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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施工方案最终

绿色文明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

1.1工程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支线工程【施工1标】土建工程包括:

镇龙北站~镇龙站明挖区间、镇龙停车场出入场线明挖区间、21号线镇龙站站前明挖区间以及区间附属结构。

区间正线右线设计起迄里程为支YDK61+293.700~支YDK62+791.488,全长1497.788m,左线设计起迄里程为支ZDK61+293.700~支ZDK62+791.488,短链17.862m,全长1479.926m,区间设置2座联络通道和1座废水泵房,废水泵房与联络通道合建。

出场线设计起迄里程为CDK0+270.200~CDK0+774.119,全长503.919m,入场线设计起迄里程为RDK0+270.200~RDK0+781.000,全长510.800m。

21号线镇龙站站前明挖区间与14号线支线区间并行接入镇龙站,左右线长度均为157.8m。

1.2编制依据

(1)国家GB/T19000族标准;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4〕61号);

(3)《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落实〈广州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2014-2016年)〉的函》(穗环领导小组为〔2014〕6号);

(4)《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函》(穗环领导小组为〔2014〕7号);

(5)《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14年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穗环〔2014〕70号);

(6)广州市轨道交通14号线支线【施工1标】土建合同、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

(7)《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铁建总质安[2010]270号);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

(10)《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09]455号);

(11)《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扬尘噪声控制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09]506号);

(12)《落实部门联动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工作方案》;

(13)《建设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源头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14)《关于统一地铁施工场地围蔽标准的通知》(穗铁建总质安[2009]1135号);

(15)《广州市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6)《广州地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17)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

(18)现行其他相关国家、部委、地方颁发的其它规范和标准。

二、工期计划

合同工期为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现由于前期前期征拆及管线影响,镇镇区间目前二、三、五施工段仅有部分区域满足围护结构开工条件,计划2014年9月24日开始进行第五施工段施工;2014年10月5日开始第二、三施工段施工;2015年1月10日开始进行第四施工段施工;2015年4月1日开始进行第一施工段施工;2016年4月23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内容。

三、绿化施工部署

3.1施工场地管理

3.1.1施工围蔽

(1)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工程采用砖墙围蔽,砖墙采用18厘米厚砖砌,市区主要路段的围蔽高度应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低于2米,并设置压顶,且应砌筑基础底脚和墙柱,基础底脚埋地深度不小于50厘米,墙柱之间距离不宜超过3米,墙柱与墙体连接应牢固、安全、可靠。

(2)工期在15日以上(含15日)半年以下的工程,采用装配式双面彩钢夹芯板,高度应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低于2米,各立柱间的围蔽单元保证刚度,钢柱间距不大于3.3米,临近机动车道的围蔽设置钢制防撞杆。

(3)工期在15日以下的工程,施工现场采用标准密扣式钢围栏进行围蔽,标准密扣式钢围栏密排整齐,相邻单元间扣接。

3.1.2施工大门

(1)工地大门和门柱牢固美观,高度不低于2米,宽度不少于6米。

(2)大门使用材料与围墙、围挡等相适应,大门上有“中铁电气化局”企业标识。

3.1.3施工场地内布置要求

1、施工场地道路宽度范围为8~10m,作为施工车辆和人员通道,便道设置于基坑开挖线外不小于1米,主要施工便道采用25cm厚C25混凝土路面,其余施工场地采用厚度20cm的C25砼进行硬化处理,对于围护结构两侧非场地布置区域采取绿化植草、植树覆盖。

2、工地外立面脚手架使用钢管搭设,禁止使用竹子搭设或者钢竹混搭,脚手架杆件涂装规定颜色的警示漆,无明显锈迹,立面统一采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围蔽。

3、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设施,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整齐,并设置标签,围蔽外禁止堆放建筑材料,围蔽内材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和杂物集中堆放,逐日清理干净。

4、施工现场道路应当畅通,并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应急设施。

3.1.4场地恢复及交通疏解措施

1、占道围蔽范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对于施工已经完成可以退出恢复的场地,按规范要求退缩围蔽范围。

2、建设工程竣工后,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拆除工地围蔽、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清运废弃物。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工程竣工后,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并在批准施工期限届满前清理场地,恢复退让。

3、施工占道围蔽前编制交通疏解方案,落实信息预告制度的有关要求。

在占用或挖掘施工前向社会发布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对交通或者通行影响较大的,在占用、挖掘10日前,通过本市电视台、报纸、广播电台等公布占用、挖掘项目的名称、范围、期限、负责人及投诉电话等信息。

3.1.5洗车槽

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要求在场地门口车辆必经处修建洗车槽,尺寸大小3.5m×5m,洗车槽四周设排水沟,并与沉淀池连接,应急时清掏排水沟内污泥。

排水沟盖板采用32以上的螺纹钢,确保能够承受车辆重压。

另行设置清水池和高压水泵,水泵开关箱内漏电保护断路I=15mA、t>0.1。

3.1.6沉淀池

施工现场采用砖砌沉淀池,尺寸为4m×9m,池的深度为1.5m,同时设置防止泥浆、污物堵塞防水管道的措施,派专人进行不定期的清理。

沉淀池四周进行围护,坑边立警示牌。

3.1.7建筑、生活垃圾及泥浆

垃圾池布设在生产区周边,靠近运输出口位置。

垃圾池采用1.2m高砖砌挡墙,对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及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池和垃圾筒进行分类标注处理。

对有机物、油料等有害垃圾进行单独处理,其他垃圾集中于渣土区外运。

对于废弃泥浆,采用专门的泥浆运输车,运输车在罐顶和底部设进浆口和排浆口,泥浆通过泥浆泵打入罐车,装满后,将进浆口封闭,运输至指定地点弃浆,通过排浆口排出。

运输罐车的封闭性较好,杜绝了泥浆运输过程中的污染。

3.2建筑施工噪音管理

本项目施工区域均远离人群居住区,并位于广州城区外偏远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及广州市相关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1、在城镇噪声控制范围内的施工场地,使用各种钻桩机、钻孔机、搅拌机、推土机、挖掘机、卷扬机、振荡器、电锯、电刨、锯木机、风动机具和其他施工机械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除抢修和抢险工程外,其作业时间限制在六时至二十二时;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昼间噪声控制在70分贝之下,夜间噪声控制在55分贝之下。

同时使用性能优异的施工设备,并合理安排工序不集中使用噪声较大的设备。

2、经批准实施夜间施工的,按《申请表》规定编制建筑施工工地专项降噪措施方案,方案中要有对周边居住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特别是医院、学校、政府机关办公及居民楼的距离、居住楼的栋数等),明确降噪措施,大型机械设备的摆放应针对周边居住情况进行设置,且放置在距离居住区较运的位置,有相应降噪措施;施工现场情况改变导致噪声影响范围变化的,应及时修改专项降噪措施方案;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后,留存于工地现场备查;在实施夜间施工前,将延长作业时间证明复印件张贴在施工现场围墙显著位置,知会周边300米范围内的居委会,向周边居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在工地现场设置噪音监测点,并对记录监控监测数据负责;对超过监测的部分机械设备及进行更换或改善,确保夜间施工时,不产生强噪音扰民。

4、需要爆破作业时,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5、在中考、高考以及重大社会活动期间,根据建设单位有关通知实施作业。

3.3渣土外运管理

⑴组织准备

项目部成立土方外运施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范海军

副组长:

方知峰、高周会

成员:

袁鹏飞、刘志斌、侯鹏

⑵现场准备

①测量准备

做好场地控制网的测量工作,建立控制基准点,测放基坑开挖边线。

将高程控制点引至基坑附近,以方便随时控制清土标高。

②基坑出入口设置冲洗池和沉淀池,对土方车辆冲洗后方能进入市政

道路,场内道路做好地面硬化。

开挖前完成坡顶护栏及临时排水沟的砌筑。

③基坑场地安装照明灯,做好夜间赶工的照明准备工作。

④施工过程中随时跟进测量,保证开挖线尺寸与标高。

⑶协调准备

①提前办好渣土受纳许可证,核查渣土车、挖掘机及操作司机的有关证件,保证各项手续齐全完善。

②做好施工协调配合工作,积极与市道路道路及交通主管部门协调并做好场地周边及运输道路沿线单位和居民的配合工作,为土方外运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有利条件。

⑷土方外运

本工程渣土运输将严格按照广州市有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规定,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

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

 

为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的乱倒、乱弃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标段将采用开挖现场与弃土场双向签票的办法,坚决杜绝渣土乱倒、乱弃。

保证外运土方运到指定弃土场。

 

根据广州市关于防治扬尘的有关规定,为了保证在此次土方外运工作进行的同时,不给周围已形成的环境造成影响,我方将在土方运输过程中作好清扫保洁工作,并由专人负责。

为保证车辆运输不对市区环境造成污染,施工现场两个出入口分别设置洗车槽,并安排专人进行车辆清洗工作,对每辆运土车须经打扫车轮、车厢后方可放行。

在渣土运输的区间段内安排清洁人员,随时对车辆散落下来的土块、泥块进行清扫,并安排专人进行巡视、值班、组织路口交通。

 

为维护现场环境,减少外运土方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我方将组织成立渣土外运管理小组,同时做到管理工作横到边、纵到底,责任落实到人,避免在渣土外运中发生扬尘、洒漏等问题。

具体措施如下:

 

①成立渣土外运管理小组,对渣土外运中的违规现象及时纠正,并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防止渣土外运污染环境。

 

②在围挡内设置的临时堆土场应加以覆盖,对含水量较大的淤泥土,堆放晾干后再进行外运,防止泥土污染路面。

 

③渣土外运选用带有顶棚的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掉土现象,无顶棚的车辆禁止进场。

 

④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做好持证运营。

 

⑤出场车辆必须在洗车槽进行冲洗,保证出场车辆的清洁,防止污染通行道路;在大门口设置洗车槽,保证车辆进入施工场地途中不带泥上路,保持道路清洁。

 

⑥工程渣土不得随意乱弃,必须运至规定的弃渣场,运土汽车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不得落石掉渣污染道路,外运和内运土方时不准超高。

一旦在施工场地外有渣土撒落,应及时派人进行清扫,以避免尘土飞扬。

 

⑦施工现场成立专门道路保洁队,派专人负责,对出土线路24小时全程跟踪,发现遗洒及时清理,保证道路的干净。

3.4扬尘管理

1、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做到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路面100%硬地化,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严格遵守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砂浆使用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车辆运输切实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要求。

加强建筑废弃物运输扬尘防治。

建筑废弃物运输严格做到密闭运输,运输途中不泄漏、遗撒。

对未达到要求的车辆严禁使用。

3、制定《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联络,加强与周边相关单位、居民的沟通,建立和谐共建、投诉处理等制度,畅通施工扬尘问题投诉渠道,确保社会监督渠道畅通。

4、在市政府公布的重污染日启动应急预案。

5、工地内车辆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场地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水枪,采用移动式冲水设备冲洗工地车辆,并安排工人保洁。

6、施工中优先使用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对于交通、施工场地等客观条件限制,需要使用袋装水泥的,应经监理及业主批准方可使用。

7、施工现场堆放的散体建筑材料,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8、禁止凌空抛撒建筑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按照广州市有关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9、散体物料运输遵守广州市散体物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10、装卸建筑散体材料或者在施工现场粉尘飞扬的区域,采取遮挡围蔽或者喷水降尘等措施。

11、禁止燃烧建筑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3.5夜间施工照明和施工污水排放的管理

1、进行电焊作业或者夜间施工使用灯光照明的,采取有效的遮蔽光照措施,避免光照直射居民住宅。

除满足工地夜间安全保卫需要外,工地于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停止使用强照光源。

2、施工前向水务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施工排水许可手续,并按规定进行临时排水接驳。

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和排水沟(管)网,对废弃油料、化学溶剂实行集中处理,禁止直接将工地泥浆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者河道。

3.6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管理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等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定期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车辆尾气中有害物质成分的含量和黑烟的排放。

3.7响应环境空气质量重度污染预警管理

对照《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穗府办〔2013〕47号)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响应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媒体发布的预警信息。

1、在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01-300的区(县级市),启动二级响应机制,项目合理调整施工程序,减少扬尘污染,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拆除施工、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实施强化保洁措施,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理。

2、在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区(县级市),启动一级响应机制,在工程项目允许情况下,停止土石方开挖、拆除施工、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暂停含有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喷涂和粉刷等作业,建筑工地暂停喷涂和粉刷等作业,在二级措施基础上实施进一步的强化保洁措施,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理。

四、资源节约方案

4.1节材措施

1、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做好材料计划,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材料堆放整齐,一次到位,减少二次搬运;

2、加强管理,模板涂刷脱模剂,拆模时,严禁硬撬,减少人为损坏,增加模板周转次数,废旧模板整修后用作临边洞口的盖板、柱子与楼梯踏步的护角;

3、预埋管、预埋件等预留、预埋与结构施工同步;

4、施工前对管线进行综合平衡设计,优化管线路径;

5、材料采购就地取材,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按照业主指定供应商进行供料;

6、根据图纸钢筋设计,优化配料长度,减少废料,节约钢材;

7、维护好现场周转设备与材料,提高设备使用率和周转次数,减少浪费;

8、优化设计方案,减少材料投入和人员投入,节约材料费和人工费。

4.2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方案

1、采用施工节水工艺、节水设备和设施,卫生间、洗脸池等采用节水型龙头,低水量冲洗便器或缓闭冲洗阀;

2、加强节水管理,张贴节水标语,现场安装水表,施工区与生活区分别计量考核;建立用水节水制度,登记用水节水施工台帐,进行分析,提高节水率;

3、现场混凝土养护采取覆盖保湿措施,以节约用水;

4、施工现场充分利用施工降水资源,做好水循环利用;

5、对现场需要喷洒路面、绿化浇灌,尽量采用施工降水资源。

4.3节能与能源利用方案

1、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优先使用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杜绝使用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设备、机具和产品,选择的设备功率与负载相匹配;采用低能耗施工工艺,充分利用可再生清洁能源;

2、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及计量工作;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分别安装电表,分别计量;用电电源处设置明显的节约用电标示;

3、公共区域照明采用节能照明灯具。

4.4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方案

1、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

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

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2、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

3、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4、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地、废地,不占用公共设施用地。

工程完工后,及时对红线外占地恢复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5、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对于施工周期较长的现场,按建筑永久绿化的要求,安排场地新建绿化。

 

五、绿色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5.1绿色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图5.1-1绿色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图

5.2职责划分

项目经理:

全面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及目标实现,为项目部绿色施工第一责任人;

项目副书记:

负责各分包单位的组织与协调,全面落实绿色施工的管理工作;

项目总工:

根据要求,制定绿色施工方案,为绿色施工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

项目副经理:

安排落实各工区绿色施工方案,确保各现场施工达到绿色施工要求;

安全总监:

监督检查绿色施工落实情况,对施工中不满足绿色施工要求的提出问题,限期要求各工区负责人及时整改;

工程技术部职责:

按照绿色施工方案要求,督促现场落实,控制绿色施工质量达标达规范,并对施工中不满足绿色施工要求的,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按照方案施工;

工经部职责:

对绿色施工进行成本管控,确保绿色施工费用按要求落实到施工中去;

物机部职责:

按照绿色施工要求,确保进场材料满足施工要求,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使用;

财务部职责:

核查绿色施工费用落实到位,建立专项资金保证施工;

综合办公室职责:

负责绿色施工外部联络协调,及时反馈信息;

试验室职责:

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送检,杜绝不合格材料应用到工程中去;

施工队职责:

绿色施工操作层,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及交底施工,拒绝违反绿色施工的行为。

六、绿色施工保证措施

6.1绿色施工目标

6.1.1噪声污染控制目标

在施工现场设立符合规范的噪声污染监测点,对各个监测点的施工阶段噪声污染值进行实测,各个实测点的实际监测数据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对城市五类区域环境噪声最高限值的规定。

同时,根据施工所处的不同阶段,现场各测点噪声还应当满足国家标准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规定的施工限值。

6.1.2粉尘污染控制目标

在施工现场四周隔挡高度位置设立符合规范的粉尘污染监测点,对各个监测点的施工阶段粉尘污染值进行实测,要求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大于0.08mg/m3。

土方作业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

结构施工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

6.1.3光污染控制目标

项目进行夜间施工时,符合有关的夜间施工时段规定;

夜间施工过程中,控制外溢光和杂散光,避免直接照射入周围居民居室;

夜间施工过程中,控制外溢光和杂散光,避免直接照射到道路上;

电弧焊施工应有防护罩,防止电弧光外泄对外造成污染。

6.1.4水污染控制目标

施工现场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

6.1.5固体废弃物控制目标

总的固体废弃物产生数,每万平方米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超过400吨。

建筑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的堆放,不占用周围道路和其它场地。

建筑施工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堆放,堆放场所周围应当设置围挡等防护措施。

拆除阶段固体废弃物回收率大于40%;

6.1.6材料节约目标

建设项目的总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低30%;

对于钢材、混凝土、木材三类材料,其损耗率应比定额损耗率低20%;

现场临时用房、临时围挡材料可重复使用率达到70%。

6.1.7水资源节约目标

生活用水总节约量大于15%;

施工用水总节约量大于20%;

施工过程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20%。

6.1.8土地资源节约目标

临时设施占地面积为指标规定的最低值;

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施工用地尽量不占用基地外土地。

6.1.9能源节约目标

建设项目的能源总消耗量节约15%;

根据项目当地气候及自然资源条件,使用可再生能源。

6.2绿色施工保证措施

6.2.1大气污染防治

(1)土方开挖(外运)

土方开挖阶段,对施工现场的车行道路进行简易硬化,并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开挖裸露的位置,裸露作业面部位及时固化或用防尘网覆盖。

(2)裸露地面或土堆

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3个月内的,采取软编织物进行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裸露地面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在3个月以上的,对其裸露面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3)建筑垃圾以及渣土

场地内建筑垃圾要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

垃圾清运前进行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对装运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的车辆,派专人负责清扫及冲洗,运渣车运输时车厢必须覆盖,方能上公路,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建筑施工产生的渣土和废弃物,按照“边作业边清除”的要求,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防止扬尘。

(4)砂浆运输和装卸以及使用

砂浆运输和装卸时要防止遗散、飞扬;现场落地砂浆及时清理,并洒水防尘;砂浆搅拌过程中,作业点要封闭,作业结束立即清洗搅拌机,保持周围环境卫生,防止粉尘排放。

(5)爆破作业

爆破作业前应喷雾洒水,即在距工作面15~20m处安装除尘喷雾器,在爆破前打开喷雾装置,爆破后30分钟关闭;装药点用水围帘覆盖、且爆破后须采用流动水车向爆堆喷水除尘。

(6)外脚手架拆除

拆除作业前对安全网内或平桥上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在外脚手架拆除之前对外立网进行冲洗,保持安全网严密整洁。

6.2.2废气排放控制措施

(1)施工机械应加装烟气处理装置,并对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保持在良好的运行状态,降低废气的排放量。

(2)食堂安装除油烟装置,做到定期清理排烟系统,确保除油烟设备正常使用。

(3)在防水、矿山法隧道、盾构隧道施工中,做好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加强隧道及基坑内通风,确保人员及施工安全。

6.2.3水污染防治

(1)施工现场所产生的污水,在污水出口处设立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沉淀池内的沉淀物应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

沉淀处理后的污水应尽量循环使用。

(2)对产生含油、含化学品的污水和废液,采取单独的污水罐或污水桶收集起来,定期委托有污水消纳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

(3)提倡节约用水,杜绝跑冒滴漏,减少生活废水的产生。

(4)食堂设隔油池,严禁将食品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等倒入下水道,影响隔油效果,并定期隔油池,食堂积极使用绿色洗涤用品。

(5)在浴室和卫生间污水排出口设置化粪池,做好防漏和沉淀隔离措施。

(6)现场雨水经过排水管网排入沉淀池集中排放。

七、绿色施工应急预案

按照国家环保部、业主及广东省有关施工环境保护的规定,结合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为加强防止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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