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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计量文件化管理制度

第一部份能源计量文件化管理制度

一、能源计量文件管理规定

(一)规定与能源计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的编制、审批、发放、更改、换版、归档保管、作废销毁等管理办法,以确保各类有关场所的能源计量文件均为有效版本;

(二)规定文件管理、使用部门和职责:

能源计量职能部门负责能源计量文件的编制、发放、更改、换版、回收销毁的管理。

各使用部门负责在用的计量文件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已建立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或计量管理体系的可参照原体系文件规定)

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购置、验收程序

(一)规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须按《通则》要求,并结合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制定配备计划,规定制定计量器具配备计划、购置和验收应考虑的原则,规定能源计量器具验收方法和标准。

(二)考虑的原则

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满足《通则》要求及使用需要。

1、购置的计量器具满足预定使用场合的使用要求,并有明确分析的计量性能,如准确度或最大允许误差、分辨率、量程等。

一般情况下,计量器具的最大允许误差是根据计量对象需求而确定的最大允许误差的1/3~1/10。

2、能适合使用场合环境并满足预期的要求。

使用场合环境一般包括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强、防震、防尘、防腐、防电磁干扰、安全、照明、供电电源、噪声等。

3、进行先进性、经济性评估。

(1)先进性:

包括其准确度、稳定性、分辨力、适合使用环境的先进性。

(2)经济性包括:

1)测量设备购置费用少;

2)操作、维护、保护、检定(或校准)费用少;

3)能修理,使用寿命长;

4)利用率高;

5)使用时所需场地小;

6)需要操作人员数量少。

4、能源计量器具应具备可溯源性有可溯源的途径和方法,且塑源要科学、合理、可行、简便。

5、在新增次级用能单位、用能设备的设计、安装阶段,同时做出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规划。

6、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具有计量法律规定的资质(国家规定实施依法管理的七十五类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在质量水平、后期服务能力及态度、价格等方面满足要求。

(三)验收的要求

1、在订购前就应确定验收的方法和要求,特别对一些较贵重的检测设备及需要安装调试后才能使用的计量设备;2、尽可能采用检定或校准的方法对所购仪器的计量性能进行验收;3、做好验收记录;4、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和投入使用,并应通知供应方退货、更换或调整至符合要求。

(四)规定制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申请批准、购置、验收的部门、职责、程序。

三、能源计量器具贮存程序

规定能源计量器具贮存要求。

四、能源计量器具量值溯源程序

(一)量值溯源的基本要求:

所有能源计量数据都应能溯源到国家基准或国际公认的标准。

(二)量值溯源的方式:

1、检定:

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立或授权的技术机构进行。

检定后出具的证书上给出的"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是对照检定规程的要求作出的结论。

2、校准:

由具有资质的校准实验室进行,也可由(有条件的)用能单位自行进行。

校准后通常在校准报告中给出计量器具显示值相对应的校准数据和不确定度,仪器使用单位应对照实际使用要求来验证仪器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3、对于目前尚不能检定或只能部分参数或部分检定的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位应按规定和程序制定自检规程(规范)进行自校或与外单位同类仪器进行能力验证和比对实验以验证其检测能力状况。

(三)量值溯源的途径:

国家计量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和授权机构及经考核符合《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校准实验室,在其证书许可开展的项目范围内进行的检定(校准)都能溯源到国家基准。

企业选择的溯源服务机构的资质文件:

1、法定计量机构或授权机构的授权证书及授权范围;2、校准机构的认证证书及认证范围。

(四)用能单位自行校准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能溯源到国家基准的标准计量器具;

2、具有有效的校准规范;

3、具有符合校准要求的环境条件;

4、具有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校准人员;

5、必须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五)实现溯源的证明文件:

1、有资质的溯源服务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校准报告或检测报告;

2、自行进行量值溯源项目计量标准器的检定证书及校准记录;

3、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表及其实施记录。

(六)用能单位应制订计量器具受检率目标,并进行考核。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应为100%。

受检率=(实际检定数/应检定数)x100%

对未能按规定日期进行周期检定的应查清原因,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给予分析说明。

五、确定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周期的程序

(一)强制检定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法律法规、检定规程等确定

(二)强制检定以外的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周期:

1、检定(校准)周期可由用能单位根据计量器具使用情况(比如使用频率;使用环境、计量器具稳定性、平时监督数据分析等)自行确定,但要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2、编制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周期表,经负责人审定批准后实施,对周期表的任何变动都要经负责人的批准;3、检定周期表内容应包括计量器具名称、编号、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测量范围、准确度)、制造厂商、检定机构、最近检定日期、周期间隔、计划检(校)日期等信息。

六、编制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程序

(一)按照《通则》的要求,用能单位应备有完整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应备有独立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分表;

(二)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是对能源计量器具管理的基本手段。

表中应列出计量器具的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计量器具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代号)、计量状态等基本信息。

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用能单位,不同的设备可能还会有其他相关信息要在计量器具一览表中反映出来,各用能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最好能对应计量设备列出预期使用要求;

(三)对于某些计量器具是由一个主机、多个传感器组成,有的主机与传感器分离,这种情况下主机与传感器在计量器具一览表中应分别列出,必要时在各注栏中加以说明;

(四)如计量器具配有计算机软件的,也应分别列出,必要时在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五)对于技术指标至少应包括测量范围及测量准确度。

若为多档,应分栏列出;若传感器、二次仪表分别有其测量准确度,也应分别列出;

(六)计量器具一览表中计量器具的排列,应按测量参数的性质(如温度、压力、流量、电流、电压等)分类填写,能测多种参数的计量器具,按其主要测量参数类别排序,也可按用能单位编制的能源计量点编号排列;

(七)一览表要实行动态管理。

跟随计量器具的增、减、停、降、废等动态变化及时性变更,保持与企业计量器具的实际情况相符。

七、能源计量器具档案管理规定

能源计量器具档案信息要尽可能齐全,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一)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

(二)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

(三)验收记录;

(四)计量器具最近两个连续周期的检定(校准)证书(可以是复印件);

(五)计量器具维修记录;

(六)计量器具其他相关信息。

八、能源计量器具的申领和发放程序

规定能源计量器具申领和发放流程;

九、能源计量器具的标志管理程序

(一)在用的能源计量器具应在明显位置粘贴与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编号对应的标识和与计量器具计量状态相对应的标识;

(二)与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编号对应的标识由用能单位自行规定编号方式。

编号通常由字母和数字组成,字母或代表计量器具类别或代表使用部门,数字为顺序号。

在用能单位内一个编号代表一个正在使用的计量器具,在设备台账、计量器具一览表、周期计划表及标识上应保持一致,具有唯一性;

(三)与计量器具计量状态相对应的标识:

1、设置和使用计量器具计量状态标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使用者不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2、计量器具的计量状态和相应的标识通常可分为:

(1)合格证:

使用于检定合格或校准结果符合预定要求的计量器具;(绿色)

(2)停用证:

使用于不合格计量器具;(红色)

(3)准用证(限用证):

使用于部分功能合格或部分量程合格或降级使用的计量器具;(黄色)

(4)封存:

已办理停用手续的计量器具。

(红色)

3、计量状态标识的方式、形状、颜色及材料由企业自行以文件的形式规定。

但标识上至少应有以下信息:

计量状态、有效截止日期、进行确认的机构或人员。

限用证上还应标明限用的范围(测量范围、功能范围、准确度等级等)。

九、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程序

(一)计量器具应按规定方法正确使用:

1、对使用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须使用在检定(校准)周期内,且经计量确认确定计量特性满足测量要求的计量器具。

操作时要严格按操作指导书或操作说明书进行。

3、不得擅自拆除、开闭计量器具和改变检测参数,不得损坏计量器具的封绒、运行记录和确认标记。

4、使用中发现计量器具异常或怀疑其有缺陷时,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处理,并作好记录。

相关部门或人员要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5、需要时应制订能源计量器具使用指导书。

(二)计量器具应于规定的工作环境中使用或保存:

1、计量器具的工作环境要求来自生产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和测量方法;

2、当环境条件不能满足计量器具的工作环境条件时应停止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

3、当测量方法规定对环境条件(如环境温度等)的影响,可以一定的计算公式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时,修正过程和修正结果应予记录。

(三)计量器具应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要做好防尘、防潮、防震、防摔、润滑、防锈等工作,并做好维护、保养、检修等各项记录。

必要时应制订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规定维护保养的项目和工作内容,明确承担维护保养的人员及其职责,要求按规定时间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和记录;

(四)相关能源计量器具使用和维护保养指导书。

十、不合格能源计量器具的处置程序

(一)能源计量器具出现以下情况应视为不合格能源、计量器具:

1、检定(校准)结论为不合格;

2、损坏;

3、过载;

4、可能使其预期用途无效的故障;

5、产生不正确的测量结果;

6、超过规定的计量确认间隔;

7、误操作;

8、封印或保护装置损坏或破裂;

9、暴露在已有可能影响其预期用途的影响量中(如电磁场、灰尘)。

(二)应将不合格设备从服务区中隔离或以标签或标志(如停用标识)标识;

(三)不合格设备经修理且重新确认合格之前,不能返回使用;(四)在发现测量设备不合格之前,该设备可能还使用过一段时间,应确定潜在后果,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对用该不合格测量设备测量过的能源量进行重新检测或对在这段时间内获得的计量数据进行评定;

十一、因不合格能源计量器具测量而引起数据失真的控制程序

当发现使用不合格能源计量器具记录的能源计量数据时,应对该能源计量数据的失真情况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正,对以前的能源计量数据失真的风险也要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正;

十二、与测量有关的软件管理程序

(一)测量过程和结果计算中的所用的软件应形成文件并经过识别和受控,以确保持续使用的适宜性。

软件及其任何修改在启用前应进行测试和(或)确认,并经批准和存档。

测试应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以确保测量结果有效;

(二)建立计算机数据保护程序,包括数据的输入或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理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维护计算机和自动设备以确保其功能正常;

(三)对软件的适用性进行适当的测试验证。

测试的方法有:

1、病毒检查;

2、用户算法程序检查;

3、与设备配套使用测试;

4、临界应用状态下的测试;

5、将标准样品组合在一起进行测量。

(四)可能时,复制存档。

十三、能源计量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能源计量人员应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人员和检定(校准)及维修的技术人员,能源管理人员、使用能源计量器具采集能源计量数据的人员和能源的数据统计人员,上岗要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并参加统一考试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管理和检定等工作,做到合格上岗;

(二)用能单位还应有计划的对相关人进行在职岗位培训,使相关人员的能力与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

(三)用能单位应建立人员技术档案管理,人员技术档案记录应包括:

能力、教育、专业资格、培训、技能、经验等。

十四、体系的保持和持续改进的规定

(一)能源计量体系的保持和持续改进:

1、实施培训。

在体系刚建立时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管理手册,提高认识,加深理解;

2、组织实施。

在将文件发至相关人员后要强调按文件规定实施,能源计量职能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

对出现的问题和意见要及时反馈至责任管理部门,有关管理部门要及时处理。

(二)体系的监督

企业应规定承担日常监督的责任人员和日常监督检查的方法,以确保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可以采用的监督方法有以下:

1、对照体系文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不定期的检查;

2、相同检测仪器之间的比对;

3、对已检测过的进行重复测量(同一人或变换人);

4、运用已知量值核查标准对检测设备进行期间核查;

5、采用监视器进行监视;

6、采用统计技术对能源计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三)内部审核

体系的内部审核的目的是检查体系的运行是否符合体系文件规定,以确保其有效地实施和符合规定。

能源计量体系的审核可以作为用能单位管理体系审核的一部份进行,但应提出能源计量体系特殊的要求。

(四)管理评审

对能源计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评审是用能单位的最高管理者的职责,评审的目的是确定能源计量体系是否得到持续地实施,对用能单位的能源核算和促进节能工作的有效性。

应考虑各方面对能源计量体系的要求是否已得到满足,这些要求可能来自政府、法律法规、社会、顾客、行业和用能单位本身等等。

(五)体系的改进

1、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对自常监督、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应进行纠正,需要时应针对不合格发生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对潜在的不合格采取预防措施。

纠正措施(预防措施)要针对不合格发生的原因。

要有可操作性和可检查性。

完成后应由能源计量职能部门进行验证,确认不合格产生的原因已被消除,纠正(预防)措施有效,并作好记录。

2、对行之有效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必要时应用文件的方式巩固,要求员工按行之有效期的正确方法执行,以避免以后再次发生类似的不合格。

不论是新编制的文件还是对原有文件进行修改,都应按体系文件的控制程序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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