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危险货物版安全管理人员部分机考试题概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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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危险货物版安全管理人员部分机考试题概要
判断题
1.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持证上岗
2.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
3.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的识别由车间(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
(√)
4.
在危险货物裤长管理中,该安全标志表示禁止倒车。
禁止叉车通行
5.安全技术状况评价包括装卸工艺及设备设施安全性评价。
(√)
6.口对口人工呼吸,放在前额的手拇指和食指掐紧鼻孔,将口包住病人的口,先深呼吸一口,然后吹2次气,吹气时不要用力过猛。
吹气后,病人胸部有起伏说明人工呼吸有效。
(√)
7.硝酸铵化肥(UN2071)在无法阻止分解的情况下(例如天气恶劣),会对船舶结构立刻造成危险。
(√)
8.应急准备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10.港口内有关行政管理机构办公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规模较大的办公设施建设费用可以向港口经营人少量摊派。
(×)
11.未经许可,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
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12.
在危险货物库场管理中,该安全标志表示必须穿防护服。
必须穿救生衣
13.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安全管理,依照《港口法》有关规定执行。
(√)
14.危险货物的衬垫材料应具备缓冲、吸附和缓解作用。
(√)
15.不鼓励志愿者参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鼓励志愿者参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
16.燃烧三要素可以简单地表示为燃料、氧和火源。
(√)
17.
运输危险货物时贴有如图所示标志,表示该货物属于第2类危险货物——爆炸品。
易燃气体
18.湿式气体储罐密封用液体要根据气体的性质来选择,一般是用水,但如罐内的气体溶解于水则不可用水来密封。
(√)
19.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
20.接触和吸入有毒物质会中毒,所以在处理有毒物质事故时佩戴自给式呼吸器和穿戴消防服很重要。
(√)
2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
22.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港口经营活动。
(√)
23.安全教育的结果是使大家行动安全化和安全行动习惯化,以引导其正确的行动。
(√)
24.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驾驶人员、船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驾驶人员、船员或者押运人员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25.当人身上沾上着火的液体时,应迅速用灭火器喷射灭火。
身上着火后千万不要奔跑,因为奔跑时会加快燃烧速度,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引起新的火点。
如果衣帽着火,应设法脱掉,必要时亦可以撕碎扔掉,来不及脱掉可在地上打滚,把身上的火苗压灭,如果身上的火很大,附近有池塘等水源,可跳入浅水中把火熄灭。
(这样虽然对治疗烧伤不利,但可以减轻烧伤程度)。
若有他人在场时,可向其身上浇水或用湿麻袋、毯子等包裹身体,禁止直接向身上喷射灭火剂(清水除外),以防止伤口感染。
如果手脚着火,手沾上易燃液体燃烧时,可将手迅速插入衣服内灭火;如果脚浇上了易燃液体着火时,可用衣、帽等物品扑打灭火,也可将脚插入无毒难燃的粉粒状物质中灭火。
皮肤烧伤后,应避免碰擦防止脱落造成感染。
26.
在危险货物库场管理中,该安全标志表示当心爆炸。
(√)
27.管理者的失职行为属于不安全行为。
(√)
28.在气体液化的一般规律中,当温度在临界温度以上,无论施加多大压力都不能使气体液化,只能是压缩。
(√)
29.港口经营人在经营困难时可以延期交纳港口行政性收费。
第三十条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交纳港口行政性收费。
港口经营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港口经营人摊派或者违法收取费用。
港口经营人有权拒绝违反规定收取或者摊派的各种费用。
30.未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适用于从事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
(√)
3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
(√)
33.安全技术状况评价包括装卸工艺及设备设施安全性评价。
(√)
34.非经常地为国际航行船舶服务的港口设施和处于试生产阶段的港口设施,经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无需制订《港口设施保安计划》。
(√)
但应当采取适当的保安措施来达到保安要求。
35.口对口人工呼吸:
放在前额的手拇指和食指掐紧鼻孔,将口包住病人的口,先深呼吸一口,然后吹2次气,吹气时不要用力过猛。
吹气后,病人胸部有起伏说明人工呼吸有效。
(√)
36.港口经营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港口危险货物装卸设施或场所进行港口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
37.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在作业场所必须设有通信、报警装置。
(√)
38.船舶在航行中,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泄漏物倾倒或将冲洗水排放到水中。
第六十七条 港口经营人、承运船舶应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规章制度,制订事故应急措施,组织建立相应的消防应急队伍,配备消防、应急器材。
第六十八条 承运船舶、港口经营人在作业前应根据货物性质配备《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应急措施》(附录一)有关应急表中要求的应急用具和防护设备,并应符合本规则附件一各类危险货物引言和明细表中的特殊要求。
作业过程中(包括堆存、保管)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一旦发生事故,有关人员应按《危险货物事故医疗急救指南》(附录二)的要求在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开展施救,并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港口管理机构和港务(航)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
第六十九条 船舶在港区、河流、湖泊和沿海水域发生危险货物泄漏事故,应立即向港务(航)监督机构报告,并尽可能将泄漏物收集起来,清除到岸上的接收设备中去,不得任意倾倒。
船舶在航行中,为保护船舶和人命安全,不得不将泄漏物倾倒或将冲洗水排放到水中时,应尽快向就近的港务(航)监督机构报告。
第七十条 泄漏货物处理后,对受污染处所应进行清洗,消除危害。
船舶发生强腐蚀性货物泄漏,应仔细检查是否对船舶造成结构上的损坏,必要时应申请船舶检验部门检验。
第七十一条 危险货物运输中有关防污染要求,应符合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规定。
39.《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
40.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气瓶宜专库储存。
(√)
41.
如图,该设备显示单位为Mpa,一般与管道相连。
由此猜测该设备是气体流量计。
Nm3/h,L/min压力表
4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43.安全技术状况评价包括装卸工艺及设备设施安全性评价。
(√)
44.乙炔的燃烧形式为分解燃烧。
(×)
45.港口规划的修改,按照港口规划制定程序办理。
(√)
46.
运输危险货物时贴有如图所示标志,表示该货物属于放射性物质。
(√)
4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估报告代替安全评价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
48.从事港口经营可以不取得港口经营许可。
49.未按照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
(未进行安全评价/评估、未进行安全监测监控、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2-10万)
50.汽油不能与其它油品混合使用。
(√)
51.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
(√)
52.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
53.港口重大危险源按照其危险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由高到低
54.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港口经营人除应当符合《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许可条件外,还应当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55.可移动罐柜导则T20可以用T21代替,T21可以用T22代替。
56.I类包装只能盛装低度危险的货物。
Ⅰ类包装可盛装显示高度危险性、显示中等危险性和显示轻度危险性的危险货物
57.发生化学品摄入,伤员出现经常性呕吐,可以肌肉注射10毫克灭吐灵;2小时后如果呕吐持续在重复使用。
(√)
58.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
59.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5%提取。
2%
60.港口内有关行政管理机构办公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规模较大的办公设施建设费用可以向港口经营人少量摊派。
61.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
6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63.危险货物的衬垫材料应具备缓冲、吸附和缓解作用。
(√)
64.港口经营人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办公地址的,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换发《港口经营许可证》(√)
65.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港口经营活动。
(√)
66.腐蚀性物质应急处置需准备的器材中包括惰性材料。
(√)
67.
在危险货物库场管理中,该安全标志表示禁止穿戴救生衣作业。
禁止穿化纤衣服
68.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持证上岗
69.应急准备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
70.在禁区由于存在对伤员和急救人员再度受伤的潜在危险,禁止进行除最基本的维护生命以外的任何治疗。
(√)
71.在货物运输组件装箱之前,无关的标记、标志、标牌、橙色标签、符号及海洋污染物标记均应除掉。
72.港口经营人必须委托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港口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
73.是指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74.许多抢救人员习惯于立即护理伤员,而忽视可能发生于自身的危险。
如果不做适当保护,进入污染区域的抢救人员会冒着暴露和变成伤员的危险。
(√)
75.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设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检验检疫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
76.城市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集计算机数据管理、多媒体、地理信息系统于一身,能够提供重大危险源信息,有利于及时、准确地决策,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重大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
(√)
77.发生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较大事故
78.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贯穿于事故发生前、中、后的各个过程,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应急思想。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79.安全评价要阐述划分评价单元的原则、分析过程等,并选择适当的评价方法。
(√)
8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建议单位负责人组织抢救,避免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1.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50吨的单元。
82.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租
83.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
84.有中毒症状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离开中毒场地。
对严重中毒者应立即送医院抢救。
(√)
85.所有的危险货物包装都应进行堆码试验。
(√)
86.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评价可以不全面、概括地反映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评价的全部工作。
87.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
88.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
89.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
90.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
91.交通部应当在受理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审查完毕,必要时可以组织对港口设施的现场检查。
二十
92.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
(√)
93.无酸性的乙类氧化剂与压缩和液化气体可隔离储存,并保持2米以上的间距,与惰性气体可同库储存。
(√)
94.职工安全教育、岗位培训不到位属于人员方面的危险源。
95.销售、购买、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需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
(√)
96.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
97.港口经营人未在其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其经营服务对象可以拒绝缴纳收费项目。
(√)
98.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最高只许堆码二层,其他危险货物集装箱不超过三层。
(√)
99.我国对化学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
100.如果一种危险源既有主要危险性,也具有比较重要的次危险性,在运输此类物质时只需在包装上标一种危险性标志。
101.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事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
102.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
103.一种危险货物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危险性质的,包装上可以只有表明该货物主特性的主标志。
104.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新安法
10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经营行政管理工作。
(√)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1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包括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预案分析。
(√)
10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到5万元
108.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委托人应当向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提供完整准备的危险货物名称、联合国编号、危险性分类、包装、数量、应急措施等资料。
(√)
109.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
110.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11.按液化气船液化方式的分为压力式液化气船、低温式液化气船、低温低压式液化气船。
(√)
112.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向交通运输部备案。
(√)
113.企业应制定事故处置程序图,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做到临危不惧,指挥不乱。
(√)
114.应急策划中包括危险分析、资源分析和功能演练这3个二级要素。
法律法规要求
115.安全技术说明书中相关信息不能留下空项,没有相应数据的需要说明原因。
(√)
116.汽油的终馏点温度低,表示重组分含量多,不宜完全燃烧。
117.可燃气体以一定的比例与空气混合后,在一定条件下所产生的爆炸属于化学爆炸。
(√)
118.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企业负责人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装卸现场管理人员
119.根据《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相关要求,不相容的货物在积载时,应当相互隔离。
(√)
120.钢储罐必须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小于2处。
(√)
121.爆炸品与其它非爆炸品严禁混储混运,点火器材、起爆器材与炸药、爆炸性药品以及发射药、烟火等其它爆炸品可以共同储存和运输。
122.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点火源必需同时存在、相互作用,燃烧才有可能发生的基本理论,是防火技术的根本依据。
(√)
123.爆炸品仓库必须选择在人烟稀少的空旷地带,与周围的居民住宅及工厂企业等建筑物必须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
124.易燃液体危险性的大小与液体的闪点、自燃点有关,闪点和自燃点越低,发生着火燃烧的危险越小。
125.按液化气船液化方式的分为压力式液化气船、低温式液化气船、低温低压式液化气船。
(√)
126.港口经营人应制定完善有关港口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体系,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援物资和装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障其完好。
(√)
127.重大危险源未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128.输液臂应具备与船舶的紧急脱离装置,以备异常情况时船舶能尽快离开码头。
(√)
129.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
130.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
(√)
131.闪点是表示石油产品蒸发倾向和安全性的项目。
(√)
132.铁路罐车充装量不得大于罐车标记载重量,同时要留有膨胀余量,充装量上限不得大于罐体标记容积的95%,下限不得小于罐体标记容积的83%。
(√)
133.登船梯的附近只要有良好的照明即可,不需要放置救生圈。
134.企业应建立应急行动的训练和演习计划,并保证计划得到有效实施。
(√)
135.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5%。
23.5%
136.发生事故后上报内容中必须有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事故状态,上报人信息可根据事故的紧急状态不用上报。
137.根据《油船油码头安全作业规程》,当雇用外来承包人员时,船长或油码头经营者应确信所作的安排可保证他们了解并且遵守所有关于实施安全作业的规定,使他们处于负责驾驶员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之下。
(√)
138.密度小于水和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的火灾,可以用水进行扑救。
139.干粉灭火剂主要成分为碳酸氢钠和少量的防潮剂硬脂酸镁及滑石粉等组成。
(√)
140.人体总血量约有5000-6000ml。
出血是战伤中的主要并发症。
急性出血(大量出血)出血量超过200-300ml可引起休克,造成死亡。
800-1000ml
141.钢储罐防雷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欧。
(√)
142.静电屏蔽可以消除静电电荷。
143.
在危险货物库场管理中,该安全标志表示当心机械伤人。
(√)
144.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为特别危险场所、高度危险场所和一般危险场所三个等级。
(√)
145.进入罐区已经在入口处通过静电释放装置消除静电,故进入工艺泵房前,无需再进行静电消除。
146.码头管道末端如果设置了绝缘法兰,同船上接管前,可以不接跨接电缆。
147.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
148.应急响应是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
149.吸入硫化氢后,应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努力保持安静,并迅速就医。
(√)
150.危险品运输由交通部门对运输企业实行资质认定。
(√)
151.油品数量的计量方法目前有衡量法、容量法、体积-质量法。
(√)
152.运输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必需配备与运输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备设施。
(√)
153.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两类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合贮存。
(√)
154.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海事主管部门统一发布有关信息。
环境保护部门
155.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叫做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相应的作业安全规范。
(√)
156.有中毒症状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离开中毒场地。
对严重中毒者应立即送医院抢救。
(√)
157.在用罐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全面检验,其中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年度检查每六年进行一次。
158.对不再构成港口重大危险源的,港口经营人应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核销的书面申请报告。
(√)
1.交通部应当在受理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审查完毕,必要时可以组织对港口设施的现场检查。
2.在货物运输组件装箱之前,无关的标记、标志、标牌、橙色标签、符号及海洋污染物标记均应去除掉。
3.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最高只许堆码二层,其他危险货物集装箱不超过三层。
(√)
4.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驾驶人员、船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
5.安全教育的结果是使大家行动安全化和安全行动习惯化,以引导其正确的行动。
(√)
6.发生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安全评价费阐述划分评价单元的原则、分析过程等,并选择适当的评价方法。
(√)
8.有中毒症状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离开中毒场地。
对严重中毒者应立即送医院抢救。
(√)
9.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置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
10.特种设备在出租期间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1.无酸性的乙类氧化剂与压缩和液化气体可隔离储存,并保持2米以上的问题,与惰性气体可同时储存。
(√)
12.销售、购买、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需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
(√)
13.职工安全教育、岗位培训不到位属于人员方面的危险源。
14.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15.危险因素是指对人造成伤亡或对事物造成突发性损害因素。
(√)
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扑报。
7
17.乙炔具有潜在爆炸的危险,任何粗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