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大雅生民》牛羊腓字之辨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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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大雅生民》牛羊腓字之辨析
《诗经?
大雅?
生民》“牛羊腓字之”辨析
《诗经·大雅·生民》中“牛羊腓字之”的“腓”与“字”历来训释不一,可谓是众说纷纭。
于省吾不拘故训,利用新材料对“腓”与“字”提出了新的解释。
我们在阅读的基础上梳理相关训释并做相关补充。
关键词:
《生民》腓字辨析
《生民》是关于周民族起源的神话史诗,记述了周人始祖后稷诞生之神奇及具有稼穑天赋等种种不凡的事迹,是一篇非常生动的后稷传记。
全诗共八章,主要内容有三个部分:
后稷的诞生、后稷创建农业和农业丰收后的祭祀。
其中第三章:
诞寘之隘巷,牛羊腓字之。
诞寘之平林,会伐平林。
诞寘之寒冰,鸟覆翼之。
鸟乃去矣,后稷呱矣。
这一章主要讲述了后稷出生后被弃而每每获救保护之异事。
其中“牛羊腓字之”一句中的“腓”与“字”历来训释不一,可谓是众说纷纭。
我们在阅读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以下简称《诗经新证》)的基础上梳理相关训释并做相关补充。
一、“牛羊腓字之”之“腓”辨析
(一)“腓”的两种通行的训释
1.“腓”训为“避”。
《毛传》:
“腓,辟。
”孔颖达疏:
“上言后稷之生,此言弃稷之事。
言可美大矣,弃此后稷,置之于狭隘巷中,牛羊共避而怜爱之,婴儿未有所知,当为牛羊所践,今而避而爱之,故可美大矣。
”《采薇》:
“小人所腓。
”屈万里《诗经释义》对此解释为:
“避而不乘。
”汉赵晔《吴越春秋·吴太伯传第一》:
“履上帝之迹,天犹令有之,姜嫄怪而弃于阨狭之巷,牛马过者折易而避之。
”例中的“避”即是对“腓”的解释。
《经典释文》卷七:
“腓,符非反,避也。
”
2.“腓”训为“胫后”。
戴震《毛郑诗考证》卷三:
“《史记》言:
‘马牛过者皆辟不践,用《毛》诗说耳。
腨谓之腓,胫后也。
”清顾栋高《毛诗订诂》卷六:
“许白云云‘牛羊腓字之,《六书故》云:
‘腓,胫后肉。
婴儿不能仰乳,牛羊俯伛而乳字之,在其腓闲,故曰腓字。
此解最得旨。
”清庄有可《毛诗说》卷五:
“腓字,以足肚暖附之也。
”“足肚”即“胫后”。
(二)《诗经新证》对“腓”的训释
于省吾认为“腓”应训为“覆”或“荫”。
《毛传》训“腓”为“辟(避)”,《史记·周本纪》改“腓”为“避”,戴震“腨谓之腓”,皆不可据。
其证据如下:
1.腓与芘、庇字通。
于省吾举例有二:
(1)《采薇》:
“小人所腓。
”郑笺谓:
“腓当作芘。
”孔疏引王肃说,谓郑“易之为庇。
”
(2)《庄子·人世间》:
“隐将芘其所籁。
”(疑“籁”应为“藾”字之形误。
《古今韵会举要》:
“藾,荫也。
”)《释文》谓:
“芘本亦作庇。
”案:
“腓与芘、庇字通”并非于省吾最早发明。
《诗·采薇》:
“君子所依,小人所腓。
”郑笺云:
“腓当作芘。
此言戎车者,将率之所依乘戍役之所芘倚。
”朱熹《诗集传》:
“腓,芘。
”清姚际恒《诗经通论》卷十三:
“腓、芘同。
”
2.庇训为覆、荫之证。
(1)《礼记·表记》:
“虽有庇民之大德。
”郑注谓:
“庇,覆也。
”
(2)《说文》:
“庇,荫也。
”案:
“庇”训为“覆、荫”例证很多,今再补充几例。
《国语晋语四》卷十:
“夫信,民之所庇也,不可失。
”韦昭注曰:
“庇,荫也。
”又卷十八:
“夫从政者以庇民也。
”韦昭注曰:
“庇,覆也。
”《文选》卷五十六:
“大庇生民,其揆一也。
”六臣注曰:
“庇,覆也。
”《慧琳音义》卷二十二“庇荫”注“庇,必至反。
郑注《礼记》曰:
‘庇,覆也。
”
(三)对于省吾的补充
于省吾解释“腓”为“荫庇”,含有保护之义,与前面诸说相比较为可信。
现从以下三个方面补充说明之。
1.诗内材料互证。
“腓”字训为“荫庇、保护”在《诗经》中也可以找到印证。
《采薇》“驾彼四牡,四牡骏騃。
君子所依,小人所腓。
”此句中的“小人所腓”,屈萬里在《诗经释义》中解释为:
“避而不乘。
”此说似不妥。
从句中分析,是在描述军情的紧急与戒备时的状况。
而古时的战车是将军所乘(即君子所依),士卒在四周依循作战计划,或于敌方冲阵时保护己方战车、或掩护战车冲锋,因此兵卒原本就不该乘于战车之上,也就谈不上“避而不乘”。
再来就语法而言,句“君子所依,小人所腓”即是“君子依之、小人腓之”,而况这里“依之腓之”所指称的是战车。
所以“腓”字当理解为荫庇、保护更为合理。
此则材料与“牛羊腓字之”
2.符合神话的特点。
如果把“腓”理解为“避开”的意思是说,婴儿后稷只能“暂时性”存活,因为牛羊只是避开他而巳,也能说的通,是没有理解为“荫庇”合适,这篇诗歌虽然后面写了农业生产富有生活气息,前面部分富有神话色彩,就是说把婴儿丢弃在隘巷,羊都来荫庇保护,才显得灵异,如果牛羊回避而不践踏的话,该是很平常的事情了。
若“腓”解为“胫后”,也只是牛羊等动物的一种本能的反应,也同样不能凸显神话的特点。
3.后来学者广泛采纳。
于省吾在朱熹的基础上进一步证明了“腓”训为“荫庇”的合理性,后来很多研究诗经的学者也都采用这种解释。
如王五云(1971)《诗经今注今译》:
“腓,音肥,庇护。
”高亨(1980)《诗经今注》:
“腓,借为庇,护也。
”袁梅(1985)《诗经译注》:
“牛羊都来庇护哺乳。
”程俊英(1985)《诗经译注》:
“腓,庇护。
”韩峥嵘(1995)《诗经译注》:
“腓,庇护。
”
二、“牛羊腓字之”之“字”辨析
(一)“字”的两种通行的训释
1.“字”训为“爱”。
《毛传》:
“字,爱也。
”《左传·成公十一年》:
“妇人怒曰:
‘己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杀之。
”杜预注:
“字,爱也。
”朱熹《诗集传》:
“字,爱。
”后来学者也有采用此观点者,如王五云(1971)《诗经今注今译》:
“字,爱护。
”祝敏彻等(1984)《诗经译注》把“牛羊腓字之”翻译为:
“得到牛羊的保护和爱护。
”
2.“字”训为“养”。
戴震《毛郑诗考证》:
“‘字如《春秋传》‘使字敬叔之‘字,养也。
牛羊以乳就养之,则婴儿在其胫腨间,故曰腓字。
”清姚际恒《诗经通论》卷十三:
“字,乳之也。
”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
“《说文》:
‘字,乳也。
字、乳、育三字同义。
……牛羊腓字之,盖犹虎乳子文之类,与‘鸟覆翼之相对成文。
”后来学者也有采用此观点者,如高亨(1980)《诗经今注》:
“字,养育,指给他乳吃。
”程俊英(1985)《诗经译注》:
“字,养育,指给他吃奶。
”袁梅(1985)《诗经译注》把“牛羊腓字之”翻译为:
“牛羊都来庇护哺乳。
”韩峥嵘(1995)《诗经译注》:
“字,哺乳、养育。
”这些学者也都因袭前人之说认为“字”为“哺乳、养育”之义。
(二)于省吾《诗经新证》对“字”的训释
于省吾认为“字”训为“养”不可据。
其主要观点有以下两个方面:
1.“字”应读作“慈”。
如《俦儿钟》“字父”即“慈父”。
2.古文无“慈”字,以“字”“子”为之。
《书·康诰》:
“于父不能字厥子。
”伪传训“字”为“爱”。
《左传·昭元年》:
“乐王鲋字而敬。
”杜注训“字”为“爱”。
《说文》:
“字,乳也,爱也。
”
在训释“牛羊腓字之”的“字”时,于省吾采用以诗证诗的方法,把其他篇目中的相关问题连贯起来,如在《文王有声》“以燕翼子”条运用二重证据法证明“慈”乃“子”或“字”之后起字:
“子应读为慈,金文无慈字,以‘子或‘字为慈,慈乃后起的借字。
《多父盘》的‘孝子即‘孝慈。
《俦儿钟》的‘字父即‘慈父。
《时迈》;‘昊天其子,郑笺训子为子爱,子爱即慈爱。
又《书·召诰》:
的‘子保即‘慈保。
《礼记·乐记》的‘子谅即‘慈良。
《缁衣》的‘子以爱之,即‘慈以爱之。
翼子二字应读翼慈,应训为‘覆翼慈爱。
”于省吾列举大量的出土铜器铭文以及传世文献中的例句来证明“古文无慈字,均以字或子为之。
”
(三)對于省吾的补充
于省吾认为“典籍中每训‘字为‘爱,以为由‘字乳之义引申而来,而不知古文无慈字,均以字或子为之。
”此说可从,但“牛羊腓字之”中的“字”训为“慈爱”似可商榷。
在文章的最后于先生引用了《左传·成公十一年》:
“已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又不能字(慈)人之孤而杀之,将何以终。
”并认为:
“以‘庇”与‘字互文,与此诗以‘庇字连文同义。
”此说似有前后矛盾之嫌。
前文把“庇”训为“覆”“荫”,此又把“字”训为“慈爱”,并不是同义。
其实“爱”本有隐蔽、遮掩之义。
《大雅·烝民》“爱莫助之”,毛传:
“爱,隐也。
”是“爱”亦有隐蔽之义。
盖“爱”通“薆”。
《方言》“掩、医,薆也。
”《尔雅·释言》:
“薆,隐也。
”《邶风·静女》“爱而不见”,郭璞《方言》注引诗作“薆而不见”。
此处“薆”有隐蔽、遮掩之义。
《汉书·律历志上》:
“昧薆于未。
”颜师古注曰:
“薆,蔽也。
”若作此训,则正好符合于省吾所说的“以‘庇”与‘字互文,与此诗以‘庇字连文同义。
”
参考文献:
[1]于省吾.于省吾自传[J].晋阳学刊,1982,(4).
[2]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泽螺居楚辞新证[M].北京:
中华书局,2009.
[3][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M].北京:
中华书局,1989.
[4][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M].北京:
中华书局,1987.
[5]林义光.诗经通解[M].上海:
中西书局,2012.
(武玉华四川达州四川文理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63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