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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组织专项施工方案

来宾市安置小区一区二期工程C标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人:

校核:

复核:

会签:

审核:

审定:

编制日期:

2011年4月1日

 

一、编制依据及工程概况

1、编制依据

广西天艺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来宾市安置小区一起二期工程C标工程施工图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理》

《建筑施工手册》。

2、工程概况

来宾市安置小区一区二期工程C标是来宾市一项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位于来宾市文辉路与西山路交叉路口,该标段楼号为5#、6#楼,框架结构,共2栋楼,总建筑面积40000m2,其中地下室1层,地上33层。

二、安全管理目标

制定分片区安全管理责任制,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

工伤频率全年在10‰以内;月工伤频率在0.833‰以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合格等级竣工备案。

三、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一)项目部安全管理网络结构图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机修员

材料员

质量员

施工员

资料员

 

各施工班组班长

 

生产工人

(二)、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1、建立以项目以理为首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配制1名专职安全员,下设5-8名经培训合格的工人从事安全防护工作。

各生产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从事安全情况监督与信息反馈工作,从而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的情况予以通报,严格奖罚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2、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2)进行有针对的安全技术交底。

(3)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4)对施工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线路要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负责实施文明施工,达到区安全文明工地规定。

(6)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

(7)组织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边检查边整改。

(8)不得使用无证(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

(9)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措施费用使用,不得使用伪劣防护设施用品。

(10)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3、项目工长安全职责

(1)对所管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对班组进行全面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4)参加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线路的检查验收。

合格后方准使用。

(5)参加每周的安全检查,边查边改。

(6)有权拒绝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7)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时时制止或纠正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

(8)有权拒绝使用伪劣防护用品。

(9)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4、质安员安全职责

(1)受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是安全生产上的参谋和助手,负责具体管理上的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与文件,熟悉项目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施工现状。

对项目工地、队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审核安全技术措施的计划,落实对施工用电的三相五线制,并督促有关方面切实按期执行,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进行检查验收。

在施工现场上,要针对“三宝”“四口”“五临边”及夜间作业,沿街建筑物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监督。

查找不安全隐患,向项目经理、工长、队组长、职工、劳务民工等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并协助解决问题,在特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进行停工,然后报告领导处理。

(4)参与做好职工、劳务民工的三级教育,参加施工方案,中重大安全措施的串查工作以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督促专人整改,会同有关人员监督队组及劳务民工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协同有关方面做好防尘防毒劳逸结合等工作实施对特殊工种的安全监察工作。

(5)执行消防安全规定,参与动火证的审批和动火施工过程的监控。

(6)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办理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和建档工作,协助工地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积极参加公司季,月安全大检查,及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建立和保存项目安全施工管理档案,负责向公司填报安全月报表。

(7)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工伤事故,不隐瞒事实真相。

5、工人班组职责

(1)规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纪律。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3)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每天开展好班组安全活动,并做好安全记录。

(5)每天开展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对使用的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周围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或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6)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参加调查。

(三)、安全管理的实施

1、组织管理措施

(1)、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安全巡视和安全教育。

(2)、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协调和监督施工中安全防范措施的实施。

并按照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安全责任制实施。

2、重视安全目标管理

(1)、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为杜绝死亡重伤事故,轻伤率<1.5‰。

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违法案件。

(2)、依据所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进行责任分解,按具体考核办法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3、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1)、各级职能部门必须执行责任制,以制度约束生产行为,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实施奖惩制度。

(2)、本项目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检查、监督、检查安全生产。

(3)、各种经济承包中都要有安全生产指标这项内容。

4、强调安全措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性

(1)、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特别强调安全措施,力求安全措施有针对性,能全面地指导工作。

(2)、本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有关安全措施)经过精心编制,严格审批,并将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

5、把好安全交底关

(1)、各分部(分项)工程均应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有针对性,内容全面,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2)、外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的安装与拆除都必须经过审批,要有指导性的施工方案,并交底落实。

6、把好安全验收关

(1)、脚手架在搭设完毕后,必须组织各有关方面对架体按相应验收标准要求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能投入使用。

(2)、塔吊、施工电梯等各类施工机具在安装后应该履行验收手续。

7、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1)、按照安全检查制度履行检查工作。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记录,做到的工作必须记录到案。

(3)、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时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完成。

8、安全教育工作

(1)、对进场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工人变换工种进行新工种安全教育。

(2)、特殊工种人员坚持持证上岗操作,确保持证上岗率为100%。

(3)、开展班前安全讲话活动,做到每个操作工人心中有数。

四、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3、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安全员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三份,三方各存一份。

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五、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

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

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

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5、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6、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7、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六、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1、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验收内容主要是:

(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2)、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6)、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7)、机手持证上岗。

2、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工作,必须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

(1)、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2)、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3)、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保养、维修的工作。

(4)、电器设备,特别是人货梯、井架、卷扬机、拌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者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七、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3、检查频率要求。

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办理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

(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施。

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

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8、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九、伤亡事故汇报制度

1、工伤事故的概念,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①伤亡事故分类。

伤亡事故按其伤害程度可分为:

轻伤、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理》即:

特别重大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

造成10人以上或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②事故类别:

有物体打击、提升、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煤气爆炸等其他伤害。

2、事故报告调查程序

①事故快报: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上报,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和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企业按规定每月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并做到准确、及时,可比(如重伤率=(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

②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的清理,如无特殊原因,应先经事故调查机关同意。

3、事故调查

企业发生轻伤事故,一般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安监、工会等部门进行调查,发生一次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等部门进行调查,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4、事故分析

①原因分析,即是直接原因还是间接(管理方面)原因。

②事故性质是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还是破坏事故要分清。

5、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必须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能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能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能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

对发生事故处理一般按事故的轻重大小可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三种。

经济处罚:

一是企业内部按企业奖惩办法查处;二是行政执法机关按有关行政法规查处。

行政处分:

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对事故责任者以行政处分。

刑事责任:

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134、135条规定。

十、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搞好安全生产,建立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前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各班组必须切实执行本安全生产班组活动制度。

1、班组活动

(1)、上班前各班组应实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

(2)、交底内容:

根据本班组工作内容进行电器、机械设备,“四口、五临边”防护,高处作业、季节气候、防火等各种环节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和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上岗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4)、上岗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落实工作情况等。

(5)、做好上岗记录,记录好上岗交底主要内容,班组人员分工情况,记录好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和发生事故的隐患、违章情况。

(6)、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作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作好记录,作好签字手续。

(7)、在做好每日班组上岗活动的基础上,班组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事例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小结主要经验教训,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述各项活动制度,各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8)、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9)、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到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十一、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安排责任性强,身体健康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协助材料员,做好材料进出的验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巡逻检查,严防坏人进行偷盗和破坏活动。

2、施工现场办公室必须门窗完整、安全,钥匙要随身携带,做到人离关窗、上锁,贵重物品(如现金,手表)要随身携带。

3、施工现场的物资要分类堆放,留出通道不要紧靠围墙。

4、材料运出现场,应填写证明,及时清理水泥袋等易燃物,工程竣工后及时收回多余材料。

5、高档木材、门窗、瓷砖、钢配件、铝合金等贵重材料物资应存放在专门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标明有效期,妥善保管,不得乱丢乱放或移作他用。

7、发生事故或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侦破案件。

8、公司和各分公司基地都必须配备门卫值班人员的领导,公司质安处对门卫值班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进行督促检查。

9、对工地内的一切建筑物资、设备的数量、规格进行查对,有管理人员批准的放行条的准予出门,凡是无放行条或者放行条不符合要求的,门卫有权暂扣。

节假日和下班以后,原则上不准物资出门,如生产急用,除了必须有放行条外,经办人员必须出示本人证件,向值班门卫登记签名。

10、个人携带物品进入大门,值班门卫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不得拒绝。

凡合同期满或提前离开本公司。

人员以及调整到其他办事处的人员,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出门,必须由办事处和公司有关部门的出门手续,值班门卫才能放行。

11、门卫值班人必须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违章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和纠正。

12、提高警惕,对职责范围内的地区巡视、勤检查,防止发生偷窃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公安、保卫部门。

13、夜间值班的门卫要将报警器插入电源。

14、外单位人员进工地联系工作或探亲访友,必须值班室登记经门卫同意后可进入,夜间访友者必须在晚上十时前离开。

十二、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工完场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直到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木工间、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订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器装置。

11、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十三、文明施工及卫生保洁制度

(一)文明施工

1、本工程现场布置的生产设施主要有:

材料仓库、水泥库、材料堆场以及钢筋加工场。

各种生产设施的布置以塔吊和施工人货梯为中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2、本工程生活区设在工地内,设有保洁员3~5名,负责清洁休息处垃圾,保持生活区处清洁、卫生。

3、开工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完成施工现场内临时水、电的管线敷设和临时道路的修筑,场内施工道路坚实、平坦、整洁,在施工过程中保持畅通;临时给水管线要埋入地下,无滴水和长流水现象,临时排水自成系统并保持畅通,最后排入市政排污管道。

临时用电及配电线路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4、施工现场的围栏材料要整齐、美观、防火,在建建筑物均用安全密目网全封闭施工。

施工现场入口设置“八牌一图”、安全生产挂图安全标志牌及宣传栏,施工区域各种安全警示标志齐全、整洁、醒目。

5、施工现场保持平坦、整洁,无大面积积水,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各种机具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分类挂牌存放,建筑垃圾集中清运;危险区域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6、施工机具设备表洁干净并定期保养。

7、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施工现场设专人供水和专用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施工人员不准喝生水,严禁共用一个器皿饮水。

8、垃圾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理,建立灭害制度,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9、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工地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0、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撒垃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作土方回填。

11、施工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进行清扫冲洗干净,不得污染马路,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建筑垃圾等不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

(二)、施工区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区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员工身体健康,把施工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都有专人负责,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2、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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