(以下称“买方”)已获得一笔资金/贷款(以下简称“资金”)。
买方计划将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投标资料表》指定项目的成套设备合同项下的款项。
2、招标方式:
2.1招标将以《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招标人:
3.1《投标资料表》列明的招标人,是指买方委托的、获得国家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或经批准可以自行招标的买方。
4、合格投标人
4.1除《投标资料表》及本文件另有规定外,凡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均为合格投标人。
4.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4.3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的成套设备编制设计、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4只有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买方的法人才能参加投标。
4.5投标人应不属于本章30规定的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6满足《投标资料表》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5、合格设备和服务:
5.1投标人提供成套设备所涉及的技术、设计、设备、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应来自于《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合格的原产地。
5.2合格的原产地系指成套设备或其部件的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成套设备或其部件是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的原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性或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与原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6.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中标人需按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等。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内容:
7.1招标文件对成套设备、招标过程、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的内容定,应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六章合同附件
第七章技术规格和图纸
第八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第九章评标办法
7.2投标人应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有任何疑问,应在2013年12月23日(含)17:
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疑问以匿名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8.2经买方的允许,投标人可以对成套设备的现场进行考察。
投标人为准备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收集资料及考察现场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在考察中使买方承担任何责任。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人可因任何原因,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应考虑给予投标人合理的时间制作相应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截标日期,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10.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1、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
(1)商务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的资格文件
7、近五年类似项目销售业绩
8、售后服务方案
9、指导安装、调试方案
(2)技术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规格偏离表
2、产品技术说明及方案
3、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投标函和价格表:
12.1投标人按本章13和14的要求,以招标文件指定的方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投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3.1-3.3。
13、投标价格:
13.1根据《技术规格和图纸》规定的供货和责任范围,投标人应对整套成套设备进行总报价,总报价(指货到工地的价格)包括了成套设备合同项下卖方提供技术、设计、制造、采购、运输、交货、技术服务、培训服务、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备品备件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进口件还应包括与进口有关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予支付。
13.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合同和技术责任进行报价。
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商务条款偏离表》或《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列出,并提供由于偏离所引起的价格差异。
13.3投标人应按《投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格式分别报出投标总价和各分项价格。
13.4买方可以按《分项价格表》3.1-3.3中的任意价格条件订立合同。
13.5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投标货币:
投标货币必须为人民币。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保证金额:
人民币玖万元;
1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户名: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
43001792061059778899
注: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及所投包号(即“暮云污水厂设备第包”)。
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包号,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15.3一笔银行转账只能缴纳一个设备包的投标保证金,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有效;
15.4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分支机构提交无效)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提交;
15.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15.6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15.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能在本章28.1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
3)签署合同后,未能在本章29.1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履约保证金(如有)。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1投标文件应在本章19.1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开始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期内保持有效。
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编制商务文件(壹正肆副),技术文件(壹正肆副)、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壹份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贰份、投标文件电子光盘贰份。
每套商务文件或技术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包号。
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之处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书面格式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17.3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旁边签字方为有效。
17.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资格后审资料和评审计分项目证明材料(如有),资格后审资料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
4)主要设备(包括混合搅拌机、絮凝慢速搅拌机、中心传动浓缩刮泥机、污泥螺杆泵以及转盘过滤池设备主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转盘过滤池设备的原产地声明文件(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
6)主要设备制造商的营业执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高效沉淀池主要设备(包括混合搅拌机、絮凝慢速搅拌机、中心传动浓缩刮泥机、污泥螺杆泵)制造商近五年来国内供货业绩合同(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转盘过滤池主要设备制造商近五年用于日处理污水量在4万吨及以上的国内污水处理厂的供货业绩合同(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
1、资格后审资料原件指以上1-5项原件及6-8项;另还须提供以上1-8项装订成册的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贰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与资格后审资料原件一起用文件袋包装。
评审计分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如有)应与资格后审资料原件装入同一文件袋内,文件袋上注明单位名称并列出原件清单。
评审计分项目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评分表相关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文件(壹正肆副)及投标文件电子版本(贰份,用信封单独密封,且光盘和信封上均注明单位名称、所投包号)一起密封包装;技术文件(壹正肆副)一起密封包装;外包装上正确标明“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字样。
18.2投标文件外包装封面还应注明以下内容:
1)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2)招标编号、项目和所投包号;
3)“[截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
18.3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承诺书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投标现场提交,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的,为不合格投标人。
18.4如果外层包装未按本章18.1、18.2规定标记并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启封的责任。
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9.1投标文件应于《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点。
19.2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人将拒绝并退回在本章19.1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可以对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的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有效。
21.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章17和18的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在外层包装上明显标明“投标文件修改书”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1.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为止,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章15.7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招标人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包括本章21.1和21.2规定的“投标文件修改书”和“投标文件撤回通知”。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详见本章第17.4条内容,包括原件及贰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评审计分项目证明资料原件(如有)参加开标会议。
22.2首先启封标明“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信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如符合本章21.1的规定,该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22.3在开标时,招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除了按照本章20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文件。
22.4无论是什么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2.5招标人将按本章22.3规定的开标时宣读的内容填写开标记录。
23、评标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程序如下:
23.1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1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等。
23.1.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如果以单价和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
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3.1.3招标人可以允许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
23.1.4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人将判定每个投标文件是否完整以及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响应是指无实质性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实质性偏离是指:
(1)实质上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实质上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招标文件中,主要参数或条款(标注“★”的)有一项不满足则废标;一般参数或条款(未标注“★”的)允许有5项负偏离,6项或6项以上负偏离则废标。
23.1.5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1.6如果投标实质性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6)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或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主要参数或条款(标注“★”的)和一般参数或条款负偏离在6项及以上的;
9)违反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
23.1.7招标人只对在初审中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的详细技术和商务评审。
23.2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的要求和答复不得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3.3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详见第九章评标办法中技术评审部分)
23.4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详见第九章评标办法中商务评审部分)
六、中标人的确定
24、确定中标人的标准:
24.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作出排序,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确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4.2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侯选人为中标人。
25取消招标的权力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发出之前的任何时候,有权取消本次招标,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6、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以书面方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27.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7.1除本须知第23.2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
27.2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合同的签署
28、合同协议的签署:
28.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买方签定合同协议。
28.2招标人在签署合同时有权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货物数量和服务范围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9、履约保证金(如有):
29.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它格式向买方提交《合同资料表》规定银行开具的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如果中标人没有遵守本章28.1或29.1的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以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授予其合同(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未按规定执行的,依次类推),或重新招标。
30、腐败和欺诈行为:
30.1招标人、投标人、供应商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
1)腐败和欺诈行为
①“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