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培训(针对销售人员).ppt

上传人:zf 文档编号:11606003 上传时间:2023-03-20 格式:PPT 页数:29 大小:2.06MB
下载 相关 举报
买卖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培训(针对销售人员).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买卖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培训(针对销售人员).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买卖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培训(针对销售人员).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买卖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培训(针对销售人员).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9页
买卖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培训(针对销售人员).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买卖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培训(针对销售人员).ppt

《买卖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培训(针对销售人员).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买卖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培训(针对销售人员).ppt(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买卖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培训(针对销售人员).ppt

买卖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法务部2019.03.12,目录CONTENTS,一、买卖合同基本法理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三、合同纠纷处理中的注意事项,2,一、买卖合同基本法理,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10月)合同法司法解释

(一)(1999年12月)合同法司法解释

(二)(2009年5月)合同法司法解释(三)(2012年7月)合同法司法解释(四)(2014年3月),3,一、买卖合同基本法理,什么是买卖合同,定义,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标的物为有形物,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讲的货物、物品。

出售货物的一方为出卖人。

出卖人义务:

交付标的物。

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接受货物的一方为买受人。

买受人义务:

支付价款。

受领标的物。

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

特点:

有偿、双务、诺成、不要式,4,一、买卖合同基本法理,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指已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

5,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当事人名称、住所;标的、数量;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质量标准与质保;交货条款;验收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合同解除或终止;争议解决条款。

合同条款订立原则,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矛盾或歧义。

业务人员负责商业条款的拟定与审查,律师(法律人员)负责法律条款的拟定与审查,财务人员负责财务相关条款的审查。

6,对方合同模板至少预留2个工作日审核,我方合同模板至少预留1个工作日审核。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主要条款,7,当事人名称、住所,标的、数量,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质量标准与质保,交货条款,验收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合同解除或终止,争议解决条款,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

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

个体工商户应写明商号。

原因:

名称应为准确的全称,写明电话及地址,争议发生后便于诉讼、仲裁等机构送达文书。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主要条款,8,当事人名称、住所,标的、数量,交货条款,验收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合同解除或终止,争议解决条款,标的,即交易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

一个公司生产的产品可能会有多种不同的规格、型号,有的公司甚至会拥有多个品牌。

数量,计量单位要写清楚。

对于长期合作的客户,签订一定期限的合同,可能对标的的具体规格、型号、数量等不进行约定,只是约定购买公司系列产品。

那么,在合同中就应该约定买卖产品具体情况确定的方式。

比如说,在合同中约定对方下订单,在订单中对该批次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以订单为准。

(也有企业喜欢书面通知的形式,但不管如何,应写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质量标准与质保,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主要条款,9,当事人名称、住所,标的、数量,质量标准与质保,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交货条款,验收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合同解除或终止,争议解决条款,订单的交货期非常紧,无法按期交货,或者没有相应产品的库存等等,若我们承诺交货,必然违约,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

解决的方法:

我们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收到订单之日起*日内可以对订单提出异议。

这样我们就牢牢的把握了主动权。

异议也是需要技巧的,不是简单的不同意,更为重要的是提出自己的想法,询问对方是否同意自己的方案。

这实际上是一个新的要约,对方同意了,就是承诺。

异议需要书面提出。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主要条款,10,当事人名称、住所,标的、数量,质量标准与质保,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验收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合同解除或终止,争议解决条款,作为销售人员,可能最关心的就是产品能卖多少钱,什么时候能够回款了。

涉及多种产品的,应明确约定单价,以及单价或总价是否含税。

付款时间节点应确定至日。

e.g.“春节前付款”、甲方收到货物后及时付款”、“检验合格后付款”“货到票到后_日内付款”或者“检验合格后_日内付款”付款方式与长期合作客户的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支票、承兑汇票。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主要条款,11,当事人名称、住所,标的、数量,质量标准与质保,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验收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合同解除或终止,争议解决条款,目前产品的质量标准一般分为三类:

一类是国家标准,一类是行业标准,还有就是厂家标准。

国家标准有许多是强制性的,也有部分是倡导性的,行业标准,一般是倡导性的。

厂家标准可能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也可能劣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标准就行。

产品质量标准,是检验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

质量保证的期限:

约定应明确。

自什么时候开始很重要。

出厂之日?

到货之日?

验收合格之日?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使用人可以提出异议。

质保期内的义务:

维修、更换、退货。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主要条款,12,当事人名称、住所,标的、数量,交货条款,验收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合同解除或终止,争议解决条款,交货期限,时间节点应确定至日。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需要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协议不成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交货方式和地点:

是卖方送货上门,还是买方提货,履行地点具体是在其他什么地方,都是需要明确的。

费用:

运费、装卸货的费用,应该明确约定。

履行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质量标准与质保,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主要条款,13,当事人名称、住所,标的、数量,交货条款,验收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合同解除或终止,争议解决条款,买方有及时检验货物的义务。

作为卖方,我们应当在合同中约定验收的具体期限。

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有通知义务。

我们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买方应该什么时候通知以及何种方式提出异议。

e.g.“到货后及时验收”“到货后7日内需方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质量标准与质保,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主要条款,14,当事人名称、住所,标的、数量,交货条款,验收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合同解除或终止,争议解决条款,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1.继续履行2.赔偿损失(损害赔偿)3.支付违约金4.其他补救措施买卖合同中,作为卖方,应关注两点: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方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质量标准与质保,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主要条款,15,当事人名称、住所,标的、数量,交货条款,验收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合同解除或终止,争议解决条款,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一般合同约定的均是合同解除的情况。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所以,不要随便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况。

另外,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质量标准与质保,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主要条款,16,当事人名称、住所,标的、数量,交货条款,验收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合同解除或终止,争议解决条款,未约定管辖未约定管辖的,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协议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合同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选择“合同签订地”时,在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地;在选择原告或被告所在地时,考虑作为原、被告的机率。

不得同时选择两个及以上。

只能五选一。

在合同上,应尽量约定双方发生争议时的管辖权法院为己方所在地法院;难以确定到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时,可以约定纠纷发生时,双方均有权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解决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这对双方相对公平。

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质量标准与质保,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主要条款,17,当事人名称、住所,标的、数量,交货条款,验收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合同解除或终止,争议解决条款,管辖权约定不明若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选择了两个以上法院或选择违反了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形下,协议无效,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看哪个先立案)。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双方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的实际履行地与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不一致,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若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以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

其一,送货方式:

以货物到达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二,提货方式:

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三,代办托运:

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仲裁条款选择的仲裁机构是存在的;选择的仲裁机构只能是一个;仲裁事项属于法律规定的范围;明确仲裁地点及仲裁规则。

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质量标准与质保,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合同签订阶段法律风险防范,18,合同主体(当事人)不适格,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合同签订阶段法律风险防范,19,合同条款语意模糊,产生歧义,19,e.g.“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合同签订阶段法律风险防范,20,1.合同相对方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合同章,印章名称与合同主体名称一致;合同签字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加盖的印章应清晰可辨;多页合同加盖骑缝章;3.对已经拟好的合同的某项内容进行变更,需要在变更处双方加章确认;4.订立合同时最好要订立完备、详尽、合规的书面合同。

如为传真件,事后也应通过邮寄取得合同原件。

因为传真件不能独立成为证据材料,必须同其他证据一起才能起到证明事实的作用。

以传真方式取得的凭证、文件最好采取证据补强的措施。

以保证发生争议时证据的同一性和完整性。

合同签订时应注意的细节,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合同履行阶段法律风险防范,21,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合同中部分条款约定不明确的,该如何确定?

(合同法第62条),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合同履行阶段法律风险防范,22,抗辩权,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三大抗辩权:

即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对于降低交易风险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先履行抗辩权:

要件:

(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3)先给付一方未履行;(4)后给付一方债务届至。

效力:

一时性阻却请求权行使如企业作为后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先履约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你应先付款而未付款,我不交货。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合同履行阶段法律风险防范,23,23,同时履行抗辩权:

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你不付款,我不交货。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合同履行阶段法律风险防范,24,24,不安抗辩权:

要件:

(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先给付一方债务届至;(3)后给付一方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危险(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为了逃避债务或丧失商业信誉)行使过程:

(1)先给付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危险;

(2)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3)若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继续履行;(4)对方未能及时恢复履行能力,亦未提供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效力:

(1)一时性阻却请求权行使:

中止履行;

(2)永久性阻却请求权行使:

解除合同。

你亏损严重,我停止履行。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合同履行阶段法律风险防范,客观事实VS法律事实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1、买卖合同、订单;2、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3、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实际履行凭证等;4、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交、收货凭证:

送货单、运单、入库单、仓单、验收报告等证明公司已履行交货义务。

2、货款收支凭证:

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3、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

对账单、欠条、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合同履行阶段法律风险防范,在连续性的买卖行为中,对帐是买卖双方对在一定时间内所发生的交易行为进行核算的行为,这样的对帐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就成为认定双方权利义务的证据。

对账单要求有对方签字、盖章。

否则相对于诉讼维权而言,基本是白费功夫。

对账单的重要性,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单独证明供方已履行标的物交付义务,e.g.甲向乙多次供货,甲在多次催讨货款无果的情况下,凭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起诉乙支付货款,乙辩称其并未收到增值税发票,也未收到甲的货物,后因甲拿不出乙收到其货物及增值税发票的证据而败诉.,三、合同纠纷处理中的注意事项,27,合同风险对方违约处理,合同风险自身违约处理,及时沟通、取得谅解签署备忘录或相关文件,避免诉讼。

三、合同纠纷处理中的注意事项,28,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主张权利(催款函等)、起诉。

超过诉讼时效的后果: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有起诉权,无胜诉权。

民法总则(2017年10月)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谚:

不能躺在权利上睡觉,诉讼时效,逾期不付,发催款函。

时效期满前6个月发律师函。

时效期满前3个月提起诉讼。

感谢聆听THANKS,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