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320修改稿正稿之欧阳生创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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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320修改稿正稿之欧阳生创编
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
时间:
2021.02.08
创作人:
欧阳生
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一、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逐步构筑起“政府监管、业主主导,施工企业为主体,参建各方各负其责”的公路水运安全综合监控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厅质监站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和省厅直接管理的公路建设项目以及省重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厅直属各单位负责对其所管辖的高等级公路建设与养护、国省道改建(扩)大中修与养护、港航工程建设与养护,房屋建筑与养护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省交通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制定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三)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建立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作为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
(五)受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依法组织或者参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职责权限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发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信息。
负责向交通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事故信息;
(七)指导下级交通主管部门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组织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九)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职责和内容: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细则。
2、负责组织本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以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负责上述本省企业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合格证的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
3、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和省厅直接管理的公路建设项目以及省重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监督。
依法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从业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工程交(竣)工前负责对其所监督项目的从业单位进行安全业绩评价。
4、对监督项目的参建单位和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定期向交通主管部门报送监督项目安全生产动态报告,向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管理系统提供动态信息。
5、受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6、接收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省厅;参与监督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安全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事故统计的监督指导工作,具体负责所监督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
负责接收全省各有关单位及所监督项目的公路水运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并对报表进行整理、汇总后报省交通厅。
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发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信息。
7、省厅委托的其他职责。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项目法人《安全监督申请书》中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2、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情况;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具备上岗资格情况;
4、从业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5、从业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履行职责情况;
7、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现场驻地、施工作业点(面)、危险品存放地、预制厂、半成品加工厂、非标施工设备组装厂等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
9、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情况
五、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主要职责和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施工监理规范》编制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
2、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
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①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②是否制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③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④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⑤施工现场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⑥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措施、危险源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
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
⑧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
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二)施工阶段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6、核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
六、建设、设计、施工等从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和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责任。
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
责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六)从业单位整改不力,多次整改仍然存在安全问题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名单,登录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系统中,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七)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但拒绝整改或者整改效果不明显或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等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部门通报,建议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向有关资质证书颁发部门建议降低资质等级。
(八)、监督检查部门应建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息档案,每次监督检查结果应由受检单位人员、监督检查人员签字认可后归档,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登录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系统中。
八、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应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职责和任务进行量化,明确检查内容、制订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监督检查表格和评价标准,以提高监督检查的标准化、程序化。
附件:
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试行)
二00八年五月二十日
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试行)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加快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步伐,提高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工程安全规程、标准,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对公路水运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标准由地方另行制定。
1.3 标准未涉及的安全生产内容,应符合国家、省和相关行业有关安全技术管理的标准、规范和规定。
2 检查分类及评判
2.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分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监督检查,并制成《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表》,详见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
咨询、勘察、设计、材料供应等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检查标准另行制订。
2.2监督检查结果分为“好、一般、差”三个评价等级,即
评价等级
检查情况
好
检查内容满足要求
一般
检查内容中主要内容或关键工作基本满足要求
差
检查内容中主要内容或关键工作不符合要求
突出问题作好记录。
2.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督查人员在现场检查时进行等级评价,结束时将评价结果、处理意见和有关工作要求告知项目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
有关单位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安全监督机构。
2.4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综合评价的依据。
监督检查部门应建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息档案,每次监督检查结果应由受检单位人员、监督检查人员签字认可后归档,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登录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系统中。
3其他
3.1本标准由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定并负责解释。
二00七年七月
表1
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表
第1页共1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序号
检查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一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
安全生产领导及管理机构
1、是否成立安全领导及管理机构2、人员配置是否健全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情况(针对性、可操作性)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3、是否层层签定了生产责任书
二
安全合同管理
1
安全生产费用
1招标文件中是否明确各合同段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且不作为竞争性条件;2、是否根据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签字确认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2
资料提供
1、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是否及时将项目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向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备案;2、各合同段开工前,是否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电、供气、光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检测等资料。
3
建设行为
1、在招标文件中,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信用情况和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是否对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租赁、材料供应、检测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要求;3、《安全监督申请书》中的项目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是否得到落实;4、是否存在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工期的行为。
三
安全管理活动
1
宣贯法规转发文件
1、是否及时在项目内宣贯项目建设期间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2、是否及时开展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如安全生产专项整改活动),及时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制订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3、是否及时转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和通知,并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制订相应措施予以落实。
2
日常安全检查
1、是否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是否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3、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跟踪整改落实。
3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是否存在瞒报、迟报安全事故的问题2、每月是否按规定定期填报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月报表(实行零事故报告制)3、对工地所发生的事故处理是否做到“四不放过”;4、是否有事故处理档案记录,档案记录是否齐全
督查人:
建设单位:
时间:
表2
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监理单位
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表
第1页共2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合同段
监理单位
序号
检查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一
安全监理责任
1
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或实施方案)
1、是否编制了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或实施方案);2、是否明确了安全监理内容、范围、工作程序、制度措施;3、针对性、可操作性
2
项目组安全责任制
1、是否层层落实并签订了监理安全生产责任书;2、各监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是否雷同,是否有针对性
3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是否明确了各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职责
4
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是否制订了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实施细则是否明确了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3、实施细则是否明确了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方案
5
人员配置及培训情况
1、专项安全监理配置人数是否满足合同规定和安全监理的需要;2、负责人以及专项安全监理人员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
各类审核工作
1
持证上岗情况检查
1、是否建立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管理台帐;2、是否对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检查
2
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审核
1、各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均有审核意见、审核手续是否齐全;2、审核意见是否有针对性、客观准确。
3
机械设备验收核验
1、起重机械、架桥机、锅炉等特种设备检测验收手续在使用前监理是否进行了核验;2、其它设备进场验收是否经过监理核验;3、大型支架、拱板、便桥架设后是否经过监理核验
二
各类审核工作
4
安全制度教育计划审核
分包责任审查
1、开工前是否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审核;2、开工前是否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计划进行审核;3、开工前是否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4、审核意见是否有针对性、客观准确;5、项目实施期间,是否对上述安全生产制度,教育培训、安全交底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
5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计划
1、开工前是否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2、项目实施期间,是否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情况、并及时签字确认,及时计量。
三
安全检查
1
安全检查活动
1、是否按计划和有关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活动;2、对重大危险源是否进行了监控
2
存在问题的整改
1、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是否及时书面指令整改,情况严重的是否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2、是否跟踪整改情况,监理指令是否闭合;3、对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四
监理月报、日记及台帐
1
监理月报、日记
1、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是否填写监理日记,日记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有整改结果记述;2、是否如实及时填写监理安全管理月报
2
监理安全管理台帐
1、是否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并由专人负责;2、台帐记录是否齐全真实(应将监理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帐)
3
学习记录
1、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会议,宣贯安全生产法规,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通知情况;2、是否定期进行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
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及档案
1、对工地所发生的事故处理是否做到“四不放过”;2、是否有事故处理档案记录,档案记录是否齐全
督查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时间:
表3
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表(内业)
第1页共3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合同段
序号
检查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一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
安全生产领导及管理机构
1、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及管理机构2、人员配置是否健全3、三类人员配备及持证情况(专职安全员1人/5000万合同价)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情况(针对性、可操作性)2、是否层层签定了生产责任书,责任书内容是否根据责任人岗位分别编写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是否装订成册。
2、针对性、可操作性
4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1、垂直运输机械、施工船舶、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
安全技术管理
1
施工组织设计
1、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2、针对性、可操作性
2
安全施工专项方案
1、合同段工程内容中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均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2、专项施工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3、是否有安全验算结果;4、是否经技术负责人批准;5、是否报监理工程师批准;6、是否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
操作规程
1、操作规程是否齐全;2、针对性、可操作性
4
临时用电方案
1、是否制订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2、工地临时用电是否按批准的方案实施;3、方案中是否有用电平面布置图;4、用电负荷、变压器、电缆等电器、线缆容量选择是否有计算书。
5
危险源告知管理
1、项目部是否有预测危险源的清单;2、合同段所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是否均已告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并经所有作业人员签字认可;3、危险源告知工作是否建立台帐(告知资料归档管理);4、告知日期是否与工程进展相符,是否有专职监控员。
二
安全技术管理
6
安全技术交底
1、是否有合同段工程总交底;2、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均已进行交底;3、是否层层落实至各作业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保存书面记录;4、是否按工程进展分别进行安全交底,交底内容与合同段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特点相符,针对性是否强;5、是否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台帐
7
应急预案
1、是否对合同段施工区域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其它灾害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艺、工序进行认真分析,分别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齐全)。
2、应急预案是否与合同段特点相符,有针对性、可操作性;3、是否落实了相关人员联络电话、相关救援器材和设备;4、是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演练活动,演练是否达到相关人员若事故发生后明确救援基本程序、各自相应职责,救援方案是否可行等目的,演练记录应包括演练实施过程和演练效果分析(查演练记录);5、一般事故可组织实战演练;隧道塌方、桥梁跨塌等大部分预测事故可进行“沙盘”演练。
三
安全管理活动
1
管理目标、工作计划
1、是否制订安全管理工作目标;2、安全管理目标是否与项目建设要求和合同文件相符;3、是否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层层分解。
2
安全检查
1、有无安全检查制度;2、是否按照国家法规和现场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是否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应将检查发现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指令及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帐);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的安全问题是否有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存在的问题与整改结果是否闭合;5、对监理、建设单位和监督检查单位的整改通知书,是否及时整改、回复,整改指令与整改结果是否闭合;6、是否有奖惩措施和奖惩记录。
3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1、是否存在瞒报、迟报安全事故的问题;2、每月是否按规定定期填报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月报表(实行零事故报告制);3、对工地所发生的事故处理是否做到“四不放过”;4、是否有事故处理档案记录,档案记录是否齐全
三
安全管理活动
4
各类验收工作
1、起重机械、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槽爬模、架桥机等自动式架设设施和锅炉等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内容为:
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②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③日常使用状况记录;④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⑤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2、预应力张拉设备是否经具有响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校验3、上述特种设备安装后使用前是否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是否届满;4、上述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30日内,是否向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是否向交通主管部门登记;5、以下各类验收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是否有针对性:
①特种设备验收②大型设备安装验收③用电设施验收④机械设备进场验收⑤防护设施验收⑥脚手架排架验收
5
一线用工动态管理
1、是否建立一线用工台帐;2、新进人员和转入新的岗位人员记录是否齐全真实;3、有无维权告示。
6
安全教育培训
1、是否制订年度培训计划;2、培训计划的针对性(应包括年度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满的人员外委培训计划和内部上岗培训等计划);3、三级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是否建立台帐,教育培训记录是否齐全,新进人员和转岗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4、安全教育、上岗培训内容的针对性;5、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应不少于2次,并应记入个人工作档案;6、项目经理是否主持或参加安全会议。
7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是否存在分包,分包性质;2、分包单位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台帐
四
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和保险办理
1
安全专项资金管理
1、有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2、有无单列专项安全生产资金(一般不得低于合同价的1%);3、有无专项资金使用台帐;4、专项资金是否挪作他用。
2
用工保险办理情况
1、施工现场人员是否均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2、意外伤害保险费是否由施工单位支付。
督查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时间:
表4
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单位
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表(外业)
第1页共3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合同段
序号
检查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一
现场管理
1
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