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20年天大离线答案五组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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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20年天大离线答案五组答案

建设工程法规五组答案

要求:

一、独立完成,下面已将五组题目列出,请按照学院平台指定的做题组数作答,每人只答一组题目,多答无效,满分100分;

平台查看做题组数操作:

学生登录学院平台→系统登录→学生登录→课程考试→离线考核→离线考核课程查看→做题组数,显示的数字为此次离线考核所应做哪一组题的标识;

例如:

“做题组数”标为1,代表学生应作答“第一组”试题;

二、答题步骤:

1.使用A4纸打印学院指定答题纸(答题纸请详见附件);

2.在答题纸上使用黑色水笔按题目要求手写作答;答题纸上全部信息要求手写,包括学号、姓名等基本信息和答题内容,请写明题型、题号;

三、提交方式:

请将作答完成后的整页答题纸以图片形式依次粘贴在一个Word

文档中上传(只粘贴部分内容的图片不给分),图片请保持正向、清晰;

1.完成的作业应另存为保存类型是“Word97-2003”提交;

2.上传文件命名为“中心-学号-姓名-科目.doc”;

3.文件容量大小:

不得超过20MB。

提示:

未按要求作答题目的作业及雷同作业,成绩以0分记!

1.论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含义及可诉的行政行为内容。

第一组:

2.解释行政主体的概念及其特征。

二、简答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2.什么是总包服务费?

什么是分包工程管理费?

如何计取?

一、论述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

1、什么是房地产纠纷?

论述房地产纠纷案件的主要类型。

2、论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含义及可诉的行政行为内容。

二、简答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建设工程招标的程序?

2、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及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第三组:

一、论述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

1、论述某工地发生了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该事故属于什么等级事故?

分析其原因并阐述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类等级。

2、请解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必须招标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标准。

二、简答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简述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2、简述工程管理所涉及的合同。

第四组:

一、论述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

1、解释行政主体的概念及其特征。

2、论述所有权的概念与内容。

二、简答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简述合同价款的三种形式及内容

2、建设项目投资后评价的概念与目的?

第五组:

一、论述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

1、论述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及义务

2、论述无效合同的分类:

二、简答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工程建设程序?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验收的依据?

一、论述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

 

五组的题目答案如下:

第一组:

 

一、论述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

3.论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含义及可诉的行政行为内容。

答: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由三个部分组成:

一是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二是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外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是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

《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4.解释行政主体的概念及其特征。

答: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职权,能以自己名义独立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的行政组织。

法律上的行政主体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行政主体是具有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并不是所有的组织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只有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

  (3)行政主体必须是能够承担行政活动的法律后果的组织。

  (4)行政主体一般由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二、简答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3.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4.什么是总包服务费?

什么是分包工程管理费?

如何计取?

答:

总包服务费包含两部分内容,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

总包管理费是指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统一管理所产生的费用,总包配合费是指总包单位为分包单位配合提供施工便道、临时设施、脚手架等设施器具的使用等方便产生的费用。

一般以分包工程的价款为基数,按百分费率进行计取,可以0~10%不等;不列明具体分包内容时可以3%作为参考值。

第二组:

一、论述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

1、什么是房地产纠纷?

论述房地产纠纷案件的主要类型。

答:

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

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

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

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

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

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如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土建、设备安装、装修)、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如房地产咨询、评估、中介)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他项权利侵权纠纷(如相邻用水、排水、采光、通风)等等。

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的争议纠纷,经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拆迁入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公民个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经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等等。

2、论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含义及可诉的行政行为内容。

答: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由三个部分组成:

一是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二是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外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是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

《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简答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建设工程招标的程序?

答: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12步)

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2.提出招标申请,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报主管部门备案

3.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并报备案

4.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5.资格审查(包括资格预审和后审)

6.发放招标文件

7.踏勘现场

8.投标答疑会

9.接收投标书

10.开标、评标、定标

11.宣布中标单位

12.签订合同

2、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及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答:

建设单位在具备以下条件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已经办好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企业已确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落实并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因自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可想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既不按期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延期时限的,以批准的施工许可证自行作废。

 

第三组:

一、论述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

1、论述某工地发生了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该事故属于什么等级事故?

分析其原因并阐述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类等级。

答:

该事故属于较大事故。

该事故造成3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请解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必须招标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标准。

答:

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简答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简述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答:

 

(1)实际履行原则。

  是指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来履行。

合同的标的是什么,义务人就应给付什么,既不能用其它标的来代替,也不能用金钱来代偿。

  义务人在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合同责任,只要对方需要并坚持,还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

 

  

(2)适当履行原则。

  是指切实、准确地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去履行,即为适当履行("适当"二字在这里指履约行为和结果同约定条款的要求相符合)。

  (3)协作履行原则。

  是指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精神,去共同完成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

2、简述工程管理所涉及的合同。

答:

(一)委托合同。

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监理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委托合同、造价审计委托合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等;

(二)承包合同。

主要包括:

1、勘察承包合同;

2、设计承包合同,从管理模式的角度划分可分为设计总承包合同、设计分包合同;从设计内容的角度划分可分为建筑设计合同、精装修设计合同、市政工程设计合同、园林设计合同等等;

3、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签署数量最多、条款比较复杂的合同类型,从管理模式角度可分为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及劳务分包合同等;从施工内容角度可分为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如结构施工合同、装修合同、幕墙合同等)、机电工程施工合同(如消防合同、弱电合同、变配电合同等)、市政施工合同等。

(三)建筑材料、设备买卖合同。

可分为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和建筑设备、仪器仪表买卖合同。

(四)各种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如交通影响评价咨询合同、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合同、建筑技术咨询合同、建筑技术服务合同等。

(五)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签订的其他合同。

如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拆迁施工合同、拆迁补偿合同、协调配合合同、检测合同等。

 

第四组:

一、论述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

1、解释行政主体的概念及其特征。

答: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职权,能以自己名义独立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的行政组织。

法律上的行政主体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行政主体是具有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并不是所有的组织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只有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

  (3)行政主体必须是能够承担行政活动的法律后果的组织。

  (4)行政主体一般由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论述所有权的概念与内容。

答: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占有权能

  占有权能是指所有权人对标的物实际掌握、控制的权能。

  二、使用权能

  使用权能,是指不毁损物体或变更其性质,而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需要的权能。

  三、收益权能

  收益权能,是指依法收取由原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

  四、处分权能

  处分权能,是指依法对标的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其命运的权能。

处分权能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否享有处分自由标志着所有权是否完备。

二、简答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简述合同价款的三种形式及内容

答:

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固定价格合同。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建设项目投资后评价的概念与目的?

答:

建设项目后评价是指对已完成的项目的规划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所进行的系统客观的分析。

在中国项目后评价不仅是工程咨询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建立和实施政府行政问责制的一个重要基础。

目的:

(1)项目后评价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为未来项目的决策和提高投资决策管理水平提出建议;

(2)后评价还对受评项目实施运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提高投资效益。

对于经营性项目,一般是在项目投产运营3-5年后进行后评价。

第五组:

一、论述题(每小题30分,共60分)

1、论述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及义务

答: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论述无效合同的分类:

答:

无效合同,是指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

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

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

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

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

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为:

1)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①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

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②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b.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d.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善意取得。

③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2)部分无效合同

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二、简答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工程建设程序?

答: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包括策划决策阶段、施工阶段、生产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考核评价阶段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验收的依据?

答:

(一)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4)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

  (5)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6)技术设备说明书;

  (7)建筑安装工程统一规定及主管部门关于工程竣工的规定。

  (8)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和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要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进口国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进行验收;

  (9)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建设项目,应按世界银行规定,按时编制《项目完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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