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员工互助基金运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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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员工互助基金运行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互助基金运行管理办法

一、互助基金的设立

为了共祝喜悦以及共同抵御疾病和意外风险,**公司工会委员会设立员工互助基金。

该基金实行员工自愿交费和公司配比的方式筹措资金运行。

互助基金坚持以“共祝、互助、互济、救急”为宗旨,并在合法、公开、合理的前提下开展运行。

所有公司员工均可通过申请加入基金,成为会员,定期交纳会费,共享基金带来的福利。

基金由工会委员会负责统筹运行。

2、基金的筹资渠道

1.来自于员工(会员)定期交费

1.1员工交费属于自愿性质。

同意交费的员工填写加入基金的申请,成为基金会会员,并按月交费。

1.2员工每月交费由财务直接在其当月的工资中予以代扣,实际交费依据以员工本人签署的工资表为准。

1.3各级员工每月的交费标准如下:

1.3.1一线员工(含班长)每月交费标准为10元,月工资收入低于1400元的交费标准为5元;

1.3.2主管级每月交费标准为15元;

1.3.3项目经理级每月交费标准为20元;

1.3.4专员级每月交费标准为25元;

1.3.5助理级每月交费标准为30元;

1.3.6部门级每月交费标准为50元;

1.3.7高管级每月交费标准为100元;

1.3.8各级岗位成员见《岗位序列层级表》。

2.来自公司的配比资金

2.1公司配比资金原则上依照交费总额按1:

0.5按月配比;如当月度基金使用数额较高,基金存额不足以满足正常运行的,公司将最高按照1:

1配比资金以便基金能正常运行。

3.来自基金的存款利息

4.来自工会委员会组织的定向募捐(工会委员会根据个别特定事项组织的募捐)

5.工会委员会有权根据当年的的基金运行情况调整下一年度的基金交费标准,但该标准不得高于前一年交费标准的20%。

高于20%筹资时需经全体会员同意。

3、基金的使用范围

1.结婚贺金:

员工初婚,基金给予800元贺金;

2.生育贺金:

员工初育,基金给予600元贺金;

3.慰问金:

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基金给予800元慰问金;

4.救济金:

4.1因自然灾害使家庭财产受到重大损失且生活困难的,基金给予2000-5000元救济金;

4.2因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基金每年中秋、春节给予节日慰问800--1200元,具体标准如下:

4.2.1家庭人均收入不足1200元;

4.2.2家庭人均收入不足1600元,供养子女上学,无私车,家庭经济困难;

4.2.3单亲家庭,尚需抚养孩子,现租房或拥有自住房人均面积不足20平米,无私家车,家庭人均收入不足1500元;

4.2.4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丧失劳动能力,现租房或拥有自住房人均面积不足25平米,无私家车,家庭人均收入不足1800元;

4.2.5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身患重疾或长期慢性疾病,平均月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其家庭收入50%以上;

4.2.6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的困难。

4.2.7符合以上其中一条的,慰问标准为800元;符合以上两至三条的,慰问标准为1000元;三条以上的慰问标准为1200元。

5.助学金:

子女考上大学,但因家庭困难不能支付学费的,基金给予助学金3000--5000元。

6.综合意外互助:

员工本人因意外导致伤残的,最高可享受基金提供一次性互助金2万元;员工本人因意外导致身故的,最高可享受基金提供一次性互助金5万元;

7.轻疾互助:

员工本人因患病住院治疗的,最高可享受基金提供一次性互助金3万元。

8.重疾互助:

员工本人因患重疾的,最高可享受基金提供一次性互助金5万元。

9.其它专项或者特别互助情形(具体事项单独公示)。

10.综合意外互助、重疾互助的具体办法见《意外、医疗互助基金实施办法》。

4、基金的监督管理

1.工会委员会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基金的统筹运行情况,具体构成如下:

1.1主任:

1人

1.2副主任:

1人

1.3秘书长:

1人

1.4财务委员:

1人

1.5员工代表:

5人

2.以上成员由工会委员会任命,任期为一届,一届为两年。

3.基金费实行专款专用,员工捐资按实名登记累计记账。

4.基金费的使用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按次公示使用计划,由财务部门每半年公示一次总账并接受全体成员监督(原则上每年7月份和12月份进行账目公示)。

5、基金的存账和清算

1.基金每年的存账由基金管理委员统一组织安排核对,并出具报告;

2.当基金账户余额不能完成自筹运作时,由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清算,并上报工会委员会后解散基金。

6、基金的申请条件

1.申请基金的行为人必须是公司员工;

2.申请基金的员工必须入职满3个月,且交费满3个月(有三个月等待期);

3.申请基金的员工必须已经参加互助基金,且参加基金互助期间没有中断过基金费;

4.申请基金的事项必须符合基金的使用范围。

5.以下几种情况不得享受基金:

5.1申请基金的员工在申请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2冒用他人身份资料或者虚构相关证件资料的。

5.3因打架斗殴、自杀、自残、酒后驾驶、犯罪等行为造成伤亡的。

7、基金的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互助基金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的原因;

2.基金管理委员会接到申请表后,派成员开展具体情况调查核实,调查人员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调查意见。

3.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调查意见,开会讨论决定基金的审批额度,并形成会议纪要。

4.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审批额度后,由人教中心形成互助卷宗在公司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向申请人发放互助金。

5.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过半数时,方可召开会议。

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的额度须经与会委员过半数同意。

8、互助基金的审批原则

1.互助基金的审批额度参照会员本人累计的交费金额,按照“多交多得”的原则,并将适当考虑申请人的实际情况。

2.当年申领过互助基金的会员,原则上不得二次申请互助基金。

9、其他

1.成为会员的员工,不论因何种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即自动失去互助基金会员资格。

原缴纳的互助金不予退回。

2.当基金为零的时候,工会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办法。

3.本办法为公益性基金的管理办法,并非**公司的规章制度。

当**公司的员工发生需要互助情形时,不得以本办法为依据要求**公司必须履行互助义务。

10、附则

1.会员申请表

2.互助基金申请表

3.《意外、医疗互助基金实施办法》

**公司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公司互助基金会员申请表

尊敬的基金管理委员会:

我是**公司员工,我了解**公司互助基金的运行管理办法,我现在申请自愿加入**公司互助基金,成为基金会员。

我将按照10元/月的标准定期交纳会费,会费由公司从本人工资中代扣。

我了解基金互助的原则和范围,我自愿交费并享受基金带来的福利。

申请人:

工作地点:

申请时间:

附件2

互助基金申请表

工作地点

姓名

职务

入职时间

年月

本人月收入

家庭主要成员

爱人

月收入

子女

月收入

家庭住址

申请原因

(可另附文字说明)

项目意见

部门意见

基金管理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字

附件3

意外、医疗互助基金实施办法

1、综合意外伤害的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及意外事故伤害;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9.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10.员工下班后在家从事与生活、交际有关的工作或者活动遭受意外伤害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综合意外伤害的互助标准:

入职时间(含本数)

个人承担费用总额

互助金比例

备注

3年以内

5000--2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10%

个人承担费用总额是指:

员工本人意外花费的所有金额经医疗报销或者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余额部分低于5000元的不予提供互助基金

20000--3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15%

30000--5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20%

50000以上

个人承担费用的25%且最高不超过15000元

3-6年

5000--2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15%

20000--3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20%

30000--5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25%

50000以上

个人承担费用的30%且最高不超过18000元

6年以上

5000--2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20%

20000--3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25%

30000--5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30%

50000以上

个人承担费用的35%且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三、轻疾互助范围

1.早期恶性肿瘤或者恶性病变

1.1原位癌

1.2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1.3皮肤癌

1.4前列腺癌

2.不典型的心肌梗塞

3.轻微脑中风

4.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5.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6.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手术),不包含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7.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病

8.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9.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10.单个肢体缺失

11.其他需要手术治疗的疾病

4、轻疾医疗互助标准

入职时间(含本数)

个人承担费用总额

互助金比例

备注

3年以内

10000--3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10%

个人承担费用总额是指:

员工本人医疗花费的所有金额经医疗报销或者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余额部分低于10000元的不予提供互助基金

30000--5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15%

50000--8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20%

80000以上

个人承担费用的25%且最高不超过22000元

3-6年

10000--3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15%

30000--5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20%

50000--8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25%

80000以上

个人承担费用的30%且最高不超过24000元

6年以上

10000--3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20%

30000--5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25%

50000--8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30%

80000以上

个人承担费用的35%且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五、重疾互助范围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六、重疾医疗互助标准

入职时间(含本数)

个人承担费用总额

互助金比例

备注

3年以内

20000--5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10%

个人承担费用总额是指:

员工本人医疗花费的所有金额经医疗报销或者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余额部分低于20000元的不予提供互助基金

50000--8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15%

80000--12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20%

120000以上

个人承担费用的25%且最高不超过32500元

3-6年

20000--5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15%

50000--8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20%

80000--12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25%

120000以上

个人承担费用的30%且最高不超过40000元

6年以上

20000--5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20%

50000--8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25%

80000--120000

个人承担费用的30%

120000以上

个人承担费用的35%且最高不超过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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