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合同模块.docx
《项目投资合同模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投资合同模块.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项目投资合同模块
项目投资合同模块
篇一:
公司项目投资合同书
亨运集团公司项目投资合同书
甲方(投资方):
乙方(被投资方):
一、投资合作金额、期限、性质及条件:
1.投资建设内容及金额:
根据乙方建设亨运驾校小车科目三考场项目,甲方同意为该项目投资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佰万元(¥7,000,000元)。
主要用于高客站场房改造装修费300万元,20台考试车辆购置费140万元,多伦科技公司考试设备费260万元。
2.投资回收期为24月,月投资回报率为(‰),投资回报按月结算;此合同于2014年月日起至2015年月日止。
3.乙方自主经营管理、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并承担债权、债务、经济、民事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双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保证于每下一个自然月第一个工作日准时按约定支付甲方投资回报为人民币元。
投资期第个月,乙方每月返回甲方总投资额的%,第个月返还总投资额的%。
5.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甲方投资款,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投资。
6.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检查、监督投资款项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的运作情况。
二、违约责任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修改或变更。
2.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其它约定
四、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五、其它
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投资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乙方(被投资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篇二:
项目投资协议范本
零时尚万年花城店店项目投资协议
甲方(投资者):
XXX
身份证号:
XXX
乙方:
南京智久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
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6号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号楼B栋2263室
注:
在签署本协议前,请甲方阅读本协议附件中的《合伙企业份额认购协议》。
甲方基于本协议的投资款将委托乙方代为投资,乙方将根据《合伙企业份额认购协议》对零时尚万年花城店店运营主体进行投资。
甲方须认识到,本协议所涉投资行为是有风险的投资行为,请先阅读附件中的《投资风险告知书》,甲方签署本协议即代表甲方已经阅读并同意《投资风险告知书》。
鉴于:
甲方欲对零时尚万年花城店店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投资,甲方欲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其对项目运营主体(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的出资,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就委托持有出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首经贸8号院2号楼底商,总投资为100万元。
第二条甲方投资额
甲方本次出资人民币XXX万元(大写:
_XXX_万元),及乙方将待为持有合伙企业_XXX__%出资份额。
甲方与其他投资者将对乙方投资合计49万元,全部用于乙方根据《合伙企业份额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对合伙企简称“信托出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合伙人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合伙人权利。
第三条投资流程及操作
1、为避免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超过50人的法定限额及便于投资后管理,项目将采用符合现行法律框架要求的实际操作模式,具体如下:
甲方与其他投资者对合伙企业的投资份额由乙方代为持有。
乙方将与北京亿立永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牌方”)共同成立合伙企业作为项目的运营主体,乙方将在合伙企业里担任有限合伙人,以代表全体投资者的权益,并监督合伙企业的运营。
上述方式可以减少日后投资者变更、退出时的复杂性,既可以保证投资者权益,又可以方便灵活的进行投后管理,是业内普遍的投资操作模式。
甲方自愿授权乙方在融资完成后与品牌方签署《合伙协议》以完成以上所述流程。
2、甲方应于签订协议后3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款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3、乙方应在甲方及其他投资者将总计49万元的投资款转入乙方账户后,按《认购协议》的约定,于2015年9月30日之前,将全部49万元投资款存入品牌方指定的入资账户。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将本款所述投资款存入品牌方指定账户的第二日作为投资起始日。
4、乙方入资完成后应促使品牌方尽快完成合伙企业的设立。
5、若2015年9月30日之前,甲方及其他投资者对乙方的投资总额未达到49万元,则:
(1)在品牌方同意接受乙方对合伙企业的入资时,按照乙方实际入资额完成相应工商变更;或
(2)品牌方拒绝接受乙方对合伙企业的入资时,乙方应向甲方全额退回已支付的投资款。
在此情况下,甲方无权拒绝收回投资本金,也无权要求乙方为此融资期间付任何利息,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信托出资的实际出资者,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受甲方委托持有该信托出资所形成的合伙人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投资权益不享有收益权或处置权。
2.在委托持有出资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将相关投资权益转移给自己指定的第三人,或退出投资,届时乙方须予以配合。
3.甲方作为信托出资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4.若乙方所投资企业所经营项目的场地出租方对企业提出强制装修要求,否则无法续租,且在企业普通合伙人提供了真实、正确的材料以证明强制装修需求时,甲方需进行以下决策投票:
1)接受强制装修要求,并授权企业普通合伙人使用按《合伙协议》第9条项条款所约定的发展基金额度进行必要的装修,且在装修费用超出发展基金金额时,全体合伙人同意按当时合伙企业股权比例对多出的装修费用进行出资,或2)拒绝强制装修要求,并有权将其股份份额转让或退伙,由企业普通合伙人回购,回购金额按原值加中国银行一年定期利息回购,甲方以往所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不列入普通合伙人的回购计算金额。
(说明:
运营期指该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
乙方在收集甲方及所有投资人的意向后,会按3/4投资人所同意的决策执行,且全体投资人均有义务履行该决策。
5.若在乙方所投资企业存续期间,企业普通合伙人提出项目店面大面积重新装修的要求时,甲方需进行以下决策投票:
1)接受重新装修,并按当时合伙企业股权比例对多出的装修费用进行出资;2)拒绝重新装修,且普通合伙人无权要求有限合伙人对装修事宜进行出资。
乙方在收集甲方及所有投资人的意向后,会按3/4投资人所同意的决策执行,且全体投资人均有义务履行该决策。
6.投资退出方案:
甲方可在投资期(自投资起始日起算)满12个月后将乙方所代为持有的投资份额转让与非乙方及企业的竞争对手方的第三人。
相关手续由甲方和乙方自行办理。
乙方所投资的企业实现盈亏平衡时间为项目运营6个月后,若企业正式运营的第7至第12个月中有4个月及4个月以上无盈利,则乙方有权按《合伙协议》约定转让其份额或退伙,在转让方式协商不能达成共识时,由《合伙协议》
里普通合伙人回购,回购截止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30日内,回购价格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本协议中乙方)协商决定,回购额度不得低于该退伙人投资额的100%,普通合伙人实际支付价格应为回购价格减去12个月中有限合伙人以往所得的投资分红收益金额;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30日后,若项目仍未实现盈利,有限合伙人有权转让份额或退伙,普通合伙人有责任回购,回购截止日期为有限合伙人提出转让份额或退伙的30日内,回购金额按原值加中国银行一年定期利息回购,有限合伙人以往所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不列入普通合伙人的回购计算金额。
(说明:
运营期指该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
如果乙方所投资企业无故出现项目停止经营、营业执照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或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乙方全部投资款将以两倍的出资额被企业收购,乙方应在收到溢价回购金额后在15日之内将金额按持股比例分配于甲方。
如果乙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合伙企业合伙人身份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进行监督。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信托出资及其合伙人权益。
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信托出资所产生的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及时转交于甲方,并由甲方承担投资收益可能产生的税赋。
4.在甲方拟转让信托出资或退出投资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5.乙方因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受托持有信托出资时,有义务协助甲方完成转委托手续。
6、以下合伙企业事务须由品牌方及乙方共同同意方为有效,乙方所表达观点必须取得不少于2/3甲方及其他投资者(除非主动放弃)的共同同意:
(1)合伙企业因经营需要,拟借贷资金;
(2)合伙企业财产用于其它抵押担保;
(3)品牌方拟转让其财产份额;
(4)合伙企业拟变更出资额;
(5)乙方出资用于项目经营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六条委托持有出资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持有信托出资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信托出资转让给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或甲方退出投资时终止。
第七条委托持有出资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持有信托出资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八条保密条款
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2、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
3、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XXX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项目发起人):
深圳市伊丝路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35414555M
乙方(投资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在签订本协议书之前,乙方已充分了解投资项目的相关风险,并能够承担投资可能带来的损失。
3.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土森土掌零食品牌和微商城项目。
甲、乙双方基于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项目投资合作的相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乙方出资人民币(¥)(下称“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