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概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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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概况
地理与气候
地理位置(Lage):
位于中欧,它周围有9个邻国:
北邻丹麦,西部与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为邻,南边是瑞士和奥地利,东部与捷克共和国和波兰接壤。
自1990年10月3日德国重新统一以来,这个中心地理位置变得更为突出。
它是东西欧之间和斯堪的纳维亚与地中海之间的交通枢纽,其间水、陆、空道路条条通过德国。
作为欧盟和北约的一员,德国被称为“欧洲的走廊”。
德国的国土面积为35.7万平方公里。
南北之间的直线最远相距876公里,东西之间相距640公里。
最外的边境点是:
北部是济耳特岛上的理斯特,西部是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的塞尔夫康特,南部是巴伐利亚州的奥伯斯特道夫,东部是萨克森州的泰斯卡。
德国的边境线全长为3758公里。
按面积计算,德国小于法国和西班牙。
复杂的地形
德国的地形异常多样,从连绵起伏的山峦、高原台地、丘陵、山地、湖泊直至辽阔宽广的平原。
从北到南划为5大地形区:
北德高地(dasNorddeutscheTiefland)、中等山脉隆起地带(dieMittelgebirgsschwelle)、西南部中等山脉梯形地带(dasSüdwestdeutscheMittelgebirgsstufenland)、南德阿尔卑斯山前沿地带(dasSüddeutscheAlpenvorland)以及南部的阿尔卑斯山区(dieBayerischenAlpen)。
整个地势南高北低。
温和的气候
德国处于大西洋和东部大陆性气候之间的凉爽的西风带,温度大起大落的情况很少。
降雨分布在一年四季。
西北部靠近海洋,主要是海洋性气候,夏季不太热,冬季多数不冷。
东部和东南部随地势的升高,气候差异加大,大陆性气候冬冷夏热的特征逐渐显著,最冷时气温可达-10度,最热时接近30度。
平稳温和是德国气候的总体特征,冬季平均温度在1.5度(低地)和-6度(山区)之间。
7月份平原地区的平均温度为18度,在南方山谷地区为20度左右。
一般认为4月是德国气候变化无常的月份,暴雨、洪水、飓风、大雪交替而至,因此在这个月出门的德国人一般都带伞。
5月、6月和9月、10月、11月是德国人从事各种交流活动的好时节,各种活动一般都安排在这五个月内进行。
7月、8月是德国人休假的季节。
德国历史(参见另外文章)
德国的人口与民族
德国人口总数8226.4万人(其中730万为外国人),60岁以上老年人占人口的23%,而20岁以下的青年和儿童只占21%。
2000年人口出生率0.92%,死亡率1.05%,自然增长率-0.12%,移民差额0.24%,人口总增长率0.12%,人口密度230人/平方公里。
在欧洲仅次于俄罗斯。
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30人,也是欧洲人口最稠密的国家之一。
德国的人口分布很不平衡。
统一后柏林地区的人口迅速增加,目前已达430多万人。
城市密集的莱茵河和鲁尔河畔工业区人口超过了1100万。
其他人口稠密的地区还有法兰克福、威斯巴登和美因兹等大城市所在的莱茵-美因地区、莱茵-内卡河流域的工业区、以斯图加特为中心的经济区以及不来梅、德累斯顿、汉堡、科隆,莱比锡、慕尼黑和纽伦堡等城市及附属区。
而在北德低地的草原和沼泽地区、艾弗尔、巴伐利亚林区、上法耳茨、勃兰登堡边境地区以及梅克伦堡-前波莫瑞州的大部分则人烟稀少。
德国西部的人口密度明显大于东部,人口在30万以上的20个城市中有4个在德国东部。
德国的人口年出生率(2000年)为9.2胎/1000人,一直是世界上出生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平均每对夫妇只有1.8个孩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人口的增长主要靠外来移民。
德意志民族与少数民族
今天的德意志民族统称日尔曼人,他们是由法兰克人、萨克森人、施瓦本人和巴伐利亚人等这些古老的日尔曼部族经过近千年的同生共长而形成的,其各自的传统、风俗和方言延续至今。
由此,在德国,人们被分为巴伐利亚人、施瓦本人、莱茵兰人,黑森人、梅克伦堡人,萨克森人、威斯特法伦人等。
人们对他们的性格特征也有一些固定的看法,比如,梅克伦堡人沉默寡言、莱茵兰人豪放开朗、威斯特法伦人老成持重、施瓦本人省吃俭用、萨克森人勤劳机灵、不一而足等等。
他们不仅在性格上有差异,就是在建筑和居住区的风格、日常习惯、服装以及饮食上也都保留了各自突出的特点。
在德国还居住着少数的丹麦人、吉普赛人和索布族人,索布族是德国惟一的少数民族。
德国的外国人
德国的8226.4万居民中有730万外国人,即平均约每12个人中就有一个外国人。
一直以来,210.7万土耳其人是外国人中最大的群体,其次是从今天的南斯拉夫、塞尔维亚/门的内哥罗来的72.1万人。
生活在德国的来自波黑地区的约有28.14万人,来自克罗地亚的20.66万人。
大约60.8万意大利人、36.3万希腊人18.5万奥地利人、13.2万西班牙人、13.2万葡萄牙人、11.5万英国人、11.3万荷兰人和10.4万法国人构成了来自欧盟国家的最大的居民群体。
约有28.3万波兰人、9.5万罗马尼亚人和11万美国人生活在德国。
此外还有例如来自原苏联的5.05万人、匈牙利5.2万人、摩洛哥8.4万人、突尼斯2.55万人、加纳2.2万人、巴西1.96万人、阿富汗6.65万人、中国3.67万人、印度3.6万人、伊朗11.4万人、黎巴嫩5.6万人、巴基斯坦3.8万人、斯里兰卡6万人和越南8.8万人。
几乎将近一半的外国人在德国至少生活了10年,30%已经在这里生活了20年或更长时间。
在这里居留了至少10年的外国人中,大约90万人年龄在25岁以下;三分之二的青少年是在这里出生的。
德国还将继续限制外国人的移居,并且1973年颁布的停止从非欧盟国家招聘雇员的规定继续有效,非法入境和就业要受到惩罚。
自2000年1月1日起,德国开始实行新的《国籍法》。
德国的国家标志
德国国徽上的鹰是罗马诸皇帝统治地位的象征。
1871年成为德意志帝国的国徽,1919年也为魏玛共和国所采用。
1950年联邦总统豪伊斯决定将鹰绘制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国徽上。
(国徽(Bundeswappen):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国徽是一只黑色的雕(Bundesadler)
国旗(Bundesflagge):
黑一红一金三色。
关于国旗颜色的来历没有明确的解释。
19世纪初叶以来,黑一红一金三色是自由的和德意志思想的象征。
在1848/49年德国革命一后遭失败一中产生的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国民大会上,黑一红一金第一次成为国旗的颜色。
1918年后这三色成为新的德意志共和国(魏玛共和国)的象征和它的国旗颜色。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于1949年5月将黑一红-金三色定为它的国旗颜色。
国歌(Nationalhymne):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国歌是德意志之歌的第三段(DiedritteStrophedes“LiedesderDeutschen“)。
奥古斯特·海因利希·霍夫曼·冯·法勒斯雷本(AugustHeinrichHoffmannvonFallersleben)(1798-1874)作词;约瑟夫·海顿(JosephHaydn)(1732-1809)作曲。
1922年,魏玛共和国第一任帝国总统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将“德意志之歌”升格为国歌。
1952年,在联邦总统豪伊斯和联邦总理阿登纳之间的一次通信中,这首歌重新被承认为国歌。
联邦总统冯·魏茨泽克和联邦总理科尔在1991年8月的通信中确认了”德意志之歌”对统一的德国的传统意义。
DieNationalhymnederBundesrepublikDeutschland
EinigkeitundRechtundFreiheit 统一,法权与自由
fürdasdeutscheVaterland!
让我们为此目标奋斗
Danachla?
tunsallestreben 为德意志祖国!
brüderlichmitHerzundHand!
兄弟般地以心灵和双手!
EinigkeitundRechtundFreiheit 统一,法权与自由
sinddesGlückesUnterpfand; 是幸福的保证
|:
blüh'imGlanzediesesGlückes,在幸福的光芒中繁荣
blühe,deutschesVaterland!
兴旺,昌盛,德意志祖国!
德国的国鸟是白鹳——著名的观赏珍禽。
在欧洲,自古以来白鹳就一直被认为是“带来幸福的鸟”,是吉祥的象征,是上帝派来的“天使”,是专门来拜访交好运的人的。
自白鹳被选为国鸟以后,不少德国家庭特地在烟囱上筑造了平台,供它们造巢用。
国花-矢车菊又名蓝芙蓉、荔枝菊、翠蓝,属于菊科。
经过德国人多年的培育,这种“原野上的小花”已经有浅蓝、蓝紫、深蓝、深紫、雪青、淡红、玫瑰红、白等多种颜色。
头状花序生在纤细茎秆的顶端,仿佛一位隽秀的少女,向着“生命之光”——太阳,祈祷幸福和欢乐。
矢车菊是德国的名花,德国人用她象征日耳曼民族爱国、乐观、顽强、俭朴的特征,并认为她有吉祥之兆,因而被誉为“国花”
德国的国家体制
国家体制(StaatlicherAufbau):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联邦制(Föderalismus)国家,它对外一致(dieEinheitnachaußen),对内具有多样性。
它由十六个联邦州组成。
州不是省份,而是本身就具有国家权利的政体(StaatenmiteigenerStaatsgewalt)。
各州都有自己的州宪法(Landesverfassung)。
各州宪法必须与基本法的共和制,民主制和福利制的法治国家的原则相符合。
联邦本身的管理工作基本上仅为外交(AuswärtigerDienst),工作介绍(Arbeitsvermittlung),海关(Zoll),联邦边境防卫(Bundesgrenzschuz)以及联邦国防军(Bundeswehr)。
绝大部分的管理工作由各州独立进行。
德国实行联邦制,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
联邦总统是国家元首,由联邦大会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以连任一次。
联邦总统可对外代表国家签署条约、任命驻外大使和接受外国大使递交国书。
总统有权向联邦议院提议总理人选,经议会选举后任命。
联邦各部部长、联邦法官、高级联邦官员先由总理建议再由总统任免。
总统有权签署和颁布法律,但是法令、命令须经联邦总理或有关部长签署后才能生效。
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
德意志联邦议院是的德国的人民代表机构,由人民每4年选举一次。
联邦议院的任务是立法、选举联邦总理和监督政府。
联邦议院的议员是全民的代表,并不完全代表议员所在政党的利益。
联邦参议院是16个联邦州的代表机构,参与联邦的立法与行政,其议员由各州政府成员或其全权代表组成,每州有3-6个席位。
联邦政府由联邦总理和联邦各部部长组成,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总理决定政府的政策方针,各部部长依照方针独立领导各部的业务。
联邦总理虽不受总统的领导,但他有义务经常向总统或书面或口头报告政府的政策及各部的工作。
和平时期军队由国防部长掌握,战时则由总理掌管军队,担任总司令。
为使国家有一个新的、自由民主的秩序,1949年制定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1990年10月3日起,《基本法》对统一后的整个国家有效。
联邦制国家的原则是德国不可触犯的宪法原则之一。
依照《基本法》的原则,联邦州不是隶属于中央的省,而是本身具有国家权力的政体。
各州均有权制定自身的州宪法,但必须与《基本法》的共和制、民主制、法治和福利社会的国家原则相一致。
除外交、国防、货币、金融、部分税收、铁路、航空的立法权归联邦外,其他方面的立法权属于各州。
只要联邦不曾对某一事物立法,各州就有权对此立法,如外国人法可由各州酌情制定。
地方法的制定与实施是各州的职能。
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州的地方法不全然相同,但是各州的地方行政管理方法却是相同的。
市、县和乡镇是德国最基层的政体单位。
根据《基本法》,这些地方有权在宪法的范围内,对地方的一切事务自立自主地作出决定。
所有的市、县、乡镇的组织机构必须经民主选举产生。
地方自治权包括地方短途公共交通、地方道路建设、水电及煤气供应、废水处埋和城市建设规划、成人教育等事项,以及学校、剧院、博物馆、医院、体育场所和公共游泳池的建设。
联邦宪法法院负责监督基本法的执行情况,负责裁决联邦与州之间或联邦各机构之间的纠纷。
德国的司法体制由五部分组成,即:
普通法院(包括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行政法院、财政法院、劳工法院、社会福利法院。
德国的政党概况
自1990年举行的第一次全德选举以来,德意志联邦议院中共有6个政党。
它们是:
基督教民主联盟、德国社会民主党、自由民主党、基督教社会联盟、民主社会主义党以及联盟90/绿党。
基督教民主联盟
简称基民盟,是战后建立的政党,康拉德·阿登纳以及科尔都是基民盟的党员。
基民盟是一个政治上保守的党,其党员主要是基督教徒。
基民盟与基社盟是姐妹党,这两个基督教政党主要面向的是基督教教派的选民。
两党经常联合组成基督教联盟党参加竟选。
德国社会民主党
简称社民党,建于1875年,二战中被希特勒取缔而转入地下,战后重建。
1998年9月,社民党人施罗德击败科尔,随后出任联邦总理。
社民党的党员主要来自工人和职员。
自由民主党
简称自民党,为战后建立的政党。
几十年来,自民党在德国政治舞台上一直扮演着“中间人”的角色,它在基督教联盟与社民党这两大政党之间起着“平衡器”的作用,决定着两党谁主政,而且由于它与这两党的政见分歧常使联合政府破裂。
自民党主要代表着中产阶级的利益,其党员主要是中小企业主、自由职业者和一些官员。
基督教社会联盟
简称基社盟,始建于1946年1月8日,是巴伐利亚州的执政党,活动范围只限于巴伐利亚。
基社盟的党员70%-80%是基督教徒,并且大部分为大企业主和中高级职员。
它代表着一些大财团、大银行、大企业的利益。
民主社会主义党
简称民社党,是由原民德执政党德国统一社会党演变而来的。
德国统一后,它无法作为较大的政治力量立足于政治舞台。
但越来越多的德国东部人把民社党看作是自己的政党。
民社党的党员主要是工人、职员、教师、少量的官员和自由职业者。
联盟90/绿党
绿党原是各种环境保护组织的联合组织,始建于1980年1月。
绿党的党员主要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和平主义者、反核能者。
历任总统
特奥多尔·豪伊斯
TheodorHeuß
(自民党)
1949-1959
海因利希·吕布克
HeinrichLübke
(基民盟)
1959-1969
古斯塔夫·海涅曼
G.Heinemann
(社民党)
1969-1974
瓦尔特·谢尔
WalterScheel
(自民党)
1974-1979
卡尔·卡斯滕斯
KarlCarstens
(基民盟)
1979-1984
里夏德·冯·魏茨泽克
Richardv.Weizsäcker
(基民盟)
1984-1994
罗曼·赫尔佐克
RomanHerzog
(基民盟)
1994-1999
约翰内斯·劳
JohannesRau
(社民党)
1999-2004
赫尔斯特·科勒
HorstKÖhler(基民盟)
2004-
历任总理
康拉德·阿登纳
KonardAdenauer
(基民盟)
1949-1963
路德维希·艾哈德
LudwigEuhard
(基民盟)
1963-1966
库尔特·格奥尔格·基辛格
KurtGeorgKiesinger
(基民盟)
1966-1969
维利·勃兰特
WillyBrandt
(社民党)
1969-1974
赫尔穆特·施密特
HelmutSchmidt
(社民党)
1974-1982
赫尔穆特·科尔
HelmutKohl
(基民盟)
1982-1998
格哈德·施罗德
GerhardSchröder
(社民党)
1998-2005
安格拉·默克尔
AngelaMerkel
(基民盟)
2005-
德国的教育
法律基础:
根据基本法第7条,整个教育事业置于国家监督之下。
按照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联邦制结构,教育事业的管辖权在联邦和各州之间进行分配。
教育事业中的立法与行政管理的绝大部分职权归各州所有,尤其在中小学教育、大学领域以及成人教育和进修等方面。
教育事业共同的以及可比较的基本结构由“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各州关于统一教育事业的协定”(1971年10月14日汉堡协定)予以确保。
根据该协定,各州对义务教育、组织形式、考试的承认等问题做出了有约束力的规定。
一、学前教育(幼稚园教育)
年满3岁至6岁的儿童可入幼稚园就读,但幼儿教育非属国民义务教育,因此并非强迫性的。
幼稚园大多由私人机构(如教会、工商业团体)设立。
德国的幼稚园并不分大、中、小班,不同年龄的儿童混成一班上课,每班至多不超过20个人。
二、基础教育(小学教育)
基本上小学教育为时4年,4年级毕业後即升入中学。
中学分Gymnasium、Realschule和Hauptschule三种。
三、Gymnasium
Gymnasium的教育期限为9年(5至13年级),至10年级为止为义务教育,其後为志愿教育。
在德国欲上大学一定须读完Gymnasium13年级,并通过Abitur考试。
四、Hauptschule
Hauptschule在为将来的职业教育做准备。
在Hauptschule读完9年级即可升入为时3年的职业学校(Berufsschule)就读。
在职业学校里每周上课时间仅8至12小时,其馀时间则须至工厂或企业实习。
在Hauptschule亦可读至十年级,十年级结业其学历与实科中学(Realschule)毕业相当。
之後可转学就读或进入职业学校。
五、Realschule(实科中学)实科中学的教育方向介於Gymnasium和Hauptschule间。
实科中学10年级结业即可进入职业专门学校(Berufsfachschule)就读,亦可在实科中学中读完12年级,通过毕业考试,然後申请进入专业高等学校(Fachhochschule)。
实科中学的学生若想进入大学,则须於读完12年级後转入Gymnasium读完13年级,并通过Abitur。
一般而言,欲从实科中学转入Gymnasium,必须有较好的成绩。
六、综合中学(Gesamtschule)
1970年德国教育叁议会建议将综合中学纳入中学教育体系,但直至1973年联邦政府才同意。
综合中学的宗旨是想把Gymnasium、实科中学和Hauptschule三种学校的教学方向融合在同一个学校内。
课程分为两种:
一是基本课程(Grundkurs)同年级的学生不问程度共同上课;二是Leistungskurs依学生程度分别教学。
综合中学的就读年限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义务教育阶段,由5至10年级或7至10年级(如果小学到六年级);二是志愿教育阶段,最高可到13年级。
13年级毕业的学生其学历同Gymnasium的毕业生。
七、专门学校(Fachschule)
此种学校招收受过职业学校教育和有工作经验的学生。
学习期限约3年,毕业时须叁加国家考试,通过便取得「师傅」(Meister)资格。
八、专业高等学校(Fachhochschule)
欲进入专业高等学校必须受过至少12年的学校教育。
此类高等学校与大学的不同是:
修业时间较短,而且原则上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毕业;课程紧凑且选课自由较少;较注重实习和未来的就业需要。
毕业所获文凭为Diplom,但较大学颁的Diplom低一级,现为我国承认为同等学士学历。
九、大学大学的申请者必须读完13年级并通过Abitur。
原则上通过Abitur者均可申请到学校,但部份大学科系有名额限制(NumerusClausus),申请者要有较好的成绩才能进入。
例如1991至92年冬季学期共有11种学科有全德国性的入学名额限制,分别是医学、兽医、牙医、食品化学、药学、心理学、建筑学、商业学、生物学、家政及营养科学和森林学。
欲就读食品化学科系Abitur成绩必须有一点一至二点一分;药学系要求要有一点二至二点二分;心理系和建筑系要有一点三至二点三分┅┅医学、兽医和牙医系的申请过程则更为复杂。
此外各邦乃至各大学都可自行规定哪些科系要有限额。
申请者过多、就业前景不好、科系成本高昂、师资、研究经费不够等都有可能成为限额的原因。
申请者若执意进入某一有限额的科系,但成绩不够,则可等待一、两年,或许有机会如愿以偿。
某些学校同意入学、其他学校拒绝了申请,更是申请者常遇到的事。
德国大学无学士学位,第一个学位就是硕士学位。
亦有部分科系不颁发硕士学位,学生须通过国家考试始得结业。
硕士学位有两种:
Magister和Diplom。
文、史、哲科系的硕士学位一定是Magister,其特色是必须修一个主系和两个辅系(或者修两个主系),并且必须通过拉丁文考试,方能毕业。
理、工、医、农、经济和商业科系的硕士学位则一定是Diplom。
政治、社会、教育等学科的硕士学位则可能是Magister亦可能是Diplom。
颁发Diplom的学科大多有实验或实习课。
医学院、法律学院和欲於毕业後至中、小学担任教师的学生必须通过国家考试(Staatsexam)。
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德国的师范教育。
德国并无专门的师范大学或学院,但许多科系的学生可选择就读「师范学门」。
某科系(比如物理)就读师范学门的学生与一般学生一起上课,教师亦是同一批人,但所学范围有所不同,毕业前不必写论文,但须叁加国家考试。
国家考试有两次,第一次国家考试通过就等於毕业,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第一次国家考试通过後实习两年,便可报考第二个国家考试,通过方取得医师、律师或教师的资格。
又外国学生若在它国已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可以不必叁加国家考试,而攻读「为外国学生的法律学」,取得硕士学位後即有攻读博士的机会。
德国大学的博士班亦无入学考试,但取得博士候选人资格的条件各校、各学院不一。
通常只要能找到指导教授,即可取得博士候选人的资格,有的学校的某些学院甚至只要登记即可。
除非要补修硕士阶段的学分(在它国获得硕士学位者常须如此),否则一般而言博士候选人不必再修课,但亦有规定须修课者。
博士候选人通过博士论文和口试即取得博士学位。
注:
大学生则在法律上有权根据联邦教育促进法(BAf鯣)获得国家的助学金。
在常规学习期间,助学金的一半作为奖学金,另一半作为无息贷款,通常在资助最长期限到期5年后归还。
DAAD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简称DAAD,最早成立于1925年,代表德国231所高校和128个大学生团体,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教育交流机构之一。
DAAD的经费由德国政府提供,是德国文化和高等教育政策的对外执行机构。
作为德国高等院校的联合组织,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扶持德国和其他国家大学生、科学家的交换项目以及国际科研项目,并以此来促进德国大学同国外大学的联系。
它拥有一个广泛的由德语讲师、分支机构以及前奖学金生组成的网络。
目前已有大约68,000名大学生和科学家接受过DAAD的资助,将近500名大学教授被派往世界各地授课。
目前,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在世界范围内设立了14个办事处,为当地提供