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婚姻法差异和中国女性实际的地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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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婚姻法差异和中国女性实际的地位

『经济论坛』中外婚姻法差异和中国女性实际的地位

作者:

没尾巴的兔发表日期:

2012-3-19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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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写此文,是希望更多的女性能够看到,中国所谓的男女平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们先来看看发达国家和中国的婚姻法的差别

  发达国家:

  财产分配方面:

  欧美:

一部分是平分家产,一部分是根据具体情况裁定,大多在财产方面偏向女方以及有赡养费规定,男性出轨亦会付出很大代价。

  日本:

丈夫的工资大部分由公司直接汇给全职太太,丈夫只能花零花钱,如果离婚,财产平分,如果男性出轨或是家暴等,财产绝大部分甚至全部归女方。

男方必须每月支付对妻子的赡养费和孩子的抚养费,老公的工资和退休金也要分前妻一半;

  德国:

德国法律规定,老公工资按比例打入全职太太帐户,老公要为全职太太做家务付工资,离婚后,年收入高的一方必须把和收入低一方净收入之差的3/7作为赡养费支付给对方,直到对方再婚。

老公的工资和退休金都要分前妻一半。

  孩子判给谁:

通常只要母亲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不管母亲经济状况如何,基本都会判给母亲。

  房产居住权:

通常由有孩子抚养权的人获得房屋居住权(在英国,女方在离婚时至少可获得50%的房产权;日本可无条件获得70%的房产权;在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等欧洲国家,离婚诉讼中,判给妻子的房产权几乎高达100%)

  为什么发达国家财产分配偏向女性?

他们认可女性对家庭的生育付出,也不会看不起全职太太(事实上发达国家已婚女性当全职太太的比例并不低,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工作,他们的家务通常是平分或请保姆,甚至很多男性主动承担更多的家务),尊重其奉献,全职太太的地位并不比在外赚钱的人的地位低,而且母亲对子女的教育有着深远的影响,一个离异后就毫无经济能力的母亲,怎么能够给予子女正常的教育和营养。

  中国:

只承认社会工作是劳动,没有赡养费,只有对孩子的抚养费,通常也就几百块钱,在中国,几百块钱能为孩子做什么?

而且钱会不会拿给你还是个问题。

而那所谓的按揭补偿,首先你要保存几十年的缴费单,还得是你亲自去缴费的,如果没有证据,你无法证明你按揭过,就算你有这个好不容易保存了的证据,按中国的法律执行力来看,你有很大可能这一辈子都拿不到了,婚后所谓的共同财产,现在转移起来也不是一般的方便了。

男人出轨,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失费几千而已。

至于那所谓的生育自由权,其实只是表面文章,男性可以以你不生育导致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

  孩子判给谁:

在中国,孩子一般都是谁有钱判给谁,当你被净身出户后,除非男方不愿意要,否则你很有可能连孩子都会一起失去!

  为什么中国的婚姻法偏向强势一方?

  在中国,女性在跟男性一样工作的同时,还要承受绝大多数甚至全部的家务,而女性对家庭的付出都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不能也不该索要报酬。

同时女性在生育方面付出的巨大精力,失去的工作、晋升机会,因生育对身体造成的损失,和家务一样都得不到社会基本的尊重和认可,也因为这些因素,加上社会的歧视和用人单位承担的女性生育成本,基本决定了女性不会有太多机会在收入上超过男性,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女性都是弱势群体。

由于婚姻产生的损失,全部由女方一个人担是不公平的,就算是保姆,每个月也有好几千块工资还包吃的吧?

在这里,也没有几个人敢当全职太太,因为会被丈夫瞧不起,说你没本事,你也没资格用他的钱,因为这钱不是你直接挣的。

而当你将重心完全倾向事业的时候,他立马又会抱怨你太好强,不照顾家庭和孩子,不够温柔。

在这里,我们一方面像男人一样工作养家,一方面还要为家庭当牛做马,成了男人和女人的结合体。

  只有在这样一个可笑的地方,才会出现男性把妻子扫地出门不予任何补偿的怪事,而且这种怪事还得到了大量男性以及少量女性的支持。

或许有些经济状况良好的女性会觉得,这样对你们也有益,但你们有没有想过那些已经被传统婚姻榨干的妇女,和那些被男权思想的父母以及贫穷剥夺了教育权、事业权和思想权的女性,她们不得不在婚姻中当一个贤妻良母,可中国又不认可这种付出,她们的处境会有多被动?

而且你们经济条件好,你们买了房,就能让丈夫自己安个子宫帮你们生孩子了吗?

就能让丈夫带孩子了吗?

就能让丈夫替你承担生育养育损失了吗?

就能让孩子跟你们姓了吗?

就能让孩子叫你父母为爷爷奶奶了吗?

就能让自己的父母成为丈夫的义务了吗?

就能让丈夫家暴就去坐牢吗?

就能让丈夫承担家务吗?

就能避免丈夫可能转移财产的情况吗?

实际上对于有房的女性来说,在中国的现状和风俗中这种婚姻法也只是让男方多占了一层经济上的便宜而已,称不上有利,并不能改变你为了丈夫家养育子女付出巨大精力和牺牲却丝毫得不到补偿甚至一点感谢的事实。

  婚姻法本质应该是以保护妇女儿童以及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优先,但在这里变成了保护男性和强势群体的法律。

  为什么婚姻法一次又一次的变?

  中国的婚姻法,其实大致在2001年的时候就开始对女性等弱势群体缺少补偿了,即取消了结婚8年后个人婚前购房转为共同财产的规定,而2011年新婚法后,直接把共同按揭买的房也归为个人专属财产后,才引起轩然大波。

不过即使在过去就有很多女性离婚会面临净身出户的危险,绝大部分的离婚依然是由女性主动提出的,而事实上,离婚的女性几乎都认为自己离婚后生活比以前幸福了,其实从这点,我们就可以看出在这里结婚到底对谁更有利了。

  婚姻法一步步改变,改的对男人越来越有利,男人出轨越来越无压力,越来越不用承担什么责任,却只字不提女性在婚姻里和生育里的隐形牺牲和付出,只字不提中国家暴的问题,只字不提女性肩负的多重压力和被强加的对男方父母的义务是多么的不公平,中国一方面越来越喜欢给男人太多特权,另一方面却并不要求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面给了女性太多责任,却丝毫不给一点应有的权利。

  一个婚前财产公证的例子看中国的双重标准

  有一位女性,自己买的房,做了婚前公证,不久后就离婚了,专家们的评论是:

这女人不是个好女人,不信任丈夫和公婆。

但反过来,男的要求公证,女的不干,就是无良的“拜金女”了,新婚法出台之后,主流舆论们都说,什么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反正男的防着女的天经地义,女的防着男的天理不容。

这就是中国可爱的双重标准,要求女性当无偿付出无限多义务劳动的“圣母”,否则你就是“拜金”,就算被净身出户了,也不能抱怨,否则很多男性会说你“没出息”,“没本事”,是的,如果换成他们生育和以家庭为重心,他们的确还会很有出息。

  女性对买性和家暴的容忍真的可以挽回婚姻吗?

  很多女性觉得,对家暴或者出轨的男人宽容、原谅,他们就会变好,实际上这只是在助长这部分男性的嚣张气焰而已。

《中国性科学》曾报道,男人以暴力行为发泄情绪之后,雄激素水平不但不会因疏导下降,反而会因暴力行为的成功而上升,从而变得更加暴力。

同理,男人的性自由不但不能疏导他们买性的欲望,反而会让他们买性的欲望增强;也就是说,男人一旦突破了婚内性的束缚,对性方面的要求就会变得更加来源不限,多多益善。

  一个人的地位不是由金钱恒定的,女性携带的生儿育女的天职,本就会造成你们在事业上和身体上的损失,事业上或许没能做到和男性一样成功,并不是你们低他们一等的理由,更何况这是个男权社会,连男人都不是每个都能做到非常成功,更何况女人呢?

男女各自有各自的奉献,人人本是生而平等的。

  如果女性自身都不认可自己的价值,只会重复一代又一代重男轻女的行为:

对这些用女孩的命换来的男孩过分宠爱,众星捧月,导致他们不懂得男性的责任和做人应有的道德,不会懂得分担应有的家务和家庭责任,只会压榨和轻贱女性;对女孩过分“精神压迫”,导致她们不能认可自己的价值,经济独立但不能精神独立,逆来顺受,成为一个只会付出而不懂得维护自身权益的“圣母”,从而恶性循环。

  很多女性的家长就是这样,他们总是对自己女儿特别苛刻,却对女婿十分宽容,即使女婿出轨家暴,他们也会劝女儿说什么男人犯错很正常,无所谓。

他们根本不明白,自己的女儿也是一个人,一个平等的人。

就算有极少数的开明的家长,他们也会顾及到在天朝这样一个不保护女性的国度,女性追求婚姻生活中的公平或许会遭到女婿及公婆的暴力对待。

  女性生孩子不会减少妇科病和延缓更年期

  中国的女性,结婚之后生孩子是必须的,是你的“义务”,即使生育的损失完全是你一个人在承担,即使在这里女性的生育特别的廉价,丝毫得不到很多发达国家对待生育过的妇女的尊重,即使你有可能生了孩子丢了工作然后再被扫地出门。

  国内很多砖家都声称生孩子和幸福的婚姻会给母亲增寿,减少妇科疾病,延缓更年期,其实国外研究早就证明,不生育不会缩短女性寿命,终生不生育的女性乳腺癌几率与25-29岁初育者一致,且得乳腺癌的可能性小于35岁以后生育的女性。

女性更年期年龄亦是由遗传决定,与是否结婚以及婚姻是否幸福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男性也有更年期,且他们的更年期年龄才和是否结婚,婚姻生活是否完美密切相关,我也曾咨询过身边生过孩子的女性,她们大多都说自己生了孩子后身体大不如前了,记忆力也变差了。

  女性首先是个人,其次才是个女人,最后才是位母亲,不是每个女人都想生孩子的,更不是每个女人在中国这样神奇的环境都敢生孩子的。

  发达国家和中国对待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

  发达国家:

丈夫对妻子用家庭暴力,即使只是一个耳光,也会被扣押、耗费N多保释费、社区服务、强制心理治疗、儿童保护机构不定期家访,且日后一旦离婚,施暴的男性在财产分配上将完全处于被动和劣势地位。

就算仅是吵架,女方报警,男方也会被强制上“爱护家庭课”三个月,且有很多家暴保护机构,至于严重的家暴,请自行想象。

  中国:

中国家暴率很高(曾有国外的纪录片表明中国是世界上家暴率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曾有国内统计发现有近三分之一的家暴率,不要觉得不可思议,很多被打的女性为了面子在外面表现得非常正常)。

女性却没有任何有效的处理方式,这里只有一个没有任何实际行使权力的做表面文章的妇联,求助法律也不会有任何结果。

更好笑的是丈夫虐待妻子,哪怕是将妻子打死,也就是一个虐待罪,判刑最多七年(参见北京董珊珊案例,这还只是上了新闻的,现实中,对妻子长期施暴打残打傻甚至打死却根本没受到任何惩罚的事件并不少,还有不少女性因为被施暴而自杀的),与此相反的是,如果是妻子不堪虐待打死了丈夫,面临她的将是终身监禁或死缓,曾经还有一位女性,常常被家暴,怀孕后生了一女,丈夫嫌弃想要掐死,她为了保护女儿杀死了丈夫,被判终身监禁。

在这里,打路人是犯法的,打妻子却只是“家事”,不犯法。

还曾有案例,丈夫打妻子,妻子还了手,于是就不是家暴了。

当年的董珊珊案,并没有引起太大轰动,还有男性称:

“谁叫她嫁给有钱人了呢”,男人永远不会被家暴,所以他们不关心,不同情。

而家暴对孩子的影响,在这里也不被重视,受折磨的不仅是女人,也是孩子,是社会的未来。

  发达国家和中国对待娼妓业的态度

  在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娼妓业并不合法,而他们在打击嫖妓行业方面,主要是打击嫖客,对嫖客进行重罚,甚至有极个别会曝光他们并判刑,对妓女却只轻罚或者不罚,而且在大部分国家,比如美国,舆论对嫖客非常不客气,嫖客被描述为挫男等,如果一个男人嫖妓被戳穿,连他的好哥们都会看不起他,而即使是那些娼妓业合法的国家,花钱买性也绝对不是件光彩的事,而是被说成只有又脏又臭毫无本事的男人才会去花钱买性,倒是有不少中国男人喜欢在华人论坛上说自己睡了多少白条鸡,还引以为豪。

  中国:

这里是表面的嫖妓不合法,对待妓女就像对待牲畜,毫无一点人性可言。

而且在这里,如果一个男人嫖妓,他的好哥们都会支持他,舆论也从来不会谴责花钱买性的行为,而女人如果因为丈夫买性而离婚或是抱怨,还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不懂事,不给男人面子,感情在这里男人有需要是很正常的,只要没把妓女娶进门,你就该高呼万岁了,实际上这种男人只爱自己,妓女和妻子都只是工具而已,对待妻子还不如对待妓女大方,妓女实际上也并不能减少强奸罪的发生率。

  发达国家和中国对待女性被强奸事件的态度

  在西方,父母们都让自己的女儿在遇到可能出现的性侵犯事件的时候,不要过分反抗,以保护自己为主题,递上安全套比递上刀子明智。

强奸罪亦是重罪,通常会判几十年。

  中国呢?

这里认为女性所谓的贞操以及用这种所谓的贞操来恒定的所谓的尊严比仅有一次的生命重要,宁死也要不屈,以前有人提议让女孩出门带上避孕套,遇到强奸事件时可以避免艾滋病等疾病而造成进一步的伤害,结果被人骂得狗血淋头。

而且被强奸后女性还得遭受周围邻居,长辈,同事等的“议论”,本是受害者,还要被唾沫星子淹死,而因此造成的几乎永久性的心理创伤,却不会引起关注,强奸罪也不过是判区区几年而已,奸杀案也永远都是死缓。

想起那个16岁因为强奸其的罪犯判刑太轻而自杀的孩子,不由得感叹:

姑娘,你投胎投错地方了。

  处/非处的问题

  在中国,一个女人,不管你品德多么优良,本身多么优秀,只要你婚前不是处女,就是骂声一片了,而这里在要求处女的同时,却丝毫不要求处男,甚至对非处男大加赞赏和崇拜,女性也是人,却没有对自己身体的处置权,男性却连嫖妓(实际上美国曾经做过调查发现嫖过妓的男人更容易犯罪,也更容易对女性做出极端的暴力虐待行为)都能得到一堆男人的支持和辩解。

同是人,却被给予了不同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

或者说,其实有些男性,根本就没有把女性当人,只把她们当一件可以用处还是非处来评估其价值并可以任其发泄的物品,所以很多男性说:

你们要求我们结婚有房有车,我们要求你们是处女理所当然。

姑且不论究竟能有多少女性会这样要求(至少我身边一个这样的女性都没有),实际上有房只是对你下一代以及你自己生活的保障而已(不娶妻,你就一辈子不买房子睡大街了?

),也是男性为了自己在同性之间有面子而已,更别提现在多少夫妻都是男女一起供房的了。

还有很多人声称什么男女身理结构不一样,所以男人可以胡来,女人却坚决不可以,这就更可笑了,如果做好安全措施,对谁都是无害的,什么非处影响胎儿智商以及非处的孩子会像第一个男人也毫无科学依据,那些文章经查实不过是用一些文章东拼西凑来的,唯一能查到的一位该文所引用的存在的科学家只发表过一篇血液对免疫力的影响的文章,却还能得到一大堆人的追捧,我并不反对男女婚前禁欲,但是用这些伪科学和双重标准来束缚女性并对女性进行洗脑,纯粹只是为了满足那些男人的自私欲望,一群自己都不是处男的男人在那里叫嚣情人可以找非处,结婚必须娶处女,实在是让人觉得恶心。

那些声称女性婚前守贞才会获得幸福,并且能够得到的幸福比非处多很多的男人,其实不过是在胡言乱语给女人洗脑罢了,一个有处女情结的男人不能嫁,除非他自己也是处男,否则只意味着他是一个奉行性和道德的双重标准的男人,这种男人非常的自私,骨子里轻贱女性,绝对不懂得什么叫做责任和良心,还更有可能出轨,女人嫁给了这种人,只会变成一个真正的黄脸婆。

还有砖家称美国发起过贞操运动,其实只是某个宗教组织到少数几所大学搞了几个小范围的宣传活动,根本谈不上“运动”,并且他们是宣传男女守贞的,更何况,处女膜在大概成年后,就会逐渐淡化并失去它原有的保护作用,用一层膜来评估女人的道德和“价值”,跟过去的裹脚布一样,实在是男权社会最为讽刺的笑话。

(难怪不得,现实中有些女性被强奸后自杀或是为了避免强奸而做出不顾自己生命的行为,天朝如此强调一层膜的重要,她们的确是“没脸”活下去了罢)

  媒体物化歧视女性的问题

  这里的媒体最擅长的就是抨击“剩女”,女性刚出校门甚至还没出校门,就要开始担心被“剩下”,还在各种舆论中灌输所谓的“优良”封建思想,例如女性就应该早婚早育,女性必须得结婚,女性不该在乎男性年龄,女性不该介意对方是否二婚三婚,女性不该介意丈夫的出轨甚至嫖妓,女性应该做个承包家务,经济独立,伺候公婆的“免费女仆+媳妇+女儿”,女性应该婚前守贞,还总是拼命的用“贬值”,“处女/非处女”等词来物化贬低女性,更恶心的是,媒体常常花钱请女人来表演拜金女形象,妖魔化女性,比如马诺,还有什么杜撰的小月月,借此让男性可以把气都撒在女人身上,却从来不会针对一下现实中存在的不算少的不负责任道德败坏自私毫无担当的男人,且对要求加名不成导致离婚的女性都故意丑化,丝毫不提男方有无过错,也丝毫不说很多品行优良的女性仅仅是希望自己对家庭的付出能够得到补偿和尊重,要求加名却导致离婚,还得到一片骂名是多么的不公平,还有许多刻意的明显用男性视觉来挖苦女性所谓的“现实”的文章,且大肆宣传只有女性年龄对生育有影响,女性生育有多少多少好处,女性才有更年期,男性没有,女性离婚后会贬值,年龄大了也会贬值,男性却四十都还是一块宝,连主流媒体和法律都可以堂而皇之的欺压女性,灌输一些错误的伪科学和封建思想,就算一个男人没有欺负女性的想法,在这种环境下真的能一点都不改变吗?

  性和道德的双重标准

  很多人认为女人应该包裹得像什么伊斯兰世界的木乃伊才是正确的,其实男权思想越严重的地方,娼妓业越是发达,男性也越是放纵,民众私生活越是淫乱,包括古中国和当今的中国,纵观中国历史,充满了丑陋和淫秽,男性无比的放纵,吃喝嫖赌虐待妻子小妾无恶不作毫无人性可言,这就是保守么?

这就是道德么?

人性本来就不该过分压抑,而应该适当正确的疏导,倡导正确的性教育,减少女性堕胎率才是应该做的事。

事实上我们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就是:

女人性爱是吃亏的,舆论也对女性非常的不公平,只要保护好自己,性本来就是对双方都有益的事情,从古代的一夫多妻,到现在一夫一妻了,依然是男性怎么胡来都无所谓,女人就算是早恋或是异性朋友比较多都会留下不好的名声,自尊自爱从来都是教育女性的必有教条,却从来没有教男性自尊自爱的。

甚至是很多新闻上有一些女性仅仅是跟男友分手就被杀害,还被很多网友所谩骂,而男性因为自己私事杀害妻子之类的新闻,下面的评论少有如此苛刻的骂男方的,更别提为了达到禁锢女性的目的,甚至还编造上面说的伪科学了,这里的有些人就这么害怕女人脱离这种双重标准和不对等的禁锢么?

  发达国家和中国对于单身女性生孩子的处理方式

  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

有强大的生育和抚养补贴,以及免祱和社会保障救济体系,从怀孕就开始发营养费,小孩子生出来每个月有奶粉费,职业女性小孩子送公立幼儿园是不收费的,小中学甚至大学全免费。

中国:

在这里,如果女性想单身生育,一方面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压力和指责,一方面会被计划生育部门认定是违法,强制堕胎,甚至收养弃婴都违法,要征收高额“社会抚养费”。

不能单身生育,国家无任何补贴,反倒是不管是在工作上还是什么都处处为难,于是我们只能通过婚姻生育,而婚姻又造成了女性在职业发展和收入上的必然损失,所有为家庭付出的巨大职业牺牲和巨量劳动都是女性单方面承担的。

  中国对待女性外嫁之风的态度

  但凡一谈起中国女性的外嫁风,总会招来一大堆男性的漫骂,用各种污言秽语形容那些外嫁的女性。

这让我想到了越南、俄罗斯,他们的外嫁率很高,不过她们外嫁并不是因为媒体上炒作的男少女多,实际上他们年轻人中男女性别比很正常,越南则是男多女少(参考美国2010年发布的世界各国不同年龄层性别比),她们之所以喜欢外嫁,是因为他们本国的男性喜欢抽烟酗酒打女人,女性地位低下。

更何况女性也是人,是独立的个体,不是男性的所有物,她们有自由追求自己爱情、追求一个会尊重自己保护自己的环境的权利。

  为什么会有“彩礼”的存在?

  这里之所以有让很多男性感到不满的彩礼(少数地区才有),本质原因是因为这里的女性离婚后得不到任何保障,在婚姻中的损失也得不到任何尊重和补偿,于是只能通过彩礼等形式来做“象征性”的补偿;实际上,如果中国可以像发达国家一样,做到婚后共同财产真的是共同财产,丈夫家暴会坐牢,打死妻子不再只判6年,妻子反抗丈夫施暴不会被判重刑,而是正当防卫,男人出轨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离婚后女性会有高额的赡养费和抚养费,法律会强制实施,女人可以选择当全职太太或是只奔事业,而不是二者全担,并且当全职太太也能得到尊重和认可,伺候公婆不再是女人的义务,而是男方自己的义务,女人是嫁给你一个人,而不是嫁给你一家人,孩子叫双方父母爷爷奶奶,而不是加个“外”,那么这里绝对不会再有什么彩礼了!

更何况,那么几万的彩礼,真的可以将一个别人辛辛苦苦养了几十年的女儿“成你家的人”吗?

  拜金女问题

  这里说的拜金女是真的拜金女,不是什么上面被男权污蔑的“拜金女”,而真正的拜金女是非常少的(这种女人我几乎只能在天朝擅长作秀的媒体上看见)。

那些嘲笑鄙视拜金女的男性,有一点你们需要明白,这个社会是男权社会,社会上的诸多规则是男性制定的,社会风气价值观是男性在导向的,你们该问责的是主导社会的男性,该问责的是中国毫不保护女性等弱势群体的法律,该问责的是成功后就抛弃陪伴他多年的糟糠在外吃喝嫖赌的男人们,该问责的是一听说新婚法就幸灾乐祸因为自己弱势就去欺压比自己更弱势的女性的男人,而不是去责备在这个男权社会地位仅仅处于从属、生活比你们更不容易的女人。

绝大多数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很难做到不为了生活随着社会大流走,她们有什么力量去反抗这个由男性主导价值观和风气的社会潜规则呢?

再说女孩变现实,男人就一点责任都没有?

更何况中国的拜金男就少吗?

如果一样的条件,男人谁会不选富婆?

拜金本无罪,该受到谴责的只是那些为了有钱人抛弃男友/女友的人,何必装清高搞双重标准呢?

  中外部分性别文化差异

  在澳洲等国家,同居超过两年,双方财产自动算做共同财产,如若分手要实行财产分割。

在这里,有女性和男方同居很多年,结果男方考上公务员后就将其抛弃,于是该女性什么补偿都没有得到。

  在美国,已婚男人也不能向别人抱怨自己的妻子不好,除非他抱怨后立即离婚,否则名誉会受损,在这里,常常可以听见丈夫对妻子的抱怨,埋怨妻子这样不好那样不好,也没有人觉得他这样做是对妻子的不尊重。

  在美国,人们只会嘲笑长大了还非常听母亲话的男人,不会嘲笑怕老婆的男人,这里,情况正好相反,有各种词挖苦“怕”老婆的男人。

  在国外,孩子对父母双方的亲戚称呼没有差异,儿媳妇也没有对丈夫父母的赡养义务,在这里。

  在美国,男性对女方的年龄要求是正负5岁以内,日本,男性喜欢同岁的女性,在这里,男人喜欢20-24岁的,不管自己年龄多大多老。

  在美国,每一个女厕所都很讲究,外面有一个厅,厅里有一些座椅,是为女性的例假、身体不方便特意安排的,在这里,不过是一些大学生们发起占领男厕所的艺术行为来呼吁扩大一下女厕所的面积和比例,就引起了广大男网民的谩骂。

  在国外,男方出轨,没有人会劝女方忍、包容,反倒是女方不离婚会被认为是软弱。

在这里,情感专家甚至自己的父母都告诉女人,丈夫出轨,你一定要忍,一定要检讨自己是不是不够美丽了,不够大方了,不够包容了,如果离婚,还会有人说你不懂事,男人嘛,出轨算什么呢?

反过来,女方出轨就是天理不容,下贱不要脸了、该死了。

  在美国,文化鼓励女性多学习,也鼓励女性就业,但对全职太太依然是非常尊重的,不会要求女方既工作又承包家务,全职太太离婚后也不会没有保障。

在这里,舆论一边让女性就业,一边让女性承包家务,否则就是不合格的妻子,且认为全职太太是“没用”、“吃白饭”的。

  在国外,没有人会觉得只有女方的年龄对孩子才有影响,且国外早就发现:

大龄男性生的孩子没有年轻父亲生的孩子聪明,患先天性缺陷等疾病的几率也高于正常,而较大龄的母亲生育的子女反而更聪明更健康,30岁之后,男性生精能力开始走下坡路,精子质量和生育能力都会随之下降,中国对于精子活动力的标准比国外低很多,也就是说夫妻不育,有的情况在国外是算作男方的问题,在中国不算为男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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