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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长沙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篇一:

通用版_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CS——201年——1001合同编号: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通用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修订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通用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

  合同/□其他房屋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

  记簿。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2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

  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

  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

  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人民币(大写)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

人民币(大写)元整(¥:

)。

  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

,,,,,。

  

(二)押金:

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长沙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

  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相当于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居住地址:

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租房合同(个人_非中介版)-可修改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长沙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人。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

人民币元整(¥:

)。

  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维修及相应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长沙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乙方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后果自负。

  5、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两天内更换门锁,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房屋交割清单

  附件二: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篇三:

  长沙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合同范本[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长沙房屋租赁合同,长沙租房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代理人:

  见证方:

长沙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长沙市区(县)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

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乙方提供:

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

自二零零年月日起至二零零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元。

  (大写:

万仟佰拾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

  设施。

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

  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

  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

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2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

  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

  房屋。

  七、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

  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

  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

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3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

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

  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

  向乙方赔付违约金。

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

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

  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进行赔偿。

  九、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

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

  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4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见证方的责任与义务

  1、见证方负责撮合甲乙双方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成交

  2、见证方保证在该合同履行期内,在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负责双方的调解工作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

  5

  篇四: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CD——201年——1001合同编号: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长沙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

  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

  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

  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

  为:

,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

  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2日内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

  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

  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

  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年,之后逐年按%

  的比例递增。

租金总计:

人民币(大写)元整(¥:

)。

  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租金由乙方一次性支

  付给甲方。

  

(二)押金:

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如乙方垫付了

  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

  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长沙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由乙方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

  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

  损耗,由乙方承担维护、修缮的责任。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

  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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