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代理词范文关于商标侵权案件代理词要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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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代理词范文关于商标侵权案件代理词要写

侵权代理词范文关于商标侵权案件代理词要写

敬的合议庭:

我作为被告xx的代理人,对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关于本案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问题

原告主张被告商标侵权的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52条第(三):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具体是认为被告的商标侵权行为是“擅自制造注册商标”。

被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不符合“擅自制造注册商标”的构成要件,应不构成商标侵权,理由如下:

1、侵权人的主张状态是故意,所以才可以称之为“擅自”,过失不会构成“擅自”。

被告是受他人的委托印刷涉案商标,并没有要侵犯原告注册商标权的主观故意,而且原被告之间完全属于不相同的行业,不存在任何的竞争关系,所以也不可能会存在侵犯原告注册商标权的故意。

2、被告不存在制造行为。

所谓制造注册商标,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也就是制造人本身并不拥有他人的注册商标的图案,通过模仿他人的注册商标的图案而重新设计出来,也就是说制造注册商标在本质上是一个“仿制”的过程;而印刷注册商标,是一个从“有”到“有”的过程,也就是已存在他人的注册商标图案,并对该商标进行印刷,所以印刷商标的过程在本质上是一个“复制”的过程。

所以被告印刷涉案商标的行为,不是一个制造注册商标的行为。

3、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权利范围限于“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对于在与注册商标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并不构成侵权。

同样对于在认定“擅自制造注册商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时,亦应当考虑商品类别,否则就可能会得出矛盾的结果。

例如,甲擅自制造了与原告相同的注册商标,并把他使用在“钢铁”类商品进行销售,由于“钢铁”类商品与原告注册商品核定的“食品”类商品完全不同,所以根据《商标法》第52条第

(一)的规定,并不构成商标侵权。

如果甲是“擅自制造注册商标+使用+不同类商品”的行为都不构成侵权,而被告仅仅是“擅自印制注册商标”一个行为就构成商标侵权,则于法不通。

所以,被告认为,在认定“擅自制造注册商标”为侵权行为时,应当有一个隐含的条件“所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必须要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而本案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所印刷的注册商标要使用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

二、关于被告注册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的问题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有两种途径:

(一)国家工商总局认定;

(二)法院在诉讼中司法认定。

目前,工商局及法院均没有对被告的注册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所以被告的注册商标不构成驰名商标。

同时根据《最高___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___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

“在下列民事___件中,当事人以商标驰名作为事实根据,___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为确有必要的,对所涉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一)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诉讼;

(二)以企业名称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诉讼;(三)符合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抗辩或者反诉的诉讼。

”,本案并不符合司法认为需要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

另根据《最高___关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___件管辖问题___》规定:

认定驰名商标的案件由中级___管辖。

原告在诉讼请求中并没有提出过驰名商标的认定,所以合议庭亦不应当对原告注册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

三、关于停止商标侵权问题

停止侵权的前提是有侵权行为在持续存在,现在没有证据证明被告还有侵犯原告注册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存在,所以原告主张停止商标侵权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四、关于原告要求被告公开声明、消除影响的问题

公开声明并不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所以原告主张此项权利于法无据。

本案涉案商品并没有进入市场,并不会对原告的的声誉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原告要求被告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无事实依据。

五、关于赔偿损失的问题

1、《商标法》采用的是实际损失原则

《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该条所规定“所获得的利益”及“所受到的损失”采用的都是实际损失原则,也就是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作为赔偿的依据,这在《最高___关于审理商标民事___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及第15条中也可以得到确认。

在本案中,被告所印刷的箱子还在仓库中,并没有进入市场,没有进入市场就根本不可能与原告的产品产生竞争,不会造成原告产口销售额的下降,所以根本就不会对原告的权益造成损失。

由于涉案的箱子还没有出售,原告也没有从中获得任何的利润,所以也谈不上侵权所得。

所以,由于原告没有损失,被告也没有所得,被告不应当赔偿原告。

2、本案不应适用法定赔偿

根据《商标法》及最高___的司法解释,适用法定赔偿的前提条件是“被告侵权所得”或“原告因侵权所受损失”无法查清,而本案并不符合上述前提条件,“被告侵权所得”或“原告因侵权所受损失”可以查清,所以不应当适用法定赔偿,理由如下:

《最高___关于审理商标民事___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也就是说,侵权所得=侵权商品销售量*该商品的单位利润,在本案中,涉案的纸箱并没有销售,所以销售量是0,所以乘以该商品的单位利润,侵权所得也是0。

《最高___关于审理商标民事___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也就是说,原告侵权损失=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但是由于涉案纸箱并没有进入市场,不会影响到原告产品的销售,也没有侵权产品的在销售,所以原告的侵权损失也是0。

综上,根据“侵权所得”及“因侵权损失”两种方式,计算出的结果都是0,所以“侵权所得”及“因侵权损失”的结果都是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当适用法定赔偿。

3、即使适用法定赔偿,法定赔偿的范围也是确定的

(1)法定赔偿及“侵权所得”方式和“因侵权受到损失”的方式,这三种方式虽然计算方式不同,但是从最终得出的结果应当是尽可能的一致,也就是都应当以“实际损失”作为衡量的标准,不同过分偏离这一标准,前文已经论述,原告的实际损失实际为0,所以本案不应当再对原告进行赔偿。

(2)如果要赔偿的话,赔偿数额的上限也是确定的,因为在本案中,被告一共印刷了涉案纸箱2000个,每个1.95元,一共3900元。

考虑到印刷行为的利润不超过10%,所以被告的利润总额至多是390元。

所以即使适用法定赔偿,赔偿的范围亦应当是在0-390元之间。

4、如果合议庭要适用法定赔偿,除了上文提及的赔偿范围之外,另请注意以下因素:

(1)原告所主张的“中华老字号”、“名牌产品”等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范围,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

(2)原告虽多次获得上海市著名商标,请合议庭注意:

(a)最近一次上海市著名商标的称号是xx年评定的,此称号已于xx终止,也就是说原告商标目前并不是上海市著名商标;(b)《商标法》上并没有关于著名商标的规定,也就是说从国家层面上是不认可著名商标的,所以上海市关于著名商标的认定对于法院没有拘束力。

(3)原告的公司成立于1998年,在原告成立之前,涉案商标所获得声誉与原告无关。

(4)原告在法庭上亦认可,只有涉案商品进行流通,才会挤占原告市场,也就是意味着,涉案商品没有销售,也就不会对原告造成损害。

(5)虽然被告无法举证委托人的存在,但是根据本案的情况及原告代理人在庭审中的表现,被告可以合理怀疑是原告是一种“钓鱼式的打假”。

根据审判实践,虽然没有确凿证据,但是有相当怀疑时,法庭亦应当充分考虑此因素,否则同样的事情可能会重复上演。

综上,被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仅是违反了国家的行政部门的规定,对于原告并不会产生实质上的损害,所以被告不应当再对原告承担法律责任。

被告的行为已经受到工商机关的处罚,被告已经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且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日后的生产管理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加强管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被告代理人:

xx

以上是商标侵权案件代理词范文可以作为参考

一、代理词的条理必须清楚

代理人需要对案件有清楚的认识,对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有精确的把握。

才能对案件有正确的认识。

代理人在代理词中一定要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

有的放矢,中心要突出。

说理要有力度。

二、代理词的语音需简明、精确

言不在多而贵在精。

该表达的表达清楚就可以,感性的抒情没有必要,法官的判决是依据事实和法律而不是人情世故,即使是人情世故也不是纸上的。

法条和法理也没必要详细陈述,你写的是代理词而不是法律意见书,你面对的是和你一样精通法律的法官,而不是需要你普法的非法律人员。

过多的法理阐述,只会引起法官的反感,点到为止。

三、代理词的所有观点都必须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如果是证据,必须是经庭审质证的证据。

不能有想当然的观点,依照常理,依照习惯之类的词最好不要写。

举例说明: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XXX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与原告XX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下面根据庭审质证和认证的证据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望合议庭采纳。

代理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其主要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采购订单上明确规定:

“若接受本订单相关条款,请于三天内回复。

”对此我方认为:

(1)订单的性质。

本案中订单的性质是要约。

(2)订单是否已经失效及订单失效的法律后果。

依照该条款,对方的承诺期限是三天,而对方并未在三天之内回复我方。

所以依法要约已经失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买卖合同没有成立。

所以,我方认为,作为本案中主要证据的订单已失效,买卖合同未成立。

二、如果买卖合同成立,被告也没有拒收货物的行为。

(1)原告没有被告XXXX的证据。

(2)被告并没有通知原告送货的义务。

对送货义务的承担,双方没有约定。

对3,220支硅胶的交货方式,都是由原告送货上门,这点原告在庭审上也作了认可;在原告送货前,被告也没有通知送货。

所以,被告认为没有义务来通知原告送货。

三、如果买卖合同成立,在18个月后,被告认为该合同已经没有履行的必要。

被告对原告突然提起诉讼感到费解。

据此,恳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代理人:

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年01月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XXX公司的委托和XX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诉讼代理人。

庭前,我认真审阅了卷宗资料,调查了解了有关情况;经过庭审,对案情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被告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并生产销售了大量侵权商品。

1、起诉状中对侵权商标的描述应为“今表郎”,“金表郎”系笔误。

被告称,起诉状对侵权商标的描述为“金表郎”而非“今表郎”。

事实上,原告及法院持有的起诉状对侵权商标均描述为“今表郎”,被告向法庭出示的起诉状对商标描述为“金表郎”。

然而,原告及法院持有的起诉状完全一致,且每页均有页码和印章。

“金表郎”系原告笔误。

2、被告称没有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侵权行为的真实性不认可是很荒谬的,并且其生产销售的数量应当较大。

被告当庭陈述,其主动向高碑店市工商局缴纳了2000元罚款,期望工商局不要再向原告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目的就是为了规避原告向其依法起诉而承担赔偿责任。

很显然,被告明知自己的行为构成了侵权的,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由工商部门依法出具的,是对被告侵权行为的公权力确认。

另外,《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到,查扣了被告“xx年8月底”生产的35件饮用纯净水。

也就是说被告仅在8月底的几天时间内就生产了不少于35件的侵权产品。

被告也当庭承认,其使用的是侵权商标标识,并称由于现在工人不太多,没能生产更多。

综上,被告承认了其商标侵权行为,并且生产销售的数量应当较大。

3、被告提供的证据,无相应证明力。

一是,关于“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由于此专利的权属人不是被告,与本案没有关联。

二是,关于“今表郎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

注册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生效。

原告的“今麦郎”注册商标系中国驰名商标,核准注册时间在先;被告使用的足以误导公众的“今表郎”仿冒“商标”,申请受理时间在后。

即,被告对“今表郎”仿冒商标没有在先使用权。

综上,被告提供的证据没有相应证明效力,不能阻却其侵权行为的违法性。

二、原告为制止被告的商标侵权行为,支付了较多必要费用。

一是,原告委派多名工作人员对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走访调查、并配合工商部门查处了侵权产品等,支付了较多差旅费用。

由于原告经营地点在北京,差旅费用标准较高。

二是,原告支付了合理的律师代理费用。

原告依法委托了代理律师,代理费用金额符合《河北省律师收费标准》。

三、被告应当对其商标侵权行为,依法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权属的“今麦郎”商标系中国驰名商标,被告生产、销售等商标侵权行为,严重误导了公众、扰乱了经济秩序、诋毁了原告的良好声誉,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___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等,请法院依法支持诉请。

以上意见,请合议庭采纳。

此致

保定市中级___

代理人:

律师

年月日

(一)原告应当提交下列权利证据,以证明自己享有商标权或商标许可使用权:

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

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___起诉;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与商标注册人可以共同起诉,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提起诉讼,但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已知有侵权行为发生而明示放弃起诉或不起诉的证明材料;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商标财产权利的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二)原告应当提交下列侵权证据,以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等证据。

(三)原告应当提交下列赔偿证据,以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有事实依据:

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的证据。

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___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1、委托书;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商标侵权或纠纷/答辩证据材料。

按照代理词格式写就行了

没有统一的代理词

每个案件都是不一样的

大致形式是这样的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作为案件原告代理人,依法参加了本次开庭审理。

通过法庭审理和法庭辩论,现发表如下意见,共法庭在判决时参考:

一、……………………………………

二…………………………………………

代理人:

…………

时间

代理词

XX法官:

对XX一案,我作为代理人,有如下意见:

1

2

3

请法庭支持

民事起诉状

原告:

齐某,女,出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民族,工作单位(没有的可以不写),职业,住址,___(尽量写常用的号码)

(如原告有诉讼代理人的要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

某某商场,商场的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诉讼请求:

1.请求判被告某某商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要写明具体数额);

2.本案诉讼费有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Xxxxxx___

具状人:

齐某的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

1.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份;(复印件数和原件要写清楚)

3.其他材料××份。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因齐某诉我公司民事赔偿一案,先作答辩如下:

应当写明答辩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针对被答辩人提出起诉、上诉和申诉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所提出的主张,论述上述主张不能成立的理由

此致

Xxxxxx___

答辩人:

某某

代书人:

某某

年月日

附:

本答辩状副本×份

至于原被告的代理词是具有变动性的,是根据对反的提出的证据来进行辩论的,你可以参考一下下面这个案例:

书记员:

(注意:

书记员应站着念)

(一)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不用读)

(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四)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

审判长:

谢谢书记员,请坐。

审判长:

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原告:

我叫黄令军,男,1960年6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康定县姑咱镇黑日村

审判长:

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分别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委托代理人1:

我叫李某某,康定县公仆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权限:

一般代理。

2:

我叫张某某,康定县公仆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权限:

一般代理。

审判长:

由被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被告:

我叫黄小巧,女,1980年7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康定县姑咱镇黑日村

审判长:

由被告委托代理人分别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被告委托代理人1:

我叫曾某某,康定县新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

一般代理

2:

我叫萧某某,康定县新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

一般代理

审判长:

原告,你对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

没的

审判长:

被告,你对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有无异议?

被告:

没的异议

审判长:

经过审查,上述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及委托权限与庭审前办理的手续一致,当事人之间未提出异议,出庭资格有效,准许参加诉讼,现在开庭。

(敲法槌)

陪审1:

依照《中华人民___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第120条的规定,甘孜州康定县___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黄令军与被告黄小巧合同___。

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张小伟担任审判长,何某某担任审判员,张某担任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甘薇担任法庭记录。

依照《中华人民___民事诉讼法》第45、46条的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

提出回避申请应当在开庭前提出;在开庭过程中得知需要回避事项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并且向法庭说明正当理由。

审判长:

原告,对于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请求?

原告:

不申请。

审判长:

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

不申请。

审判长:

之前本院的立案流程机构已经向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须知,须知中已经载明了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必须履行的诉讼义务。

对此,原告方是否已经明确?

原告:

已经明确

审判长:

被告是否已经明确?

被告:

明确了

陪审2:

庭审分四个阶段进行: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评议与宣判。

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应当说明理由。

首先由原告陈述事实、诉讼请求及理由。

原告诉讼代理人:

诉讼请求:

一、判令原、被告签订的协议无效;二、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调查费用及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原、被告系父女关系,被告系原告长女。

xx年4月20日,原、被告经协商签订了一份“宅基地调换协议书”。

内容为:

“一、大渡河刘店门口住处(原告现住处)由小黄小巧(指被告)居住,我同意给长女黄小巧,任何人不得干涉。

二、老家一处由黄令军居住,到百年之后,有三个儿女分配,属于关宅子。

三、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变动,同意调换,在4月20号到5月5号内进行调换,调换双方当事人黄令军(由黄长松饰)(指印)黄小巧(指印)xx年4月20号。

”协议签订时双方未去相关部门进行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且协议签订后双方也未实际调换履行。

“大渡河店门口”房屋一直由原告(黄令军)居住,“老家一处宅基”也一直由被告(黄小巧)管理使用,在xx年初,被告将旧房扒掉,盖上了新房。

xx年4月份时,被告让他人通知原告,要求原告搬出,引发纠纷,使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国土资源部的土地调整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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