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辅导员工作考评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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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辅导员工作考评办法
学院辅导员工作考评办法
(修订)
根据《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辅导员考评,激励和促进辅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1.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2.平时考评与集中考评相结合;
3.以学生评价为主,学生评价、院系考评与学工处考查相结合;
4.定量考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5.教育、管理、服务并重,日常工作与特色工作并重。
二、考评内容
辅导员考评以我院相关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考评的基准分为100分,另设奖励分,最后考评总分为基准分与奖励分之和。
(一)德:
1.政治觉悟:
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较高的人格修养,组织性和纪律性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稳定。
2.政策理论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政治辨别能力较强,熟悉掌握学生教育、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有关规定。
3.工作作风:
具有勤奋敬业、友善严格、谦和坦诚的品质,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以学生为中心,尊重、关心、服务学生,对学生有大爱真情,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4.师德状况:
治学严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具有教书育人的职业操守和能力;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学生学习方法、钻研精神、素质能力、生活习惯等方面积极给予引导。
(二)能:
1.组织管理能力:
具有较高的组织、管理水平,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工作效果好。
2.工作执行能力:
对学院、系院的各项政策和布置的工作能够认真领会,深刻理解,雷厉风行,贯彻和落实的效果好。
3.工作创新能力:
积极探索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学生工作,创建学生工作特色和品牌。
4.科学研究能力:
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院级以上有关学生工作的课题研究,形成论文、调研报告等相关研究成果。
5.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勤:
1.每学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并进行总结。
2.每月至少召开1次全体学生大会,安排布置工作,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凡是学院开展的各项大型学生活动辅导员必须到场。
3.参加由学工处或院(系)党总支召集的辅导员工作例会,汇报工作,交流经验,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接受上级布置的工作。
4.建立所带学生的完整档案,包括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困难情况、心理变化、学籍异动、奖惩情况、住宿情况等。
5.每月随学生听课至少1次,每周不少于两次进学生宿舍,加强与学生交流沟通,了解学生上课、学习、生活状况和早操早读情况,为学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6.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先评优、助学贷款、学籍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各项专项工作并充分发挥导向作用。
7.指导党团组织和学生班级积极开展学风、班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学生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
8.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和心理普查活动,帮助学生解疑释惑,及时进行引导和疏导。
(四)绩:
1.注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绩效测试成绩突出,效果良好。
2.加强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学生行为习惯良好,违纪率低。
3.加强学风、班风建设,学生不及格率低,课堂出勤率、早操早读出勤率高。
4.公正、公平、公开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贷款违约率、出错率、学生投诉率低,缴费率高。
5.积极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学生思想健康稳定,无重大不良事件发生。
6.辅导员对其所管的学生负责,当遇到重大和紧急事件时,及时处置,方法得当,效果良好。
(五)廉:
注重自身修养,在学生资助、评优评先、组织发展等工作中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六)奖励(均指与学生工作相关的):
1.荣誉称号奖励:
辅导员个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地厅级荣誉称号的,分别加5分、3分、1分(同类只加最高分);所带班级获得国家级、省级、地厅级荣誉称号的,分别奖励5分、3分、1分(同类只加最高分);所带学生获得国家级、省级、地厅级荣誉称号的,分别奖励3分、2分、1分(按人计算,一名学生获得多项荣誉称号的只加最高分)。
2.工作创新奖励:
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被学院认可或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奖励5分、3分、1分。
3.相关资格证书奖励:
辅导员考取省级以上的职业规划师、心理咨询师等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证书的,最高奖励3分。
4.学生不及格率:
不及格率未达到5%的指标(不含补考),每个班级奖励1分;所带班级不及格人数为零的,奖励3分;
5.科研奖励:
(1)科研课题:
国家级课题的,主持人奖励10分,前5名参与人分别奖励5、4、3、2、1分;省级课题的,主持人奖励5分,前3名参与人分别奖励3、2、1分;地厅级课题的,主持人奖励3分,前2名参与人分别奖励2、1分。
(2)论文(仅限于第一作者):
核心期刊奖励3分;CN期刊奖励1分。
(3)出版著作或教材:
主编奖励6分,副主编奖励3分,参与编写奖励1分。
三、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1.院辅导员选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辅导员考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2.各院系成立由院系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党总支负责人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考评小组,按照学院统一安排,对每位辅导员进行月考核和学年考核。
四、考评方式、程序
(一)月考核和学年考核两种形式。
1.月考核由各院(系)组织进行,按照《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月考核表》于每月末对辅导员进行量化打分,考评结果报学工处审核,并由学工处提交人事处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2.学年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7月份完成辅导员考评工作。
具体考评办法:
辅导员考评采取个人总结、院系考评、学生评价、学工处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辅导员考评以量化积分的方式进行,学生评价分值(A)占50%,院系月考核平均分值(B)占30%,学工处考评分值(C)占20%,奖励分值(D)直接计入总分。
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各学院按照总分=A+B+C+D计算出每个辅导员的综合分数。
(二)考评程序
(1)院系每月底对辅导员日常工作进行考评,填写《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系)辅导员工作月考核表》,并将考评结果报送学工处审核。
(2)辅导员个人总结:
每年6月上旬,辅导员按考评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的工作,并向所在院系提交个人的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填写辅导员学年工作考核表。
(3)院系考评:
每年6月中旬,各院系根据每月辅导员考评结果按30%权重计算出每个辅导员学年月考核平均分值。
(4)学生评价:
每年6月中旬,院系考评小组组织辅导员向所负责的学生述职;述职后,由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评评价表》,对每个辅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按50%权重计入学年考评总分。
(5)学工处考查:
学工处根据本学年辅导员例会出勤、大型活动、培训学习、及工作开展情况为每个辅导员进行量化打分,20%权重计入学年考核总分。
(6)奖励分计算,根据每个辅导员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计算奖励分值计入学年考评总分。
(7)每年7月份学生工作部根据每个辅导员各项得分进行汇总审核,提交学院审定。
(8)辅导员因产假学年考评成绩按一个学期计算。
五、考评结果及使用
1.按照考评综合分数,辅导员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者,按合格对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评结果不得定为优秀:
无故缺席学院、院系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者;《辅导员工作手册》填写不认真、不完整者;学生总体评价低于90分者;本学年学生严重违纪达到3人次以上者(受学院记过处分以上者)、所带班级平均不及格率达5%以上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
未能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两次以上者;因疏于教育、管理,导致学生出现严重违纪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者;学生总体评价低于60分者;在学生工作中,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因玩忽职守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4.辅导员考评结果将作为学院职称评定聘用、晋级、入编考试、评先评优和学年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
5.对学年考评不合格的辅导员,交学院人事处按照聘用管理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6.学院每学年奖励的优秀辅导员应从学年考评优秀的辅导员中产生。
被评为优秀辅导员者,按照《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修订)》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六、考评要求
1.为确保考评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系院辅导员考评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辅导员考评工作的领导,严肃认真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杜绝徇私舞弊,确保考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全体辅导员要认真地做好自评自查工作,注意各项原始材料的积累,实事求是地填报有关数据,积极配合学院、系做好考评工作。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1.学院辅导员考评评价表(学生用)
2.学院辅导员考评评分表(学工处用)
3.学院院(系)辅导员工作月考核表
学院辅导员考评评价表(学生用)
辅导员姓名:
辅导员所在院(系):
项目及分值
考评内容
满意
比较
满意
基本
满意
不
满意
辅导员素质
(30分)
1、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政策理论水平、人格修养,胸怀宽广,目光高远;
3、关爱学生,能正确引导学生成长发展;
4、师德高尚对学生影响作用大
日常管理
(30分)
1、每周召开1次班会安排工作;
2、每月召开1次所带学生大会,传达布置安排工作;
3、每周不少于两次进学生宿舍检查;
4、每月进班听课一次,了解学生课堂情况;
5、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能积极协调处理;
6、学生档案信息资料完整;积极引导学生做好职业规划。
奖助学金评定及评先评优
(20分)
1、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按条件评定;
2、关心困难学生,积极帮助困难学生学业;
3、评先评优工作公平合理,学生满意度高;
敬业精神
(20分)
1、真诚关爱学生,待生如友;
2、在时间、精力、心思上投入多,为学生着想、为学生解难事、办实事上的效果好
3、关心学生心理健康,认真开展心理普查;
总体评价
说明:
1.请对照上表考评内容与你的辅导员的符合程度,客观真实地在你认为合适的选项中打“√”。
2.满意为95分,比较满意为85分,基本满意为75分,不满意为55分。
学院辅导员考评评分表(学工处用)
姓名
所属系(院)
所带学生专业班级及相应人数
顶岗实习班级:
考评项目
考评依据(如实填写)
考评得分
学生评价分
月考核平均分
学工处考核分
奖励加分
总分合计:
考评结论
及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说明:
德、能、勤、绩、廉及奖励加分依据“考评内容”相关要求执行。
学院院(系)辅导员工作月考核表
所在院(系):
(加盖公章)年月
姓名
所带班级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人员
分值
得分
考核人员签字
1
班干部会(一周一次)
总结、布置、研究学生工作
各班班长
(附会议记录)
5
2
学生座谈会(每月至少一次)教学、生活、其它
院(系)学管
(附座谈记录)
5
3
学院紧急事件处理
院(系)学管
5
4
宿舍检查(每周检查两次)
院(系)学管
(检查记录)
5
5
关心和帮助心理困惑、学业困难、生活困难学生
院(系)学管
(附座谈记录)
5
6
组织和指导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各班班长
5
7
例会、值班、配合院系工作
院(系)学管
10
8
班级考核效果
院(系)学管
60
考核
总分
100
考核分
院(系)
总支
意见
总支书记(签章):
年月日
(注:
月工作状况简要说明;分析问题和不足,指明今后努力方向和措施)
学生处审核
年月日
注:
各项分值均为辅导员所带班级的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