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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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
工商户名称
经营者姓名
敬告
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一次性告知单》和本表注解事项。
如有疑问,请登录www.BAIC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2.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申请人应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营者签字。
5.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6.填写申请书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ADMNISTRATIONFORINDUSTRYANDCOMMERCE
(2007年第一版)
本人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经营者签字:
年月日
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照片
粘贴处
文化程度
民族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住所
北京市区(县)
□中关村科技园区□北京商务中心区□奥林匹克中心区□金融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顺义临空经济区
身份证件
○香港
○澳门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签发日期
证件有效期
1、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居民身份证(澳门)
1、通行证
2、回乡证
3、特区护照
身份核证
文件
核(公)证
机构人
文件编号
二、申请登记项目
字号名称
从业人数
资金数额
组成形式
个人经营
经营范围
及方式
经营场所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注:
1、请据实填写联系方式,其中“固定电话”、“邮政编码”为必填项。
2、填写住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
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请根据实际地址参照《北京市六大重点产业功能区四至范围参考目录》选择填写所列区域。
3、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身份核证文件另附。
经营场所证明
名称/
经营者姓名
经营场所
北京市区(县)(门牌号)
产权人
证明
同意将位于上述地址m2(建筑面积)的房屋提供给该个体工商户使用。
产权单位盖章
(产权为个人的,由本人签字)
年月日
需要
证明
情况
证明单位公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见下页
注:
1、未申请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者姓名”栏填写经营者姓名。
2、“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北京市××区××路(街)××号××房间”。
3、申请登记的经营场所为住宅、别墅、公寓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
申请人使用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出具文件予以明确的违法建设地区、土地征用地区、拆迁地区和各区县政府明确不予登记地区的平房办理登记注册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
使用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申请登记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制造、住宿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
4、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5、申请登记的经营场所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分别不同情况,出具以下证明:
(1)提交房屋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归属及其《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的证明文件。
(2)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房屋为租赁的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经营场所),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房屋为自建房的,提交建委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5)房屋位于科技园区(开发区)内的,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6)使用中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同时证明该用房不属于住宅类。
(7)使用国务院各部委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同时证明该用房不属于住宅类。
(8)使用中央企业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由该企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同时证明该用房不属于住宅类。
(9)使用铁路系统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由北京铁路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其房屋使用证明,同时证明该用房不属于住宅类。
(10)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经营场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6、房屋提供者为经登记机关核准具有出租房屋经营权的企业,由该企业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盖章,并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产证明复印件。
7、使用宾馆、招待所、饭店(酒店)作为经营场所的,由宾馆、招待所、饭店(酒店)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盖章,并提交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使用人防工程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9、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房产证复印件粘贴处
核发《营业执照》情况
发照人员签字
发照日期
年月日
领执照情况
]
本人领取了执照正本一份,副本份。
签字:
年月日
登记费交纳
情况
备注
一次性告知记录
附页1:
请您认真阅读第号《一次性告知单》的相关内容,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特别提请注意:
请登录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从“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查询投资人及拟任职人员是否被记入“警示信息系统”,凡有“警示信息”记录的,其再投资或新任职行为在登记时将会受到限制。
申请人:
受理人:
年月日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号《一次性告知单》中“应提交文件、证件”部分的项内容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申请人:
受理人:
年月日
一次性告知记录
附页2: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号《一次性告知单》中“应提交文件、证件”部分的项内容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申请人:
受理人:
年月日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号《一次性告知单》中“应提交文件、证件”部分的项内容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申请人:
受理人:
年月日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号《一次性告知单》中“应提交文件、证件”部分的项内容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申请人:
受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