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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剂量水稳底基层细则

242省道、310国道与连临高速大浦互通连接线工程项目(LLGS-JL)标段工程项目

 

编制:

审核:

江苏燕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2省道、310国道与连临高速大浦互通连接线工程项目(LLGS-JL标段)工程项目总监办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第一章总则

1.总则

1、项目位置:

242省道、310国道与连临高速大浦互通连接线又名临洪大道,是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片区的纵向发展轴,由北向南联系了连云港新区核心片区、国际产业园片区、猴嘴-大浦片区、新浦片区等多个经济节点,同时沟通了连临高速、242省道、310国道等国省干线公路及黄海大道、东方大道、大浦路等多条城市干道,是开发区西部对外沟通和联系的主要通道。

2、项目走向:

本项目路线起于规划临洪大道与242省道交叉处,终点位于规划西环路与310国道交叉处,路线全长12.752km。

3、项目起讫桩号及内容:

本标段为银珠路至顺天木业(桩号K3+360-K9+745.5)路基、路面及相关附属工程标段,具体桩号范围为k3+360~k9+745.5,路线长6.145km。

项目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道路、路面及相关附属工程。

路线坐标系统采用1957年连云港城建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20。

高程系统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4、项目所处环境情况:

本标段设计考虑的主要控制点有:

242省道临洪河大桥、高压铁塔、沿线老路、及路网规划等。

路线整体呈东北-西南走向,位于连云港经济开发区西侧,本标段路线均在经济开发区内。

沿线主要河流有元宝河、公兴河、开泰支河、开泰河、大浦副河,均为泄洪河流,无航道要求。

本次实施方案:

20cm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下封层+8cmSUP-20沥青混凝土下面层+4cmSUP-13沥青混凝土上面层。

1-1、适用范围

为了提高监理工作成效、有效的控制本工程的工程质量,特制订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242省道、310国道与连临高速大浦互通连接线工程项目(LLGS-JL标段)各施工、监理单位和试验室。

1-2、编制依据

①、《242省道、310国道与连临高速大浦互通连接线工程项目(LLGS-JL标段)工程项目监理计划》

②、《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F80/1-2004)

③、《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④、《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

⑤、《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E50-2009)

⑥、《施工图设计》图纸

⑦、《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

⑧、江苏省《抗裂嵌挤型水泥稳定碎石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试行)

第二章分项工程开工审批程序

1.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复程序及内容

1-1、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复程序

承包人必须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14天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送监理工程师以取得批准;

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一式三份报总监办;

1-2、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内容

分项工程简介;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表;

分项工程数量批复表;

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施组织设计,含工期图表);

土地占有及临建工程情况;

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点成果表;

分项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表;

分项工程现场施工人力表;

分项工程进场机械设备表;

分项工程进场材料表;

原材料试验审批表;

标准试验审批表;

施工图纸;

有关施工外部条件的协议文件或资料复印件(如有);

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人登记卡;

安全生产、环保作业、文明工地建设保证措施。

雨季、冬季施工措施。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理

1.工程质量监理

一、验收承包人的施工放样;

二、在开工前和施工进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三、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

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的部分工程的施工;

四、全面监理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有权利用施工单位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说话;

五、按施工程序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给予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六、质量控制程序

2.工程开工的技术条件

一、完整的经批准的施工设计图文件,并完成技术交底工作。

二、确定工程范围内土地及空间使用权、施工权以及工地“三通一平”。

三、确定主要工程材料和动力供应。

四、具备与施工承包合同相应的机械和设备。

五、完成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总纲、章、节编排和拟订先期开工的有关章节。

六、建立完整的质量检验体系和常规试验室。

七、完成平面和高程探测系统的交桩和复核工作。

八、各种原材料检验数据及配合比实验情况。

3.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提交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以及有关文件及内容

一、施工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和分工。

二、施工技术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工程常规测试设备。

四、工程施工主要工艺流程和进度计划

五、主要工序施工工艺设计,主要组装施工设备的结构设计。

4.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一、熟悉施工图文件,掌握设计意图,技术交底工作。

二、审查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人员与承包合同一致性。

三、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总纲、施工组织设计,并将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

四、对主要工艺设计和工地组装施工设备的结构设计的可行性、安全度、质量指标进行审验。

五、检查工地常规测试设备的技术指标及试验室的资质。

六、进一步制定监理计划,完善监理图表。

七、在接到施工单位按本条款规定资料10天内完成开工审验并提请建设单位批准。

八、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5.旁站监理

一、旁站监理范围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针对本工程的实际,经规划,监理机构对如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质量实施旁站监理:

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施工

二、旁站监理程序

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及依据相关旁站监理的规定,本工程按如下程序进行旁站监理的实施:

1、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

2、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中的内容实施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4、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旁站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三、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本工程的旁站监理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检查承包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承包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第四章质量监理

1.质量控制

正式开工后,监理应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要求组织施工,施工单位应负责质量自检、原材料进场品质检查与试验,并提出相应的书面报告,没有经过自检负责人签字的工序,监理可拒绝验收。

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在所辖路段进行各项检查、巡视,实行跟班作业,对关键部位或敏感工序全过程旁站,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解决。

监理人员巡视检查的重点是路面的各层压实度、厚度、宽度、横坡坡度,构造物主要尺寸及关键部位质量。

尤其对工程的隐蔽部分要检查签证,未经监理签证的不许覆盖。

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监理人员应:

一、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二、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混合料和配合比要求;

三、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四、对施工中产生的工程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达到合同要求后才准许承包商继续施工。

一个工序结束时,监理人员在检查认可已完成自检的该工序的工程质量后,可准许进入下一工序。

一个分项同工程结束时,分管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对已完成自检的分项工程进行检验验收,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和频率进行实地量测,对不合格的部分做出记录存入竣工档案,并根据情节处理决定,直至责令返工。

检查合格的应签发该分项工程的计量单。

2.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监理细则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内容

1、原材料试验及审批

承包人应对工程用材料水泥、集料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试验监理工程师抽检,抽检频率及试验项目应符合规范要求。

材料的质量要求:

(1)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盐水泥都可以用于水泥稳定碎石路面底基层施工,宜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缓凝水泥。

路面底基层宜采用强度等级较低的水泥;水泥各龄期强度、安定性等应达到相应指标要求;要求水泥初凝时间3小时以上、终凝时间不小于6个小时。

如采用散装水泥,刚出炉的水泥,要停放七天,且安定性合格后才能使用,夏季高温作业时,散装水泥入罐温度不能高于50℃,高于这个温度,若必须使用时,应采用降温措施。

(2)碎石:

碎石的最大粒径为31.5mm,轧石场轧制的材料应按不同粒径分类堆放,以利施工时掺配方便,采用的套筛应与规定要求一致。

底基层用级配碎石备料宜按粒径9.5-31.5mm、4.75-9.5mm粒径、粒径2.36-4.75mm和粒径0-2.36mm四种规格备料。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中压碎值应不大于28%,针片状含量宜不大于18%(宜不小于15%),集料0.075mm筛孔通过率应严格控制,粒径大于19mm料的0.075mm筛孔通过率不大于1.5%,2.36mm~9.5mm料的0.075mm筛孔通过率不大于3%,0-2.36mm料0.075mm筛孔通过率不大于15%。

要求在选料期间碎石中小于0.6mm的颗粒必须做液限和塑性指数试验,要求液限小于28%,塑性指数小于9。

在大规模施工过程中可只进行细集料砂当量试验,要求砂当量值≥50%,合成碎石的颗粒组成应符合表1的规定。

每车检测一次集料全套试验,每2000吨检测一次筛分及砂当量。

表1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中集料的颗粒组成

级配

通过下列筛孔(mm)的重量百分率(%)

31.5

19

9.5

4.75

2.36

0.6

0.075

基层

95~100

68~86

38~58

22~32

16~28

8~15

0~5

2、混合料组成设计

(1)水泥稳定材料的组成设计包括:

根据规定的材料指标要求,通过试验选取合适的集料和水泥;确定合理的集料配合比例、水泥剂量、混合料的最佳含水量和相应的最大干密度。

合理的水泥稳定碎石组成必须达到强度要求,具有较小的温缩和干缩系数(现场裂缝较少),施工和易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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