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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

主通风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二〇一三年

山西煤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

主通风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矿主要通风机因各种原因突然停止运转,造成全矿井停风时,迅速恢复主要通风机的正常供风,保证井下职工人身安全,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1事故类型

(1)生产作业使用主扇风机设施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及时造成的通风事故隐患。

(2)人为原因造成的破坏等造成的主通风机事故隐患。

1.2危险程度分析

按对主扇风机设备、设施的损坏程度及恢复主通风系统正常的时间可分为:

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指导思想

以体现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或灾害,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企业的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2优先原则

(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3)保护环境优先。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建立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机构:

总指挥:

杜有水

副总指挥:

栗献中白守江杨海波李文碧段文军

及其他副总

成员:

薛俊峰禹彦峰王秀荣刘文军崔世红

及其他科室副科以上领导

指挥中心设在调度室,联系电话:

8021、8029。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现场指挥领导小组职责、职能划分

(1)组织有关部门按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争取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尽快恢复生产。

(2)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突发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及问题,对预案及时修改补充。

(4)紧急调动一切人员、物资、设备,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请求大土河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地方政府支援。

(5)对灾害进行调查及善后工作。

(6)各小组根据灾害发生的具体情况和自己的职责,按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救灾工作。

3.2.2应急救援专业队职责

(1)现场抢险小组:

由救护队人员组成,由救护队长负责现场指挥抢救。

(2)机电组:

由机运区人员组成,由机电矿长总负责,确保救灾机电设备的及时安装。

(3)资料组:

由机运区负责设备图纸及供电系统图、由通风区负责通风系统图、避灾路线图,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准备好采掘工程平面图及其它图纸,为抢险提供地质及其它资料。

(4)后勤组:

由办公室、总务科及供应科负责,保证救灾物资、材料、工具及应急物资、器材的统一供应。

(5)医务组:

由医务科负责,备足药品,对遇险人员进行急救。

(6)汽车组:

应急救护车辆、司机必须随时待命,任何人不得调动抢险装备和救护车辆从事与抢险无关的工作。

(7)灾害调查组:

由安监科进行调查主通风机停止运转原因并分析责任处理。

3.2.3应急救援指挥

主扇风机系统事故若超出矿井处置能力,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集团请求支援,在市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人员到位后,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下属各抢险救援小组按照“归口”原则,立即归属市公司各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服从其调配。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加强领导,由机运区每天对主通风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日留二人24小时值班。

(2)确保水泵备品备件及设备按计划存放于固定地点,抢险有关人员要确保随时到位。

(3)抢险人员要熟知应急处理知识,值班人员熟知备品备件及防水设备的储存情况及地点。

(4)操作司机及维修人员必须精心操作,定期巡回检查,及时发现与处理风机运转时出现的各类问题。

(5)风机操作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业务熟练严格遵守劳动纪

律,各项操作规程及岗位制度。

各类保护设施必须完好无损,定期进行检查实验,每年必

须进行反风实验一次,根据《规程》要求,在接到矿调度反风的指令后,应能在十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且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矿井必须要有主扇风机的定期检查,检修制度、确保风机

安全运行。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级别

预警方式采用通讯电话。

预警内容根据灾情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沿避灾路线紧急撤离。

预警级别:

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区队级、专业级、矿井级三级预警机制。

I级:

对于波及范围大,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启动矿井预警。

II级:

对于波及范围较大,无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基层区队依靠自身力量不能解除的,启动专业预警。

III级:

对于波及范围小,无人员伤亡,未造成较大损失,基层区队能自行消除的突发事故,启动区队预警。

发生生较大事故报请市公司报请启动市公司应急预案,发生重大事故报请省级相关部门启动相关预案。

4.2.2预警准备

(1)思想认识:

加强宣传、增强员工对主排水事故的危害性的充分认识。

(2)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主通风机系统事故处置指挥机构,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及人员,明确各应急救援小组的具体职责及相关负责人。

(3)预案准备:

制订完善的主通风机系统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物料准备:

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应急处理物料,合理配置,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

(5)通信准备:

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确保通信网络系统完好和畅通。

(6)日常检查、检修:

实行严格的设备检查、监测制度,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同时做到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7)日常管理:

加强主通风设备及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查管理工作。

4.2.3预警方式

值班调度员接到主通风机系统发生故障的消息后,立即通知应急措施组织机构领导,并根据矿值班领导的指令,首先通知机电、通风部门到现场进行处理;安检科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下达停电撤人命令,立即向各单位下通知,并记录井下人员回撤及停电情况汇报,并将事故现场情况及时报告指挥机构领导,准确、快速传达总指挥下达的命令,并形成书面报告迅速上报市公司。

5.信息报告程序

5.1事故信息报告

调度室接到发生事故的汇报后,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副总、机电副总、通风副总和有关部门,并根据领导的批示迅速迅速派人实施抢救,同时迅速向市公司调度室、安监科汇报,取得上级领导的帮助,请求给予事故抢救或支援。

5.2信息上报内容

信息上报内容如下:

(1)发生事故的单位;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3)发生事故的类型;

(4)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约计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对生产的影响情况;

(5)发生事故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8)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3信息上报要求

(1)主通风系统事故发生后,调度室应立即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应急指挥机构。

(2)事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迅速核实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主通风机设备、设施的损坏较小且在10分钟之内可恢复主通风系统正常,此类事故为一般事故,按一般事故应急处理。

主通风机设备、设施的损坏较大且在10分钟之内不能恢复主通风系统正常,此类事故为重大事故,按重大事故应急处理。

6.2响应程序

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救援程序和分工。

6.2.1矿井主通风机系统事故的抢救工作,实行总经理统一领导指挥,有关部门牵头负责的原则,必要时请求市公司和政府部门支援。

6.2.2工作步骤分为:

1、成立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2、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3、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

4、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5、开展事故调查;

6.2.3矿井主通风系统事故指挥部的设置:

矿井主通风机系统事故应急抢险救灾现场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遇特殊情况,总经理不在时,由值班副总、总工程师担任。

成员有安全副总、生产副总、通风副总、机电副总及有关科室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统一协调救护工作。

6.3处置措施

结合我矿实际,制定通风机系统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以便贯彻执行。

主通风机及电气控制设备、主供电线路、风门等通风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是供电系统出现问题,机运工区值班领导必须立即安排人员到达停电现场,立即进行处理,恢复供电。

如果是上级电网(某一回路)出现问题,应立即启动另一回路,恢复供电。

(2)如果是主要通风机出现故障,必须在10分钟之内启动备用风机,恢复全矿井的正常通风。

同时,机运区值班领导必须立即安排人员赶赴风机房,进行应急处理。

(3)若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并证实无法立即开启,而井下供电系统仍然有电时,经总工程师批准,可以直接切断向井下的所有供电。

(4)如果10分钟内无法恢复主要通风机正常通风,应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①、由调度室通知通风区负责打开风井安全门、风井防爆盖等,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②、调度室立即通知井下所有工作人员撤到主井底或副斜井候车室待命。

③、水泵工接到停电通知后,立即停掉水泵,将电源开关打到“零”位,迅速撤到指定地点。

④、调度室在接到主要通风机停风的通知或报告后,还要立即通知市救护队,备齐救护器材,着装待命。

(5)当主扇停风10分钟以上,仍在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矿井通风时,应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由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下命令,调度室具体指挥,各科室值班人员协助,将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全部有组织按秩序撤到地面,由当班班组长,向调度室和各自工区值班人员汇报人员升井人数,调度室负责汇总,并汇报应急救援领导组。

2)撤离路线:

井下各地点作业人员听到升井命令时:

15#煤层作业人员分别从作业地点—井底车场—主斜井升井。

瓦斯检查员检查所在地点瓦斯情况后,最后离开待命地点按避灾路线撤到地面。

7、开启通风机的安全措施

7.1主要通风机开启措施

7.1.1故障排除后,由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调度室联系配电室及主扇司机立即供电并启动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7.1.2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以及井下所有配电点恢复供电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所有电气设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巷道内的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送电,同时严格执行逐级要电、送电顺序。

7.1.3采煤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小于1.0%,可恢复供电。

其他全风压通风地点,主要通风机恢复供风10分钟后,待风流稳定,方可送电。

7.1.4地面监控室必须24小时值班,及时将出现的停电情况汇报通风区、调度室,恢复供电后迅速配合井下解除监控系统的闭锁装置。

7.2开启局部通风机的安全措施

7.2.1恢复通风,开启局部通风机之前,瓦斯检查员及时和监控值班员联系获取该局部通风机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情况,并和掘进电工一前一后进入停风区检查,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7.2.2如果监控系统显示并经瓦斯检查员现场确认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采取开启对旋风机的单机或由绳扎风筒法控制送入停风区的风量,使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均小于1.5%,直至停风区内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均小于1%的安全措施。

7.2.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由救护队、安监处、机运区、通风区等共同排放。

紧急状况下由公司总工程师或值班领导下达指令在严格执行以下措施的情况下,可由救护队立即组织排放:

(1)排放瓦斯时其回风风流流经的区域必须作到断电撤人。

(2)指定人员在可能进入排放瓦斯回风流流经的地点站岗。

(3)控制排出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

(4)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供风。

(5)如果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6)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电气设备完好时,方可人工恢复巷道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

8、各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根据本应急处理预案,编制各自紧急避险方案。

9、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详见《综合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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