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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宫完

学宫

这里所述的学宫,是驻大方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建立的黔西北地区最高等级的汉语教学机构。

最早为明代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建的贵州宣慰司学。

开始劝彝族子弟学习汉语和中华文化。

明末清初停办。

清代康熙六年(1667年),第一任大定知府宁云鹏在大方城南大街始建大定府学,又名学宫。

招收各族子弟入学。

有先师殿、两庑、启圣祠、明伦堂、志道、据德、依仁、游艺四斋、名宦、乡贤二祠和戟门。

引龙井水为泮池。

池前立有“翰墨流香”石碑,池后竖石为坊,建棂星门。

规制完备。

康熙十九年(1680年),毁于战乱,仅存棂星门。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知府王镇重修先师殿三楹,恭装御书“万世师表”额悬于殿。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改府为州,因为州学,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知州陈嘉采重修明伦堂、两庑、戟门。

四十七年(1708年),因营兵有中武试之例,马步兵丁捐资合修。

而后,学正蔡方炳、知州张介眉陆续捐修。

五十三年(1713年)学正周文侯修泮池,筑石。

五十四年(1715年),知州张公建红墙,甬壁。

六十一年(1722年),知州苏霖泓捐银八百两,学正周文侯捐银二十两,郡绅刘玉泉捐银二百两,自先师后殿,迁建明伦堂于宫墙之外。

雍正元年(1723年),重修先师殿三楹两厦,两庑各二楹两间,启圣祠三楹,戟门,名宦、乡贤二祠各二楹,屏墙左建礼门坊,右建义路坊,新造先师木主,五王、四配、十哲、先贤、先儒、名宦各木主。

其时朝廷追封先师五代为王爵,改启圣祠为崇圣祠,悉如制。

恭装御书“生民未有”匾额悬于殿。

雍正七年(1729年),复改州为府,仍复府学。

九年(1731年)知府陈德荣、教授姚大椿、训导李在公倡捐修葺,移戟门、名宦、乡贤祠于前,两庑各增四楹,迁泮池于棂星门内,增修屏墙,重修礼门坊为德配天地坊,义路坊为道冠古今坊,筑宫前至两庑石脚垣墙。

十二年(1734年)知府介锡周重修崇圣祠三楹两间。

亁隆三年(1738年),恭装御书“与天地参”匾额悬于殿。

八年(1743年),知府牛天申捐置祭器。

十四年(1749年),训导郭士信捐赀(同资),于崇圣祠前筑石拜台。

十七年(1752年)三月十七日知府王允浩、教授刘世熹、训导梅珏倡捐修葺,于戟门左右增房二间,为更衣所;六月二十五日,造成泮池月桥;十八年(1753年)四月二十四日建东庑,五月十六日建西庑,各六楹。

七月十一日建名宦、乡贤祠。

十九年(1754年)冬,修崇圣祠水沟。

二十年(1755年)九月十五日,知府四十七重制“万世师表”匾额,现制大成殿五间、启圣祠五间、东西两庑各五间、大成门三间、乡贤祠三间、名宦祠三间、明伦堂三间、仪门三间、头门三间、泮池、棂星门、礼门、义路、甬墙备。

亁隆五十四年(1789年),绅士赵锡爵、黄玥、邱连、邹熠等请移建学宫于考棚。

亁隆五十四年(1790年,知府色柱纶移建学宫于城西门内原考棚处,即今大方一小地址。

道光二十年(1840年),毕节县职员刘延培捐银四百两修围墙。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知府鹿丕宗重修崇圣祠,大成殿、两庑。

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生员章承煜重修大成门三间;生员朱樱重修东西两庑各九间。

二十七年(1847年),贡生王允中、生员王宾用捐银重修明伦堂。

同治三年(1864年)毁于战乱。

知府陈鸿翕重建。

有记。

光绪六年(1880年)贵州巡抚岑毓英巡阅大定府,批准本地绅士呈请,将学宫改建于城内东山之麓。

十七年(1891年),知府程荣寿就地改建,移向前十余丈。

民国五年(1916年),知事缪尔绰移建城西,亁隆五十五年所建学宫旧址。

亁隆十三年(1748年)大定府经历陈绍虞之弟,昆山人,陈匡世《水西杂咏》诗有序曰:

“近年来,苗中人采芹者颇多。

”苗中人指当地土著彝族、苗族、布依族等民族。

采芹指入学宫成为秀才,贡生的人。

可见,淡定宫培养的人才,不仅有汉族子弟,亦有当地土著民族子弟。

(以上据《贵州通志》、王允浩《大定志稿》、《学宫档册》、谭文藻《采访册》、《大定府志》、《大定县志》)

 

附:

修学宫记(5篇)

学政张大受《重修大定州学记》

设学以教郡县子弟,则人知重师儒,崇名教、衣冠揖让,彬彬然,勉修士君子之行。

虽穷陬荒裔,皆知学之可贵,有都会儒雅之风。

改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其道至隆而其教至周以遍也。

大定介滇蜀,僻陋在夷。

康熙三年(1664年),平水西,设大定府。

二十六年(1687年),改州,隶属威府。

而学之建,自康熙六(1667年)始。

知州苏君霖泓,有志重新。

大受承命司学试威宁,实莅此州,既谒圣庙,慨然愿襄兹役。

苏君竭力营置,鸠工庀材材,委周学正文侯,闵训导修圣董其事,经始于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七月,蒇事于雍正元年(1723年)夏四月。

自正殿、堂、庑、坊、,至于垣墙、甬道,以次完备。

先师以下,配享贤哲及先儒名宦木主皆更新。

御书匾额,丹漆金镂。

卑者以崇,坏者以整,少者增之,朴者华之。

州学遂焕然杰出于西南一隅,为远迩绅袷民苖之所瞻仰。

方落成,苏君奉特旨召入京,濒行,请为之记。

苏君为政卓然有清操国,而其才恢恢有余。

赋完讼理,乃兴于学,崇圣人之居,宣文明之化。

《鲁颂》四章云:

“穆穆鲁侯,敬明其德。

”言其内敬德而外慎威议,为民之则也。

五章云:

既作泮宫,淮夷攸服。

”言教化兴而达人服。

於此献功也。

苏君司牧荒远之区,德修而化行,学宫是崇,宠命载锡,将大用于时矣。

人士幸生太平之世,无忘贤有司之功,入学而勤其业,熟习乎诗书礼乐之文,确体乎仁义道德之旨,孝亲友弟,尊师敬官,争讼不作,雨旸以时。

此学之成也,岂徒以饰观而已哉!

彼司土者,苟执文法,不以学道爱人为务,学之不修,其弃教而尚刑也,俨然此邦之长,乃鄙之以为陋。

学校之废弛,灭裂名教,其悖德而招灾,宜乎!

吾于苏君能元三叹云?

雍正元年(1723年)夏六月朔戊申。

学政晏斯盛《大定府学记》

道在人心,无古今遐迩、内外,一也。

启草昧而文明,饰乔野而礼让,发颛蒙而贤智,有教斯化。

典之惇,礼之庸,人从知为我所固有,而不靳其力以极乎高深,相与爱慕鼓舞而不自外于圣人,则人心之道之同,而古今之学之所以隆也。

虞、夏、商、周尚矣!

韶箭、木铎、笙、磬、钟、鼓,作乎上而动乎下,风独古哉?

今犹是也。

四代以还,尧、舜、禹、汤、文、武之道,集大成于孔子。

自汉高太牢之祀,以迄于今,莫不建之学而崇其祀。

其间,常以数百年承平,无兵革蹂躏之患。

即际变衰,学士大夫,犹能抗节守义而使之安,其在荒陬遐徼,榛荆初辟,建学立师,设弟子员,即日通文治,世世相承,不复阻声教。

我圣祖皇帝,御书“万世师表”示天下,称先师超越前古。

我皇帝即位,追王夫子五世,讳夫子名,极致尊崇中外,著为令。

於戏,隆哉!

大定在贵州西偏,旧陷水西。

前代六广之役,骚然靡宁。

及国朝定鼎,遐迩同凤,于康熙三年(1664年)戡定,始入版图,置为府,寻改州,今复为府,辖威宁、平远、黔西、毕节四州县。

自新辟设学七十余年来,文物蔚兴,师弟子彬彬学古,诗书弦诵四达,孝友忠敬成风,邻有夷患,境内帖然。

前乌罗之警,太守陈君,出保威宁,士与其民,戒严守望,不言而信,秩然安堵。

而其目夷之列于学者,尤明于顺逆之义,无瞻顾私,翕然从太守赴军前,争先讨贼。

时,威宁距贼数里,警报数日至。

而太守同州牧偕学博,率其郡及州之士与民守之,而气更不少靡也。

事既平,太守释军务还郡,谒夫子庙,见殿久荒,大成,棂星二门及泮池俱不合规制,乃召郡绅士谋橷之,皆欢欣踊跃如一心。

以雍正九年(1731年)八月初三日兴工,十年三月十八日落成。

子录科,行郡视学,将工竣,瞻仰,肃然曰:

古者,师田统于学校,而献捷受成,必从事于释奠。

以此见:

文化者,生人之懿德,民物之主宰。

天下之常经,而国家长治之安之实理,万事升平之本也。

夫天地中和之气,发为文明。

文明之象,无所之贯。

则极盛之世矣。

今太守方靖边氛,士民方释捍围,而有事宫墙如是其急,而观成又如是其速,则太守之以学觉人,人之乐于向学,固出乎心之所同。

然而,是化以洽而道亦光,秀良缙绅希踪齐鲁,端在于斯,其斯为学之成也夫。

时雍正十年(1745年)夏至前四月。

 

知府黄宅中《重修大定府明伦堂记》

郡城内,庙学官署皆西向。

文庙在府治前,西向而右;明伦堂在府治后,西向而左。

盖凤山诸岭,发脉东来,西望五老峰,如拱而立,所谓“凤山东翔,五老西拱。

”一郡之形胜也。

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冬十月一月,余来守郡。

下车之初,展谒圣庙,率郡诸生诣明伦堂,恭读钦颁“卧碑”及御制“训饬士子文”,诸生雁行立,以次进讲四子书义,彬彬如也。

先是,权府事鹿太守丕宗,与郡人士重修崇圣祠,大成殿及东西庑,巍巍庙貌,焕然一新,而明伦堂未遑葺治,上雨旁风,日就倾圮。

余与训导殷君懋德徘徊堂上,叹息者久之。

时则有贡生王允中、生员王宾用揖而言曰:

“今观察湖南衡水郴桂道张公志咏,曩年权守吾邦,命兴斯役未果。

见义不为,无勇也。

愿卒之成。

明年春正月壬戌兴工,越三月乙丑竣事。

已而,督学使者胡公家玉按试至郡,顾瞻斯堂,雍雍肃肃。

太守与学官弟子员读法堂中,雍容揖让,观者美之。

而是邦乡举,郡属登贤书者六人,岂非黉宫一时之盛哉?

夫堂曰明伦,所以敷教。

进才之秀者,聚而教之,董以师儒,瞻以饩廩,欲使学者修身明道,处为善士,出为良臣,非仅望其工文艺、取科名已也。

然古之君子,经明行修,体用兼备,修己治人之道,即基于读书应举之时。

董江都之对策,韩昌黎之龙虎榜,范文正公之举进士第,欧阳文忠公之试南宫第一,朱子之年十八贡于乡,皆由科目发身,扬名后世,享宫墙之俎豆,为士林之楷模。

科名目以人重,何其伟欤!

今观大定,士风朴淳,循循谨饬。

盖自康熙以来,列入版图,百有八十余年,列圣深仁厚泽,沦洽于士民久矣。

吾愿泮宫之恪守卧碑,谨遵圣训,教者以圣贤之教为教,学者以圣贤之学为学,伦理明而风俗厚。

水西文教之隆,蒸蒸日上,人才蔚起,多士汇征,乃邦家之光,非独郡县之荣也。

若夫为善于乡,如王贡生之急公好义,使吾郡之有待于修举者,次第而聿观厥成,则又守土者所厚望也夫。

道光二十有六年(1846年),岁次丙午秋九月既望谨记。

知府陈鸿翕《重修府学记》

郡自同治甲子(1864年)、丙寅(1866年)岁、连遭寇陷,合城焦土。

予于己巳(1869年)夏奉檄来作守,疮痍满目,城内户口寥寥,而边围犹时警风鹤,为之捍御抚柔。

越明年,人民渐集,属境亦绥,因以月课士,见文风蔚然可观,而宫久烬,列庠序者,无以肃观瞻。

地方官修举废坠,为政之要,务宜以此始,思与创而兴之。

爰令士庶,各输资以襄速成。

闻者咸踊跃纳金,得若干数。

乃鸠工庀材。

属城绅杜湘、詹怀清、王授矩董其事,即旧址创建大成殿,崇圣祠、东西庑、大成门、名宦、乡贤两祠,礼门、义路两门,缭垣甬墙。

其棂星门石坊,“德配天地、道冠古今”两坊,泮池、月桥,原存未毁。

其阶墀、石砌、石栏,毁者补之。

并分其款,帮建试院于宫墙之右。

又明年辛未落成。

值岁试甫毕,乃躬率五属新进诸生,释奠于先师,莫不欢欣畅豫,仲秋上丁初行祭祀焉。

余维郡设学二百年于兹矣,文风固已蒸蒸日上,士之领乡荐、捷礼闱,翔木天者,已不乏人。

或以淡定宫之灵所应,是固然也。

然而犹有进焉。

夫士既游庠序,其自视皆为圣之徒,必当志圣贤之志,言圣贤之言,行圣贤之行,然后,称为圣贤之徒而不愧。

无论为穷为达,皆不可易焉。

故古之人读书,必求其实。

故处者多醇儒,出者多名臣。

凡以自逮于圣贤也。

今者,宫墙拓矣,堂庑新矣,游于其间,瞻仰先师、先贤、先儒之灵,有不坚其向往,而怵其神明,尚得谓之士乎哉?

郡之士,林林济济,争欲入礼门而出义路者,庶其念之。

时同治十年(1871)辛末嘉平月中浣。

蒋中《知事黄希丞培修文库庙记》

丙寅(民国十五年1926年)夏,桐梓周公西成长省,惜八十一县朔望祀典,久废弗行,檄各县复之。

邑初宰黄公希丞,见黉宫颓陋日甚,询诸耆老,佥曰:

“民国壬戌(1922),客军莅定,微特毁伤薪木,且以殿庑各处为秣马所。

兵退,历任有司,末遑补苴,故倾圮于此极,甚而先、先儒木主,暨门窗、户牖,非已毁为灰烬,即破裂为爨材,其存者,颠倒纵横,位向舛错,不可胜记。

”谒者慨诸公曰:

“嘻,甚矣!

……(《大定县志》重印本校注:

此处原文有遗漏)大祀文庙而荒凉鲜匹,曷壮观瞻!

启闭无门,讵免恫怨?

瓦片经雀鼠翻揭,渗漏堪虞;墙垣被风雨飘零,剥脱无似。

若不及时培补,行将欹矣。

诚虑一朝坍塌,工程浩大,需费不资。

咄嗟立办,谈何容易?

非迅谋葺,以复旧制不可。

”佥曰:

“善。

”公于是筹款、庀材、召匠,命劝学所长饶家琳监工。

由是,门牖、枋户之缺乏者、板片之腐黑挠折者、色之慢漶不鲜者,治之。

则已无侈前人,无废后观。

工既成,复施朱漆。

经四阅月,计费三百二十元。

邦人绅耆合辞言曰:

“此宫不治必坏,今培修蒇事矣。

”公召中曰:

“子其为我记之。

”中以从事此邦,窃欲载名其上,以志雪爪,兼挂邦人士齿颊也,不辞而承公命,纪其实事如此,中华民国十六年(1927)丁卯仲春,遵义蒋中记。

 

大定府书院

书院是深造人才的讲学机构。

大定府书院建于学宫之后,始建于城乐松山下,名“松山书院”。

后移建于城西观音阁东侧,更名文龙书院。

清代亁隆十五年(1750),知府王允浩重建于城南门外青龙岗奎峰塔前玉皇阁左侧,名文隆书院。

有讲堂三间,肄业房二间,厢房三间厨房二间。

规模壮丽,讲名师讲学,置田产以供膏火,《大定府志》称:

“人文蔚起,将与中州并埒矣。

亁隆三十四年(1769),文隆书院因经费短缺,名存实亡,郡人士修举书院于城北,复名为万松书院。

谌克崇之子谌守义自愿捐以供书院膏火费。

立有简贵朝《万松书院义田记》亁隆四十八年(1783),知府永福重建,仍名万松书院。

知府永福有《万松书院记》、其《记》载:

“续建寝室至左右斋房各十一,二门三,夹室一,大门一,耳房二,庖厨三,厕四,周环以墙。

”道光十二年(1832),知府王绪昆又重修,有记。

同治三年甲子(1864)毁于战乱,后权设收院于考棚和协署。

光绪六年庚辰(1880),知府程荣寿改建于城东学宫之右,有主讲室五间;左设万松书院,右设文峰书院。

东西斋房各三间,讲三间,头门三间。

主讲二人,由知府延聘,修金各一百二十两,每月官课一次,堂课二次。

生童膏火课银五百零三两,额收西北学庄租折支给。

1981年9月,大方县革命委员会,将此万松书院遗址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附记

1、知府黄宅中《万松书院笔记》:

万松书院,旧以松山得名。

今附郭诸山皆童惟城南玉文山,松林佳蔚。

亁隆十五年,郡首王允浩移建书院于此,所谓“文隆书院”是也。

四十八年,郡守永福移置城中。

道光十三年,郡守王绪昆又加修葺,俱仍“万松”之名,而其地实无一松。

兹闻谭镜亭(名文藻)“六龙山庄”松树极多,乞数十株,植之院中。

既植而春雨渥滋,生机畅茂。

傅确园院长赋诗纪事,因以俚句荅和:

灵虬乞得出山庄,为护新阴傍讲堂。

三径盘桓陶令宅(镜亭太令宰福建政和县告归,优游林下已二十余年),一经教授郑公乡(确园以经解课士)。

书声夜答风涛细,翠色春添带草香。

我愿育才如树木,百年翘秀满门墙。

 

2、简贵朝《万松书院义田记》

学校而外,建设书院,此育才者之盛意也。

郡人有文龙书院之设,而名存实亡。

经费无出,旷典易湮。

郡人士修举废坠,乃建万松书院于城内。

有谌姓者,愿捐田为书院膏火田之费。

所获虽微,将来踵事成美,必有继此,以成不朽之盛事者。

周子云:

“师道立则善人多”。

胡定安公,设教苏湖,立经义治事斋,一时称盛。

使由是而广之,积小以成大,则人才济济,不蔚然为郡国之光哉?

夫蒙泉之达,可放河海,吾郡龙山萃秀,两水迴澜,端于肇之,然则斯田之所系,良非浅鲜。

而凡与厥事者,诚不可不竭力经营,普美利于奕禩也。

捐田亩数,附载于后:

谌克崇之子守义捐田一幅,价银三百五十两,座落毕节县南十甲斯家屯、陈敬伍屯,册载二亩七分,承粮四斗九升九合五勺。

其田在胡士经宅右侧旁,东至胡宅田上路,南至杨柳沟,西北俱至路界。

旁东北,土一块,西上北大沟,水六班,此田水一班。

岁收佃户周云相租谷市斗六石。

亁隆三十四年(1769)岁次己丑仲春吉日泐石。

 

知府永福《万松书院记》

大定自昔无书院,前守凌公创其事,未成而去。

余始至郡,即闻。

所谓万松书院者,心窃慕之。

既而相视其地:

讲堂五楹,奎阁再重,墙垣、门屏、寝室、书舍,以及庖、厕之属,仅画基址,方思所以建置之而未发也。

维时,郡人士为余言曰:

“此事不修,循且坐废。

前守以是遗公,公其无辞。

”余谓:

“兴贤育才,郡守之责。

虽其无基,犹将兴之。

况既创厥事于前,余何敢不力!

”爰捐廉为合郡倡,而僚友士庶,亦均乐勷举。

吉月良辰,择老成能事者,度木于林,伐石于山,计瓦甓墁钉于匠,续建寝室于左右斋房各十一,二门三,夹室二,大门一,耳房二,庖房三,厕四,周环以墙。

经始于亁隆辛丑(1781)春,考成于癸卯(1783)冬。

工既伦,余谐合郡学士大夫相与落成,佥曰:

“非前守无以善厥始,非公无以善厥终。

兹土何幸,而得二守之济美若斯也。

虽然,修脯饩廩之资实缺,公基图之。

”余曰:

“故有安氏废业二,余欲息其争而未得,以隶书院可乎?

”佥曰:

“唯公命。

”于是具文申请方伯孙公,又请诸制府富公,中丞李公,报可,乃为划其井疆,步其田亩,高原下隧,沟途径遂,悉绘之图,仍其佃,额其征,注诸册,以授执事,而以时经纪其出纳,岁抄汇册以闻。

不勒诸石,无以永诸久,因历叙其颠末而为之记。

亁隆四十九年(1784)甲辰孟冬吉日。

 

知府王绪昆《重修万松院记》

《学记》曰:

“建国,君民教学为先。

”膺守土之责者,非学校所关?

苟有未备,方将创建而培植之,矧昔人既有成谟,忍听其倾圮而不急为振理乎?

余以道光壬夺(1832)七月摄篆大方,甫下车,即以课士为首务。

郡有万松书院,其租甲于他郡,而堂室斋舍,俱颓败而不可支。

询之首事,咸云:

“自嘉庆元年(1796)以来,其本年束脩,膏火之费,必俟下年租入始给,或不及待,则称贷以应之。

是以,费无赢余。

欲谋修葺计,惟暂停课士一年,庶乎费有所出焉。

”信如是也,必待一年收租,一年兴作,是一停两年矣。

其或一年所入,不敷所废,又将不能出息称贷以给之。

是终于无赢余,以为岁修也。

因捐俸鸠工,择可任者,经理其事。

先建坐房五间,其次,讲堂,头二门,及内外斋舍,次第修理。

外有阁耸峙,亦岌岌乎殆哉,易其梁栋而振兴之。

规模重振,丹漆黝垩,焕然可观。

又,室以内,并无几案之设;室以外,亦无炊爨之所。

乃更于东西舍侧,建火房各二间,又增制桌凳数十张,安置各斋房及讲堂。

于昔所未备者,皆一一完好。

约费五百余金。

凡七阅月而功告成,请于大中丞嵩公书额曰:

“读书明理”。

旨哉,其言之也!

夫学者朝夕弦诵,非徒求工于文辞也,必实求乎理道。

上之将以企于圣贤之域;次之,亦不失为谨饬之儒。

出,可以为国倚重之臣;处,亦不失为品行端方之彥。

盖所以为多士勖者,意良深也。

余躬膺民社,不获时时与诸生讲贯其中。

然院既重新,延明,集益友,朝斯夕斯,乐群敬业,相与以有成,则于君子教育之雅意,亦不为无补,爰以“乐育群英”四字,揭之门楣。

余窃幸,自兹以后,今岁之租入,为来岁之开销,岁岁相承,永无更易。

或有赢余,不至耗于称贷之息,而储以为修补之费也。

是为记。

道光十五年(1833)癸巳仲秋中浣吉日。

 

义学

一、大定府义学五间,其中正房三间,厢房二间,在学宫右。

康熙四十六年(1707),知州雷永成建。

内悬御制“文教遐宣”匾额。

另有铺面四间,每年收租作检盖之费。

二、东昇义馆,在城东门内。

道光七年(1827),知府陈熙捐银二百两建。

道光十年,监生陈志道捐银二百两,发仕和典生息,周年利息二十六两,作延师脩脯。

西成义馆,在城西门内,亦是知府陈熙设。

道光八年(1828),知府陈熙捐银,发仁和典生息,周年利银二十二两,以二十两脩脯,以二两作岁修。

4、修来义馆,在城北门内。

道光五年(1825),知府徐玉章设。

道光六年,藩宪张经田公与知府徐玉章共捐银二百两,发城内仁和典生息,周年利息三十六两,以三十两作延师修脯之费,以六两作岁修之费。

5、南关义馆,在城南门内,由督学署经理。

6、大定协义馆,镇远总兵李芳淑捐银八百两建,由营经理。

后更名任恤义馆。

7、悦服里羊场坝义馆、马场义馆、嘉禾里上五甲虎场义馆、下五甲猴场义馆、义渐里瓢儿井义馆、以上五处义学,俱是道光十九年(1839)到任知府姚东之建。

姚知府在任五年间,每年捐银八十两作请师修脯银,每馆十六两。

8、悦服里以列义馆,道光二十七年(1847),知府黄宅中设。

光绪二年(1876),知府樊宝书请庄,详定八款章程,其中义馆一款规定:

提公庄租,折银二百九十九两二钱,作常经费,每馆年薪二十七两二钱(此时城乡共十一义馆)。

各馆教读,由府考任。

修金,由公庄局支给。

教课程,按季汇报。

 

贡院

大方贡院,其先称为考棚,又称为试院。

清道光年间称贡院,《大定府志》记为贡院。

康熙四十三年(1704),始建考棚。

以前,生员考试是在学宫内进行。

康熙六年(1667),知府宁云鹏创建大定府署于城西门内后街。

即后来称为学院坝处。

康熙四十三年,知州雷永成别州署,改宁知府所建府署为督学行署和试院。

因州学政张豫章来此主考,题名为“考棚”,遂称考棚。

亁隆五十五年(1790),知府色柱纶准绅士赵锡爵、黄玥、邱连、邹熠等人之请求,认为考棚处地势宽广,建学宫更好,便将学迁建于考棚处,在南大街学宫旧址上新建考棚。

即今大方二小处。

道光十三年(1833),知府王绪昆重修。

道光二十二年(1842),知府姚东之增修。

二十七年(1847),知府黄宅中增修大堂柱联,著《试院偶记》。

同治年间,毁于战乱。

光绪二年(1876),知府陈静山修复学宫后,因战乱后经费困难,于学宫间壁,旧经历署故址权设考棚,暂备科、岁考试,同时筹款千余金,准备改建于考棚原处。

将兴工,知府陈静山调走,樊宝书接任,于当秋动工重建考棚,次年秋完工。

立有樊宝书《重修试院碑记》和省学政张登瀛《重修大定考棚记》。

 

知府黄宅中《试院偶记》

今文庙街,俗称学院坝,旧考棚地也。

康熙八年(1669),宁太守云鹏建宫于南门大街,坐龙井坡,两向,泮池之水,自龙水井流出,美其名曰:

“翰墨流香”。

亁隆五十五年(1790),移文庙于学院坝,始以其地为考棚(注:

2000年再版的《大定府志》载为:

“亁隆五十五年,知府色柱纶移建学宫于西门内。

时绅士赵锡爵等禀请:

‘考棚旧设西门后街,地势宽广,应建学宫。

’即以南门街旧学宫建考棚”又引《学宫档册》载:

“学宫自亁隆五十四年,绅士赵锡爵、黄玥、邱连、邹熠等,请移建于考棚,知府允之。

五十五年兴工,其年竣事。

”又引《谭文藻采访册》:

“学宫,旧在南关内‘翰墨流香’之下,今考棚即其址也。

亁隆五十五年,迁于今地。

”《大定府志》未载有亁隆四十四年,迁学宫,移建考棚于南门原学宫地址之事。

道光十三年(1833),王太守绪昆,二十二年(1842),姚太守柬之,先后重修。

左右为棚,各十五间,坐号为四百五十。

大堂之右,坐号七十有七;其左,四十有八。

堂直前为龙门,龙门前为仪门三间。

仪门外,头门五间;左官厅三间;右,供给所四间。

头门外,鼓吹亭,左右各一。

堂后,正厅五间,东西屋各三间。

姚太守题其大堂两楹云:

“莫言僻陋在夷,是犍为古郡,南广旧县;自有文章诣阙,慕田恭作掾,尹珍为师。

”堂前老桂二株,偃蹇连踡,百余年物也,或曰:

“宁太守建学宫所植。

”二十六年(1846)秋八月,桂花盛开;冬十月花再繁,因撰联,语其堂柱云:

“两棚锁春院,看此日,集试风檐,芹宫发轫;双桂毓秋香,盼诸君,高蹇月殿,苹宴蜚声。

知府樊葆书《重修试院碑记》

余以丙子(1876)秋权篆大方,代陈静山太守庖也。

静山两任斯郡,屡欲兴举废坠,缘兵燹之后,民因款绌,故仅修一学宫,即于学宫间壁,就经历署故址,权设考棚,暂备科,岁试。

然地形浅狭,又与民居近,不足以容多士,重关防,有改建原处之议。

爰筹款千余金,拟即兴工。

适调任首郡,临歧,谆谆以此事嘱余曰:

“兴举学校,守土责也。

”微君言:

吾以此为急务。

考第之府乘,郡设考棚,始于康熙初,成于亁隆末,历有年所,规模始备。

今欲增廓旧式,似非旦夕功。

复询诸乡绅,咸以古地禾黍、片石无存,且近郊材木毁伐馨尽,非采择于百里内外不可。

若仅以千金图之,恐非易易也。

余谓:

“是役也,前府美举,地方要务,诸君勉为之。

不济,当容策济。

”距兴工于丙子桂秋,卜成于丁丑蒲夏。

统计屋舍一百余间,经费三千八百有奇。

所幸,趋事赴公,民虽劳而忘怨;鸠工庀材,资虽浩而不浮。

适值学使按临,焕然一新。

差不辱静山命。

多士嘱余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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