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与人冲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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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与人冲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随着世界虎豹种群数量的增加及中国栖息地环境不断恢复,越来越多东北虎个体从俄罗斯向中国及内陆扩散。
虎豹数量的增加致使人兽矛盾日益凸显,冲突问题自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更好缓和人类与野生动物关系,保证人类正常生产生活,保护野生虎豹生存与发展,特制定《市野生动物与人冲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东北虎、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野生动物肇事案件、野生动物靠近人类及野生动物伤人事件等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以人身安全为本,同时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做到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减少危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本《预案》能够及时启动,特成立市东北虎、豹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指挥部和应急响应管理办公室。
指挥部设在市政府,负责统筹安排各部门任务分工,宣布应急响应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管理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协调联络各相关单位实施应急响应。
三、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一)预防预警
人虎冲突事件预警信息以现场第一发现人为主,并关注社区农民巡护队及村民等日常信息收集和情况通报。
(二)信息报送
事件第一发现人在获知人兽冲突事件相关信息后,须迅速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大队等相关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市政府,并通报市林业局。
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案人员、涉案物种、破坏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及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事项。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虎、豹等野生动物和人员之间冲突严重程度及虎、豹自身安全风险等,事件分为以下三级:
Ⅲ级:
一般突发事件
偶发的虎、豹等野生动物伤人;偶发的虎、豹等猛兽在居民区附近伤畜;虎、豹幼崽在具备独立生存能力前被遗弃;虎、豹个体活动对社区居民构成潜在威胁。
Ⅱ级:
较大突发事件
虎、豹身体受伤、病情较重,严重影响其生存能力,不加以救助将影响其存活;虎、豹等猛兽在居民区附近伤人;虎、豹等猛兽个体活动对社区居民构成潜在重大威胁。
Ⅰ级:
重大突发事件
虎、豹个体严重受伤或患病,危及生命、存活的;虎、豹等猛兽重复性伤人;虎、豹等猛兽个体活动对社区居民生产生活构成严重影响。
(二)重点防护区域
***,等33个村屯周边,林区道路、山区公路等。
(三)主动防御措施
物理性防御:
在重点村屯和耕地周边与林区交界处设置物理围栏;安装进山出入口视频监控系统,用于对太平沟村居民生活区域进行虎豹及人为活动监控;
技术性防御:
隔距离安装触发报警式野生动物监测设备,用于对虎豹靠近村屯的情况进行预警。
自主性防御:
通过安全警示教育和培训,提高当地居民安全意识,杜绝私自进入虎、豹等野生动物核心栖息地,普及原住居民与虎、豹等野生动物相遇的应急反应知识,使其普遍具备基本自救能力。
(四)启动《预案》
Ⅲ级响应:
应急响应管理办公室确认Ⅲ级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响应指挥部进行报告;涉及社区安全的情况下,应及时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向周边社区村委会、街道发布信息公告,详细说明事件情况,发放人虎冲突防范社区指南;在12小时内派遣监测评估组、警戒保卫组人员赴现场进行跟踪监测,根据虎、豹影像、足迹大小、遗传信息检测结果,在72小时内对虎、豹个体的性别、成幼、体况进行评估;监测评估组出具处置意见,经应急响应管理办公室批准,采取持续监测、迁至偏远地区释放、救助恢复、迁出野外等措施。
处置措施涉及麻醉的,需经应急救援指挥部授权,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应急响应指挥部在确认事件6小时内将信息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在12小时内组建医疗救护组、监测评估组赴事发地现场办公。
由应急响应管理办公室牵头,协调乡镇人民政府与公安部门联合在事发地进出路口设置检查岗,禁止人员步行、骑自行车或摩托车等非封闭型交通工具进入事发地,向进入事发地车辆发放警告通知单,禁止乘车人员在事发地下车;涉及社区安全的情况下,报送市人民政府,向事发地周边社区发布紧急事件公告;监测评估组出具处置意见,经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采取持续监测、迁至偏远地区释放、救助恢复、迁出野外等措施。
Ⅰ级响应:
在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每日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以邮件或传真形式报送事件进展和处理措施。
涉及社区安全的情况下,由应急响应管理办公室牵头,协调乡镇人民政府与公安部门联合,封锁进出事发地路口。
监测评估组出具处置意见,经应急响应指挥部报上级野生动物管理单位批准,采取救助恢复、迁出野外等措施。
(五)现场应急救援要点
应急救援组应按照先控制后消除,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的要求,迅速展开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突出第一时间的发现报警、紧急处置、疏散人员、应急救援。
(六)现场应急救援指挥
应急救援指挥以现场为主,所有应急队伍、人员都必须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协同实施紧急救援行动。
成员单位启动《预案》后,应在安全位置迅速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判明情况,调集应急队伍、装备器材,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七)响应程序
当冲突事件发生时,根据响应等级和分级响应原则,按应急响应程序迅速展开救援工作(下图)。
(八)应急解除
应急响应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下解除:
1.监测评估组评估意见为不予干预;
2.经监测评估组评估,影响虎、豹个体存活的伤病得到有效处置,且对周边社区居民威胁消除;
3.虎、豹个体送至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被成功救护;
4.由于捕获失败等其他原因,经监测评估组评估,应急响应应予解除。
五、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各部门明确联络员,同时明确野生动物上级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确保第一时间沟通确认响应措施。
(二)资源与装备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
依托科研监测人员、麻醉师、保定人员、兽医等在内的野外救助技术团队,通过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确保应急救援各项救治工作正常开展。
2.经费保障:
应急响应指挥部联合相关部门为冲突应对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
在保证冲突应急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配置野外应急救治所需的设备、装备,包括以下。
(1)野外运输车辆和运输笼箱,接送救助人员、运送应急救助物资、运输被救助动物;
(2)各类麻醉、保定设备,急救医疗器械、药品;
(3)救助人员野外防护用品;
(4)收容、隔离、治疗、监测相关设备;
(5)饲养管理相关设施、设备。
(三)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应急响应管理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如《东北虎保护及人虎冲突应对社区指南》)宣教活动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人虎冲突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野生动物科普知识,指导社区村民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冲突事件。
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冲突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针对地区东北虎豹等野生动物与人畜发生冲突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应组织评估并视情及时修订。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市东北虎、豹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指挥部成员名
单
2.应急响应管理办公室职责分工
附件1
市东北虎、豹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指挥部
成员名单
主任:
***
附件2
应急响应管理办公室职责分工
监测评估组:
市林业局、林业局
应急响应指挥部和应急响应管理办公室均设立监测评估组,负责突发事件类型和风险评估以及应急响应过程中的跟踪监测。
警戒保卫组:
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
应急响应管理办公室设立警戒保卫组,负责野外救援过程中人员及救助对象的安全保卫。
通讯联络组: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林业局
应急响应管理办公室设立通讯联络组,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全部信息往来、通讯联络。
医疗救护组:
市林业局专业巡护队、林业局各林场应急队伍、市医院120市牧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牧业站
应急响应医疗救护组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响应管理办公室推荐专家共同组成,负责野外应急救援过程中被救助对象(包括受到伤害的人员)的保定(或保护)伤口、病情的应急处置等。
市卫健局负责指派专业医疗队伍待命,保障120通道畅通,保障施救场所和设备储备。
市牧业局派出兽医师随行,同时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牧业站,视情况处理动物伤情。
后勤保障组:
市林业局、林业局、市卫健局
应急响应管理办公室设立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包括资金、设备、药品、医疗器械和救治场所、人员、交通、食宿等工作需求。
林业部门保障资金和入山设备储备,林业局要保障野生动物收留场所,市卫健局保障人员救治所需药品、设备、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