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四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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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四篇
工作总结参考范本
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四篇)
目录:
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一
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的管理二
加油站施工安全管理三
努力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
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一
近年来,集团公司的工程项目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集团公司向来重视安全生产为企业最大利益,工程项目铺的摊子越大,施工安全管理难度就越大,尤其是进入冬季施工阶段,也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阶段,各施工项目部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进一步细化施工现场管理、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安全生产资金的落实、施工现场总体布置等工作,积极定期、定岗、定人检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隐患。
各施工项目部在日常生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防人身伤害、防坠落、防滑事故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2、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拆除水平、立面防护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3、4级以上大风禁止塔吊安装、顶升作业,6级以上大风禁止吊装作业和高空作业;
4、在负温度下绑扎、起吊钢构件用的钢索与构件直接接触时,应在防滑隔垫。
检查吊物钢丝绳有无破损,U型卡是否锁紧,吊钩保险是否有效;塔吊作业时必须听从指挥工指挥;
5、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
二、防火灾、防中毒事故
1、要防止火灾,消防设施及器材应做到齐全、完好和能用;总配电房设置必须符合要求,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加强对生活区、办公区人员管理,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或采用明火取暖;
3、为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封闭的场所必须有通风换气措施。
三、防交通事故
1、加强对工程用车辆的维护、保养,杜绝由于车辆故障而引发事故;
2、严禁酒后开车、无照驾驶、疲劳驾驶;
3、遇严重冰雪天气,车辆行进中应保持行车距离,防止尾追事故的发生。
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的管理二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大好时期,对电力需求十分迫切;与此同时,我国电力工业体制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电力生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它既是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也是检验改革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
不管电力体制如何改革,电力生产内在的固有特点和客观规律不会变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不会减弱。
在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衡量一名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思想觉悟高不高,关键是看对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措施落实得深不深、细不细、严不严、力度大不大。
本文对电力生产安全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一、安全生产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一)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目前,各电力生产企业大部分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也有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上。
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一些事故通报内容不详,语言含糊,没有把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源及事故责任、需要吸取的教训等介绍清楚;也有一些单位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
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二)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
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有些临时性工作,特别是配电修理工作容易发生无票作业。
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了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
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
如一些人身死亡事故,就是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
(三)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
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堪忧。
尤其是一些基层农村供电所或供电营业所的登高作业器具和小型起重器材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
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
许多已明显损坏的工器具仍在超期使用,该淘汰的没有被淘汰。
(四)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些电力企业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轻视日常管理。
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多数是在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
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靠搞运动的形式抓经济建设,抓企业管理,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不注意通过规章制度管理,不注重通过抓事前控制来预防事故。
同时,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保管不认真。
二、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
各级领导要树立管理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好《安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网络。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了解每一个员工的思想状态和喜怒衰乐,既严格要求他们,又热忱关心他们。
这是因为,电力生产一线的职工日常工作单调、重复、枯燥,要应对随时发生的电力事故,心理承受着很大的压力。
此外,我们还要对全体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体职工自保、互保意识。
(二)坚持理论、制度、机制、科技创新,是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也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要求。
首先要坚持理论创新,树立与市场化运作相适应的现代管理理念。
其次要坚持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指能使创新者获得最大利益的变革,是在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方面的一种新发明的结果。
再次要坚持机制创新,关键是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要开展多层次的员工职业道德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以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与发展的要求。
最后要坚持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要高度重视企业信息化建设,在安全管理上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优势,利用先进的微机监控系统与网络结构可极大降低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三)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现场管理是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关键,必须从严要求,养成良好的习惯。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班组管理是安全作业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抓细抓实。
在一些电力安全事故中,往往是由于现场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酿成了事故。
一些工作人员或者是贪图省事,抱着侥幸心理,或者是自以为是,盲目自信,不仅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不幸和灾难,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因此,建议对多发性和重复性的事故进行认真的总结,提高改进办法,并形成规定和制度,治理薄弱环节。
例如,可在企业中制定可操作性的工艺、工序安全责任书、现场作业安全手册、(下转第20页)(上接第16页)工艺、工序管理卡等标准化管理制度。
这些标准化管理制度,应尽量简明详尽,操作性强,使每一个职工都能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此外,还应做好事故通报汇编工作,事故通报汇编是血的教训,是经验和教训的积累,必须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举一反三,以杜绝重复事故的发生。
又如,可在企业里推行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对发生的责任事故和未遂事故,一定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让事故责任人及其相关人员受到应有的教育并从中汲取教训。
(四)加强安全工器具的质量管理
其一,要求严格工器具的报废制度。
到期的,己损坏的和定期试用中检查到不合格的工器具一律要强制报废并破坏至不能使用。
要禁止以任何形式将己报废的工器具转售(租)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
其二,要严格外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制度。
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认真行使安全监督职能。
其三,要制定并落实安全工器具检修管理标准化制度。
对使用的工器具,需要的材料,修试记录、验收记录都应做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做到有据可查,责任落实。
(五)加强安全性评价工作
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创新并与国际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水平接轨的重要体现。
以往的安全管理手段在预见事故的水平和超前控制事故的能力上不尽人意。
安全性评价是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闭环管理的方法。
它综合运用系统工程这一现代化的科学方法对日常生产工作的安全性进行度量和预测,确认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相应的整改和控制措施,达到预防、控制隐患和事故。
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对现有的安全工作进行诊断,做到心中有数,也是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
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广泛的业务培训。
全体职工在参与这项工作的过程中,通过深入学习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和规章制度,可以提高安全意识,熟悉和掌握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定、规章制度。
尤其要通过安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事故的处理能力。
总之,只有不断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严格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提高电力生产的科学管理的水平,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加油站施工安全管理三
加油站施工期间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但建设方必须密切配合,督促检查。
对于影响工程质量、影响工程安全的现象,建设方必须加以制止。
应当认识到工程建设的不安全会给工程本身带来难以估计的不良影响;会给将来加油站的安全经营带来事故隐患。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就是在现场施工过程中采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知识,防止危险、事故、损失进行安全目标要求的管辖、控制和处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三个方面。
施工安全贯穿于现场的生产和生活的所有时间,从始至终的全过程。
施工过程的每时每刻都可能会产生不安全因素,危及安全。
施工安全贯穿于施工的每一项施工工艺、每一项分项作业、每一个工种、每一位成员的生产活动,涉及全方位所有空间。
在施工现场的每一项与生产有关的活动都可能会产生不安全因素,因此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穿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
施工现场的工地围挡、道路施工、临时用电线路装置、排水、供水设施、工棚、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各类施工设备设施,安全宣传图牌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设施和使用,均要在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要求加强控制,做到合理有序,便利施工。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指示,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目标明确、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保障现场施工安全。
(2)建立和完善本工地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汇集本工地有关施工生产的各种施工安全要求。
(3)宣传和组织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认识,促使职工掌握生产技术知识,遵章守纪。
(4)努力运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知识、技术、方法,对工地的安全目标的实现进行控制。
(5)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并报上级汇报。
3.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
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的原则。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法”、“建筑法”等安全生产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责责任必须具体细化。
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检查和监督,并将实施情况同责任制的奖惩考核挂钩,从而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作用的发挥,保证生产施工的安全。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和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有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在开工前编制,经过上级部门审批,保证各种安全实施的落实。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更改等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相应补充完善,并做好审批手续。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必须依据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场地环境、气候等主客观条件和安全法规、标准。
每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都应按下列要求做到有针对性。
(1)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可能造成施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2)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如立体交叉作业、滑模、网架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施工等,可能给施工带来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3)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从安全保险装置等方面采取技术措施加以防范。
(4)针对施工中有毒、易爆、易燃等作业及周围环境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细致全面、具体。
5.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通过检查预知危险、清除危险,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率降到低于允许范围;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领导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可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了解安全生产状态,为分析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查事故处理。
二、施工现场人员和行为的安全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人员安全要求
按照“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所伤害),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安全。
施工现场上岗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1)能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能正确使用工种、岗位所涉及的工具和设备。
(3)能对工具、设备、环境以及劳动用品穿戴情况进行自查。
(4)能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设备。
(5)能掌握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以及机械、电气等常见事故伤害的一般技术措施。
(6)能应付常见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
2.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六项”安全纪律如下: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集中思想,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戴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6)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
(1)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盲目操作。
(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脚手、吊蓝、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8)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10)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4,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要求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准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人”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9)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10)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手、身伸人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
6.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努力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
05年以来,全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强化监督管理,狠抓责任落实,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据初步统计,2005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包括各专业建设工程)共发生事故869起、死亡960人,与2004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0.6%和29.4%.其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范围内发生的建筑施工事故416起、死亡497人,与2004年同比分别下降25.58%和25.04%.但是,全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我们必须带着感情、创新制度、提高效率、加强合作,确保完成今年的安全生产指标。
加强调查研究善用数据说话
05年以来,我部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查找和整改问题,强化了调查研究工作。
截止目前,我们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共进行了8项调研,包括各地各类开发区管理现状、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情况、各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范围、发生事故的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情况、2004年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2005年各地安全工作计划和控制指标情况、各地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情况等,为搞好下步工作奠定基础。
各地也要对本地区的有关情况深入调研。
理清责任范围强化责任体系
按照我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要求,当前的核心工作之一就是必须及时理清职责,清晰界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控制监管部门,建立明确的监管责任体系。
第一,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来看,企业承担着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当然的控制指标落实主体;政府担负着维护公众安全和利益的重任,应当建立“责任政府”的意识,承担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第二,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的关系来看,纵向上要明确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辖市及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三个层级职责应当各有侧重;
第三,从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个职能机构的关系来看,横向上要明确建筑工程安全监管职责。
第四,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来看,也要依法分清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建设、铁道、水利、交通等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为此我们依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建筑业部分,向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五个部门进行了沟通联系,初步形成了《各部门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范围草案》,但仍存在着一些诸如冶金、化工、电力等专业工程以及长距离输油、输气管道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明确。
对此,我司已经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做了沟通并正在向各地调查了解情况。
关于理清部门之间的安全监管职责,我们认为:
一是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建立建设工程由谁颁发施工许可证,就由谁负责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也就由谁承担发生事故后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原则。
二是对于目前国家安委会确定的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由于涉及部门较多,我们已向国家安监总局建议对此指标按照建设、铁道、交通、水利及其他相关类别进行横向展开分解,由国务院各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分解到各地区的建议;或者各地区安监局将本地区建筑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按上述方式和类别进行再分解。
这样既有利于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又有利于加强层级监督,协助安监总局共同抓好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当然,另外还存在与卫生部门对在工地发生食堂食物中毒事故,与消防部门对在工地生活区发生火灾事故,与质量技术监管部门对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事故的监管责任划分问题,现正在逐步理清。
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
当前,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创新制度建设,采用投入最小的行政或监管成本的措施方法,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治久安”。
比如对于事故约谈制度,还应约谈发生重大事故的建设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并要将约谈告诫记录向社会公示,以防止因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压价等造成重大事故,以此作为管理建设单位行为的有效抓手。
再如事故预警制度,要重视开展风险调研和隐患分析,根据预测分析结果提出防范措施,还要建立事故的评估制度,各地每年要对上年的事故进行全面评估,而且要抓好每个事故的事后评估,深入细致的分析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
还要重视抓监理企业,进一步明确监理企业的安全责任,强化对监理企业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督检查。
总揽行业管理全局系统设计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整个建筑业的管理入手,从多个纬度、每个环节加以全面考虑,才能最终取得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各地必须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