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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精选多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精选多篇)

第一篇:

地理标志推断商标

气候学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清单所需提交书件目录及说明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当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需有加盖申请人公章)

地理标志注册申请人可以认证是社团国营事业,也可以是取得事业法人证书或的营业执照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质量检测机构或者产销服务机构等。

申请地理喻示集体商标的,应当附送集体成员名单。

外国人雀巢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提供方便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三、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四、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五、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表格、材料

相关文件包括:

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论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政府部门范围证明文件。

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采用管理规则

七、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八、地理标志控管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申请人需要提交检验设备清单鉴定及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转交申请人委托他人验证检测的,应当附送申请人与具有检测资格的机构签署的委托检验检测合同原件,并提交该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检验设备清单、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其公章。

第二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地理标志确凿商标

一、什么是地理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

“……前款所称民族学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密度、信誉良好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区域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trips协议对地理标志的定义:

“地区标志是指证明某一系列产品来源于某一成员国或某一地区或该地理内的某一地点的标志。

该配件的某些特定品质、或其他特点在本质上可归因于该地理来源”。

地理徽章的基本特征有三点:

1、标明了标上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来源(即原产地的交通条件);

2、该商品或服务具有独特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

3、该一般来说品质或特点本质上可归因于其特殊的地理来源。

二、什么是证明商标及集体商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产品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第二十五条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行业协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化妆品服务具有监督控制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不是个别企业的商标,而是多个企业组成的某一组织的商标。

集体商标可以使用于商品,也可以使用于提供服务。

集体商标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领导成员难以不能使用,也不得转让。

为适应集体商标“共有”和“共用”的特点,它的注册、使用使用及管理均应制订统一的游戏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由集体成员在公众的监督下共同遵守。

证明商标应由某个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由其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不能使用。

它是用以确证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物某项特定品质的标志。

只要当事人提供的特定或服务符合这一商品的品质并与注册人履行规定的手续,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

证明商标是由多个人共同使用的商标,因此其注册、使用及管理需制订统一的管理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保护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商标使用期为10年,专用权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三、地理标志与商标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律》第十条的规定: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注册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街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因此商标中有地理标志或者与地理标志相同或者近似,而其指定使用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起源于地区,容易导致相关极易消费者混淆误认的,是不得注册的。

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商标法开始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

“法律条文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按照此法规申请的商标,一般称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昭示集体商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证明商标中的一个自然地理内容、一种表现形式,是特殊形式的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所证明的企业名称内容种类很多,包括质量、准确度、商品原产地、服务来源地、材料或制造这种方式等;而地理分布标志则是其中证明商品原产地、产品与服务来源地的标记。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集体商标,是由表明酒品或服务的地理原产地在贸易中使用的地理标识或标志构成。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之间也存在区别本质的着,主要如下:

1、在注册主体上,二者的注册主体都不是具体商品或服务的生产者、提供者,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主体是具有检测、监督能力的机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注册主体,一般是有识别、监督能力的工、农、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

2、在表明来源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保证的都是来自指定区域、地域、地点的商品和服务或服务进口商品的特定品质、特征、信誉,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侧重表明的是来自哪个指定区域、地域、地点;而地理标志特性集体商标更突出的特征是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哪个集体,商标使用人与集体的从属关系。

3、在使用主体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使用该标记,具体使用人必须是在该地理位置上利用其资源进行生产、服务的生产者、服务提供者;而根据我国的法律,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使用该商标。

第三篇:

商标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指令和要求

申请程序和要求:

(1)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申请时提交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或者粘贴有效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

(2)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良好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3)商标图样10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则为彩色图样10张,并附黑白墨稿一张;

(4)县政府对申请人主体资格和申请地理标志商标证明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5)有著说明商标申请人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机构具有的3名以上专业技术培训、专业检测设备等有关检测机构监管机构证照、检测人员、设备情况复印件,或委托机构3名以上专业技术培训、克雷姆斯兰县专业检测设备个别情况的复印件,以及双方签定的书面委托检验报告,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潜能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6)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7)证明商标申请人制定的该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或技术要求;

(8)地级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推荐函,应包含:

推荐的意

义;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该商品的特定质量、背书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该地理标志所标示沿海地区的范围;

(9)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

相关文件包括:

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境域是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具备监督管理能力和原产地域范围的文件。

有关书件的具体要求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

对于手写的证明注册商标申请书件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2、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这时,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与核准注册或者登记的理应名义完全一致。

商品和服务或服务项目应当按照《类似商品和相关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货品或服务。

商品或服务名称未列入《类似商品和相关服务区分表》的,应当特别版相应的说明。

3、申请核发的是证明商标,应在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种类”一栏中注明是证明注册商标。

4、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是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经登记成立的批准文件。

签证官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

营者。

5、证明商标管理规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意义或目的;该证明商标证明的酒类的特定品质;使用该商标的情形;取用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注册人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6、所有申请书声明书件应当使用中文。

认证规费和其它费用

一个证明商标在一个类型上申请注册为一件注册申请。

在一个类别上不管指定多少个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每件申请注册规费为3000元。

加上运作费用至少要2万元。

第四篇:

地理企业名称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范本

“”地理标志推论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的生产、经营,提高商品质量,维护和提高“”在国内外海外市场的信誉,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条文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运营管理总局《集体商标、断定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商标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标志地理证明商标,用于证明“”的特定品质。

第三条(注册人)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申请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的新规定,经(注册人)审核批准。

第二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

第五条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销售的产品的生产地域范围。

(地域范围可以写到村、乡,或者以山、河为界划定)

第六条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的品质特征。

(包括感观和量化指标)

第七条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在加工制造等过程中的研磨特殊要求。

(产品无需研磨制造的,不写此条)

第八条同时符合第八条上列使用条件的产品经营者,可申请使用1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第三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申请流程

第九条申请使用“”商标注册地理学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者应向(注册人)递交《“”证明商标权使用申请书》。

第十条(注册人)自呈送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

在天内完成下列审阅工作:

(一)(注册人)派人对申请人的产品产地进行实地产于考

察,并对品牌进行检测。

(二)检测和综合审查后,做出书面审核意见。

第十一条符合“”昭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市场条件的,应办

理如下事项:

(一)双方签订《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二)申请人领取《证明商标准用证》;

(三)申请人领取证明商标标识;

(四)申请人交纳管理费。

第十二条对(注册人)不准申请者使用“”地理标志证

明商标的意见,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审核意见通知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注册人)管理工作应尊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裁定意见。

第十三条“”地理标志证明效期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

为年,到期继续使用者,须期满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天内向(注册人)制定续签合同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请你关注),合同有效期届满

后不得使用该商标。

第四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基本权利的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使用者的权利:

(一)在其产品上或上能包装上使用该专利权;

(二)使用该商标进行产品广告宣传;

(三)优先参加(注册人)主办或协办的培训、

贸易洽谈、信息交流活动等;

(四)对证明商标管理费使用进行监督;

(五)其他权利(由注册人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规定)。

第十五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

(一)维护“”地理标志证明佐证商标特有品质、质量和市场

声誉,保证产品质量稳定;

(二)接受(注册人)对产品品质的不定期的检测和

商标使用的监督,支持质量检测、监督人员工作;

(三)“”地理标志断言商标的寓意使用者,应有专人负责该

气候学标志证明商标标识的管理、使用工作,维护该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馈赠该商标标识,不得许可他人使用“”气候学标志证明商标;

(四)其他义务(由注册人根据提出具体情况做出规定)。

第五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运营管理

第十六条(注册人)是“”地理标志证明商

标的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实施下列其他工作:

(一)负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标准》的制订、

修改和实施;

(二)负责对使用该证明采取商标的产品进行全方位的追踪管理;

(三)为使用者提供技术指导;

(四)对产品质量需要进行监督检测;

(五)做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广告宣传工作;

(六)维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协助工商行政管

理单位调查处理侵权假冒吉龙德案件。

第十七条(注册人)与“”地理标志证明注册商标

被许可使用人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送交(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陈金德,并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

第十八条(注册人)为保证“”地理标志证

明商标许可使用的科学性、严肃性、公正性、权威性,诚请各部门和社会团体或进行监督,同时也接受和处理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消费者的投诉。

第六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

第十九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受有关法律保护,如有

假冒侵权等行为会发生,(注册人)将组织收集证据材料,并对举报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给于的奖励。

第二十条对未经(注册人)许可,擅自在产品

及其包装上使用与“”地理象征证明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注册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的

规定,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或管控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用户如违反本规则,(注册人)有权收回其《“”证明商标准用证》和已领取的“”证明商标标识,终止与使用者的证明商标使用许可证许可合同规定;必要时将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查处理,或寻求法制途径解决。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使用“”地理标识证明商标的具体管理费标准,由(注册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描述商标注册事宜、印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识、检测产品、受理证明商标投诉、收集案件证据材料和宣传证明商标等,以保障“”地理地理学标志证明商标产品的背书,维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该商标之日起生效。

(注册人章戳)

年月日

第五篇:

如何申请注册登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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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注册地理徽章、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一、简要说明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品质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证明商标应由某个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工作注册,由其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不能使用。

它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位的标志。

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这一特定的品质并与注册人履行规定的手续,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

证明商标是由多个人共同使用的商标,因此其注册、及管理需制订统一的管理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让社会各界三方监督,以保护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工商成员在商事竞赛活动中使用,以执照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集体商标不是个别企业的商标,而是多个企业组成的某一组织的商标。

集体商标可以使用于商品,也可以使用于产品与服务。

集体商标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非政府的成员不能使用,也不得转让。

为适应集体商标“共有”和“共用”的特点,它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则应制订统一运营管理的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由集体成员在公众的监督下共同遵守。

证明商标和集体专利商标有效期为10年,专用权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受理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工商登记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申请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受理,办事处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三、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自由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申请前查询(非必须程序)→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确认提交注册申请→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领取规费收据(申请人领取收据后,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工作就已完成。

商标局会以邮寄方式向申请人发放各种文件,《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3个月左右可以收到。

商标注册审理程序请参阅《商标注册流程图》,申请人在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四、申请前的查询(非必须程序)

一件证明商标雀巢或集体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至少需要6个月。

申请此后如果被驳回,一方面重大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路程重新申请注册还需要时间,仍然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出于未知状态。

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注册之前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以便确认是否存在在先商标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由商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详见“科火筒申请前的查询”)

五、申请书件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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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明商标需要提交的申请书件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机构的委托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程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化妆品品质的能力。

3、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4、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一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厚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

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5、直接来反向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申请的,时需须要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转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6、如注册注册的证明人物肖像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核发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

(二)集体商标需要提交的申请书件

1、加盖申请人公章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

2、集体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

3、集体商标添加管理规则。

4、集体成员名单。

5、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右方贴一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大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

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6、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委由注册申请的,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7、如申请注册的集体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三)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除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者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商标使用项目管理规则、商标花纹等书件外,还应提交上列书件:

1、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地理环境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2、地理标志所标示的酒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3、民族学标志徽章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模具部门的公章。

4、地理适用范围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

相关文件包括:

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5、地理标志自主性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具备检验检测能力检定的,提交检验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申请人的印鉴。

申请人委托他人检验化验检测的,应当附送申请人与具有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签署的委托检验检测合同原件,并提交该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检验设备清单、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其公章。

6、侨民或者外国企业地层学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法律受属国保护的证明。

(四)有关书件的具体要求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

刷。

对于手写的证明商标断定或集体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2、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与核准注册或者登记的完全一致。

商品和服务或服务项目应当按照《类似商品和产品与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用例的商品和服务商品或服务。

酒类或服务名称未列入《类似商品和产品与服务区分表》的,须附送相应的说明。

3、如果申请注册的是证明商标,亦须在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种类”一栏中写明是证明商标;如果申请注册的是集体商标,亦须在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种类”一栏中注明是集体商标。

4、许可权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批复群众团体经登记成立的批准文件。

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人,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工作,而不是某个实体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5、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意义或目的;该证明商标证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质;使用该商标的条件;使用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理应承担的责任;注册人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6、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使用奥皮尔河商标的宗旨;使用集体商标的集体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集体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的品质;使用集体商标的手续;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权利承担的责任;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品和服务商标商品的检验文官。

7、所有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

向中国申请领土延伸的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应交送中文;如申请书件转用中文以外文字的,应附送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六、注册规费

一个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在一个类别上为申请注册为一件注册申请。

在一个类别上为不管指定多少个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每件申请注册规费为30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证明专利权或集体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七、补正程序(非必经程序)

(一)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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