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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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高空作业场所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脚手架搭设应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3、在立柱、盖梁、箱梁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

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高处作业所有料具应放置稳妥,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吊、下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垂直作业时,必须使用差速保护器和垂直自锁保险绳。

  10、处作业时应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1、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进行工作。

为了防止误登,必要时要在不坚固的结构物处挂上警告牌。

  12、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

  13、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

各个承重临时平台要进行专门设计并核算其承载力,焊接时由专业焊工施焊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绑扎。

  14、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

加强高空作业场所及脚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坠措施。

  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型工件、工具时使用工具袋。

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切割物件材料时应有防坠落措施。

  15、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或配有通讯设备,随时联系。

  16、攀登作业安全防护:

攀登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移动式梯子,均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并不得有缺档。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绞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界宜,超出2m,加设护笼,超过8m,设置梯间平台。

作业人员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17、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悬空作业处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

均需经过技术部门验证后方可使用。

吊装中的大模板、预制构件等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支模板应按规定的工艺进行,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设立操作平台。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搭设脚手架和马登。

绑扎立柱和盖梁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浇注离地2m以上结构时,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18、墩柱及盖梁、桥台、台帽搭设的脚手架应采用扣碗脚手或Ф40钢管脚手架或门架式脚手架,搭设方案需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脚手架下部地基应密实,具有一定的承载力,设有方木垫板,每隔5m应设置45度斜向剪刀撑,每个桥墩灌注砼前顶部应设置作业平台,四周搭设防护栏杆、挂设安全网。

  19、模板的吊装需专人指挥,吊装作业时闲杂人员应撤离现场,模板就位后,应立即用撑木等固定其位置,以防模板倾倒砸人,用吊机吊模板合缝,模板底端应用撬棍等工具拔移,不得徒手操作,整体模板吊装前,模板要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应上紧,吊点要正确牢固,起吊时应栓好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

拆除模板作业,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拆除模板时不得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重设备拉紧,缓缓送下。

  20、用吊斗浇筑混凝土时,吊斗提升应设专人指挥。

升降斗时,下面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上面的人员不得身倚栏杆推吊斗,禁止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21、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

张拉的两端必须设置挡板。

挡板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m—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1m。

进行预应力张拉时,要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雨天张拉时,还要架设防雨篷。

孔道灌浆要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22、高墩施工时所搭设的高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搭设,每10m必须设置一道揽风绳,高架必须用安全网全封闭,每个隔3m用尼龙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底部,高架搭设的工作平台必须捆绑牢固,临边设置防护栏杆,高架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严禁上下重叠作业,如遇雷雨、大风、大雪严禁进行高架作业。

  23、施工现场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线必须用木杆架设,严禁用钢管搭设,电线严禁乱拉乱放在地上,配电箱必须完好,设置防雨篷,门上锁。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花线,非专职电工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24、塔吊、施工电梯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塔吊地锚要牢固,缆风绳不得绑扎在电杆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上。

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

塔吊吊运物件时,必须设置信号员,并且明确信号,吊运物件时,下方严禁站人,塔吊下方严禁搭设加工场地,操作人员必须随时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并做好台账记录,保持良好的机械性能,正常运转。

  

  1、钻孔作业面要求平整密实,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防止雨后积水。

  2、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

  3、各类钻孔作业中,应由本机或机管负责人指定的操作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登机。

操作人员在当班中,不得擅自离岗。

  4、采用冲抓或冲击钻孔时,当钻头提到接近护筒底缘处,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和钩挂护筒底缘。

  5、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6、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而护筒尚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7钻孔过程中,必须设有专人,按规定指标,保持孔内水位的高度及泥浆的稠度,以防塌孔。

  8、钻孔使用的泥浆,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并注意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9、泥浆池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围栏,针对于泥浆池内边坡应加固处理防止坍塌,桩基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泥浆防止污染环境。

  

  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1)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

  开挖深度≥5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土方开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渗水措施;根据设计确定边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预防)坍塌的安全措施;临边防护及坑边荷载要求;上下通道的设置;施工运输道路的布置;机械化联合作业时的安全措施;土方开挖变形监测措施;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2)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

  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

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坑壁支护方法及控制坍塌的安全措施;基坑周边环境及防护措施;基坑临边防护及坑边载荷安全要求;上下通道设置;排水措施;支护变形监测措施。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2、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监理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

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

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边坡坡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

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作业中应由上而下分层开挖,遵循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

机械挖土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当采用人工挖土时,人与人之间的操作间距不得小于2m。

作业人员必须沿斜桥道上下基坑,严禁施工人员采踏边坡上下坑槽。

基坑现场排水措施应落实,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

基坑施工期间应设专人巡查其周围地面变化情况,发现裂缝或塌陷应及时分析处理。

对基坑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挖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荷载超标。

基坑外侧1.2m以内不准堆放料具。

机械运土及铲土时,应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

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及土质情况计算确定。

支撑拆除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明挖基础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明挖基础基坑边坡设计有防护的,必须按照设计要求逐级防护开挖,设计没有防护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边坡防护,确保安全

  

(2)明挖基础开挖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基坑周围应做好排水设施,距离开挖线边缘1M以上外搭设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有载重运输车辆通过的地带应确保2M),栏杆上挂设明显的防坠落.防触电等安全警戒标记。

  (3)对于基坑深度超过2M以上时坑内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爬梯基坑深度超过4M以上的,坑壁边坡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或每2M处设置宽度不小于1M台阶

  (4)采用挖土机械开挖基坑时,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挖掘机械应暂停作业,挖掘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小于1M。

  (5)开挖基坑时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下挖,严禁局部深挖和掏洞开挖。

  (6)夜间应设置照明,行人较多的地点应派人值班,防止人员掉入基坑内,确保人身安全。

  

  1、根据施工工艺的需要,在不同的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牌。

  2、基层施工消解石灰时,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

加水闷料后,作业人员应戴草帽、口罩防护用品进行翻拌。

装卸、洒铺及翻拌粉状材料时,操作人员应在上风侧进行操作,运输车辆应采用蓬布遮盖。

  3、基层施工的拌和料场,装卸机不得在料堆上空心掏料,应视料堆现场情况先作放坡处理后,再行装料;装运基层混合料的运输车不得随车载人,人工清理粘贴在自卸翻斗汽车内的混合料时,应有专人指挥汽车司机。

  4、沥青路面施工时,沥青操作人员应事先进行体检,凡患有结膜炎、皮肤病及对沥青有过敏反映者,不应从事沥青作业。

  5、沥青洒布机作业时应事先检查设备及洒布装置、防护、防火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喷洒沥青时,如发现喷头堵塞或其他故障,应立即关闭阀门,再行修理。

  6、沥青拌和楼控制室须配备灭火器材,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的启动、运转、停机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液化气点火装置,必须有减压阀及压力表。

燃烧器点燃后,必须关闭总阀门;连续式拌和设备的燃烧器熄火时应立即停止喷射沥青,工作时如遇烘干拌合筒着火,应立即关闭燃烧器鼓风机及排风机,并停止供给沥青,可再用含水量较高的细骨料投入烘干拌合筒,并在外部卸料口用干粉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7、拌合机组进入正常运转后,各岗位人员都要随时监视各部位部件的运转情况,不得擅自离岗,运转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机长并及时排除故障,停机前应先停止进料,待搅拌鼓、烘干筒等卸完料后方可停机;拌合机运行中禁止人员靠近各种运转机构,也不得使用工具伸入滚筒内掏挖或清理,搅拌鼓内需要清理时必须停机,人员进入鼓内工作时,鼓外应有专人监护;料斗提升时,严禁有人在斗下工作或通行。

  8、摊铺机作业时,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岗;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应由专人指挥,协调一致,同步运行,换档须在摊铺机完全停止时进行,严禁在坡道上换档或空档滑行。

运料车运输须限速行驶。

  

  1、砍伐树木的安全监理要点:

  

(1)在清理场地的工作中,清除的丛草,树林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2)伐树前,应将伐树范围弄清,在伐树范围内应从保证安全出发设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在范围内逗留和接近范围。

  (3)伐树前,应将周围防碍砍伐作业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

  (4)要明确操作要求,为使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锯,最后应留2-3cm的安全距离,

  (5)在陡坡处砍伐树木,应有防止树木伐倒后顺坡溜滑和撞落石块伤人的安全措施,在山坡上严禁在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时进行砍伐作业。

  (6)截锯木料时,三叉马和树干垫撑必须稳固,

  (7)大风、大雾和下雨天不得进行伐树和作业。

  2、土方施工的安全监理要点:

  

(1)土方工程的开挖和填筑必须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3)土方开挖必须自下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4)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机械开挖应设专人指挥,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旋转范围;多台机械开挖,挖土间距应大于10m以上。

  (6)土方填筑应设专人指挥,具有回转车道。

  (7)倾倒前应先发出信号,检查倾倒位置是否有人或机械;严禁在填筑坡脚下站人。

  (8)划定危险区域,并设专人监控。

夜间或视线不良条件下施工,应增加照明。

  (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

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10)在施工中,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

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及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

  (11)并严禁车上乘人,车道应有专人维修,保证行车条件和畅通。

在崖壁处应设防护栏杆。

  (12)大型施工机械进场时,应查清所通过的道路、桥梁和净宽和承载力是否足够,达不到要求时,应先予以拓宽和加固,保证其机械安全通过,并应与主管部门联系,取得同意。

  (13)施工单位应为进场机械提供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机械在停机棚内起动时,必须保持通风,防止机械废气造成的伤害,棚内严禁烟火,机械人员必须掌握所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4)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

驾驶人员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15)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16)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

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

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扣,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3、挖掘机作业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

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除掉。

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然后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

向运土车辆卸土时,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

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4、推土机作业

  

(1)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

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斗超出边坡的边缘。

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

  (3)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其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

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的方便。

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

  (5)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

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m间距。

推土前进必须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后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6)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

  5、平地机作业

  

(1)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机侧,速度不得超过20Km/h。

夜间不宜作业。

  

(2)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动车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

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

  (3)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

不宜使用齿耙把翻松坚硬旧路面。

  (4)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入土中。

  6、装载机作业

  

(1)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

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

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

严禁铲斗载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

  (3)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

如推进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

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7、汽车作业

  

(1)载重作业

  ①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

  ②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

  ③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

  ④公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2)自卸汽车

  除应遵守上述载重汽车的各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

  ②当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

  ③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8、压路机作业

  

(1)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

  

(2)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

  (3)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

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纵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

  (5)振动压路机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振动;

  ②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③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9、防护工程的安全监理要点:

  

(1)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对地基和脚手架所用材料、扣件或连接件,应进行认真检查,合格后才可使用。

  

(2)人工抬运石块和搬运砂浆等材料所用的器具必须牢固可靠,如绳、筐、桶等。

  (3)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将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

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

抬运石块上别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称筐内所装石块必须稳妥,不得中途外掉。

  (4)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

上下时必须设置爬梯。

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5)对挖基施工中的各种使用器具应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6)挖基时,应视土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放安全边坡。

  (7)不设放安全边坡时,必须设置相应的围壁支撑。

围壁支撑所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围壁支撑设置必须牢固稳定。

  (8)如遇变化地质条件,应上报并经研究后再行施工。

  (9)人工挖基作业时,从基坑内抛上的土方,应边挖边运。

采用土台分层抛掷传运出土时,台阶宽度不小于0.7m,高度不得大于1.5m。

基坑上边缘暂时堆放的土方至少应距坑边0.8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

  

  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2、在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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