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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制度

洛宁县政法委

思想大解放、发展大跨越学教活动

 

制度目录

1、学习制度

2、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3、工作责任制度

4、考勤制度

5、会议制度

6、公文及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7、保密工作制度

8、财务管理制度

9、车辆管理制度

10、印章管理制度

11、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2、信访文明接待制度

13、机关办事公开制度

14、值班制度

15、机关接待制度

16、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7、政务公开制度

18、党员评议制度

19、支部生活会制度

20、议事制度

21、民主管理制度

22、机关卫生制度

23、政法委员会工作职责

24、政法委正副书记职责

25、综治办工作职责

26、执法监督工作职责

27、执法监督工作权限

28、政法委办事公开规定

29、政法委首问责任规定

30、政法委服务承诺规定

31、政法委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32、政法委行政效能投诉规定

33、政法机关绩效考评规定

 

学习制度

1、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学习党章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法律知识,增强党性,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都应自觉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学习,要把学习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搞好述学、考学、评学。

3、学习的主要内容是:

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党的建设理论;政治理论、经济、哲学等方面知识;本委发放的有关读物。

4、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原则,除自学以外,每月安排两天时间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在月初和月底进行。

5、端正态度,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认真作好学习笔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

全年政治学习不得少于15天。

6、要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时间一般不会客、不接电话,不准做与学习无关的其它事情,不得随意离开会场,确遇上级领导以及基层有关部门的同志来接洽工作,须向主持人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7、每个干部职工要做好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年内要精读五篇以上必读书目,完成两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

8、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联系自己工作实际,认真写好个人学习总结和学习体会,全年每人所写的学习心得不得少于4篇。

9、每次集中学习均由办公室负责有关会务工作,发会议通知、安排学习内容、作好会议记录、安排人员值班。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委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当好人民的公仆。

2、委机关工作人员要秉公尽责,公道正派,不循私情,坚决与不良倾向作斗争,自觉维护政法委的形象。

3、委机关工作人员严禁散布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论;严禁传谣信谣等一切破坏党的团结的行为;严禁阳奉阴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作风。

4、委机关工作人员严禁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嫖娼、卖淫、贪污、受贿、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奢侈浪费。

5、委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加一般礼仪性、应酬性活动,必须参加的活动,应从严掌握。

在公务活动中和经济交往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变相形式接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应及时登记上交。

不准到基层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6、委机关工作人员在承办各类审批事项时,不准接受呈报单位的宴请;在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时,不准接受受益单位、个人的宴请;在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矛盾时,不准接受各方的宴请。

7、公务活动中必要的请客招待,应经委领导批准,本着从严从简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

委机关工作人员因公需在基层或有关单位就餐的,一律就工作餐,不得接受宴请。

不准接受下级单位馈赠的土特产品等礼物。

8、经批准召开的各种会议,一般不赠送礼品和纪念品。

不准向基层单位摊派经费,不准参加任何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场所的娱乐活动。

9、不准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准把本职工作变为有偿服务,不准巧立名目搞不正当创收,不准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10、采购机关所需的设备、器材、办公用品、食品和其它公用物资,汽车修理、加油、印刷文件等,不得账外暗中收受回扣,接受回扣、佣金必须如实入账。

 

工作责任制度

1、坚守工作岗位:

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履行工作职责:

委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大胆开展工作,敢于负责,不得推诿;属于需要汇报、协调的问题,应及时报告。

3、实行层次管理:

委机关各项工作由书记负总责。

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各副书记分管具体工作;副书记、科室长及工作人员对书记和政法委负责。

4、科学民主决策:

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应事先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委务会、书记会议讨论决定,必要时报县委审定。

5、加强协调配合:

委机关各科室要分工不分家,及时沟通,相互理解,协调配合,团结奋斗,发扬团队精神,形成合力。

6、严格责任追究:

对委机关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失职、渎职行为,而给委工作造成重大政治、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纪律、法律等方面的责任追究。

7、讲究工作效率:

工作不拖沓,根据工作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时间,不得在上班时间闲谈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因工作效率不高贻误工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考勤制度

1、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建立考勤登记表,按月张贴并发放个人考勤登记本,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逐日如实填好考勤登记表和登记本。

2、坚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牌、下棋、聊天、串门。

3、凡外出工作(包括下乡),事先应将去向、时间、工作内容报告分管领导并告知办公室,及时如实填写工作去向牌,去向不明者视为旷工。

4、严格请假手续。

凡因病、事等要休假者,一律按审批权限办理。

一般干部请假,半天之内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以内报分管副书记批准,一天以上报书记批准。

请假都应当报告办公室,由值班人员在考勤登记表上作出记载。

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书记审批。

5、工作时间外出执行公务,委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管理层次向委、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以便工作联系;委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应向委领导报告,批准后报办公室。

 

会议制度

一、书记办公会

视情况需要适时召开,由书记主持,全体副书记参加,主要研究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委机关工作及其他重大事项,办公室主任作记录。

二、委务会

委务会参加人员为正、副书记及科室长,与议题有关的同志可列席会议。

委务会视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全县政法、综治、维稳、重大案件协调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办公室主任作记录。

三、支部大会

由机关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主要贯彻学习上级党组织下达的指示、决议,讨论本支部的重大事项,讨论和发展新党员等。

机关党支部生活会坚持每月两次,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是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每次支部大会由专人认真作好记录,并接受上级组织的检查。

四、全体干部职工大会

干部职工大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议主要是组织学习、传达有关会议精神、通报有关情况、总结和部署工作。

会议由委领导主持,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并作好会议记录,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办公室负责督查。

五、其他会议

1、业务协调会适时召开,由分管副书记主持,指定专人作好会议记录。

2、各科室工作会议由科室长自行决定。

3、各类全县性业务会议,都要制定会议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召开。

 

公文及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收文阅文

1、所有公文的签收,凡写明私人亲收的,由收件人拆封;写明委内收件单位的,由写明的收件单位拆封;写明本委及委领导或科室负责人收的,由办公室分发到收件人信箱;其他公文由办公室拆封,重要公文需及时送呈委领导阅示。

2、中央、省、市级文件,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办理,然后送呈委领导阅示,并送达相关科室负责人阅办。

除密级文件外,业务文件可复制给业务科室。

3、属于人民来信内容的信、函件,由办公室登记、编号后,送委领导批示,再送相关科室办理。

4、外出开会带回的资料,应先交办公室收文登记,经领导传阅后,转交经办科室。

5、文件传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天,急件一天内必须传阅完。

6、阅文者不得积压、丢失或任意抽走文件,确需时只能复印留存,密级文件只能在报请文件发文单位同意后方可复印。

7、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必须向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一般为二天,借阅后应按时归还。

8、办公室必须按领导批示的意见追踪办理,直至传达完毕后才能收文归档。

二、发文

1、凡需以本委名义发出的公文,先由承办科室报分管领导批准是否拟发文件,再由办文者拟文件初稿送办公室核稿。

2、文件经办公室核稿后由办文者送有关领导签发,一经签发,便不得随意改动,确需修改,必须经签发人同意。

3、由办文者送办公室核定打印份数、编文号,然后送文印室打清样。

4、办文者校稿,要求准确无误,由办公室审核后,交文印室付印,办文者暂保存原稿。

5、办文者将正稿和原稿送办公室,办公室凭领导签发单盖章,并留正稿3份和原稿存档。

6、文件由办文者及时负责分发。

7、委机关文头纸由办公室统一印刷、保管、使用。

三、档案管理

1、全局性的文书档案由办公室建档,各科室业务档案由各科室建档,并分别确定专人保管。

2、各科室在建立档案时,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建档。

3、各科室必须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外来人员查阅档案,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方可查阅,且档案不外借,密级档案不能复制。

4、各科室应及时清理资料,不可遗漏,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整理建档工作。

5、各科室必须做好档案的防盗、防火、防虫、防霉等工作。

 

保密工作制度

根据党的组织工作的保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全部同志树立保密意识,模范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人事纪律,严守党的机密。

2、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记录的不记录。

3、案件协调要用专门的记录本,并妥善保管。

4、对有关领导班子及干部调整方案等文字材料,不随意摆放,注意随时保管,离开办公室要收好,防止无意泄密。

5、个人代表单位外出开会带回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应交办公室。

工作需要时,再办理借用手续。

6、领导干部在宿舍办公时,要严格保管文件,不得让家属子女或客人翻阅文件。

发现因其泄密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秘密以上文件、资料的内容,不得抄录和传达。

必须抄录和传达的,应经分管领导批准。

根据内部文件改写的公开报道稿件,应经过有关领导审阅同意后才能公开发表。

8、绝密文件不得复印;机密和秘密文件需要复印的,要经分管领导批准;复印文件要严格控制份数,并视同正式文件严格管理。

9、平时工作中、属于保密范围的有关文字材料、数据、表格,该销毁的材料及时销毁,该保存的及时归档保存。

10、新录入委机关的工作人员或特殊聘请的临时人员上岗时,要自觉接受保密教育。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要将所保管的文件如数交还办公室保管,不得带走。

 

 

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做到不铺张浪费、不虚报浮夸、不假公济私,加强财务监督,严守财经纪律,管理使用好各项经费。

2、严格财经审批制度。

专项请款和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坚持机关开支一律由书记审批。

3、严格财经报销手续,一切经费开支应有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且有经手人和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名并注明用途或事由,经书记审批后方可报销。

4、及时结清各种账务。

汽车维修、接待、购物、旅差等各项经费支出,事后应及时结帐、填报,一般每季结清一次,无特殊情况,过期一律不报。

5、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

6、各科室添置办公用品,实行申报制度。

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

300元以上物品,必须由书记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大宗采购由办公室统一报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

7、各项专用经费的使用,先由归口方面提出使用意见,报书记审批。

8、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减少陪客,原则上哪方面来客,由分管领导或科室干部作陪,未经办公室安排的不予报销。

9、本委办公用品和财产购置以及订阅报刊、杂志等,由办公室拟出计划,书记审批后,统一办理。

10、各科室需复印、打印的材料,经办人应及时在文印室结帐单上签字,否则不予结帐。

11、私人电话费报销严格按纪委规定执行。

办公电话严格控制费用,要求长话短说,不用电话聊天。

12、较大数量的信件寄发由办公室统一协调,非急件原则上由各科室报办公室同意后自行寄发。

13、差旅费报销,按财政规定执行。

带车出差的,差旅费一律不予报销。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的统一调度,合理安排工作用车,加强车辆的安全和保养,确保车辆正点、安全、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1、必须保证工作用车,优先安排委领导工作用车,优先安排突发事件用车,日常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2、驾驶员按调度指令准时出车,做到服务热情,礼貌行车。

3、因工作需要必须租车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开具租车单,凭租车单定期结算。

二、严格专车专人制度

1、坚持定位驾驶,严禁转借车辆。

2、驾驶员出车时须随身携带各种证件,以备检查。

3、爱护车辆,安全行驶。

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洗、勤擦、勤保养,保持车内外清洁;经常检查车况,不带故障出车;不得酒后开车,不得开“英雄”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车辆应按规定行驶、停靠,晚上(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在车库停放,以保证车辆安全。

三、坚持车辆维修报告审批定点制度

车辆要维修,驾驶员事先必须向办公室报告,填报车辆维修申报表,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一律到指定的维修厂家定点维修。

凡私自到非政府定点厂家维修的,发票不予报销。

确实车辆在外抛锚或发生特殊情况产生的维修费用,及时与政府采购中心取得联系,核查属实签字盖章后方可报帐。

驾驶员要监督维修厂的维修,确保维修质量。

四、严格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不出车时,一般情况下(护车、修车除外)在办公室学习或休息,协助办公室做些服务性工作。

2、有事外出必须先请假,以保证临时用车需要。

3、按时填写好出车情况登记表。

4、驾驶员要保证通讯畅通,联络便捷。

5、休息日确因工作需要,要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按时出车。

五、坚持奖罚制度

1、全年没有出现交通责任事故的,奖给驾驶员安全奖金。

2、根据行程确定用油标准,里程表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及时维修,要节约用油。

3、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的罚款不予报销。

4、驾驶员任意放置车辆导致失窃,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由驾驶员承担,驾驶员待岗一年。

驾驶员任意放置车辆导致损毁,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印章管理制度

1、本委的印章由办公室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及时登记;各科室业务印章由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责任人为科室负责人。

2、凡经委领导签发的文件材料,需盖本委印章的,可由办公室直接盖章。

干部调配、工资审批等业务需盖本委印章的,必须先由业务承办人员签署办理意见后方可盖章。

3、本委印章原则上不能拿出办公室,确需到外单位办事需带印章的,应报分管领导同意。

4、除本委和办公室的印章外,各科室的业务印章不得对外联系行政事务。

5、对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的,要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造成严重影响和危害的,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6、盖印鉴时要注意质量,保证清晰、美观、周正。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建设法宝。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政法委党支部的一项基本任务,也是完成其他各项工作的保证。

为了重视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每月用两天时间集中学习有关重要文章、法律知识等,对全委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共产主义理想和革命人生观教育,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社会主义劳动态度和主人翁思想教育,反腐倡廉教育,以及法制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

二、坚持月底一次全委干部、职工会,总结当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并从总结工作的角度谈经验、查问题,以增强全委同志的工作责任感和革命事业心,促使人人出色地完成岗位任务。

三、每季开好一次全委民主生活会,遵照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从促进工作的目的出发,大家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发表各自的意见。

四、每年组织一次参观访问活动,如瞻仰革命纪念地、参观革命博物馆、纪念馆,访问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每月到联系点或联系户开展一次调查研究活动。

五、政法委领导和支委会成员分工负责,每年至少走访一次本单位干部职工家庭,了解掌握其家庭情况,并尽可能地做好有关排忧解难工作。

六、党支部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确定专人培养,了解他们的思想态度和要求,指导他们的工作与学习,并按时做好考察登记工作。

七、倡导钻研业务的风尚,积极鼓励业余自学,奖励和表彰工作与学习两不误的自学成才者。

八、加强党支部建设,根据县委要求和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督促党员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事事处处为人表率,人人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九、通过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工作,保证全委干部职工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模范地执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决议、决定,遵守本委制定的各项制度,自觉地参加县委政府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其中起表率作用

 

信访文明接待制度

一、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必须积极、热情、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讲究方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做到文明接待。

二、设立专门的接待场所,对检举、控告的来访者要单独接待。

三、在接待来访时,对于不属我委业务范围内的来访应向来访者说明情况,转介有关部门,对属于业务范围内的来访,应详细询问,作好记录。

四、在接待集体来访时,要做好工作,除留2-3人反映情况外,劝说其他人离开,同时要向领导报告或与有关部门联系。

五、当来访者发生意外情况(行凶报复、服毒轻生、危重病人等)接待人员要立即报告领导,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妥善措施处理,防止和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六、当来访者无理起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时,接待人员应耐心做好规劝,不听规劝的,要报领导处理,必要时,可提请机关保卫部门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

机关办事公开制度

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增强权力运行和办事的透明度,促进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办事公开主要是指办事须知、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公开。

凡涉及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敏感”问题,必须执行上述“四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提拔任用干部公开。

提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集体研究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考察,把真正优秀的、有威信的中青年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四、财务管理公开。

本委的财务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包括预算内、预算外收支)的规定,凡成批购买数量较多、金额较大的物品,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其价格、质量、型号、标准等应事先报告领导。

物品购进必须验收。

 

值班制度

一、节假日或特别防护期,每天有一名领导和一名干部值班,由办公室公布值班名册。

二、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搞好值班交接,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三、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电话记录,接待好来访人员,及时处理好紧急事件。

四、值班人员必须管理好当日报刊、杂志、文件,及时处理好急件。

五、当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必须事先找人顶替,并报告值班领导,不得缺席。

 

机关接待制度

一、为了加强廉政建设,本着勤俭节约,热情接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凡外单位领导、工作人员来本委检查、指导、办理业务工作,由有关领导负责接待。

涉及全委性工作的重大接待活动,由委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三、接待工作必须态度热情,服务周到,文明礼貌。

四、实行接待用餐审批制度。

凡外单位领导、工作人员来委联系工作确需在本委就餐的,接待人员应报告领导用餐时间、原因、人员及用餐标准等,委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五、严格控制用餐标准。

1、因工作需要乡镇政法干部来委用餐标准为每人每餐8元以内。

2、县处级以上干部,市政法委以上负责人来委用餐标准为每人每餐30元以内。

3、特殊情况接待用餐标准超过上述规定的,需报经主管领导同意。

六、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由委领导或经办人作陪,人员为1-3人。

七、接待工作一般不安排副食品、水果等,不发整包香烟。

特殊情况确需安排的,需报主管领导批准,由委办公室负责安排。

八、凡违反本制度的用餐及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为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员思想素质,特制定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党员支部大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委员会,一次组织生活会。

每周五下午定为学习日(除特殊情况)制度。

二、支委会每年要向支部大会汇报一次支部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

三、组织生活会根据政法委工作特点不定期召开。

每个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都要自觉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四、周五下午除特殊情况外,坚持学习日制度,学习政治、法律,传达上级文件等。

五、支委会、支部大会、民主生活会和学习都要认真作好记录。

六、支部会议和学习等活动,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除特殊任务外,做到风雨无阻。

 

政务公开制度

为了规范政务行动,公开办事制度,实行承诺服务,简化办事程序,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政务公开制度。

一、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人员,办事机构,接待服务承诺,做到政务公开上墙,增强办公的透明度。

二、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制度,做到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公开办事职责、办事纪律、办事电话,方便群众监督,促进廉政建设。

 

党员评议制度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员思想建设的有力举措,为了搞好党员评议工作,经研究,特定如下制度。

一、对党员的思想工作、政治实绩,实行全面评议,通过评议,达到提高思想觉悟的目的。

二、坚持实行互评,首先支部大会集体评议,结合民意测验,对所有党员认真评议,不走过场,不论职务高低,不徇私情,不放弃原则。

三、评议时间,每季一小评,年终总评,对于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屡教不改者,则重点帮助教育。

四、评议党员时应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积极发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畅所欲言。

五、每次评议专人记录,资料归档,注意保存。

 

支部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形式多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的民主生活会。

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支部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2、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3、党小组会,一个月召开一次。

4、党课:

党课教育时间原则上每两个月不能少于一次。

 

议事制度

一、每次会议举行前一天,办公室将开会通知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各位党员及有关人员。

二、做出会议纪要和有关决议,应如实记载议事结果。

三、决议事项,应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是重大问题必须经过会议集体讨论。

四、每次议题不宜过多,主题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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