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观心法要卷第七.docx
《成唯识论观心法要卷第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唯识论观心法要卷第七.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成唯识论观心法要卷第七
~s1
(癸)五釋不定心所二。
初舉頌。
二論釋。
(子)今初
已說二十隨煩惱相。
不定有四。
其相云何。
頌曰。
不定謂悔。
眠。
尋。
伺。
二各二。
~s2
(子)二論釋二。
初正釋頌文。
二諸門分別。
(丑)初中三。
初釋通名。
二釋別名。
三釋二各二。
(寅)今初
論曰。
悔。
眠。
尋。
伺。
於善染等。
皆不定故。
非如觸等定徧心故。
非如欲等定徧地故。
立不定名。
~d1
善。
即善性。
染。
即不善。
及有覆無記性。
等者。
等取無覆無記性也。
徧行觸等。
雖通三性以定徧心。
故不名為不定。
別境欲等。
雖通三性。
又不徧心。
以定徧地。
故亦不名為不定。
今不徧心。
亦不徧地。
但徧三性。
故立不定之名。
~s3
(寅)二釋別名二。
初釋悔眠。
二釋尋伺。
(卯)今初
悔。
謂惡作。
(先時)惡所作業。
(後乃)追悔為性。
障止為業。
此即于(追悔)果。
假立(惡作)因名。
(謂)先惡所作業。
後方追悔故。
悔先不作。
亦惡作攝。
如追悔言。
我先不作如是事業。
是我惡作。
~d2
此先釋悔也。
百法論中名為惡作。
乃是約因立名。
今則依果故名為悔。
此通三性者。
先已作惡。
今方追悔。
或先不作善。
今方追悔。
皆名為善。
若先已作善。
今方追悔。
或先不作惡。
今反追悔。
皆名不善。
若先作無記事。
今乃追悔。
或先不作無記事。
今乃追悔。
仍屬無記。
然悔先作惡。
悔不作善。
雖皆名善。
而苟失方便。
則被憂箭所傷。
名為悔蓋。
故能障止也。
是故行人脩行五悔。
正貴永斷相續。
勤策眾善。
非但追思懊惱而已。
~s4
眠。
謂睡眠。
令身不自在。
(心極闇)昧略(緣境界)為性。
障觀為業。
謂睡眠位。
身不自在。
心極闇劣。
一門轉故。
昧簡在定(之惺惺。
)略別寤時(之周悉。
)合顯睡眠非無體用。
(雖)有(于五)無心位(中。
亦)假立此(極重睡眠之)名。
(似無別體。
然而)如餘蓋纏。
(與)心相應故。
(故亦定有體用也。
)
~d3
此次釋眠也。
心極闇劣。
故名昧。
唯一門轉。
故名略。
蓋同時意識。
遍向內外六根門轉。
今獨頭意識。
唯向內一門轉。
略無外五門也。
此通三性者。
由眠心所。
與第六識相應。
作種種夢。
若于夢中修行十善六度等事。
即名為善。
若於夢中造作。
殺盜貪瞋等事。
即名不善。
非善不善之夢。
即名無記。
然眾生無始以來。
不善無記習氣偏熟。
善習偏生。
故睡眠時。
能障正觀。
又復夢中作惡。
是任運惡習故。
不實損惱眾生故。
雖名不善。
不因此而招苦報。
若于夢中作善。
是善根成熟故。
復能熏長善根故。
雖不實益眾生。
亦因此而獲功德。
良以惡雖從性所起。
由違性故。
其力則弱。
善亦從性所起。
由順性故。
其力則強也。
如餘蓋纏者。
蓋。
謂五蓋。
一貪欲。
二瞋恚。
三睡眠。
四掉悔。
五疑。
覆障定慧。
故名為蓋。
今眠既是蓋。
即應如貪等。
亦自有體用。
纏。
謂十纏。
一無慚。
二無愧。
三睡眠。
四惽沉。
五掉舉。
六惡作。
七嫉妬。
八慳悋。
九忿。
十覆。
束縛有情。
令不解脫。
故名為纏。
今眠既是纏。
即如無慚等。
亦自有體用。
~s5
有義。
此二唯癡為體。
(瑜伽)說(是)隨煩惱及癡分(所攝)故。
有義。
不然。
亦通善故。
應說此二(若是)染(者。
以)癡為體。
(若是)淨(者。
)即(以)無癡(為體。
)論依染分。
說(是)隨煩惱及癡分攝。
有義。
此說亦不應理。
(此二亦通無記。
而)無記非癡。
(亦非)無癡性故。
應說惡作(以)思(與)慧(各一分)為體。
(由慧)明了(由思)思擇所作業故。
睡眠合用思(與)想(各一分)為體。
思想種種夢境相故。
論俱說為世俗有故。
彼(悔眠之有)染汙者。
(乃)是癡(之)等流。
如不信等說為癡分。
~d4
此下總辨悔眠體相也。
凡有四義。
今前三義。
皆謂別無自體者非。
~s6
有義。
彼說理亦不然。
非思慧想(為體。
以悔與眠。
數數增盛。
)纏(繞身心。
是)彼性故。
應說此二各別有體。
與餘心所行相別故。
(但以)隨癡相說。
(故)名(為)世俗有。
(其實非無自體。
)
~d5
此第四義為正也。
初釋悔眠竟。
~s7
(卯)二釋尋伺
尋。
謂尋求。
令心忽(務急)遽。
於意言境麤轉為性。
○伺。
謂伺察。
令心忽(務急)遽。
於意言境細轉為性。
○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業。
並用思(與)慧(之各)一分為體。
於意言境不深推度(名尋。
)及深推度(名伺。
)義類別故。
若離思慧。
(則)尋伺二種體類差別。
不可得故。
~d6
此二等者。
謂身心有安不安。
皆依尋伺而起也。
不深推度。
則思正而慧助。
深推度者則慧正而思助。
餘皆可知。
二釋別名竟。
~s8
(寅)三釋二各二。
有三義。
初二義非。
第三義正。
二各二者。
有義。
尋伺各有染淨二類差別。
有義。
此釋不應正理。
悔眠亦有染淨二故。
應說(尋伺是一。
悔眠是一。
)如前諸染心所。
有是(根本)煩惱。
(有是)隨煩惱性。
(今)此二(類之中。
)各有不善(及)無記(之二類。
)或復各有(現行)纏(繞)及(有)隨眠。
(種子之二類也。
)
~d7
初義妄。
以二各二句單屬尋伺。
次義雖知二各二句通於四法。
而妄謂或是不善無記之二。
或是現行種子之二。
故皆不當理也。
~s9
有義。
彼釋亦不應理。
(以)不定四(之)後。
(乃)有此(二各二之)言故。
應言(頌中初一箇)二(字)者。
顯二種二。
一謂悔眠。
二謂尋伺。
此二(箇)二種。
(其)種類各別。
(悔。
與眠別。
尋。
與伺別。
)故(頌中只是上頭)一(箇)二(之為)言。
(便即)顯(此)二(箇)二種。
此(二種二。
又)各有二。
謂染(及)不染。
非如(十一)善(心所。
及二十六)染(心所。
)各唯一故。
或唯簡染。
(惟是煩惱。
此通不染亦可善攝。
)故說此(二各二之)言。
(良由諸論)有(處)亦說(此四)為隨煩惱故。
(今特)為顯不定(之)義。
說(此)二各二言。
故置此(二各二之)言。
深為有用。
~d8
第三正義。
如文可知。
初正釋頌文竟。
~s10
(丑)二諸門分別十三。
初假實門(至)十三例結餘門。
(寅)今初
四中。
尋伺定是假有。
思慧合成聖所說故。
○悔眠。
有義。
亦是假有。
瑜伽說為世俗有故。
有義。
此二是實物有。
唯後二種說假有故。
(然瑜伽中)世俗有(之為)言。
(不過)隨他相說。
非顯前二定是假有。
又如內種體雖是實。
而論亦說世俗有故。
~s11
(寅)二自類相應門
四中。
尋伺定不相應。
體類是同。
麤細異故。
依於尋伺(之)有染離染。
(而)立三地(差)別。
不依彼(尋伺之)種(子)現起。
有無故無(濫同)雜亂(之失。
此尋伺二法。
)俱與前(悔眠)二容互相應。
前(悔眠)二亦(自)有互相應義。
~d9
三地別者。
一有尋有伺地。
二無尋有伺地。
三無尋無伺地也。
恐有難曰。
尋伺二法。
既不俱起。
若在欲界。
或在初禪。
本是有尋有伺地中。
設正起伺之時。
尋則不起。
何異無尋有伺地耶。
故今釋曰。
依於尋伺有染不染。
立三地別。
謂若尋伺俱未離染。
名有尋有伺地。
若尋離染。
伺未離染。
名無尋有伺地。
若尋與伺二俱離染。
名無尋無伺地。
不依彼種現起有無。
故無雜亂之失也。
悔時眠時。
得有尋伺。
正睡眠中。
亦得有悔。
故皆相應。
~s12
(寅)三諸識相應門
四皆不與第七(第)八(兩識)俱。
義如前說。
悔眠唯與第六識俱。
非(前)五(識相應)法故。
~d10
義如前說。
指初能變二能變中第七相應門所簡示也。
前五任運緣現在境。
故不與悔相應。
眠時五識不行。
故不與眠相應。
~s13
有義。
尋伺亦五識俱。
論說五識有尋伺故。
又說尋伺即七分別。
謂有相等。
雜集復言任運分別。
謂五識故。
~d11
釋尋伺相應有二義。
第二為正。
今初妄謂五識亦與尋伺相應也。
七分別者。
一有相分別。
二無相分別。
三任運分別。
四尋求分別。
五伺察分別。
六染汙分別。
七不染汙分別。
復引雜集。
意明尋伺即是七種分別。
今五識既有任運分別。
應亦有尋伺也。
~s14
有義。
尋伺唯意識俱。
論說尋求伺察等法。
皆是意識不共法故。
又說尋伺憂喜相應。
曾不說與苦樂俱故。
(設有難曰。
尋伺亦存苦樂受俱。
但是彼論文略。
例如捨受定俱。
而亦不說。
今通之曰。
)捨受徧故。
可不待說。
何緣不說與苦樂俱。
(豈非尋伺不與五識相應之一證耶。
又有難曰。
前許意地得有苦樂。
今胡不說尋伺與苦樂俱。
故又通曰。
)雖初靜慮。
有意地樂。
而不離(有)喜(地。
)總說喜名。
雖純苦處。
有意地苦。
而似憂故。
總說為憂。
(尤見尋伺。
唯與意識俱矣。
)又說尋伺以名身(句身)等(所詮之)義為所緣(境。
)非(可謂)五識身。
(亦得)以名身等義為境故。
(當知五識決不與尋伺相應也。
)
~d12
此第二正義。
明五識定不與尋伺相應也。
~s15
然(瑜伽)說五識有尋伺者。
顯(此尋伺)多(分)由彼(率爾五識引)起。
非說(與)彼(五識)相應。
雜集所言任運分別謂五識者。
彼與瑜伽所說分別。
義各有異。
彼(雜集論所)說任運。
即是五識。
(以五識身。
亦有自性分別義故。
)瑜伽說此(七種分別。
)是(與)五識俱(起)分別意識相應(之)尋伺。
故彼(初家)所引。
為證不成。
由此五識。
定無尋伺。
~d13
此更通彼初家所引論文也。
五識俱分別意識。
即所謂同時意識。
餘皆可知。
三諸識相應門竟。
~s16
(寅)四諸受相應門
有義。
惡作(與)憂捨(二受)相應。
唯慼行轉。
(故憂相應。
)通無記故。
(故捨相應。
)睡眠(與)喜憂捨(三)受俱起。
行(相)通(于)歡慼中庸轉故。
(歡即喜。
慼即憂。
中庸即捨。
)尋伺(與)憂喜捨樂(四受)相應。
(憂喜捨可知。
亦得有樂者。
)初靜慮中(有)意(地之)樂俱故。
○有義。
此四亦苦受俱。
純苦趣中(有)意(地之)苦俱故。
~d14
初義缺苦受俱。
第二義中補出。
餘並同也。
~s17
(寅)五別境相應門
四皆容與五別境俱。
行相所緣不相違故。
~s18
(寅)六善所相應門
悔眠但與十善容俱。
此(悔眠)唯在欲(界。
)無輕安故。
尋伺容與十一善俱。
初靜慮中。
輕安俱故。
~s19
(寅)七煩惱相應門
悔。
但容與無明相應。
此行相麤。
貪等細故。
睡眠尋伺。
(得與)十煩惱俱。
此彼展轉不相違故。
~s20
(寅)八隨惑相應門
悔與中
(二)大(八)隨惑容俱。
非(與)忿等十(俱。
以忿等十。
)各為主故。
睡眠尋伺。
二十(皆)容俱(起。
)眠等位中。
皆(容)起彼(二十隨煩惱)故。
~s21
(寅)九三性相攝門
此四皆通善等三性。
於無記業。
亦(可有)追悔故。
○有義。
初(悔眠)二。
唯是生得善(攝。
以悔則)行相麤鄙。
及(眠則)昧略故。
(非加行善。
)後二亦通加行善攝。
(以)聞所成等(善法。
)有尋伺故。
有義初二亦(通)加行善(攝。
以)聞思位中。
有悔眠故。
○後三皆通(有覆)染(無覆)淨(二種)無記。
惡作非染。
解麤猛故。
(若於)四無記中。
悔唯中(間威儀路及工巧處)二(種無記。
以其)行相麤猛。
非定(變化。
亦非)果(異熟)故。
眠除第四(變化。
)非定(所)引生(故。
然)異熟生(之無記第六識)心。
亦得眠故。
尋伺除初(異熟無記。
)彼(異熟之)解微劣。
不能尋察名等義故。
~d15
先正明通三性。
次料簡生得加行二善。
後料簡有覆無覆二無記。
及料簡四無記也。
四無記者。
一異熟。
二威儀路。
三工巧。
四變化也。
解。
即行相也。
~s22
(寅)十界繫現緣門又三。
初明界繫。
二明現起。
三明互緣。
(卯)今初
惡作睡眠。
唯欲界有。
尋伺。
在欲(界)及初靜慮。
餘界地法。
皆妙靜故。
(無此四法)
~d16
餘界地。
指色界二禪地。
三禪地。
四禪地。
及無色界四地也。
~s23
(卯)二明現起
悔眠(二法。
)生上(地者。
)必不現起。
尋伺(二法。
生)上(地及生)下(地者。
)亦(容互)起下上。
~s24
(卯)三明互緣
下(地)上(地之)尋伺。
能(互)緣(于)上(地境)下(地境)。
○有義。
悔眠不能緣上。
(悔則)行相麤近。
(眠則)極昧略故。
○有義。
此二亦緣上境。
有邪見者。
悔修定故。
夢能善緣所更(歷之上界)事故。
~d17
尋伺通於欲界初禪。
故云下上互緣上下。
悔眠?
?
ň钟纭9实骶壣喜痪壣狭x。
初義不緣者非。
次義亦緣者正也。
十界繫現緣門竟。
(寅)十一學等三攝門
悔非無學。
離欲(界不還之位。
即)捨(此悔)故。
睡眠尋伺。
皆通三種。
(以)求解脫者(所有)有為善法。
(亦)皆名學故。
學究竟者(所有)有為善法。
(亦)皆(名)無學故。
~d18
一切凡夫及初二果。
皆得有悔。
三果以上。
即更無悔。
故非無學也。
凡夫之睡眠尋伺。
即非學非無學攝。
初二三果之睡眠尋伺。
即是學攝。
四果及八地以上菩薩之睡眠尋伺。
即無學攝。
以其雖是有為。
皆唯善故。
~s25
(寅)十二三斷相攝門
悔眠唯通見修所斷。
(非非所斷。
)亦邪見等勢力起故。
(所以悔眠皆可見所斷攝。
)非無漏道親所引生故。
(所以眠屬修所斷攝。
)亦非如憂(之)深求解脫故。
(所以悔屬修所斷攝。
)若(於見修)已斷(悔眠之後。
仍有眠)故。
(即)名(為)非所斷。
則無學(位中之)眠。
(乃是)非所斷攝。
~d19
無漏道乃非所斷。
今眠既非無漏親所引生。
故非非所斷攝。
無學回心向大。
深求無上解脫。
得有憂根。
名非所斷。
悔不同憂。
故非非所斷攝。
若羅漢有眠。
佛亦有眠。
則是非所斷攝。
然羅漢及佛。
皆永無夢。
八地以上菩薩。
雖稱無學。
仍有好夢。
~s26
尋伺雖非真無漏道。
而能引(生)彼(無漏道。
又)從彼(無漏道)引生。
故通見修非所斷攝。
~d20
引生無漏之尋伺。
即修所斷。
無漏引生之尋伺。
即非所斷。
分別煩惱相應之尋伺。
即見所斷也。
~s27
有義。
尋伺(之)非所斷者。
於五法中。
唯(屬第三)分別(所)攝。
瑜伽說彼(尋伺)是分別故。
有義。
此(尋伺)二。
亦(是第四)正智(所)攝。
(以八正道之中。
)說正思惟是無漏故。
彼(思)能令心(起)尋求等故。
又說彼(思)是言說(之)因故。
未(至如來)究竟(之)位。
於(法門)藥(眾生心行)病等。
未能徧知。
(所以)後得智中。
為他說法。
必假尋伺。
非如佛地無功用說。
故此(尋伺)二種。
亦通無漏。
(瑜伽)雖說尋伺必是分別。
而不定說唯屬第三(分別性所攝。
以)後得正智中。
亦有分別故。
~d21
此更約五法判尋伺也。
五法者。
一名。
二相。
三分別。
楞伽名為妄想。
四正智。
五如如也。
有漏尋伺。
見修所斷。
可屬第三分別。
無漏尋伺。
即非所斷。
宜屬第四正智。
以是後得智故。
若至佛果位中。
則並此無漏尋伺亦斷。
以如來所有後得妙智。
任運照機。
不假尋伺故也。
十二三斷相攝門竟。
~s28
(寅)十三例結餘門
餘門准上。
如理應思。
~d22
謂緣有事無事。
緣有漏無漏。
緣事境名境等也。
第三能變廣釋六位心所別相中。
正釋別相竟。
~s29
(壬)二會示二諦二。
初略問答。
二廣問答。
(癸)今初
(問曰。
)如是六位諸心所法。
為離心體有別自性。
為即是心分位差別。
(答曰。
)設爾何失。
~s30
(癸)二廣問答二。
初難即離。
二答妙理。
(子)今初
二俱有過。
若離心體有別自性。
如何聖教說唯有識。
又如何說(唯)心遠(行)獨行。
(又如何說)染淨由心。
(又如何說)士夫六界。
(又)莊嚴論說。
復云何通。
如彼頌言。
許心似(善染)二(法而)現。
如是似貪等。
或似於信等。
無別染善法。
~d23
二俱有過。
是先總難。
若離心下。
別難說離之過也。
士夫。
即有情。
六界。
即地水火風空識。
不別言心所也。
餘可知。
~s31
若即是心分位差別。
如何聖教說心相應。
(以必)他性(乃名)相應。
非自性故。
又如何說心與心所俱時而起。
如日與光。
瑜伽論說。
復云何通。
彼說心所。
非即心故。
如彼頌言。
五種性不成。
分位差過失。
因緣無別故。
與聖教相違。
~d24
此別難說即之過也。
心王如日。
心所如光。
日若即光。
則光外無日。
云何空中復見圓日。
光若即日。
則日外無光。
十方世界應同為日。
心所若即是心。
其過亦爾。
又瑜伽頌言。
若謂心所即是心王。
則五種取蘊之性不得成就。
以無受想行三蘊故。
又若謂但由分位差別而立五蘊者。
亦有過失。
以一剎那中。
其因緣必無差別可得故。
則與聖教相違。
蓋聖教說五蘊法。
同在一剎那中橫具。
不依前後假立故也。
~s32
(子)二答妙理
應說離心有別自性。
以心勝故。
(所以聖教但)說(為)唯識等。
(又此)心所依(于)心(王)勢力生故。
(所以莊嚴論中)說似彼現。
非(謂)彼(善染法)即(是)心(王。
)又(凡)識心(之)言。
(決定)亦攝心所。
(以其)恆相應故。
(所以諸聖教中)唯識等言。
及現似彼。
皆無有失。
(然)此(且)依世俗。
(說別有體。
)若依勝義。
(則)心所與心。
非離非即。
(乃至)諸識相望。
應知亦然。
是謂大乘真俗妙理。
~d25
心王心所種現各別者。
俗諦也。
心王心所一一皆非即離者。
真諦也。
設非真諦。
則俗諦無所依體。
設非俗諦。
則真諦無可表彰。
真諦如水。
俗諦如流與波。
若知水外別無波流。
則知波流之外亦別無水。
真是俗家之真。
俗是真家之俗。
實際理地。
原自不捨一法。
今事門頭。
原自不立一塵。
豈至分河飲水哉。
故宗鏡云。
若不了性。
亦不了相。
其相即妄。
若不識相。
亦不識性。
其性即孤。
應須性相俱通。
方得自他兼利。
又云。
楞伽經說。
諸識有三種相。
謂轉相。
業相。
真相。
此三種相通於八識。
謂起心名轉。
八俱起故。
皆有生滅。
故名轉相。
動則是業。
如三細中初業相故。
八識皆動。
盡名業相。
八之真性。
盡名真相。
智旭曰。
既八識皆有三相。
則五十一心所法。
何不例亦有三相哉。
故慈恩云。
識性識相。
皆不離心。
心所心王。
以識為主。
歸心泯相。
總言唯識。
唯遮境有。
執有者喪其真。
識簡心空。
滯空者乖其實。
此之謂也。
初明差別等前六門竟。
~s33
(己)二明共依等後三門二。
初舉頌。
二論釋。
(庚)今初
已說六識心所相應。
云何應知現起分位。
頌曰。
依止根本識。
(七共依門。
)五識隨緣現。
或俱或不俱。
如濤波依水。
(八俱轉門。
)意識常現起。
除生無想天。
及無心二定。
睡眠。
與悶絕。
(九起滅分位門。
)
~s34
(庚)二論釋三。
初釋共依門。
二釋俱轉門。
三釋分位門。
(辛)今初
論曰。
根本識者。
阿陀那識。
染淨諸識生(起之)根本故。
依止者。
謂前六轉識。
以根本識為共(依)親依。
~d26
阿陀那名。
通至佛果。
故偏舉之。
共依。
指現行本識。
乃六識所同依故。
親依。
指本識中所藏種子。
乃六識之各別種故。
~s35
(辛)二釋俱轉門
五識者。
謂前五轉識。
種類相似。
故總說之。
隨緣現(之為)言。
顯(其)非(能)常起。
緣。
謂作意根境等緣。
謂五識身。
內依本識。
外隨作意五根(五)境等。
眾緣和合。
方得現前。
由此或俱或不俱起。
(以)外緣合者有頓漸故。
如水(所起)濤波。
隨緣(而有)多少。
此等法喻。
廣說如經。
~d27
五識種類相似者。
一俱依色根。
二同緣塵境。
三俱緣現在。
四俱有間斷。
故相似也。
作意根境等緣者。
謂眼識藉九緣生。
一空。
二明。
三根。
四境。
五作意心所。
六根本依。
即第八識。
七染淨依。
即第七識。
八分別依。
即同時意識。
九種子依。
即第八識中所藏轉識種子也。
耳識藉八緣生。
不須明緣。
以暗中亦聞聲故。
鼻識。
舌識。
身識。
皆藉七緣而生。
不須空明。
以合時方知故。
餘可知。
~s36
(辛)三釋分位門二。
初釋意識常起。
二釋五位不行。
(壬)初中二。
初對諸識。
通明起不起。
二對前五別明常現起。
(癸)今初
由五轉識行相麤動。
所藉眾緣時多不具。
故起時少。
不起時多。
第六意識雖亦麤動。
而所藉緣無時不具。
由違緣故。
有時不起。
第七八識行相微細。
所藉眾緣一切時有。
故無緣礙令總不行。
~d28
第六意識所藉五緣。
一意根。
二法境。
三作意。
四根本依。
五種子依。
此五種緣。
一切時中定皆可得。
唯除生無想天等五位。
名為違緣也。
第七識但藉三緣。
一本識。
二作意。
三種子。
第八識但藉四緣。
一第七識。
二作意。
三境界。
四種子。
~s37
(癸)二對前五別明常現起
又五識身。
不能思慮。
唯外門轉。
起藉多緣。
故斷時多。
現行時少。
第六意識。
自能思慮。
內外門轉。
不藉多緣。
唯除五位。
常能現起。
故斷時少。
現起時多。
由斯(頌中)不說此(第六識為)隨緣現。
~d29
初釋意識常起竟。
~s38
(壬)二釋五位不行三。
初正明五位。
二釋及與言。
三判通凡聖。
(癸)初中三。
初標徵。
二別釋。
三總結。
(子)今初。
五位者何。
生無想等。
~s39
(子)二別釋三。
初釋無想天報。
二釋二無心定。
三釋睡眠悶絕。
(丑)今初
無想天者。
謂(于因中)修彼(無想)定(時。
有)厭(患)麤想(之)力。
(所以)生彼天中。
違(礙)不恆行(之)心及心所。
(但以)想滅為首。
名(之為)無想天。
故六轉識。
於彼(天中)皆斷。
有義。
彼天(從初生及至命終)常無六識。
聖教說彼(天)無轉識故。
說彼(天)唯有(十二)有(支中之)色支(而無名支)故。
又說彼為無心地故。
有義。
彼天將命終位。
要起轉識。
然後命終。
彼必起下(地之)潤生愛故。
瑜伽論說。
後想生已。
是諸有情(乃)從彼(天)沒故。
然說彼無轉識等者。
依長時說。
非謂全無。
有義。
(初)生(彼天)時亦有轉識。
(以將生)彼(天之)中有。
(亦)必起潤生煩惱故。
(例)如餘(禪天之)本有初(生時。
)必有轉識故。
瑜伽論說。
若生於彼(天。
)唯入(定而)不起(定。
)其想若生。
(即)從彼(天)沒故。
(設使)彼(天之)本有(于)初(生時)若無轉識。
如何(可)名入(定。
以)先有後無。
乃(可以)名入故。
(又)決擇分言。
(彼天于)所有生得心心所滅。
名無想故。
此言(之)意。
(正)顯彼(天之)本有(于)初(生時。
必)有異熟生(之)轉識暫(時現)起。
(但由)宿(習此定之)因緣力。
後(乃違此轉識令)不復生。
由斯(無想定力。
)引起異熟無記分位差別。
(所以)說名(為)無想(天。
例)如(加行)善(根所)引生(之無想滅盡二定。
以加行善故。
所以)二定(亦得)名善。
(今無想定所引生之異熟。
所以名為無想天也。
設)不爾(者。
則)轉識一切不行。
如何(決擇分中)可言唯生得(之心心所)滅。
故(知)彼(天)初(生之)位。
轉識(亦必)暫起。
~d30
初正釋無想天之名義。
次有義下。
凡三解。
第三為正。
大佛頂經亦云。
初半劫滅。
後半劫生也。
本有。
指一期現在之身。
生得心心所。
指初生時即得現起之心及心所。
所謂異熟生無記。
餘可知。
~s40
彼(無想)天唯在第四靜慮(之中。
以)下(三禪中。
其)想麤動。
難可斷故。
上(四空中。
)無(此)無想異熟處故。
即能引發無想定(之)思(業。
)能感彼天異熟果故。
~d31
此更釋無想果處。
及無想果之因種也。
三禪已下。
想麤難斷。
四空滅色存心。
無想滅心存色。
故四空天。
無此無想異熟之處。
當知無想異熟。
必寄第四禪天處也。
思業。
即思心所。
令心造作無想定業。
所熏成種以為其因。
乃招感於彼天之果。
初釋無想天報竟。
~s41
(丑)二釋二無心定二。
初略明。
二廣釋。
(寅)今初
及無心二定者。
謂無想(定。
及)滅盡定。
俱無(前)六(轉)識。
故名無心。
~s42
(寅)二廣釋二。
初無想定。
二滅盡定。
(卯)今初
無想定者。
謂有異生。
伏(第三禪)徧淨(天之俱生)貪。
未伏上(界之)染。
由(永)出離想(之)作意(而)為先(導。
)令不恆行(之)心(及)心所(得)滅。
想滅為首。
立無想名。
令身安和。
故(雖不與定心所相應。
而)亦名定。
~d32
此正釋無想定之名義也。
徧淨貪及上染。
皆指六識相應之思惑。
出離想。
謂悞認彼處以為涅槃。
不恆行心心所。
即前六轉識。
及彼相應之心所。
餘可知。
~s43
修習此定。
品別有三。
下品修者。
現法必退。
不能速疾還引現前。
後生彼天。
不甚光淨形色廣大。
定當中夭。
中品修者。
現不必退。
設退(亦能)速疾還引現前。
後生彼天。
雖甚光淨形色廣大。
而不最極。
雖有中夭。
而不決定。
上品修者。
現必不退。
後生彼天。
最極光淨。
形色廣大。
必無中夭。
窮滿(彼天五百大劫)壽量。
後方殞沒。
~d33
此約三品修因以判三種所招果也。
現法。
即現生。
~s44
此定唯屬第四靜慮(所攝。
)又唯是善。
(以是)彼(加行善心等法)所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