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各种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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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1、编制原则。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忽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
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2、编制依据。
编制时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详见组织设计编审制度);注重解决在实践中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技术革新与新工艺改革中面临所需的新防护设施问题;针对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主要原因采取的措施。
3、编制方法
要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进行编制,内容参照《劳动部全国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29)劳总护号45号),工发总字(1997)69号文件。
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个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此首先要掌握项目工程概况。
4、执行程序
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二、消防管理制度
1、项目部的消防安全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把预防火灾工作放在首位。
2、项目经理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安全员、物资设备主管、工长、班组长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布置、检查消防工作。
3、施工现场及驻地要配齐备足防火、防爆器材,并定期更换。
4、对生产、生活易燃处所划分责任区域,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5、安全员要经常性地对施工现场、驻地易燃、易爆的处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治。
6、发生火灾后立即抢救并拨“119”向消防部门报告。
三、安全生产周例会制度
1、项目部建立每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管理人员、班组长以及与施工生产有关的人员参加会议。
3、由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主持会议。
传达上级安全文件、电报及会议精神。
分析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周生产安全工作。
四、安全奖惩制度
1、对制止安全事故发生或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成绩的员工进行奖励。
2、发生安全事故及违章违纪按《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处罚办法》、《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公司的其它有关规定进行惩罚。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施工前,由项目主管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班组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3、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包括: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大型特殊工程单项技术交底、设备安装工程技术交底,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技术交底。
4、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实行逐级技术交底,并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5、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6、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内容:
计划施工项目的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7、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给被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账务查。
8、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9、班组长是安全技术交底的接收人,由领工员和工班长进行每天的工前口头教育和交底。
六、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
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
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色要求正确使用。
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5、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6、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七、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验收内容主要是:
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要求。
2、安装地基是否牢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遥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6、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7、机手持证上岗。
二、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工作,必须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这里总公司补充强调几点,要求项目部做好。
1、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2、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3、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保养、维修的工作。
4、电器设备,特别是塔吊、卷扬机、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者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八、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JGJ59-99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3、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4、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片评奖外,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九、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考试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48小时。
(公司级不少于24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6小时,班组不少于8小时)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课激发人们自觉地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实施。
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
工程突击敢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8、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十、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认真执行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按规定做好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1、工伤事故概念,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①伤亡事故分类。
伤亡事故按其伤害程度可分为:
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按照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即:
一级事故:
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300万以上。
二级事故:
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经济损失100万以上300万以下。
三级事故:
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经济损失30万以上不满100万。
四级事故:
一次死亡2人以下或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事故。
②事故类别:
有物体打击、提升、车辆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弱、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煤气爆炸等其他伤害。
2、事故报告调查程序。
①事故快报: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责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上报,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和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企业按规定每月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并做到准确、及时,可比(如千人重伤率=(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3)
3、事故调查。
企业发生轻伤事故,一般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安监、工会等部门进行调查,发生一次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等部门进行调查,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4、事故分析。
①原因分析,即是直接原因还是间接(管理方面)原因。
②事故性质是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还是破坏事故要分清。
5、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必须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能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能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能放过,对发生事故处理一般按事故的轻重大小可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三种。
经济处罚:
一是企业内部按企业奖惩办法查处;二是行政执法机关按有关行政法规查处。
行政处分:
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对事故责任者以行政处分。
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134、135条规定。
十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办证复审工作。
2、以下几个工种属特种作业人员:
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架子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工、锅炉工等。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持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持操作证的人员要按时进行培训和复审。
4、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
5、项目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动态管理,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
十二、施工现场出入管理制度
1、现场人员必须凭证出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违者罚款;
3、外单位来现场联系工作,必须经门卫登记批准方可进入现场;
4、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将物品携带出场;
5、出入施工现场的物资、车辆到大门出入口时,应接受门卫的检查后方可出入;
6、现场大门出入口场地必须硬化,设置沉沙井及车辆冲洗设施,出场车辆应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
7、严禁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8、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搞好本职工作,严禁上班时间看书、看报及干其他私事,违着处罚;
9、上班时间严禁会客访友,未经许可,谢绝参观。
十三、门卫制度
1、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值班期间不得脱岗、替岗、串岗,不喝酒,不打扑克、下棋以及其他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2、对外来人员进行认真询问登记,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未戴安全帽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严禁留宿
3、严格值班制度,下班时间要认真检查,预防材料、成品件以及其他物件的丢失,发现问题立即向值班管理人员汇报。
4、夜间值班要对重点部位进行巡逻,发现犯罪分子及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5、值班期间要做好交接班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和丢失的材料要及时上报。
6、对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材料,认真做好验证工作,办理有关手续。
7、对不服从门卫管理、无理取闹或有意扰乱门卫秩序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交送治安部门处理。
8、认真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清洁。
十四、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环境整洁无污垢,无杂草生长,无积水,采取有效的除害措施。
2.炊事员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炊事员做到“三白洁”:
工作服白洁,帽子白洁,口罩白洁;“四勤”:
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工作地不准吸烟,不准手上带戒指;
3.食堂必须有冰箱或冰柜,做到食品全数留样,留样24d,做好记录,冰箱食品生熟分开,冰箱门上有明显生熟标志。
4.厨房内吊顶、炉灶台面及其周围应贴白瓷砖,水池内外侧应铺白瓷砖,熟食间装纱门窗。
5.库房内堆放整齐,有防蝇、防尘、防鼠灭蟑措施。
6.食具件件消毒,生熟食具严格分开,不使用再生塑料桶、盆和铝制锅、盆盛装熟菜。
7.隔顿、隔夜饭菜必须检验无变质后用锅烧透,方可供应。
8.食堂设置泔脚桶,泔脚桶容器加盖,泔脚必须及时清运。
十五、治安保卫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2、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做到治安管理与服务管理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
3、认真贯彻防特、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爆炸、防各种灾害事故发生的各项制度,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4、建立信息网络,落实各项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和各种妨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事件,确保一方平安。
5、积极处理纠纷事件,及时疏导各种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6、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和自防能力,搞好重点人口管理,防止刑事案件的发生,杜绝职工犯罪。
7、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向行政领导汇报和提出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建议,发现不安定因素,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正常进行。
十六、安全用电制度
1、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路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0米,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高压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少于7米。
2、开关、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门、锁及防雨设施,电箱进出线,电源开关,保险装置要符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电线不许使用。
线路必须架设在绝缘材料上。
3、新工地的用电线路设计、安装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审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4、电器和机械设备必须有接零接地和防雷设施。
5、电工、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十七、用电定期检(复)查制度
1、施工现场每半个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施工临时用电设施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并填写定期检查表。
2、现场电工每周对现场所有配电箱内各种开关电器接线是否可靠,动作是否灵敏进行一次检查。
3、现场每半年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接地电阻重新进行一次测试。
4、开展好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用电检查工作。
5、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做到“四个落实”即:
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认真进行整改,作好检查(验收)记录,整改完毕后要认真进行总结。
十八、宿舍管理制度
1、工地搭设或安排集体宿舍,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住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2、工地集体宿舍是施工人员休息、生活、学习的场所,应保持宿舍卫生整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每个住宿人员应遵守项目《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管理办法》。
3、住宿职工要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设、叠放整齐,地面不乱扔杂物、烟头。
4、每个宿舍房间要编号并选室长,室长负责安排卫生值日和清扫工作,住宿人员名单要上墙,每日卫生值日人员要自觉负责门前和室内卫生的打扫,督促同室人员不乱扔垃圾,不乱倒脏水,不随地便溺。
5、工地管理人员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如宿舍内发现脏、乱、臭现象应责令整改,屡违者经教育后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清退。
宿舍内不得留宿无关人员和家属子女。
6、宿舍无人时关好窗户,切断电源,锁上门锁。
7、工地和生活区、宿舍内不准聚众酗酒,不得聚众赌博,严禁斗殴,严禁从楼上向下抛物、倒水。
8、不准在床上吸倒头烟,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煮饭、烤火,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九、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的思想,保护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班组长是生产班组的直接领导,对本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每天上班前,应根据本班组的工作性质,使用机具,作业环境等情况,向全班工人讲解安全操作规程,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3、班组全体同志工作中应加强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不把
事故隐患留给下一道工序。
4、班后班组张用不少于10分钟的时间对当天的安全工作进行讲评。
5、班组长每天晚上应将当天安全工作的情况真实地填写于班组
安全活动记录本内。
二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1、项目部下属各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任何个人发现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项目经理举报。
2、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1)、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结合每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项目工长、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电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管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每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每周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4)、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劳务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5)、对一般事故隐患,各劳务分包单位接到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指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项目安全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6)、对项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在下达“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
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
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1)、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领导。
2)、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项目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
3)、专职安全员应对本项目的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消项。
对不能积极按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分包单位应请示项目经理下达责令停产指令。
4)、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通报本周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5)、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4、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1)、对本单位自查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要予以公示。
2)、主动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5、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1)、项目部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分包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2)、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及时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整改单位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公司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
项目部应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4)、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帐整理后归档管理。
6、项目部应当按照公司和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十一、疫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